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鹿寨县财政局 】鹿寨县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来源: 鹿寨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17-02-10 20:16   |  浏览量:

  2017年1月21日在鹿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廖庆红

 

  

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代表提出意见。

 

  

  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发展形势和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的挑战,全县财税部门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主动适应新常态下的发展规律,围绕“项目拉动、重点突破、全面发展、富民强县”总体发展思路,坚持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狠抓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持续深化改革,强化资金监管,有力促进了全县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一)组织财政收入情况

  2016年,全县组织财政收入88,176万元,增长5.09%,完成预算97.30%。其中:上划中央“两税”和所得税收入21,249万元,增长11.23%;上划自治区“四税”收入8,023万元,增长6.4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8,904万元,增长2.87%。

  2016年受经济下行、“营改增”全面推开等因素影响,柳州市对六县财政收入任务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调整,其中同意我县调减2,520万元。调整后2016年财政收入任务为88,100万元,增长5%,按照柳州市调减后的财政收入任务数,我县财税部门主动作为,加强收入预测和预算执行分析,及时排查税源,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在确保完成收入任务的同时,降低非税收入占比。2016年,全县财政收入完成88,176万元,完成调整后任务数的100.09%,增长5.09%。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28.89%,占比低于六县平均水平,保持了较高的收入质量。同时,组织收入目标调整后,通过收入结构调整,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比调整预算增加1,533万元,全县重点项目、民生项目支出安排不受收入调整而降低保障。

  (二)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94,554万元,总支出291,529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025万元。财政预算收支平衡。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94,554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8,904万元( 含:税收收入41,884万元,非税收入17,020万元),增长2.87%;自治区补助收入168,284万元(含:返还性收入9,07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6,17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03,033万元),增长2.31%;上年结余收入7,897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044万元;债券转贷收入53,048万元,调入资金377万元。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91,529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9,616万元,增长9.62%,完成预算104.52%;专项上解自治区支出1,300万元;债券转贷支出40,048万元(含:置换债券支出39,048万元,新增债券还本1,000万元);安排稳定调节基金565万元。

  二、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总收入23,798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18,844万元,下降40.33%,完成预算59.10%,主要原因是由于国有土地出让减少和价格调整基金停征影响;上级补助收入2,91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044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2,187万元,下降42.88%,其中当年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20,127万元,下降35.08%,完成预算65.03%,主要原因是土地出让收入减少相应调减征地成本支出。收支相抵,年终结转结余1,611万元。

  (一)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160万元,下降29.5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17,004万元,下降42.69%;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938万元,增长73.06%;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93万元,下降36.73%;污水处理费收入596万元,下降16.99%;新型墙体材料基金收入36万元,增长125%;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17万元,下降92.27%。

  (二)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主要项目情况

  城镇公用事业附加支出129万元,下降2.27%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17,449万元,下降42.43%;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1,539万元,上年无支出;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395万元,上年无支出;污水处理费支出537万元,增长3.87%;水土保持补偿费支出23万元,增长76.92%;新型墙体材料基金支出15万元,增长150%;价格调节基金支出40万元,增长53.85%。

  (三)政府性基金结余主要项目情况

  城镇公用事业附加结余126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结余7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结余1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结余9万元;新型墙体材料基金结余39万元;污水处理费结余260万元;价格调节基金233万元。

  三、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鹿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方案〉的通知》(鹿政办发〔2015〕73号)文件精神,县本级国有独资企业年净利润10万元以上的,按照上年度净利润基数的10%上缴国有资本收益。2016年全县国有企业15家,企业净利润达到10万元以上的有4家,全年上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3.74万元,下降81.12%,完成预算100%,其中:县林场1.28万元,县自来水厂9.67万元,汇一联城市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24万元,县储备粮管理公司1.55万元。

  按照“取之于企业,用之于企业”的原则,从企业收取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原则上用于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2016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13.74万元,下降81.12%,完成预算100%,其中:公益性设施投资支出9.67万元,其他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4.07万元。收支相抵,年度实现平衡。

  四、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县级统筹的社会保险基金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当年预算收入6,790万元,完成预算98.97%,下降3.97%;上年结余收入8,566万元。 当年预算支出5,409万元,完成预算102.19%,增长0.95%。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1,515万元。

