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61001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审查操作规范及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18-11-22 09:54
来源:鹿寨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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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审查操作规范及服务指南

(2018年11月20日调整制定)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审查

(二)性质: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1999年5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通过,2016年11月30日予以修改)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 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第二十三条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设计、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六条“城市规划内的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标准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第二十二条“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参与对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的报建联审,负责防空地下室的防护设计审查;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住房城乡建设(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四、行政审批条件

经确认符和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程序才能办理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鹿寨县辖区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项目的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材料

1.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的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规划)审查。申请材料: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易地建设)规划审查表;

(二)经批准的规划总平图(或修建性控制性详细规划总平图,含各项规划经济技术指标及明细表);

(三)经审批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图(含单体方案)复印件1份;(核查原件,提供AUTOCAD格式电子版光盘);

(四)申请易地建设(含减免易地建设费)的项目证明材料:①经规划部门批准的项目设计方案总图、单体建筑总平图、立面图、剖面图、基础图,首层及地下室方案图;②项目勘察、设计单位出具因结构和基础处理困难不适宜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勘察报告、设计分析报告;经规划部门批准的项目设计方案总图、单体建筑总平图、立面图、剖面图、首层及基础图;③地下管线规划总平图;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分析报告;项目设计方案总图、单体建筑总平图、立面图、剖面图、首层及基础图;

(五)申请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证明材料:①立项批文、土地使用证(或其他有效证明土地使用文件);②立项批文(或备案证明)和房改部门同意建房批文;③规划部门的临时建筑工程规划证明;④原房产证和危房鉴定证明;⑤立项批文及卫生健康、民政行政主管部门非营利性证明材料;⑥立项批文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文;

(六)广西壮族自治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减免审批表。

2.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的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施工)审查。修建防空地下室的项目施工审查申请材料: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易地建设)施工审查表》;

(二)具有人防工程审图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表(含各专业);

(三)具有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资格的中介机构审查合格的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建筑、结构、暖通、水电等全套施工图纸)(含电子光盘);

(四)经审查合格的防空地下室平战转换设计方案;

(五)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

(六)人防部门出具的关于XXXX项目(XX栋XX栋)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规划审查意见书;

(七)经批准的《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易地建设)规划审查表》。

3.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的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施工)审查。易地建设的项目施工审查申请材料: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易地建设)施工审查表》;

(二)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施工图审查资格机构出具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三)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施工图审查资格机构审查合格的建筑专业施工图设计文件(含电子光盘);

(四)人防部门出具的关于XXX项目(XX栋)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规划审查意见书;

(五)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缴费凭证;

(六)经批准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减免审批表》;

(七)经批准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易地建设)规划审查表》。

七、办结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八、行政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不收费

十、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72-6814433

投诉电话:0772-6820300

 

附件:1.行政审批流程图

 

 

 

 

 

 

 

 

 

 

 

 

 

 

 

 

 

 

 

附件1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审查流程图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现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拟承诺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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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1001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审查操作规范及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18-11-22 09:54 来源:鹿寨县住建局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审查操作规范及服务指南

(2018年11月20日调整制定)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审查

(二)性质: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1999年5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通过,2016年11月30日予以修改)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 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第二十三条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设计、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六条“城市规划内的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标准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第二十二条“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参与对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的报建联审,负责防空地下室的防护设计审查;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住房城乡建设(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四、行政审批条件

经确认符和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程序才能办理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鹿寨县辖区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项目的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单位或个人。

六、申请材料

1.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的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规划)审查。申请材料: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易地建设)规划审查表;

(二)经批准的规划总平图(或修建性控制性详细规划总平图,含各项规划经济技术指标及明细表);

(三)经审批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图(含单体方案)复印件1份;(核查原件,提供AUTOCAD格式电子版光盘);

(四)申请易地建设(含减免易地建设费)的项目证明材料:①经规划部门批准的项目设计方案总图、单体建筑总平图、立面图、剖面图、基础图,首层及地下室方案图;②项目勘察、设计单位出具因结构和基础处理困难不适宜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勘察报告、设计分析报告;经规划部门批准的项目设计方案总图、单体建筑总平图、立面图、剖面图、首层及基础图;③地下管线规划总平图;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分析报告;项目设计方案总图、单体建筑总平图、立面图、剖面图、首层及基础图;

(五)申请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证明材料:①立项批文、土地使用证(或其他有效证明土地使用文件);②立项批文(或备案证明)和房改部门同意建房批文;③规划部门的临时建筑工程规划证明;④原房产证和危房鉴定证明;⑤立项批文及卫生健康、民政行政主管部门非营利性证明材料;⑥立项批文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文;

(六)广西壮族自治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减免审批表。

2.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的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施工)审查。修建防空地下室的项目施工审查申请材料: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易地建设)施工审查表》;

(二)具有人防工程审图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表(含各专业);

(三)具有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资格的中介机构审查合格的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建筑、结构、暖通、水电等全套施工图纸)(含电子光盘);

(四)经审查合格的防空地下室平战转换设计方案;

(五)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

(六)人防部门出具的关于XXXX项目(XX栋XX栋)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规划审查意见书;

(七)经批准的《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易地建设)规划审查表》。

3.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的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施工)审查。易地建设的项目施工审查申请材料: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易地建设)施工审查表》;

(二)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施工图审查资格机构出具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三)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施工图审查资格机构审查合格的建筑专业施工图设计文件(含电子光盘);

(四)人防部门出具的关于XXX项目(XX栋)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规划审查意见书;

(五)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缴费凭证;

(六)经批准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减免审批表》;

(七)经批准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易地建设)规划审查表》。

七、办结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八、行政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不收费

十、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72-6814433

投诉电话:0772-6820300

 

附件:1.行政审批流程图

 

 

 

 

 

 

 

 

 

 

 

 

 

 

 

 

 

 

 

附件1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审查流程图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现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拟承诺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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