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政发〔2021〕9号:鹿寨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21 17:25
来源: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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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常务会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1220

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

配置体制机制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桂发〔202015号)及《柳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发〔202112号),深入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促进要素自主有序流动,提高要素配置效率,进一步激发创造力和市场活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资源利用效率为标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需求导向和效果导向,着力破除要素市场化配置中的体制性障碍,建立健全支撑高质量发展的要素配置体制机制,加快实施要素市场化配套改革,切实增强要素配置效率和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提升产业发展层次和经济增长内生动力,推动全县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打下坚实制度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发挥市场在要素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凡是市场能配置的一律交由市场配置,提升要素利用效率;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通过转变政府管理方式,完善各项改革政策,引导企业转型发展。

坚持市场化改革和推进转型发展相结合。通过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建立完善要素差别化配置机制,促进存量盘活和增量优选,推动要素向优质项目、企业、产业流动和集聚,助推全县经济社会加快实现转型创新发展。

坚持绩效评价和差别化政策相结合。建立科学的高质量发展体系和企业绩效评价体系,强化标准引领,发挥绩效评价指挥棒的作用,将评价结果与要素差别化价格指导政策挂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持试点先行和统筹推进相结合。开展全县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顶层设计,协同推进产业优化布局和提质增效,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柳州市改革试点先行先试权,及时总结提炼,做好复制推广。

三、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提高土地利用效能

(一)完善规划和土地要素管理机制

完善规划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建立指标留白机制,预留一定比例的城镇建设用地机动指标,应对规划期内新提出的重大战略或重大项目等,确保项目有指标落地。城镇开发边界内合理划定一定比例的弹性空间,集中建设区内无法确定功能用途的区域进行功能留白,应对规划中的不确定性。完善土地要素管理机制,改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管理方式,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落实土地利用计划“增存挂钩”制度,统筹存量和新增建设用地,保障用地需求。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规范耕地占补平衡,完善补充耕地指标使用管理,明确补充耕地指标收益用途。规范征地拆迁工作程序,完善征地补偿政策,制定年度征地拆迁目标任务,全面实施全县征地片区综合地价。加强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合理制定县本级国有建设用地年度供应计划和县本级土地收储计划及土地一级整理计划,促进土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土储中心、县发改局、县科工贸局、县住建局、鹿寨生态环境局、鹿寨经开区管委、县属平台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创新产业用地供地模式

根据产业类型和土地市场情况,采取长期租赁、先租赁后出让、租赁与出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供应各类产业用地,灵活确定工业用地供应方式和使用年限,降低工业企业用地综合成本。各部门在招商引资时强化政策宣传,引导企业根据产业特点采取长期租赁、先租赁后出让、租赁与出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供应土地,合理高效利用全县工业用地。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科工贸局、县投促中心、县发改局、县住建局、鹿寨经开区管委、县税务局、鹿寨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创新工业用地土地出让合同监管模式

工业用地出让时,要求竞得土地企业,与我县人民政府或园区(开发区)管理机构签订投资建设监管协议作为土地出让合同的附件,明确用地标准、履约责任、违约责任等。

责任单位:县科工贸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投促中心、鹿寨经开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建设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探索宅基地使用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方案前期资料收集和调研工作,适时制定鹿寨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方案,明确存量和新增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途径、方式、程序和条件,建立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在依法维护农民宅基地合法权益和严格规范宅基地管理的基础上,探索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的有效途径和政策措施。大力开展农村集体三产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为柳州市、自治区乃至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

(五)推动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和低效用地

加大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力度,以存量换增量,以增量保障新的项目用地。明确低效用地再开发范围,开展低效用地调查摸底、上图入库和编制再开发专项规划等工作,促进土地集约高效利用。合理优化规划布局、以供地项目主导土地征地拆迁进度,形成一套围绕土地供应为核心目标,指标报批、规划审批、城市设计、土地征拆、供后监管等各环节有效配合、相互推动、服务全局的长效联动机制。在符合规划和安全要求、不改变用途前提下,鼓励工业企业利用地下空间建设职工食堂、仓库、停车场等辅助设施,大力实施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全面推进空间换地工作。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科工贸局、县土地和房屋征收中心、县土储中心、鹿寨经开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畅通劳动力有序流动渠道

(六)畅通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渠道

支持企业引才育才夯实创造基础。大力引进高端人才(团队)。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等研发机构,对来鹿创业就业的人才(团队)给予项目资金资助,对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发放生活补助。吸引万千学子入鹿。对企业新录用和来鹿创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新进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从事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的博士、博士后研究人员发放生活补助。对出博士工作站留鹿或来鹿在企业工作的博士后给予科研经费。对在鹿自主科技创业的博士和硕士给予创业经费。推进人才平台建设,增强承载能力。充分发挥清华紫荆柳州技术转移中心、鹿寨中小科技企业创业孵化基地等平台作用,加快林业产业园小微创新创业基地、颐高鹿寨众创攻坚等创新实践基地建设,加快推进园区、重点企业建立人才小高地。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打造人才安居乐业“生态圈”。积极实施人才优先落户等多项便利制度,推进高级层次人才医疗就诊服务,完善人才就医绿色通道,创新实施“互联网人才”服务模式,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子女入学入园等优质高效的“一站式”服务,解决人才来鹿干事创业的后顾之忧。推动中高等职业教育融通发展,进一步扩大柳州城市职业学院(鹿寨分院)办学规模,根据产业需求增设高职高专专业,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深化“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多人才支持。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科工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用人制度改革促进流动。立足鹿寨工业基础和人才优势,联合国有企业,建立共商共育的干部培养机制。实行灵活高效的高层次人才编制管理制度,对各行业引进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予以专项编制保障。健全合理体现人才价值的收入分配机制,落实以知识、技术、管理、技能等创新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政策,实行股权、期权等中长期激励政策。加大国有企业人才交流力度。推动职业经理人制度和国有企业经理层市场化选聘力度,探索建立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库。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创造条件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进一步提高基层人才收入待遇。落实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工作高定工资政策,根据上级相关规定,落实乡镇工作补贴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绩效考评奖励向基层一线倾斜,乡镇事业单位核定年度绩效工资总量时要给予适当倾斜,确保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水平高于县直机关同等人员。进一步吸引人才向乡镇流动。落实自治区乡村科技特派员选派激励政策,支持科技人员到农村基层一线开展科技创业和服务,鼓励基层事业单位选聘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探索实施“双百人才工程”,聘请各行业实力突出的高层次人才担任产业发展顾问,为我县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不断充实加强基层工作力量,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到基层就业,进一步吸引优秀教师到基层任教,着重解决乡村学校教师队伍人员紧缺、结构矛盾等问题。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原则,不断创新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方式。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科工贸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完善技术技能评价制度