  五、地方政府债券情况

  2016年初全县政府债券余额20,500万元,年内自治区新增转贷全县政府债券53,048万元,偿还到期债券1,000万元,年末债券余额72,548万元。当年新增的政府债券53,048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4,000万元,主要为用于中央投资地方配套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及其他难以吸收社会投资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置换债券39,048万元,用于置换以前年度非债券类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2016年全县财政预算安排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息1,9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为0.79%,全县债券举借处于合理范围,债务风险可控。

  六、2016年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收入征管,着力抓增收、保增长

  财税部门坚持把抓收入作为主要任务,加强协作,密切配合,认真落实联合控税机制,在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结构性税费减免政策基础上,依法加强税收和非税征管。财政部门利用资金拨付、项目验收、账务核查等手段,主动配合税务部门严防县域财政项目资金的税款流失。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模式,坚持征收与清欠并举,抓大与抓小并重,在对重点税种、重点行业和重点税源大户监管的同时,加强对零散税收的征收管理,加大欠税清缴力度,确保了税收应收尽收。加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出租和国有土地有偿出让等收入的征收管理,大力挖掘非税收入潜力,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二)争取项目支持,着力培财源、壮实力

  抢抓国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一带一路”倡议和精准脱贫的政策机遇,积极争取项目支持,全年争取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 65,251万元,统筹用于干部职工工资发放、民生及重点项目资金配套等;争取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03,033万元,按项目实施进度逐个拨付,全年支出进度达到95.02%,各项目支出达到上级考核要求。争取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14,000万元,确保了保障性住房、教育、医疗卫生、农村基础设施及部分城市基础设施等项目顺利实施。争取地方政府置换债券资金39,048万元,用于置换以前年度非债券类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有效缓解了债务偿还压力。加快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推动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启动10个重大项目融资工作,落实飞鹿大道延伸到教育集中区项目、城乡供水等项目融资84,000万元。争取企业发展项目资金891万元,支持中小企业节能环保、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增强企业竞争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

  (三)支持脱贫攻坚,着力补短板、建小康

  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一号工程”,整合投入扶贫资金45,439万元,统筹用于扶贫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化扶贫。投入资金819万元,扶持发展贫困村优势特色产业,建立石路屯鹿寨蜜橙、导江乡大果山楂等扶贫产业基地。安排就业创业担保基金848.7万元,撬动银行发放农民工创业小额担保贷款5,234.5万元,支持农民工等就业创业工作。设立扶贫担保基金500万元,推进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落实,帮助贫困农户解决发展资金困难问题,实现脱贫致富自筹资金投入产业发展。投入资金239万元,进行贫困村有线电视连网工程建设。投入资金270万元,为全县6498户22532贫困人口购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严格按照上级政策,将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量10%资金87万元用于精准扶贫工作。

  (四)优化支出结构,着力惠民生、促和谐

  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财政支出用于民生的比例。2016年,全县安排三农、教育、社会保障、就业、医疗卫生、文化等民生领域资金20.5亿元,增长15.17%,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2.01%,较上年提高0.56个百分点。其中,拨付教育资金38,781万元,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薄弱学校改造、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职业教育等,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拨付社会保障资金28,642万元,支持新型城乡养老保险、城乡低保、五保供养、抚恤、社会救济和自然灾害救助等工作,不断推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拨付医疗卫生资金31,507万元,支持公立医院改革,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推动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制度。拨付资金16,893万元,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贫困户危房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改善低收入群体和农民住房条件。发放72270户农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3,443万元,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936万元,支持农业生产发展。投入财政资金3,218万元,完成195个“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项目覆盖133个村195个屯。投入资金8,092万元,支持生态乡村建设,改善农民居住环境。拨付资金6,816万元,继续支持群众体育、体育场馆等各项体育事业发展,助推文化事业发展。

