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的公告
根据《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 号)文件通知要求,我局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进行调整,现公告如下:
鹿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事项改革目录(共2项)
序号 | 项目 编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层级和部门 | 设定依据 | 改革事项 | 备注 |
1 | D25006 | 广告发布登记 |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 取消广告发布登记 | |
2 | D30002 |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 |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1.对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企业取消食品经营许可,改为备案;2.将“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纳入“多证合一”范围,在企业登记注册环节一并办理备案手续。 |
附件:1.关于取消广告发布登记经营许可事项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的方案
2.关于调整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事项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的方案
鹿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