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 《鹿寨县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鹿渔牧发〔2018〕26号)

发布日期:2018-10-12 17:40
来源:鹿寨县水产畜牧兽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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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水产畜牧兽医站,局属有关单位:

现将《鹿寨县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鹿寨县水产畜牧兽医局

2018 年10月12日

鹿寨县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水产畜牧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实现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全覆盖,践行“四个最严”,把“最严格的监管”措施落到实处,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推行“纵向分层监管到底、横向分块监管到边、纵横监管无缝对接”的立体型网格化监管机制,完善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制度化、责任化和规范化,建立“属地管理、全面覆盖、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县、乡(镇)、行政村(社区)水产畜牧产品网格化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进而实现全县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全覆盖。

  • 工作内容

(一)建立网格体系

    按照“二级”监管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依据各乡(镇)现有的行政区划状况,构建“二级”网格体系。即:以县行政区划管辖范围为单元的第一级网格;以乡(镇)所辖区域为单元的第二级网格。

(二)健全管理机构

    县水产畜牧主管部门及其成立的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为第一级网格的管理机构。各乡(镇)水产畜牧兽医站为第二级网格的管理机构。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及乡(镇)水产畜牧兽医站承担相应层级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明确监管职责

一级网格。县水产畜牧主管部门负责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的组织领导工作,负责辖区内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建设实施工作;指导本辖区二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监督责任人履职情况;建立辖区内水产畜牧产品养殖企业、屠宰企业、无害化集中处理企业、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等档案;承担本辖区内的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任务,组织开展辖区内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隐患排查、专项检查及宣传等属地管理工作;发现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和问题,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及时有效地处理,并及时向网格监管的主要领导和上级部门报告;受理有关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

二级网格。各乡(镇)水产畜牧兽医站全体成员为网格责任人。负责辖区内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建设实施工作;履行辖区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督管理职责;承担监督检查、例行监测、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政策法规宣传等工作任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并上报;及时处置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并报告;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上一级网格,协助调查处理;收集、筛选、上报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相关信息。受理处置投诉举报;组织相关从业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进行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县水产畜牧兽医局成立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李建波  鹿寨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

副组长:梁文娟  鹿寨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成  员:陈超贵  鹿寨县农业局办公室主任

        麦燕波  鹿寨县农业局计划财务股股长

韦  政  鹿寨县水产畜牧兽医局行政审批股股长

余  信  鹿寨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

        韦玉庆  鹿寨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温正乐  鹿寨县畜牧工作站站长

        李燕华  鹿寨县水产技术推广站站长

        钟佩武  鹿寨县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站长               

覃万福  鹿寨镇水产畜牧兽医站站长

        覃光毅  中渡镇水产畜牧兽医站站长

        覃军郑  寨沙镇水产畜牧兽医站站长

        罗  生  平山镇水产畜牧兽医站站长

        陆辰铉  江口乡水产畜牧兽医站站长

        肖大杰  导江乡水产畜牧兽医站站长

        黄小莲  拉沟乡水产畜牧兽医站站长

        谢  锴  四排镇水产畜牧兽医站站长

        覃  勇  黄冕镇水产畜牧兽医站站长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全县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主任由余信同志兼任。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全面深入推行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建设和运行的具体工作。

(二)措施到位。各级网格责任人要把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作为当前和今后时期的重要的工作来抓,特别是乡镇建立的第二级网格尤其重要,是“二级”网格中体系中的关键环节和核心层,务必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要确保“组织管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措施手段到位、检查督查到位”,真抓真管,杜绝形式主义。

(三)广泛宣传。各级网格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组织开展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广泛宣传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举措,公示网格监管人员、监管责任及其监管对象,让所有网格监管责任人接受社会监督,让各类水产畜牧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同样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促进网格化监管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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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0-12 17:40 来源:鹿寨县水产畜牧兽医局

各乡镇水产畜牧兽医站,局属有关单位:

现将《鹿寨县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鹿寨县水产畜牧兽医局

2018 年10月12日

鹿寨县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水产畜牧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实现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全覆盖,践行“四个最严”,把“最严格的监管”措施落到实处,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推行“纵向分层监管到底、横向分块监管到边、纵横监管无缝对接”的立体型网格化监管机制,完善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制度化、责任化和规范化,建立“属地管理、全面覆盖、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县、乡(镇)、行政村(社区)水产畜牧产品网格化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进而实现全县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全覆盖。

  • 工作内容

(一)建立网格体系

    按照“二级”监管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依据各乡(镇)现有的行政区划状况,构建“二级”网格体系。即:以县行政区划管辖范围为单元的第一级网格;以乡(镇)所辖区域为单元的第二级网格。

(二)健全管理机构

    县水产畜牧主管部门及其成立的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为第一级网格的管理机构。各乡(镇)水产畜牧兽医站为第二级网格的管理机构。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及乡(镇)水产畜牧兽医站承担相应层级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明确监管职责

一级网格。县水产畜牧主管部门负责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的组织领导工作,负责辖区内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建设实施工作;指导本辖区二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监督责任人履职情况;建立辖区内水产畜牧产品养殖企业、屠宰企业、无害化集中处理企业、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等档案;承担本辖区内的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任务,组织开展辖区内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隐患排查、专项检查及宣传等属地管理工作;发现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和问题,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及时有效地处理,并及时向网格监管的主要领导和上级部门报告;受理有关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

二级网格。各乡(镇)水产畜牧兽医站全体成员为网格责任人。负责辖区内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建设实施工作;履行辖区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督管理职责;承担监督检查、例行监测、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政策法规宣传等工作任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并上报;及时处置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并报告;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上一级网格,协助调查处理;收集、筛选、上报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相关信息。受理处置投诉举报;组织相关从业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进行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县水产畜牧兽医局成立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李建波  鹿寨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

副组长:梁文娟  鹿寨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成  员:陈超贵  鹿寨县农业局办公室主任

        麦燕波  鹿寨县农业局计划财务股股长

韦  政  鹿寨县水产畜牧兽医局行政审批股股长

余  信  鹿寨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

        韦玉庆  鹿寨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温正乐  鹿寨县畜牧工作站站长

        李燕华  鹿寨县水产技术推广站站长

        钟佩武  鹿寨县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站长               

覃万福  鹿寨镇水产畜牧兽医站站长

        覃光毅  中渡镇水产畜牧兽医站站长

        覃军郑  寨沙镇水产畜牧兽医站站长

        罗  生  平山镇水产畜牧兽医站站长

        陆辰铉  江口乡水产畜牧兽医站站长

        肖大杰  导江乡水产畜牧兽医站站长

        黄小莲  拉沟乡水产畜牧兽医站站长

        谢  锴  四排镇水产畜牧兽医站站长

        覃  勇  黄冕镇水产畜牧兽医站站长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全县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主任由余信同志兼任。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全面深入推行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建设和运行的具体工作。

(二)措施到位。各级网格责任人要把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作为当前和今后时期的重要的工作来抓,特别是乡镇建立的第二级网格尤其重要,是“二级”网格中体系中的关键环节和核心层,务必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要确保“组织管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措施手段到位、检查督查到位”,真抓真管,杜绝形式主义。

(三)广泛宣传。各级网格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组织开展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广泛宣传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举措,公示网格监管人员、监管责任及其监管对象,让所有网格监管责任人接受社会监督,让各类水产畜牧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同样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促进网格化监管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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