  (五)深化财政改革,着力抓创新、优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新《预算法》,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严格按照“两上两下”的程序编制预算草案,预算编制工作的质量逐步提高。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面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强化对各部门预决算公开监督,2016年全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全部在政府网公开,公开率达100%。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收回连续两年未用完的财政资金16,040万元,统筹用于扶贫、水利等重点领域建设;同时按规定将政府性基金结转结余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扎实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完成149辆封存的公务用车拍卖和公务交通补贴发放工作。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增强财政政策和支出安排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不断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覆盖范围,继续推进公务卡改革,全年共92家预算单位通过公务卡结算资金632万元,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改革实现全面覆盖。抓好债务限额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在限额内依法举债,加强存量债务管理,严格将置换债券资金用于偿还符合条件的政府债务。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购置、使用和处置程序,强化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实行统一管理。

  (六)严格财政监管,着力抓预防、控风险

  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管。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管理财政专户资金操作规程。按照改进作风、精简会议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会议费管理要求,出台《鹿寨县会议费管理办法》。制定《鹿寨县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明确界定乡镇预算单位与核算中心的委托代理记账关系和双方职责,规范乡财县管行为。举办财政基层培训,提高基层财务人员财务处理水平。完善政府采购管理机制,不断提高政府采购管理效率,2016年共节约政府采购资金2,226.35万元,节约率为11.60%。积极推进财政评审业务开展,修改完善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加强重点项目审查,在保证评审工作质量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财政投资评审效率,2016年共审查金额74,610万元,审减金额5,849万元,审减率为7.84%。严格专项资金的绩效目标审核,规范绩效目标审核程序和审核职责,2016年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专项资金总额达35,130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14.71%。强化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2016年全县“三公”经费支出1,606万元,下降25.75%。以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为契机,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工作,检查涉及单位211户,涉及金额2,228万元,涉及自查自纠单位7户,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差旅费管理。同时,组织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检查、我县防汛经费、冬修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检查、农资综合补贴发放情况检查、教育项目建设跟踪检查,强化资金的使用管理。

  总的来看,2016年全县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受经济下行和结构调整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增收乏力;二是政策性增支因素较多,收支矛盾突出,预算平衡压力越来越大;三是加大财政投资力度,既需要防范化解存量债务风险,又需要规范统筹新增债务,操作难度不断加大;四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进缓慢,财政筹集资金难度增大。这些矛盾和困难,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做好今年财政各项工作意义重大。根据县委的决策部署及全县经济发展实际,2017年全县财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县委的决策部署,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推进“实业兴鹿,开放强鹿”,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落实预算法和深化财政管理改革要求,统筹把握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的平衡点,着力支持经济加快转型升级和稳定增长,着力推进民生改善和社会事业发展,着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着力增强财政支撑力推进财政事业可持续发展,为鹿寨早日实现“三个建成”目标提供财力保障。

  按照上述总体思路,2017年预算编制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财力保障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切实改善民生。

  二是统筹兼顾、确保平衡。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提升全县财政调控能力。收入预算充分考虑完成指标的现实基础和支撑条件,努力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支出预算统筹考虑各项基本运转和事业发展的资金需求,确保与全县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

  三是优化结构、突出重点。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行政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同时保证各部门事业发展必需的合理支出。集中财力加大对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点项目以及民生工程的支持力度。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对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分析和财政领域的趋势性变化,结合当前我县经济发展实际,2017年全县组织的财政收入计划93,467万元,增长6.00%,其中:上划中央“两税”和所得税收入25,816万元,上划自治区“四税”收入7,46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0,187万元。

  2017年全县财政预算总收入165,257万元,主要构成是:上年结余收入3,02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0,187万元;自治区补助收入102,045万元(含:返还性收入9,12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6,34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6,584万元)。

  2017年全县财政预算总支出165,257万元,其构成是: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3,757万元,上解支出1,500万元。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3,757万元,下降1.98%,主要是上年专项结余、当年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比上年有所减少。

  二、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27,604万元,增长46.49%。政府性基金支出27,523万元,增长36.75%。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中,城镇公用事业附加收入8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25,30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413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71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600万元 ,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40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中,城镇公用事业附加支出8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25,30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1,413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171万元,污水处理费支出540万元,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19万元。

  三、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全县国有企业15家,企业净利润达到10万元以上的有6家,2017年预计上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8万元,增长7.71%。其中:县林场2万元,县自来水厂1万元,县汇一联城市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万元,县储备粮管理公司1.8万元,柳州鹿源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5万元,鹿寨县祥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4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全县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4.8万元,增长7.71%,用于增加国有企业注册资本金。

