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政发〔2018〕12号:关于颁布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6-2025年)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
鹿寨县人民政府文件
鹿政发〔2018〕12号
鹿寨县人民政府关于颁布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6-2025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6-2025年)》现已修编完成,予以颁布实施。现就实施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是我县为防治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纲领性文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实施。
二、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突出重点的原则,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完善制度,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汛期是地质灾害的多发期,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严格执行险情巡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等各项制度,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地质危险性评估制度,建设单位一定要依法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并对可能产生的地质灾害实施有效的防治措施,加大督促检查力度。
五、对违反《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6-2025年)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6-2025年).zip
2018年6月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