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柳州市有关政策,推进职业资格与职称制度有效衔接。畅通技能人才和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才晋升通道,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获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达到相应年限,可分别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按照国家、自治区、柳州市有关工作要求,探索畅通自由职业者职称评审通道,对从事影视、美术、动漫、工艺美术、文学创作等专业领域取得行业认可成果的自由职业者明确申报途径和方式。根据国家、自治区、柳州市有关文件规定,进一步完善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全县企事业单位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在专业领域取得重大突破、解决重大问题、作出突出贡献,或取得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研究成果的,经主管部门核定,可不受原取得职称级别及资历年限限制,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调整完善户口迁移政策。取消外来务工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含2年)劳动合同,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在工作岗位稳定工作半年以上(含半年),并参加本县社会保险,实际缴纳满半年以上(含半年)、护理人员在我县就业居住2年以上、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的非本县户籍人员落户条件。

规范登记落户地址。对经批准落户的人员,按照在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办理落户登记手续。拥有个人合法产权住房或租赁公租房的,可在房屋所在地登记户口;租赁私有房屋的,需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并经房屋所有人同意后可在租赁房屋所在地登记户口,房屋所有人不同意落户的可在租赁房屋所在地社区集体户登记户口;投靠亲友居住的,经房屋所有人和户主同意后可在房屋所在地登记户口;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就业且无个人合法产权住房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在单位集体户登记户口,单位未设立集体户的可在就业地社区集体户登记户口。

履行跟踪评估、督办督导工作职责。县公安局对户籍制度改革工作进行跟踪评估、督办督导,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及时上报责任落实情况及成效,为县委、县人民政府提供及时准确的户改信息数据。

优化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推进办理户籍、身份证、居住证等业务材料的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减免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进一步优化和规范现行的户口登记行政确认、户口迁移行政许可的运行流程,全面梳理办理户籍业务的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审批服务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消除清单中的模糊条款,进一步量化、细化审批服务标准、逐项编制标准化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全面清理办理户籍业务的各种证明,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对于可以在人口信息系统中核实的亲属关系和身份信息免提交相关证明和证件。

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行异地办、自助办、“掌上付”,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推出互联网“网上公安局”,开设“警方动态”“通知通告”“防范知识”“办事指南”“公安微博”等栏目,开通在线咨询、留言和提供线索等服务。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五、推进资本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九)大力发展直接融资

深入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培育工程,加强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建设,加大股权融资工具应用。拟定全县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规划(计划)和财政、金融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相关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联系服务驻鹿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中介机构和上市(挂牌)公司,协助驻鹿证券监管部门做好上市公司的规范发展工作。培育上市(挂牌)后备资源,推动企业改制上市(挂牌)、再融资和发行债券,指导、协调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等工作。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人民银行鹿寨县支行、柳州银保监分局鹿寨监管组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强化间接融资服务供给

深入实施“引金入鹿”战略,鼓励更多银行、证券、保险、基金、期货等金融机构入驻鹿寨。增强国有商业性融资担保主体实力,持续加大资本注入,建立风险补偿及容错机制,提高担保增信水平。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增强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能力。扩大保险资金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规模。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人民银行鹿寨县支行、柳州银保监分局鹿寨监管组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深化区域金融改革

推进绿色金融创新,积极争取创建自治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示范区,构建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围绕乡村振兴,积极开展县域农村金融改革创新试点,逐步推广农村金融改革“田东模式”升级版,继续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积极探索建立县城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激励约束机制,激发金融机构支农的积极性、主动性。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人民银行鹿寨县支行、柳州银保监分局鹿寨监管组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技术要素市场化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十二)科学配置技术要素与创新资源

以“坚持科技四个面向”为指导方针,科学制订《鹿寨县科技创新“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年度预算,完善科技计划管理体系,通过财政经费引导作用,不断增强企业的创新意识与能力。鼓励企业自筹经费参与科技项目实施,激励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全社会研发投入(R&D)强度逐步提高。通过比照粤港澳大湾区,策略性部署应用性技术和战略性技术,分领域、分层次、分梯度地计划科技任务并稳步实施,逐一攻破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落实好创新平台、高层次人才、资金、科技项目、扶持政策等服务保障,促进“1131”产业发展。

责任单位:县科工贸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完善科技成果权属管理制度

以知识与人才价值为激励导向,健全职务科技成果产权制度。完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制度,允许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在获得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的基础上以现金入股企业。加大对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中作出主要贡献人员的奖励力度,其获得奖励的总份额不低于奖励总额的60%。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事前产权激励工作,允许最高可以将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全部给予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

推动区域科技合作和技术转移。依托柳州科技大市场和县域科技服务平台,引进科技成果和先进适用技术并实现落地。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在我县设立技术转移部门,支持各类技术人员兼职从事技术转移工作,加大市场化、专业化技术经理人培养。