  四、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1,703万元,增长219.63%。其中:新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收入14,335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368万元,增长8.51%。

  2017年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0,163万元,增长272.77%。其中:新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14,335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828万元,增长7.75%。

  五、完成2017年预算工作的主要措施

  为顺利完成2017年财政预算工作,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突出抓好财源建设

  多渠道筹集资金,大力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功能,更好地发挥园区承载项目、吸纳投资、增加税收的作用。立足工业园区建设目标,努力在引进优质企业、高效企业入园工作上做文章。积极培育涵养优质税源,巩固“营改增”改革成果,进一步落实好各项减税和降费政策,减轻企业税负、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增强企业发展能力。积极筹措财政资金,支持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服务业发展。加大旅游业发展扶持力度,推进旅游名城建设。继续加强“政银担”合作,引导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融资。

  (二)突出抓好财税征管

  密切关注国家税制改革动态和走向,深入开展经济税源调研,加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等税源的动态性分析,依法合规把握组织收入的力度、节奏和方向,确保收入可持续性。落实财税联席会议制度,分析、研判当前收入形势和收入预期,以税收管理的薄弱点、空白点为突破口,积极寻找新的税收增长点,形成财税协作、齐抓共管的税收征收机制。完善管查互动机制,对发现的行业税收异常情况,及时开展税收稽查,防止税收流失。按照“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纳入预算、统筹安排、规范管理”的要求,严格实行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完善以票管收、票款同步的征管模式,加强监督,堵塞漏洞,进一步提高非税管理水平。

  (三)突出抓好政策引领

  中央在“营改增”过渡期结束后,将重新划分事权与财权,我们将积极主动与上级部门对接,反映实际困难与问题,争取得到更多财力补助。资源税、消费税及房产税等税收政策将陆续推出,我们将及时掌握动态,加强科学研判,提高政策的敏感度和前瞻性,尽量大可能获得改革红利。统筹全县各方力量和资源,紧盯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方面,把准政策要点,看准投资重点,立足全县实际,争取更多的项目进入国家、区级“笼子”。积极采取财政贴息、以奖代补、融资担保、引导基金等方式,广泛吸引社会和金融资本支持经济发展,着力探索破解企业融资担保难题。加大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筹集重点项目建设资金。

  (四)突出抓好支出保障

  突出“两保一促”的原则,保运转、保政策性民生支出、促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继续加大财政对民生实事的投入力度,科学统筹财力支持重点项目、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支出,优先保障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继续加大“三农”投入力度,推进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创建,支持“双高”基地、水利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美丽鹿寨”建设进度,努力缩小城乡之间发展差距,改善城乡环境质量和面貌。足额安排扶贫专项资金,综合平衡项目资金,着力构建财政扶贫投入机制,改善基础设施短板,突出产业发展扶贫,确保扶贫攻坚取得实效。继续推进文化产业发展,加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投入,加快体育事业发展,打造城市文化软实力。统筹财政资金,支持实施城市交通、市政公共设施、环境治理、城市美化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强化“智慧城市”建设,提升发展城市品质。同时,严格按照自治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进度必须要达到90%以上”的要求,健全完善支出进度通报制度,加强预算支出执行情况分析,加大对重点单位、重点项目的督查力度,着力解决财政预算支出进度偏慢和不均衡的问题。

  (五)突出抓好财政改革

  围绕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在体制机制、资金分配、理财思路、预算管理、风险防范以及财政监督等方面坚持改革创新,逐步构建和完善科学的财政管理体系。积极对接中央、自治区关于消费税、资源税改革等各项部署,扎实推进税收制度改革。健全财政统筹使用机制,进一步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力度,稳步提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试编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强化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提高当年预算与三年财政规划的衔接。推进专项资金管理,规范专项资金的设立、下达、调整等环节,建立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制度,推进专项资金信息公示公开。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价机制,加强绩效评价、监督检查和审计结果的运用。加强债务管理,实行规模控制和分类管理,积极向自治区争取地方政府债券额度,规范使用,建立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防范化解财政风险。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以奋发进取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有力的举措,全面完成年度预算任务,为我县转型升级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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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鹿寨县财政局 】鹿寨县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来源: 鹿寨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17-02-10 20:16   

