【食品安全】“守查保”持续发力  当好食品“安全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2-08-07 10:40
来源:鹿寨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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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范化解风险,坚决守住底线,维护辖区食品安全,鹿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持续发力,主动发现问题,积极解决问题,强化整改落实,切实当好食品“安全管理员”。

建立重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责任、处置清单。建立重点企业“一企一档”风险隐患食品安全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发现渠道、原因分析、处置措施、责任部门及人员、完成时限,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目前建立重点企业清单11个,对相关风险原因进行了分析,制定了相关处置措施,并完成了整改。同时对重点企业加强监管,增加监管频次,督促相关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意识,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督检查。重点排查农村食品的许可备案情况、人员健康管理、原料采购、加工制作等情况,重点排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有无过期食品等情况。发现存在食品未隔墙离地存放、索证索票不齐全、散装食品“三防”设施不齐全等问题93家,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完成整改89家。同时发挥食品安全协管员协助作用,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督检查,揪出“藏匿”偏僻之处的流动食品摊贩、食品小作坊等,将其列入监管台账,接受监管部门和群众的监督,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消除隐患,真正打通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

开展流通领域保健食品专项整治。突出重点,排查隐患。以母婴店、商超、农村市场等经营场所为重点,查索证索票、标签标识、广告宣传、专区设置、消费提示等,共出动执法人员226人次,检查保健食品经营单位189家次,对未落实索证索票、未设置销售专区的经营户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36份。

开展食用油小作坊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小油坊原料采购、原料储存、场所卫生、原油精炼、成品检验等小油坊生产规范的落实情况。严禁采购腐败变质、掺有霉变或无证流动摊贩、无照经营者销售的花生。督促小油坊严格执行花生油黄曲霉毒素B1吸附或降解等精炼要求,开展黄曲霉毒素B1快速检测,确保成品花生油检测合格销售。同时要求小油坊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要求,做好成品油标签标识。完成小油坊检查27家,发现有2家小油坊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从事食用油生产经营活动,已作出警告处罚,责令限期改正。同时对5家小油坊生产加工的成品油进行了抽样送检。

开展小酒坊专项整治。摸底排查。对辖区内小酒坊及食品店散装白酒来源进行摸底排查,真实掌握辖区小酒坊底数。发现已长期停业的小酒坊,要求其申请注销《营业执照》《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开展集中整治。针对摸排发现未登记在册的小酒坊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小酒坊是否办理《营业执照》、是否依法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原料进货溯源记录是否齐全、现场环境是否符合生产条件、是否滥用食品添加剂、标识标志是否齐全等方面。共检查小酒坊47家,发现有5家白酒作坊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从事白酒生产经营活动,已作出警告处罚,责令限期改正。对违法添加甜蜜素的2家小酒坊分别给予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开展柳州螺蛳粉原材料、预包装饮用水、鲜湿米粉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米粉、酱腌菜、腐竹等食品生产企业或小作坊生产,全面开展排查整治。重点检查内容包括:原辅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情况;生产过程中是否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及是否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材料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控制等情况;督促生产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已检查相关生产企业和小作坊36家,下达整改8家,目前已完成整改7家。

推行专题办案,定期回头查看。创新理念,在全员办案的基础上,继续推行“专题办案周制度”,每月确定专题,领导挂帅,融合聚力,拓宽案源渠道。办案周设置了“食品”专题,以食品经营户作为重点排查对象,覆盖全县城区及9个乡镇开展地毯式排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078人次,检查相关经营户537家次,获案源74起,当场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案件332起。在给定生产经营户整改的时限到期后,及时组织办案人员集中对其进行追踪查看,督促生产经营者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落实好整改事项。对逾期不整改及拒不整改的生产经营者进行立案查处,在本轮“回头看”中,共对36家食品生产经营户进行了立案调查,有效打击民生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在食品安全监管上做到“有为有效”。

下一步,鹿寨县市场监管局将在开展常态化工作的基础上,创新工作理念和方式方法,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在食品安全监管上做到“有为有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健康和生命安全。(韦高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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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守查保”持续发力  当好食品“安全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08-07 10:40 来源:鹿寨县融媒体中心