责任单位:县科工贸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改革科技创新资源投入方式

深入推进科技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改革财政经费和创新资源投入方式,引导和支持带动企业、社会其他力量增加科技投入,确保全县科技投入只增不减。“十四五”科技经费预算编制,除部分采用前补助方式外,引入后补助和政府采购服务等方式;以GDP经济贡献度为导向,将对企业的上规入统要求贯穿科技立项支持全过程。严格执行企业研发后补助、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双升类”补助、科技成果补助等的管理办法,以促进上规入统为目标、实行闭环管理。

责任单位:县科工贸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加快发展规上科技服务业企业

按照“新建一批、整合一批、引育一批、壮大一批”的发展思路,推动我县规上科技服务业企业快速发展,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建立健全县科技服务业统计机制,对数据做到“应统尽统”。在政策法规的规定范围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业务委托给能够上规入统的科技服务企业承担。按照医疗卫生、教育、房地产业等部门分工,摸清采购外地科技服务的情况,鼓励供应方在鹿寨设立子公司。引入区内外高端科技服务企业,开展委托科技招商、高层次人才引进等工作。

责任单位:县科工贸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鹿寨经开区管委、县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加强科技创新开放合作

面向经济主战场强化创新平台与人才支撑。与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等区域对接合作,高质量精准化引进一批科技型企业、高水平创新服务团队、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导本地优秀企业与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合作建设产业技术研发中心等,不断提高“1131”产业链创新水平。

面向产业重大需求,搭建一批高水平创新平台。加快建设广西石墨烯车辆应用研究院,谋划集总部经济、研发设计、创新孵化、综合服务功能于一体的高新技术集聚区,提升科技创新支撑产业能力。围绕我县石墨烯和珠光新材料、机械汽配、绿色化工、节能环保、农林产品精深加工等重点领域,继续支持国家级研发机构、高校院所和大中型企业在我县设立研发机构或分支机构,加强“1131”产业体系融合发展,提高产业能级和核心竞争力。

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构建医疗保健重大创新平台。落实科技惠民计划,在医疗卫生、人口健康、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治理、公共教育、文化服务、建筑节能等领域开展技术研发和成果推广应用,增加民生科技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筑牢生命健康创新基础。

积极探索“科创贷”等科技金融方式,推动银行、保险、证券、创投等金融和民间资本投入科技创新领域,引入运行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金融产品。发展科技创新投融资体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中小企业创新、新兴产业培育和发展。

责任单位:县科工贸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投促中心、县卫健局、鹿寨经开区管委、县文体广旅局、县发改局、人民银行鹿寨县支行、柳州银保监分局鹿寨监管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大力优化政务服务功能,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十七)提升数据支撑平台的核心服务能力

提升政务数据共享交换能力。依托柳州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加强政务数据汇聚管理,构建覆盖县、乡、村三级政务数据调度、共享交换的统一通道,提升数据资源调度能力。

提升公共数据开放应用能力。依托自治区公共数据开放平台,推动公共信息资源与行业数据、重点互联网企业数据、企事业单位数据的整合,强化对公共数据开放的监督管理,引导和规范公共信息资源增值和开发利用,支持市场主体利用公共数据开放平台的信息开展业务创新,释放数据红利。

提升统一公共支撑能力。一是加快电子印章的全县推广。落实自治区电子印章管理实施细则,加快推进电子印章在公安、市场监管、教育、医疗、住房、社保、民政、交通、税务等重点领域的应用,逐步实现政务服务办理结果全面电子化。二是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推动自建行业电子证照分库向电子证照总库汇聚各类电子证照,推进存量纸质证照等材料的电子化工作,推进电子证照在政务、民生等服务领域的应用。三是落实身份认证全区统一化的要求。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统筹推进各部门业务办理系统和政务服务门户与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的对接整合,实现“一次认证、全网通办”,提高政府便民服务水平。逐步构建以多维业务数据为要素的数字身份凭证体系,提供面向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统一身份认证。四是大力推广统一公共收付。加快整合征收部门、执收单位、代收机构和收款银行等相关部门的缴费业务,推进与各部门现存公共收付系统的对接,持续扩大统一公共收付系统的应用范围和领域。五是推广使用统一邮寄系统。结合全县各部门的实际业务需求,推广使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统一邮寄系统“双程”邮寄功能,实现群众和企业办事材料寄送和办件结果送达的邮寄快递服务,进一步扩大“零跑腿”事项的覆盖范围。

提升数字政务服务能力。基于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积极探索运用区块链、技术中台等新理念、新技术,围绕政务服务、网站集约化、“互联网监管”三大核心平台的能力建设,实现政务数据要素的高效汇聚、充分共享、深度应用和可视化调度,不断促进政务服务流程的优化,打造整体联动、高效惠民的网上政府,推动监管工作的精准化、标准化,充分发挥政务数据要素在优化政务服务审批效能、提高政府网站服务水平、推进“互联网监管”等方面的驱动作用,以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的建设为抓手,加快打造数据驱动型的新型数字政府。

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全面推广全流程网上办事。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建立“一网通办”协同办理新机制,围绕企业开办、项目投资、税费办理、安全生产、教育医疗、户籍户政、社会保障、劳动就业、道路交通、旅游服务等领域,推行政务服务全程网上办事。鼓励各部门通过在政务服务办理流程中应用政务数据实现申报材料的减免,提高政务服务的效能。加大各部门(单位)提升网上办理率的经验做法及经典案例的宣传推广,组织各部门对制约“网上办”的难点堵点问题进行梳理和集中攻关,持续提升全县网上办理率。