  2017年1月21日在鹿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廖庆红

 

  

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代表提出意见。

 

  

  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发展形势和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的挑战,全县财税部门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主动适应新常态下的发展规律,围绕“项目拉动、重点突破、全面发展、富民强县”总体发展思路,坚持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狠抓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持续深化改革,强化资金监管,有力促进了全县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一)组织财政收入情况

  2016年,全县组织财政收入88,176万元,增长5.09%,完成预算97.30%。其中:上划中央“两税”和所得税收入21,249万元,增长11.23%;上划自治区“四税”收入8,023万元,增长6.4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8,904万元,增长2.87%。

  2016年受经济下行、“营改增”全面推开等因素影响,柳州市对六县财政收入任务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调整,其中同意我县调减2,520万元。调整后2016年财政收入任务为88,100万元,增长5%,按照柳州市调减后的财政收入任务数,我县财税部门主动作为,加强收入预测和预算执行分析,及时排查税源,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在确保完成收入任务的同时,降低非税收入占比。2016年,全县财政收入完成88,176万元,完成调整后任务数的100.09%,增长5.09%。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28.89%,占比低于六县平均水平,保持了较高的收入质量。同时,组织收入目标调整后,通过收入结构调整,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比调整预算增加1,533万元,全县重点项目、民生项目支出安排不受收入调整而降低保障。

  (二)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94,554万元,总支出291,529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025万元。财政预算收支平衡。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94,554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8,904万元( 含:税收收入41,884万元,非税收入17,020万元),增长2.87%;自治区补助收入168,284万元(含:返还性收入9,07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6,17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03,033万元),增长2.31%;上年结余收入7,897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044万元;债券转贷收入53,048万元,调入资金377万元。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91,529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9,616万元,增长9.62%,完成预算104.52%;专项上解自治区支出1,300万元;债券转贷支出40,048万元(含:置换债券支出39,048万元,新增债券还本1,000万元);安排稳定调节基金565万元。

  二、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总收入23,798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18,844万元,下降40.33%,完成预算59.10%,主要原因是由于国有土地出让减少和价格调整基金停征影响;上级补助收入2,91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044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2,187万元,下降42.88%,其中当年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20,127万元,下降35.08%,完成预算65.03%,主要原因是土地出让收入减少相应调减征地成本支出。收支相抵,年终结转结余1,611万元。

  (一)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160万元,下降29.5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17,004万元,下降42.69%;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938万元,增长73.06%;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93万元,下降36.73%;污水处理费收入596万元,下降16.99%;新型墙体材料基金收入36万元,增长125%;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17万元,下降92.27%。

  (二)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主要项目情况

  城镇公用事业附加支出129万元,下降2.27%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17,449万元,下降42.43%;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1,539万元,上年无支出;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395万元,上年无支出;污水处理费支出537万元,增长3.87%;水土保持补偿费支出23万元,增长76.92%;新型墙体材料基金支出15万元,增长150%;价格调节基金支出40万元,增长53.85%。

  (三)政府性基金结余主要项目情况

  城镇公用事业附加结余126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结余7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结余1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结余9万元;新型墙体材料基金结余39万元;污水处理费结余260万元;价格调节基金233万元。

  三、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鹿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方案〉的通知》(鹿政办发〔2015〕73号)文件精神,县本级国有独资企业年净利润10万元以上的,按照上年度净利润基数的10%上缴国有资本收益。2016年全县国有企业15家,企业净利润达到10万元以上的有4家,全年上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3.74万元,下降81.12%,完成预算100%,其中:县林场1.28万元,县自来水厂9.67万元,汇一联城市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24万元,县储备粮管理公司1.55万元。

  按照“取之于企业,用之于企业”的原则,从企业收取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原则上用于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2016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13.74万元,下降81.12%,完成预算100%,其中:公益性设施投资支出9.67万元,其他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4.07万元。收支相抵,年度实现平衡。

  四、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县级统筹的社会保险基金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当年预算收入6,790万元,完成预算98.97%,下降3.97%;上年结余收入8,566万元。 当年预算支出5,409万元,完成预算102.19%,增长0.95%。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1,515万元。

