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上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县内多个部门和企业在县城北广场开展以“提振消费信心”为主题的202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增强消费者维权鉴假能力。
活动现场为获得“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的企业代表颁发牌匾。据悉,2022年全县发展放心消费示范店、放心消费示范社区、放心消费示范街区共计154家,其中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6家,示范街区1条。
在活动中,各职能部门通过设立政策法规咨询台、假冒伪劣产品展示台等,现场解答消费者和过往群众提出的消费维权问题,并对一些查获的假冒伪劣产品等进行展示。同时以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方式,向群众普及假冒伪劣商品的辨别方法和识假、辨假常识,引导群众诚信经营和科学消费,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据统计,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50多人次。接下来,我县还将同步进行线上宣传,利用报刊、新媒体平台、网站等开展系列宣传活动,通过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积极动员行业协会、企业、市场等主体参与宣传,不断优化辖区消费环境,努力形成监管部门、消费者和市场主体共同参与消费维权的良好局面。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胡献国说:“举办‘3·15’宣传活动,就是要解决消费者在生活中遇到的急、难、愁、盼的问题,提振消费者放心消费的信心。下一步,我们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对假冒伪劣产品的打击力度,提振消费信心,让消费者买到放心、合格的产品。”(韦盛选 覃炜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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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为获得“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的企业代表颁发牌匾。据悉,2022年全县发展放心消费示范店、放心消费示范社区、放心消费示范街区共计154家,其中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6家,示范街区1条。
在活动中,各职能部门通过设立政策法规咨询台、假冒伪劣产品展示台等,现场解答消费者和过往群众提出的消费维权问题,并对一些查获的假冒伪劣产品等进行展示。同时以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方式,向群众普及假冒伪劣商品的辨别方法和识假、辨假常识,引导群众诚信经营和科学消费,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据统计,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50多人次。接下来,我县还将同步进行线上宣传,利用报刊、新媒体平台、网站等开展系列宣传活动,通过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积极动员行业协会、企业、市场等主体参与宣传,不断优化辖区消费环境,努力形成监管部门、消费者和市场主体共同参与消费维权的良好局面。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胡献国说:“举办‘3·15’宣传活动,就是要解决消费者在生活中遇到的急、难、愁、盼的问题,提振消费者放心消费的信心。下一步,我们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对假冒伪劣产品的打击力度,提振消费信心,让消费者买到放心、合格的产品。”(韦盛选 覃炜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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