打造政务服务“指尖办”。组织各部门完成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应用资源的梳理,将社会保障、公积金、电子税务、交通安全、人才教育、医疗救助、药品保障、新闻传媒等重点领域的便民应用服务进行整合,建立标准化的政务服务接入模式。通过将各类便民应用服务进行标准化处理,提高便民应用的多平台通用性,实现便民应用服务在广西政务APP、“壮掌桂”小程序、龙城市民云APP以及其他各类开放平台上的跨平台调用,减少调用成本、提高调用效率,实现“一个源头、多端可接”。

推进政务服务专业业务办理系统打通。配合上级推进专业业务办理系统对接,加快各部门信息系统的整合共享,逐步消除“二次录入”现象,减轻政务服务工作人员的额外负担,提高政务服务效能。

孵化一批创新应用。配合上级开展孵化创新应用工作,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梳理事项所需的材料与政务数据、电子证照的关联关系,孵化一批基于政务数据和电子证照的创新应用。

推行政务服务智能审批。组织各部门梳理本部门政务服务智能审批清单,开展智能审批建设,实现智能审批事项“应上尽上”。

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完善要素价格决定机制,加快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

(十九)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要素价格机制

落实城乡基准地价制定、调整和发布制度,加快推进全县标定地价制定与发布工作。建立数据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探索以竞价为驱动的交易模式。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工资集体协商和企业薪酬调查制度。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建立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调查比较制度,落实并完善工资正常调整机制。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强化要素价格管理和监督

引导市场主体依法合理行使要素定价自主权,县价格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政府定价目录履行政府定价权限,确保目录之外无定价,推动政府定价机制由制定具体价格水平向制定定价规则转变。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主管部门构建我县要素价格公示和动态监测预警体系,逐步建立要素价格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完善要素市场价格异常波动调节机制,对要素价格异常波动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好监测预警。县市场监管部门加强要素领域价格反垄断工作,配合上级部门依法严厉打击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哄抬价格、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规行为,维护要素市场价格秩序。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人社局、县科工贸局、柳州银保监分局鹿寨监管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健全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

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全面贯彻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强化工资收入分配的技能价值激励导向,支持科研机构扩大薪酬分配自主权,绩效工资分配向关键创新岗位或作出突出贡献的科研人员、创新团队和一线优秀人才倾斜,在收入分配中充分体现技术、知识、管理、数据等要素价值。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发改局、县科工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建立便捷的要素交易机制,推进要素市场化交易改革

(二十二)健全要素市场化交易平台

拓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功能,将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技术、数据纳入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目录。鼓励公共资源和技术、数据等要素交易平台与各类金融机构、中介机构合作,形成涵盖产权界定、价格评估、流转交易、担保、保险等业务的综合服务体系。建立或健全科技成果交易平台,完善技术成果转化公开交易与监管体系,为科技创新、技术转让、科技成果转化等提供线上线下“一站式”服务。引导培育大数据交易市场,依法合规开展数据交易。支持各类所有制企业参与技术、数据等要素交易平台建设,规范要素交易平台治理,健全要素交易信息披露制度。

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科工贸局、县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完善要素交易规则和服务

贯彻落实土地、技术市场交易规则,完善土地、技术等要素交易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数据产权交易机制。加快推进土地、技术、数据等要素交易平台电子系统建设,实现各类交易数据实时共享和互联互通,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县科工贸局、县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提升要素交易监管水平

打破地方保护,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反垄断执法,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规范交易行为。健全交易风险防范处置机制。优化智慧监管,实现交易参与主体和交易过程信息全面记录、实时交互,确保交易记录来源可溯、去向可查。强化交易活动实时在线监测分析,增强监管时效性和精准性。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失信行为认定、失信联合惩戒、信用修复等机制,动态调整鹿寨县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健全投诉举报查处机制。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增强要素应急配置能力

加快要素应急管理和配置体系建设,适应应急物资生产调配和应急管理需要,建立对相关生产要素的紧急调拨、采购等制度,提高应急状态下的要素高效协同配置能力。健全以政府储备为主、社会储备为辅的救灾物资储备机制。探索建立重要应急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场地的紧急征用及补偿制度。鼓励运用5G、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等数字技术,在应急管理、疫情防控、资源调配、社会管理等方面更好发挥作用。

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科工贸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鹿寨生态环境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保障措施

(二十六)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任务落实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国家、自治区、柳州市决策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扎实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工作。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人社局、县科工贸局、县财政局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任务,主动对接柳州市相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出台配套政策措施,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二十七)强化指导督查,建立考核制度

各部门要细化工作任务,完善推进机制,抓好工作落实。按照改革要求,加强政策研究和工作创新,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及操作细则。县纪委监委适时健全完善改革问责、容错和纠偏机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改革实施情况的跟踪督查,及早发现改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改革不重视、任务落实不到位、进度不符合时间要求的,要摸清原因、督促整改。

(二十八)营造良好环境,激发创新活力

各部门要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引领,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贯彻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坚决清理各类市场准入隐性壁垒。打破行政性垄断,防止市场垄断,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进一步减少政府对要素的直接配置。公平对待各类市场主体,确保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获取及使用各类生产要素,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二十九)加快改革探索,鼓励基层首创

各部门要充分发挥首创精神,敢于冲破阻碍改革的体制机制束缚,在改革中先行先试,善于总结基层创新实践。积极向上争取更多改革自主权,争取在土地审批、能评环评、排污收费等方面获得更多的改革权限。要把承接下放管理权限与优化发展环境结合起来,研究制定改革的具体措施,为全面改革创新探索路子。

(三十)开展总结评估,及时总结宣传

加大宣传力度,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突出做好有关评价指标、政策措施的解读说明,正确引导企业预期,切实转变企业发展理念。加强与国家级和地方主流媒体对接,配合做好改革政策的宣传,及时宣传报道各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典型案例,营造全县上下深化改革、比学赶超的氛围。善于学习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及时总结各地有益经验做法,在全县范围推广复制,并形成一套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长效机制。