  五、地方政府债券情况

  2016年初全县政府债券余额20,500万元,年内自治区新增转贷全县政府债券53,048万元,偿还到期债券1,000万元,年末债券余额72,548万元。当年新增的政府债券53,048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4,000万元,主要为用于中央投资地方配套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及其他难以吸收社会投资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置换债券39,048万元,用于置换以前年度非债券类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2016年全县财政预算安排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息1,9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为0.79%,全县债券举借处于合理范围,债务风险可控。

  六、2016年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收入征管,着力抓增收、保增长

  财税部门坚持把抓收入作为主要任务,加强协作,密切配合,认真落实联合控税机制,在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结构性税费减免政策基础上,依法加强税收和非税征管。财政部门利用资金拨付、项目验收、账务核查等手段,主动配合税务部门严防县域财政项目资金的税款流失。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模式,坚持征收与清欠并举,抓大与抓小并重,在对重点税种、重点行业和重点税源大户监管的同时,加强对零散税收的征收管理,加大欠税清缴力度,确保了税收应收尽收。加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出租和国有土地有偿出让等收入的征收管理,大力挖掘非税收入潜力,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二)争取项目支持,着力培财源、壮实力

  抢抓国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一带一路”倡议和精准脱贫的政策机遇,积极争取项目支持,全年争取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 65,251万元,统筹用于干部职工工资发放、民生及重点项目资金配套等;争取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03,033万元,按项目实施进度逐个拨付,全年支出进度达到95.02%,各项目支出达到上级考核要求。争取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14,000万元,确保了保障性住房、教育、医疗卫生、农村基础设施及部分城市基础设施等项目顺利实施。争取地方政府置换债券资金39,048万元,用于置换以前年度非债券类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有效缓解了债务偿还压力。加快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推动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启动10个重大项目融资工作,落实飞鹿大道延伸到教育集中区项目、城乡供水等项目融资84,000万元。争取企业发展项目资金891万元,支持中小企业节能环保、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增强企业竞争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

  (三)支持脱贫攻坚,着力补短板、建小康

  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一号工程”,整合投入扶贫资金45,439万元,统筹用于扶贫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化扶贫。投入资金819万元,扶持发展贫困村优势特色产业,建立石路屯鹿寨蜜橙、导江乡大果山楂等扶贫产业基地。安排就业创业担保基金848.7万元,撬动银行发放农民工创业小额担保贷款5,234.5万元,支持农民工等就业创业工作。设立扶贫担保基金500万元,推进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落实,帮助贫困农户解决发展资金困难问题,实现脱贫致富自筹资金投入产业发展。投入资金239万元,进行贫困村有线电视连网工程建设。投入资金270万元,为全县6498户22532贫困人口购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严格按照上级政策,将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量10%资金87万元用于精准扶贫工作。

  (四)优化支出结构,着力惠民生、促和谐

  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财政支出用于民生的比例。2016年,全县安排三农、教育、社会保障、就业、医疗卫生、文化等民生领域资金20.5亿元,增长15.17%,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2.01%,较上年提高0.56个百分点。其中,拨付教育资金38,781万元,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薄弱学校改造、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职业教育等,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拨付社会保障资金28,642万元,支持新型城乡养老保险、城乡低保、五保供养、抚恤、社会救济和自然灾害救助等工作,不断推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拨付医疗卫生资金31,507万元,支持公立医院改革,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推动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制度。拨付资金16,893万元,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贫困户危房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改善低收入群体和农民住房条件。发放72270户农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3,443万元,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936万元,支持农业生产发展。投入财政资金3,218万元,完成195个“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项目覆盖133个村195个屯。投入资金8,092万元,支持生态乡村建设,改善农民居住环境。拨付资金6,816万元,继续支持群众体育、体育场馆等各项体育事业发展,助推文化事业发展。