为防范化解风险,坚决守住底线,维护辖区食品安全,鹿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持续发力,主动发现问题,积极解决问题,强化整改落实,切实当好食品“安全管理员”。

建立重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责任、处置清单。建立重点企业“一企一档”风险隐患食品安全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发现渠道、原因分析、处置措施、责任部门及人员、完成时限,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目前建立重点企业清单11个,对相关风险原因进行了分析,制定了相关处置措施,并完成了整改。同时对重点企业加强监管,增加监管频次,督促相关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意识,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督检查。重点排查农村食品的许可备案情况、人员健康管理、原料采购、加工制作等情况,重点排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有无过期食品等情况。发现存在食品未隔墙离地存放、索证索票不齐全、散装食品“三防”设施不齐全等问题93家,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完成整改89家。同时发挥食品安全协管员协助作用,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督检查,揪出“藏匿”偏僻之处的流动食品摊贩、食品小作坊等,将其列入监管台账,接受监管部门和群众的监督,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消除隐患,真正打通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

开展流通领域保健食品专项整治。突出重点,排查隐患。以母婴店、商超、农村市场等经营场所为重点,查索证索票、标签标识、广告宣传、专区设置、消费提示等,共出动执法人员226人次,检查保健食品经营单位189家次,对未落实索证索票、未设置销售专区的经营户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36份。

开展食用油小作坊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小油坊原料采购、原料储存、场所卫生、原油精炼、成品检验等小油坊生产规范的落实情况。严禁采购腐败变质、掺有霉变或无证流动摊贩、无照经营者销售的花生。督促小油坊严格执行花生油黄曲霉毒素B1吸附或降解等精炼要求,开展黄曲霉毒素B1快速检测,确保成品花生油检测合格销售。同时要求小油坊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要求,做好成品油标签标识。完成小油坊检查27家,发现有2家小油坊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从事食用油生产经营活动,已作出警告处罚,责令限期改正。同时对5家小油坊生产加工的成品油进行了抽样送检。

开展小酒坊专项整治。摸底排查。对辖区内小酒坊及食品店散装白酒来源进行摸底排查,真实掌握辖区小酒坊底数。发现已长期停业的小酒坊,要求其申请注销《营业执照》《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开展集中整治。针对摸排发现未登记在册的小酒坊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小酒坊是否办理《营业执照》、是否依法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原料进货溯源记录是否齐全、现场环境是否符合生产条件、是否滥用食品添加剂、标识标志是否齐全等方面。共检查小酒坊47家,发现有5家白酒作坊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从事白酒生产经营活动,已作出警告处罚,责令限期改正。对违法添加甜蜜素的2家小酒坊分别给予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开展柳州螺蛳粉原材料、预包装饮用水、鲜湿米粉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米粉、酱腌菜、腐竹等食品生产企业或小作坊生产,全面开展排查整治。重点检查内容包括:原辅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情况;生产过程中是否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及是否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材料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控制等情况;督促生产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已检查相关生产企业和小作坊36家,下达整改8家,目前已完成整改7家。

推行专题办案,定期回头查看。创新理念,在全员办案的基础上,继续推行“专题办案周制度”,每月确定专题,领导挂帅,融合聚力,拓宽案源渠道。办案周设置了“食品”专题,以食品经营户作为重点排查对象,覆盖全县城区及9个乡镇开展地毯式排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078人次,检查相关经营户537家次,获案源74起,当场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案件332起。在给定生产经营户整改的时限到期后,及时组织办案人员集中对其进行追踪查看,督促生产经营者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落实好整改事项。对逾期不整改及拒不整改的生产经营者进行立案查处,在本轮“回头看”中,共对36家食品生产经营户进行了立案调查,有效打击民生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在食品安全监管上做到“有为有效”。

下一步,鹿寨县市场监管局将在开展常态化工作的基础上,创新工作理念和方式方法,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在食品安全监管上做到“有为有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健康和生命安全。(韦高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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