附件:鹿寨县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主要改革任务安排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2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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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政发〔2021〕9号:鹿寨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1 17:25 来源: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常务会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1220

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

配置体制机制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桂发〔202015号)及《柳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发〔202112号),深入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促进要素自主有序流动,提高要素配置效率,进一步激发创造力和市场活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资源利用效率为标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需求导向和效果导向,着力破除要素市场化配置中的体制性障碍,建立健全支撑高质量发展的要素配置体制机制,加快实施要素市场化配套改革,切实增强要素配置效率和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提升产业发展层次和经济增长内生动力,推动全县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打下坚实制度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发挥市场在要素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凡是市场能配置的一律交由市场配置,提升要素利用效率;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通过转变政府管理方式,完善各项改革政策,引导企业转型发展。

坚持市场化改革和推进转型发展相结合。通过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建立完善要素差别化配置机制,促进存量盘活和增量优选,推动要素向优质项目、企业、产业流动和集聚,助推全县经济社会加快实现转型创新发展。

坚持绩效评价和差别化政策相结合。建立科学的高质量发展体系和企业绩效评价体系,强化标准引领,发挥绩效评价指挥棒的作用,将评价结果与要素差别化价格指导政策挂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持试点先行和统筹推进相结合。开展全县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顶层设计,协同推进产业优化布局和提质增效,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柳州市改革试点先行先试权,及时总结提炼,做好复制推广。

三、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提高土地利用效能

(一)完善规划和土地要素管理机制

完善规划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建立指标留白机制,预留一定比例的城镇建设用地机动指标,应对规划期内新提出的重大战略或重大项目等,确保项目有指标落地。城镇开发边界内合理划定一定比例的弹性空间,集中建设区内无法确定功能用途的区域进行功能留白,应对规划中的不确定性。完善土地要素管理机制,改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管理方式,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落实土地利用计划“增存挂钩”制度,统筹存量和新增建设用地,保障用地需求。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规范耕地占补平衡,完善补充耕地指标使用管理,明确补充耕地指标收益用途。规范征地拆迁工作程序,完善征地补偿政策,制定年度征地拆迁目标任务,全面实施全县征地片区综合地价。加强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合理制定县本级国有建设用地年度供应计划和县本级土地收储计划及土地一级整理计划,促进土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土储中心、县发改局、县科工贸局、县住建局、鹿寨生态环境局、鹿寨经开区管委、县属平台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创新产业用地供地模式

根据产业类型和土地市场情况,采取长期租赁、先租赁后出让、租赁与出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供应各类产业用地,灵活确定工业用地供应方式和使用年限,降低工业企业用地综合成本。各部门在招商引资时强化政策宣传,引导企业根据产业特点采取长期租赁、先租赁后出让、租赁与出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供应土地,合理高效利用全县工业用地。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科工贸局、县投促中心、县发改局、县住建局、鹿寨经开区管委、县税务局、鹿寨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创新工业用地土地出让合同监管模式

工业用地出让时,要求竞得土地企业,与我县人民政府或园区(开发区)管理机构签订投资建设监管协议作为土地出让合同的附件,明确用地标准、履约责任、违约责任等。

责任单位:县科工贸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投促中心、鹿寨经开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建设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探索宅基地使用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方案前期资料收集和调研工作,适时制定鹿寨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方案,明确存量和新增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途径、方式、程序和条件,建立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在依法维护农民宅基地合法权益和严格规范宅基地管理的基础上,探索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的有效途径和政策措施。大力开展农村集体三产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为柳州市、自治区乃至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

(五)推动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和低效用地

加大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力度,以存量换增量,以增量保障新的项目用地。明确低效用地再开发范围,开展低效用地调查摸底、上图入库和编制再开发专项规划等工作,促进土地集约高效利用。合理优化规划布局、以供地项目主导土地征地拆迁进度,形成一套围绕土地供应为核心目标,指标报批、规划审批、城市设计、土地征拆、供后监管等各环节有效配合、相互推动、服务全局的长效联动机制。在符合规划和安全要求、不改变用途前提下,鼓励工业企业利用地下空间建设职工食堂、仓库、停车场等辅助设施,大力实施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全面推进空间换地工作。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科工贸局、县土地和房屋征收中心、县土储中心、鹿寨经开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畅通劳动力有序流动渠道

(六)畅通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渠道

支持企业引才育才夯实创造基础。大力引进高端人才(团队)。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等研发机构,对来鹿创业就业的人才(团队)给予项目资金资助,对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发放生活补助。吸引万千学子入鹿。对企业新录用和来鹿创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新进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从事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的博士、博士后研究人员发放生活补助。对出博士工作站留鹿或来鹿在企业工作的博士后给予科研经费。对在鹿自主科技创业的博士和硕士给予创业经费。推进人才平台建设,增强承载能力。充分发挥清华紫荆柳州技术转移中心、鹿寨中小科技企业创业孵化基地等平台作用,加快林业产业园小微创新创业基地、颐高鹿寨众创攻坚等创新实践基地建设,加快推进园区、重点企业建立人才小高地。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打造人才安居乐业“生态圈”。积极实施人才优先落户等多项便利制度,推进高级层次人才医疗就诊服务,完善人才就医绿色通道,创新实施“互联网人才”服务模式,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子女入学入园等优质高效的“一站式”服务,解决人才来鹿干事创业的后顾之忧。推动中高等职业教育融通发展,进一步扩大柳州城市职业学院(鹿寨分院)办学规模,根据产业需求增设高职高专专业,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深化“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多人才支持。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科工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用人制度改革促进流动。立足鹿寨工业基础和人才优势,联合国有企业,建立共商共育的干部培养机制。实行灵活高效的高层次人才编制管理制度,对各行业引进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予以专项编制保障。健全合理体现人才价值的收入分配机制,落实以知识、技术、管理、技能等创新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政策,实行股权、期权等中长期激励政策。加大国有企业人才交流力度。推动职业经理人制度和国有企业经理层市场化选聘力度,探索建立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库。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创造条件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进一步提高基层人才收入待遇。落实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工作高定工资政策,根据上级相关规定,落实乡镇工作补贴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绩效考评奖励向基层一线倾斜,乡镇事业单位核定年度绩效工资总量时要给予适当倾斜,确保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水平高于县直机关同等人员。进一步吸引人才向乡镇流动。落实自治区乡村科技特派员选派激励政策,支持科技人员到农村基层一线开展科技创业和服务,鼓励基层事业单位选聘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探索实施“双百人才工程”,聘请各行业实力突出的高层次人才担任产业发展顾问,为我县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不断充实加强基层工作力量,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到基层就业,进一步吸引优秀教师到基层任教,着重解决乡村学校教师队伍人员紧缺、结构矛盾等问题。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原则,不断创新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方式。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科工贸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完善技术技能评价制度