  (五)深化财政改革,着力抓创新、优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新《预算法》,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严格按照“两上两下”的程序编制预算草案,预算编制工作的质量逐步提高。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面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强化对各部门预决算公开监督,2016年全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全部在政府网公开,公开率达100%。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收回连续两年未用完的财政资金16,040万元,统筹用于扶贫、水利等重点领域建设;同时按规定将政府性基金结转结余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扎实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完成149辆封存的公务用车拍卖和公务交通补贴发放工作。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增强财政政策和支出安排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不断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覆盖范围,继续推进公务卡改革,全年共92家预算单位通过公务卡结算资金632万元,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改革实现全面覆盖。抓好债务限额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在限额内依法举债,加强存量债务管理,严格将置换债券资金用于偿还符合条件的政府债务。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购置、使用和处置程序,强化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实行统一管理。

  (六)严格财政监管,着力抓预防、控风险

  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管。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管理财政专户资金操作规程。按照改进作风、精简会议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会议费管理要求,出台《鹿寨县会议费管理办法》。制定《鹿寨县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明确界定乡镇预算单位与核算中心的委托代理记账关系和双方职责,规范乡财县管行为。举办财政基层培训,提高基层财务人员财务处理水平。完善政府采购管理机制,不断提高政府采购管理效率,2016年共节约政府采购资金2,226.35万元,节约率为11.60%。积极推进财政评审业务开展,修改完善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加强重点项目审查,在保证评审工作质量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财政投资评审效率,2016年共审查金额74,610万元,审减金额5,849万元,审减率为7.84%。严格专项资金的绩效目标审核,规范绩效目标审核程序和审核职责,2016年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专项资金总额达35,130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14.71%。强化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2016年全县“三公”经费支出1,606万元,下降25.75%。以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为契机,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工作,检查涉及单位211户,涉及金额2,228万元,涉及自查自纠单位7户,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差旅费管理。同时,组织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检查、我县防汛经费、冬修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检查、农资综合补贴发放情况检查、教育项目建设跟踪检查,强化资金的使用管理。

  总的来看,2016年全县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受经济下行和结构调整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增收乏力;二是政策性增支因素较多,收支矛盾突出,预算平衡压力越来越大;三是加大财政投资力度,既需要防范化解存量债务风险,又需要规范统筹新增债务,操作难度不断加大;四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进缓慢,财政筹集资金难度增大。这些矛盾和困难,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做好今年财政各项工作意义重大。根据县委的决策部署及全县经济发展实际,2017年全县财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县委的决策部署,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推进“实业兴鹿,开放强鹿”,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落实预算法和深化财政管理改革要求,统筹把握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的平衡点,着力支持经济加快转型升级和稳定增长,着力推进民生改善和社会事业发展,着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着力增强财政支撑力推进财政事业可持续发展,为鹿寨早日实现“三个建成”目标提供财力保障。

  按照上述总体思路,2017年预算编制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财力保障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切实改善民生。

  二是统筹兼顾、确保平衡。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提升全县财政调控能力。收入预算充分考虑完成指标的现实基础和支撑条件,努力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支出预算统筹考虑各项基本运转和事业发展的资金需求,确保与全县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

  三是优化结构、突出重点。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行政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同时保证各部门事业发展必需的合理支出。集中财力加大对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点项目以及民生工程的支持力度。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对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分析和财政领域的趋势性变化,结合当前我县经济发展实际,2017年全县组织的财政收入计划93,467万元,增长6.00%,其中:上划中央“两税”和所得税收入25,816万元,上划自治区“四税”收入7,46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0,187万元。

  2017年全县财政预算总收入165,257万元,主要构成是:上年结余收入3,02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0,187万元;自治区补助收入102,045万元(含:返还性收入9,12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6,34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6,584万元)。

  2017年全县财政预算总支出165,257万元,其构成是: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3,757万元,上解支出1,500万元。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3,757万元,下降1.98%,主要是上年专项结余、当年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比上年有所减少。

  二、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27,604万元,增长46.49%。政府性基金支出27,523万元,增长36.75%。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中,城镇公用事业附加收入8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25,30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413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71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600万元 ,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40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中,城镇公用事业附加支出8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25,30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1,413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171万元,污水处理费支出540万元,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19万元。

  三、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全县国有企业15家,企业净利润达到10万元以上的有6家,2017年预计上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8万元,增长7.71%。其中:县林场2万元,县自来水厂1万元,县汇一联城市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万元,县储备粮管理公司1.8万元,柳州鹿源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5万元,鹿寨县祥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4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全县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4.8万元,增长7.71%,用于增加国有企业注册资本金。

