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关于张慧琼继承不动产登记公示

发布日期:2021-11-24 15:47
来源:鹿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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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张慧琼申请继承张新明的不动产,经审定,我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1121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张新明

继承人:张慧琼

不动产坐落:鹿寨镇金鸡路7号(工行宿舍)21单元301

不动产用途:住宅

    不动产面积:(分摊面积/建筑面积)14.31平方米/56.35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鹿寨县鹿寨镇桂园路8号汇一联三楼鹿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继承业务受理窗口。

    联系方式:07726819215                                           


公告单位:鹿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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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关于张慧琼继承不动产登记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24 15:47 来源:鹿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张慧琼申请继承张新明的不动产,经审定,我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1121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张新明

继承人:张慧琼

不动产坐落:鹿寨镇金鸡路7号(工行宿舍)21单元301

不动产用途:住宅

    不动产面积:(分摊面积/建筑面积)14.31平方米/56.35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鹿寨县鹿寨镇桂园路8号汇一联三楼鹿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继承业务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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