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柳州市有关政策,推进职业资格与职称制度有效衔接。畅通技能人才和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才晋升通道,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获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达到相应年限,可分别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按照国家、自治区、柳州市有关工作要求,探索畅通自由职业者职称评审通道,对从事影视、美术、动漫、工艺美术、文学创作等专业领域取得行业认可成果的自由职业者明确申报途径和方式。根据国家、自治区、柳州市有关文件规定,进一步完善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全县企事业单位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在专业领域取得重大突破、解决重大问题、作出突出贡献,或取得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研究成果的,经主管部门核定,可不受原取得职称级别及资历年限限制,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调整完善户口迁移政策。取消外来务工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含2年)劳动合同,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在工作岗位稳定工作半年以上(含半年),并参加本县社会保险,实际缴纳满半年以上(含半年)、护理人员在我县就业居住2年以上、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的非本县户籍人员落户条件。

规范登记落户地址。对经批准落户的人员,按照在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办理落户登记手续。拥有个人合法产权住房或租赁公租房的,可在房屋所在地登记户口;租赁私有房屋的,需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并经房屋所有人同意后可在租赁房屋所在地登记户口,房屋所有人不同意落户的可在租赁房屋所在地社区集体户登记户口;投靠亲友居住的,经房屋所有人和户主同意后可在房屋所在地登记户口;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就业且无个人合法产权住房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在单位集体户登记户口,单位未设立集体户的可在就业地社区集体户登记户口。

履行跟踪评估、督办督导工作职责。县公安局对户籍制度改革工作进行跟踪评估、督办督导,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及时上报责任落实情况及成效,为县委、县人民政府提供及时准确的户改信息数据。

优化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推进办理户籍、身份证、居住证等业务材料的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减免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进一步优化和规范现行的户口登记行政确认、户口迁移行政许可的运行流程,全面梳理办理户籍业务的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审批服务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消除清单中的模糊条款,进一步量化、细化审批服务标准、逐项编制标准化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全面清理办理户籍业务的各种证明,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对于可以在人口信息系统中核实的亲属关系和身份信息免提交相关证明和证件。

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行异地办、自助办、“掌上付”,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推出互联网“网上公安局”,开设“警方动态”“通知通告”“防范知识”“办事指南”“公安微博”等栏目,开通在线咨询、留言和提供线索等服务。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五、推进资本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九)大力发展直接融资

深入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培育工程,加强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建设,加大股权融资工具应用。拟定全县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规划(计划)和财政、金融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相关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联系服务驻鹿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中介机构和上市(挂牌)公司,协助驻鹿证券监管部门做好上市公司的规范发展工作。培育上市(挂牌)后备资源,推动企业改制上市(挂牌)、再融资和发行债券,指导、协调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等工作。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人民银行鹿寨县支行、柳州银保监分局鹿寨监管组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强化间接融资服务供给

深入实施“引金入鹿”战略,鼓励更多银行、证券、保险、基金、期货等金融机构入驻鹿寨。增强国有商业性融资担保主体实力,持续加大资本注入,建立风险补偿及容错机制,提高担保增信水平。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增强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能力。扩大保险资金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规模。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人民银行鹿寨县支行、柳州银保监分局鹿寨监管组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深化区域金融改革

推进绿色金融创新,积极争取创建自治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示范区,构建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围绕乡村振兴,积极开展县域农村金融改革创新试点,逐步推广农村金融改革“田东模式”升级版,继续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积极探索建立县城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激励约束机制,激发金融机构支农的积极性、主动性。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人民银行鹿寨县支行、柳州银保监分局鹿寨监管组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技术要素市场化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十二)科学配置技术要素与创新资源

以“坚持科技四个面向”为指导方针,科学制订《鹿寨县科技创新“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年度预算,完善科技计划管理体系,通过财政经费引导作用,不断增强企业的创新意识与能力。鼓励企业自筹经费参与科技项目实施,激励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全社会研发投入(R&D)强度逐步提高。通过比照粤港澳大湾区,策略性部署应用性技术和战略性技术,分领域、分层次、分梯度地计划科技任务并稳步实施,逐一攻破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落实好创新平台、高层次人才、资金、科技项目、扶持政策等服务保障,促进“1131”产业发展。

责任单位:县科工贸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完善科技成果权属管理制度

以知识与人才价值为激励导向,健全职务科技成果产权制度。完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制度,允许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在获得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的基础上以现金入股企业。加大对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中作出主要贡献人员的奖励力度,其获得奖励的总份额不低于奖励总额的60%。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事前产权激励工作,允许最高可以将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全部给予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

推动区域科技合作和技术转移。依托柳州科技大市场和县域科技服务平台,引进科技成果和先进适用技术并实现落地。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在我县设立技术转移部门,支持各类技术人员兼职从事技术转移工作,加大市场化、专业化技术经理人培养。

