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鹿寨县市场监管局召开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宣贯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第60号令《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相关要求,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把好食品安全关,不断促进企业持续健康、稳步向前发展。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并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多次强调保障食品安全是重大政治任务,并提出了“党政同责”“四个最严” 等工作要求。各食品生产企业要提高食品安全意识,认真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管好“三件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健全“三本帐”(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每周食品安全治理排查报告,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依法生产经营,严把原料关、生产关和出厂关,保障生产源头食品安全,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参会人员还共同学习了今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企业根据《规定》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负总责,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分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要建立基于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结合企业实际,落实自查要求,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要时刻有清醒的认识和高度的责任感,将食品安全牢牢记心中、抓手中,将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地落实,提升风险防控意识,实现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精准防控,确保食品质量安全,让老百姓吃得放心、吃得健康。针对部分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鹿寨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进行了详细剖析,引导企业严格按照要求,积极落实整改。同时,就相关食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等进行了宣传培训。
下一步,鹿寨县市场监管局将以《规定》实施为契机,进一步严格要求企业在落实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贮存运输和销售、食品标签标识、从业人员管理等日常规定工作的基础上,做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严守食品安全底线,压实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不断鼓励企业积极研发创新,以“创新动能”助推企业向好发展。(韦高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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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鹿寨县市场监管局召开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宣贯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第60号令《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相关要求,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把好食品安全关,不断促进企业持续健康、稳步向前发展。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并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多次强调保障食品安全是重大政治任务,并提出了“党政同责”“四个最严” 等工作要求。各食品生产企业要提高食品安全意识,认真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管好“三件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健全“三本帐”(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每周食品安全治理排查报告,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依法生产经营,严把原料关、生产关和出厂关,保障生产源头食品安全,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参会人员还共同学习了今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企业根据《规定》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负总责,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分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要建立基于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结合企业实际,落实自查要求,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要时刻有清醒的认识和高度的责任感,将食品安全牢牢记心中、抓手中,将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地落实,提升风险防控意识,实现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精准防控,确保食品质量安全,让老百姓吃得放心、吃得健康。针对部分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鹿寨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进行了详细剖析,引导企业严格按照要求,积极落实整改。同时,就相关食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等进行了宣传培训。
下一步,鹿寨县市场监管局将以《规定》实施为契机,进一步严格要求企业在落实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贮存运输和销售、食品标签标识、从业人员管理等日常规定工作的基础上,做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严守食品安全底线,压实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不断鼓励企业积极研发创新,以“创新动能”助推企业向好发展。(韦高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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