  四、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1,703万元,增长219.63%。其中:新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收入14,335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368万元,增长8.51%。

  2017年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0,163万元,增长272.77%。其中:新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14,335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828万元,增长7.75%。

  五、完成2017年预算工作的主要措施

  为顺利完成2017年财政预算工作,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突出抓好财源建设

  多渠道筹集资金,大力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功能,更好地发挥园区承载项目、吸纳投资、增加税收的作用。立足工业园区建设目标,努力在引进优质企业、高效企业入园工作上做文章。积极培育涵养优质税源,巩固“营改增”改革成果,进一步落实好各项减税和降费政策,减轻企业税负、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增强企业发展能力。积极筹措财政资金,支持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服务业发展。加大旅游业发展扶持力度,推进旅游名城建设。继续加强“政银担”合作,引导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融资。

  (二)突出抓好财税征管

  密切关注国家税制改革动态和走向,深入开展经济税源调研,加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等税源的动态性分析,依法合规把握组织收入的力度、节奏和方向,确保收入可持续性。落实财税联席会议制度,分析、研判当前收入形势和收入预期,以税收管理的薄弱点、空白点为突破口,积极寻找新的税收增长点,形成财税协作、齐抓共管的税收征收机制。完善管查互动机制,对发现的行业税收异常情况,及时开展税收稽查,防止税收流失。按照“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纳入预算、统筹安排、规范管理”的要求,严格实行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完善以票管收、票款同步的征管模式,加强监督,堵塞漏洞,进一步提高非税管理水平。

  (三)突出抓好政策引领

  中央在“营改增”过渡期结束后,将重新划分事权与财权,我们将积极主动与上级部门对接,反映实际困难与问题,争取得到更多财力补助。资源税、消费税及房产税等税收政策将陆续推出,我们将及时掌握动态,加强科学研判,提高政策的敏感度和前瞻性,尽量大可能获得改革红利。统筹全县各方力量和资源,紧盯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方面,把准政策要点,看准投资重点,立足全县实际,争取更多的项目进入国家、区级“笼子”。积极采取财政贴息、以奖代补、融资担保、引导基金等方式,广泛吸引社会和金融资本支持经济发展,着力探索破解企业融资担保难题。加大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筹集重点项目建设资金。

  (四)突出抓好支出保障

  突出“两保一促”的原则,保运转、保政策性民生支出、促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继续加大财政对民生实事的投入力度,科学统筹财力支持重点项目、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支出,优先保障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继续加大“三农”投入力度,推进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创建,支持“双高”基地、水利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美丽鹿寨”建设进度,努力缩小城乡之间发展差距,改善城乡环境质量和面貌。足额安排扶贫专项资金,综合平衡项目资金,着力构建财政扶贫投入机制,改善基础设施短板,突出产业发展扶贫,确保扶贫攻坚取得实效。继续推进文化产业发展,加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投入,加快体育事业发展,打造城市文化软实力。统筹财政资金,支持实施城市交通、市政公共设施、环境治理、城市美化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强化“智慧城市”建设,提升发展城市品质。同时,严格按照自治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进度必须要达到90%以上”的要求,健全完善支出进度通报制度,加强预算支出执行情况分析,加大对重点单位、重点项目的督查力度,着力解决财政预算支出进度偏慢和不均衡的问题。

  (五)突出抓好财政改革

  围绕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在体制机制、资金分配、理财思路、预算管理、风险防范以及财政监督等方面坚持改革创新,逐步构建和完善科学的财政管理体系。积极对接中央、自治区关于消费税、资源税改革等各项部署,扎实推进税收制度改革。健全财政统筹使用机制,进一步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力度,稳步提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试编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强化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提高当年预算与三年财政规划的衔接。推进专项资金管理,规范专项资金的设立、下达、调整等环节,建立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制度,推进专项资金信息公示公开。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价机制,加强绩效评价、监督检查和审计结果的运用。加强债务管理,实行规模控制和分类管理,积极向自治区争取地方政府债券额度,规范使用,建立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防范化解财政风险。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以奋发进取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有力的举措,全面完成年度预算任务,为我县转型升级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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