责任单位:县科工贸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改革科技创新资源投入方式

深入推进科技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改革财政经费和创新资源投入方式,引导和支持带动企业、社会其他力量增加科技投入,确保全县科技投入只增不减。“十四五”科技经费预算编制,除部分采用前补助方式外,引入后补助和政府采购服务等方式;以GDP经济贡献度为导向,将对企业的上规入统要求贯穿科技立项支持全过程。严格执行企业研发后补助、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双升类”补助、科技成果补助等的管理办法,以促进上规入统为目标、实行闭环管理。

责任单位:县科工贸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加快发展规上科技服务业企业

按照“新建一批、整合一批、引育一批、壮大一批”的发展思路,推动我县规上科技服务业企业快速发展,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建立健全县科技服务业统计机制,对数据做到“应统尽统”。在政策法规的规定范围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业务委托给能够上规入统的科技服务企业承担。按照医疗卫生、教育、房地产业等部门分工,摸清采购外地科技服务的情况,鼓励供应方在鹿寨设立子公司。引入区内外高端科技服务企业,开展委托科技招商、高层次人才引进等工作。

责任单位:县科工贸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鹿寨经开区管委、县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加强科技创新开放合作

面向经济主战场强化创新平台与人才支撑。与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等区域对接合作,高质量精准化引进一批科技型企业、高水平创新服务团队、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导本地优秀企业与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合作建设产业技术研发中心等,不断提高“1131”产业链创新水平。

面向产业重大需求,搭建一批高水平创新平台。加快建设广西石墨烯车辆应用研究院,谋划集总部经济、研发设计、创新孵化、综合服务功能于一体的高新技术集聚区,提升科技创新支撑产业能力。围绕我县石墨烯和珠光新材料、机械汽配、绿色化工、节能环保、农林产品精深加工等重点领域,继续支持国家级研发机构、高校院所和大中型企业在我县设立研发机构或分支机构,加强“1131”产业体系融合发展,提高产业能级和核心竞争力。

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构建医疗保健重大创新平台。落实科技惠民计划,在医疗卫生、人口健康、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治理、公共教育、文化服务、建筑节能等领域开展技术研发和成果推广应用,增加民生科技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筑牢生命健康创新基础。

积极探索“科创贷”等科技金融方式,推动银行、保险、证券、创投等金融和民间资本投入科技创新领域,引入运行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金融产品。发展科技创新投融资体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中小企业创新、新兴产业培育和发展。

责任单位:县科工贸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投促中心、县卫健局、鹿寨经开区管委、县文体广旅局、县发改局、人民银行鹿寨县支行、柳州银保监分局鹿寨监管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大力优化政务服务功能,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十七)提升数据支撑平台的核心服务能力

提升政务数据共享交换能力。依托柳州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加强政务数据汇聚管理,构建覆盖县、乡、村三级政务数据调度、共享交换的统一通道,提升数据资源调度能力。

提升公共数据开放应用能力。依托自治区公共数据开放平台,推动公共信息资源与行业数据、重点互联网企业数据、企事业单位数据的整合,强化对公共数据开放的监督管理,引导和规范公共信息资源增值和开发利用,支持市场主体利用公共数据开放平台的信息开展业务创新,释放数据红利。

提升统一公共支撑能力。一是加快电子印章的全县推广。落实自治区电子印章管理实施细则,加快推进电子印章在公安、市场监管、教育、医疗、住房、社保、民政、交通、税务等重点领域的应用,逐步实现政务服务办理结果全面电子化。二是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推动自建行业电子证照分库向电子证照总库汇聚各类电子证照,推进存量纸质证照等材料的电子化工作,推进电子证照在政务、民生等服务领域的应用。三是落实身份认证全区统一化的要求。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统筹推进各部门业务办理系统和政务服务门户与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的对接整合,实现“一次认证、全网通办”,提高政府便民服务水平。逐步构建以多维业务数据为要素的数字身份凭证体系,提供面向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统一身份认证。四是大力推广统一公共收付。加快整合征收部门、执收单位、代收机构和收款银行等相关部门的缴费业务,推进与各部门现存公共收付系统的对接,持续扩大统一公共收付系统的应用范围和领域。五是推广使用统一邮寄系统。结合全县各部门的实际业务需求,推广使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统一邮寄系统“双程”邮寄功能,实现群众和企业办事材料寄送和办件结果送达的邮寄快递服务,进一步扩大“零跑腿”事项的覆盖范围。

提升数字政务服务能力。基于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积极探索运用区块链、技术中台等新理念、新技术,围绕政务服务、网站集约化、“互联网监管”三大核心平台的能力建设,实现政务数据要素的高效汇聚、充分共享、深度应用和可视化调度,不断促进政务服务流程的优化,打造整体联动、高效惠民的网上政府,推动监管工作的精准化、标准化,充分发挥政务数据要素在优化政务服务审批效能、提高政府网站服务水平、推进“互联网监管”等方面的驱动作用,以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的建设为抓手,加快打造数据驱动型的新型数字政府。

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全面推广全流程网上办事。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建立“一网通办”协同办理新机制,围绕企业开办、项目投资、税费办理、安全生产、教育医疗、户籍户政、社会保障、劳动就业、道路交通、旅游服务等领域,推行政务服务全程网上办事。鼓励各部门通过在政务服务办理流程中应用政务数据实现申报材料的减免,提高政务服务的效能。加大各部门(单位)提升网上办理率的经验做法及经典案例的宣传推广,组织各部门对制约“网上办”的难点堵点问题进行梳理和集中攻关,持续提升全县网上办理率。

