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民政局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0-01-02 10:16
来源:鹿寨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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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为规范民政执法行为,创新监管方式,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通过随机抽查的科学方法和信息化手段,转变民政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切实解决部分领域中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减少和杜绝民政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现象,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发展。

  二、主要原则

  (一)坚持合法监管。严格执行有关民政法律法规规章,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事中事后监管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二)坚持公正高效。严格按照执法程序,依法保障监管主体的合法权利,切实做到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社会治理环境。

  (三)坚持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随机抽查制度公开、随机抽查过程公开、随机抽查结果公开,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三、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各行政执法主体要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以及日常监督管理的需要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

  (一)随机抽查方式。各行政执法主体要通过摇号、机选等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双随机”),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法定程序对被检查对象进行监督检查。开展抽查工作,必须由持有执法证的2名以上执法人员同时在场,执法人员应当出示执法证并记录在案,同时制作相应的抽查笔录,并听取执法对象的申辩。对“双随机”抽查程序进行全过程记录,实现责任可追溯。执法检查人员对确定的检查事项和内容,要一次性完成检查。

  (二)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各行政执法主体要根据年度执法计划和监管领域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双随机”抽查的比例、频次和方式,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一般随机抽查的工作日不少于年度执法工作日的3%。对投诉举报多,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的,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三)抽查结果运用。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予以通报,依法进行处罚,并计入执法档案,做到“惩处一例警示一片”。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推进行政执法“双随机”抽查,是民政系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务必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创造性地落实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强对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指导和业绩考评,确保抽查工作顺利开展,取得明显实效。

  (二)强化责任。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未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要对相关处室和责任人进行效能问责和责任追究。

(三)注重宣传。加强“双随机”抽查业务培训和交流,转变执法理念,增强执法能力。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积极争取各界支持,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鹿寨县民政局

                                                     2019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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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县民政局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1-02 10:16 来源:鹿寨县民政局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为规范民政执法行为,创新监管方式,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通过随机抽查的科学方法和信息化手段,转变民政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切实解决部分领域中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减少和杜绝民政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现象,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发展。

  二、主要原则

  (一)坚持合法监管。严格执行有关民政法律法规规章,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事中事后监管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二)坚持公正高效。严格按照执法程序,依法保障监管主体的合法权利,切实做到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社会治理环境。

  (三)坚持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随机抽查制度公开、随机抽查过程公开、随机抽查结果公开,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三、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各行政执法主体要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以及日常监督管理的需要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

  (一)随机抽查方式。各行政执法主体要通过摇号、机选等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双随机”),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法定程序对被检查对象进行监督检查。开展抽查工作,必须由持有执法证的2名以上执法人员同时在场,执法人员应当出示执法证并记录在案,同时制作相应的抽查笔录,并听取执法对象的申辩。对“双随机”抽查程序进行全过程记录,实现责任可追溯。执法检查人员对确定的检查事项和内容,要一次性完成检查。

  (二)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各行政执法主体要根据年度执法计划和监管领域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双随机”抽查的比例、频次和方式,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一般随机抽查的工作日不少于年度执法工作日的3%。对投诉举报多,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的,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三)抽查结果运用。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予以通报,依法进行处罚,并计入执法档案,做到“惩处一例警示一片”。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推进行政执法“双随机”抽查,是民政系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务必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创造性地落实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强对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指导和业绩考评,确保抽查工作顺利开展,取得明显实效。

  (二)强化责任。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未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要对相关处室和责任人进行效能问责和责任追究。

(三)注重宣传。加强“双随机”抽查业务培训和交流,转变执法理念,增强执法能力。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积极争取各界支持,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鹿寨县民政局

                                                     2019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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