打造政务服务“指尖办”。组织各部门完成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应用资源的梳理,将社会保障、公积金、电子税务、交通安全、人才教育、医疗救助、药品保障、新闻传媒等重点领域的便民应用服务进行整合,建立标准化的政务服务接入模式。通过将各类便民应用服务进行标准化处理,提高便民应用的多平台通用性,实现便民应用服务在广西政务APP、“壮掌桂”小程序、龙城市民云APP以及其他各类开放平台上的跨平台调用,减少调用成本、提高调用效率,实现“一个源头、多端可接”。

推进政务服务专业业务办理系统打通。配合上级推进专业业务办理系统对接,加快各部门信息系统的整合共享,逐步消除“二次录入”现象,减轻政务服务工作人员的额外负担,提高政务服务效能。

孵化一批创新应用。配合上级开展孵化创新应用工作,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梳理事项所需的材料与政务数据、电子证照的关联关系,孵化一批基于政务数据和电子证照的创新应用。

推行政务服务智能审批。组织各部门梳理本部门政务服务智能审批清单,开展智能审批建设,实现智能审批事项“应上尽上”。

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完善要素价格决定机制,加快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

(十九)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要素价格机制

落实城乡基准地价制定、调整和发布制度,加快推进全县标定地价制定与发布工作。建立数据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探索以竞价为驱动的交易模式。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工资集体协商和企业薪酬调查制度。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建立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调查比较制度,落实并完善工资正常调整机制。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强化要素价格管理和监督

引导市场主体依法合理行使要素定价自主权,县价格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政府定价目录履行政府定价权限,确保目录之外无定价,推动政府定价机制由制定具体价格水平向制定定价规则转变。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主管部门构建我县要素价格公示和动态监测预警体系,逐步建立要素价格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完善要素市场价格异常波动调节机制,对要素价格异常波动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好监测预警。县市场监管部门加强要素领域价格反垄断工作,配合上级部门依法严厉打击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哄抬价格、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规行为,维护要素市场价格秩序。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人社局、县科工贸局、柳州银保监分局鹿寨监管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健全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

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全面贯彻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强化工资收入分配的技能价值激励导向,支持科研机构扩大薪酬分配自主权,绩效工资分配向关键创新岗位或作出突出贡献的科研人员、创新团队和一线优秀人才倾斜,在收入分配中充分体现技术、知识、管理、数据等要素价值。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发改局、县科工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建立便捷的要素交易机制,推进要素市场化交易改革

(二十二)健全要素市场化交易平台

拓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功能,将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技术、数据纳入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目录。鼓励公共资源和技术、数据等要素交易平台与各类金融机构、中介机构合作,形成涵盖产权界定、价格评估、流转交易、担保、保险等业务的综合服务体系。建立或健全科技成果交易平台,完善技术成果转化公开交易与监管体系,为科技创新、技术转让、科技成果转化等提供线上线下“一站式”服务。引导培育大数据交易市场,依法合规开展数据交易。支持各类所有制企业参与技术、数据等要素交易平台建设,规范要素交易平台治理,健全要素交易信息披露制度。

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科工贸局、县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完善要素交易规则和服务

贯彻落实土地、技术市场交易规则,完善土地、技术等要素交易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数据产权交易机制。加快推进土地、技术、数据等要素交易平台电子系统建设,实现各类交易数据实时共享和互联互通,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县科工贸局、县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提升要素交易监管水平

打破地方保护,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反垄断执法,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规范交易行为。健全交易风险防范处置机制。优化智慧监管,实现交易参与主体和交易过程信息全面记录、实时交互,确保交易记录来源可溯、去向可查。强化交易活动实时在线监测分析,增强监管时效性和精准性。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失信行为认定、失信联合惩戒、信用修复等机制,动态调整鹿寨县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健全投诉举报查处机制。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增强要素应急配置能力

加快要素应急管理和配置体系建设,适应应急物资生产调配和应急管理需要,建立对相关生产要素的紧急调拨、采购等制度,提高应急状态下的要素高效协同配置能力。健全以政府储备为主、社会储备为辅的救灾物资储备机制。探索建立重要应急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场地的紧急征用及补偿制度。鼓励运用5G、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等数字技术,在应急管理、疫情防控、资源调配、社会管理等方面更好发挥作用。

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科工贸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鹿寨生态环境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保障措施

(二十六)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任务落实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国家、自治区、柳州市决策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扎实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工作。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人社局、县科工贸局、县财政局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任务,主动对接柳州市相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出台配套政策措施,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二十七)强化指导督查,建立考核制度

各部门要细化工作任务,完善推进机制,抓好工作落实。按照改革要求,加强政策研究和工作创新,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及操作细则。县纪委监委适时健全完善改革问责、容错和纠偏机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改革实施情况的跟踪督查,及早发现改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改革不重视、任务落实不到位、进度不符合时间要求的,要摸清原因、督促整改。

(二十八)营造良好环境,激发创新活力

各部门要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引领,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贯彻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坚决清理各类市场准入隐性壁垒。打破行政性垄断,防止市场垄断,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进一步减少政府对要素的直接配置。公平对待各类市场主体,确保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获取及使用各类生产要素,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二十九)加快改革探索,鼓励基层首创

各部门要充分发挥首创精神,敢于冲破阻碍改革的体制机制束缚,在改革中先行先试,善于总结基层创新实践。积极向上争取更多改革自主权,争取在土地审批、能评环评、排污收费等方面获得更多的改革权限。要把承接下放管理权限与优化发展环境结合起来,研究制定改革的具体措施,为全面改革创新探索路子。

(三十)开展总结评估,及时总结宣传

加大宣传力度,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突出做好有关评价指标、政策措施的解读说明,正确引导企业预期,切实转变企业发展理念。加强与国家级和地方主流媒体对接,配合做好改革政策的宣传,及时宣传报道各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典型案例,营造全县上下深化改革、比学赶超的氛围。善于学习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及时总结各地有益经验做法,在全县范围推广复制,并形成一套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长效机制。

附件:鹿寨县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主要改革任务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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