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鹿寨县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意见》的要求,结合自身的职责及工作实际,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现将2021年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组织,增强法治意识。
一是成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股,具体负责本局普法的日常工作。
二是明确普法责任分工。结合工作实际,于2021年8月在鹿寨县政府网站公示《2021年鹿寨县市场监管局“谁执法谁普法”任务措施清单》,将普法责任落实到各业务股室,各股室、所设立负责普法的人员,切实做好“谁执法谁普法”工作。
三是注重执法人员、普法人员法治意识建设。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国家依法治国有关文件1次,提高法治意识,加深对普法工作在法治政府建设重要作用的认识。
二、夯实基础,提升全局行政执法能力。
一是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内法规、规范。依托“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党章党规、系列讲话、十九大五中、六中精神的学习18次,领会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切实做到学懂弄通做实。
二是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常态化,依托局长办公会,各股室(队)、所负责人全体会议,开展本股室业务范围内新出台、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进行解读8次。
三是贯彻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举办《行政处罚法》及配套规章培训1次,组织对应股室参加区、市举办的法律法规规章培训80多人次,通用法律知识与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熟练掌握运用法律法规的能力。
三、扎实开展各项业务工作,以执法促普法。
在日常执法过程中,加强说理,解读相关法律法规,把普法工作融入行政执法各个环节和全过程,让所有执法人员都成为普法宣传员。
一是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围绕党中央关心、老百姓烦心、监管者揪心的突出问题,重点查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校外培训机构、会销、与社会民生和公共安全紧密相关的违法行为,我局共立案275件,已结案220件,不予行政处罚11件、减轻处罚、从轻处罚61件。
二是开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监管活动。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冷链食品监督检查,我县53家冷链食品经营单位有132个直接接触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均已按要求完成优先接种疫苗工作。开展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鲜湿米粉、食用植物油、婴幼儿配方乳粉、食盐、保健食品等11项专项整治行动,下达整改11家,均已整改完毕,立案2家。进一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学法守法。对150家电梯、叉车、锅炉、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50份,督促企业做好整改,排除安全隐患。
三是开展证照办理、质量、广告、价格、知识产权、消费维权等领域监管工作。核发多证合一营业执照2475份;我县市场主体19561户(同比增长12.33%)、免费为590家新办企业刻章2270枚。引导2家木制品企业开展“广西优质”品牌认证,处理消费者投诉50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7.54万元。
四、抓牢时机,开展各种法宣主题活动,营造良好的法律宣传氛围。
我局利用重要时间节点,以主题宣传营造法治氛围。在“3·15”消费维权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标准化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质量月、12.4宪法日等特殊时间节点,持续深入开展送法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活动。今年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开办讲座5场。通过新闻报道典型案例次、门户网站报道篇,悬挂横幅100多条。
鹿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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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鹿寨县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意见》的要求,结合自身的职责及工作实际,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现将2021年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组织,增强法治意识。
一是成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股,具体负责本局普法的日常工作。
二是明确普法责任分工。结合工作实际,于2021年8月在鹿寨县政府网站公示《2021年鹿寨县市场监管局“谁执法谁普法”任务措施清单》,将普法责任落实到各业务股室,各股室、所设立负责普法的人员,切实做好“谁执法谁普法”工作。
三是注重执法人员、普法人员法治意识建设。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国家依法治国有关文件1次,提高法治意识,加深对普法工作在法治政府建设重要作用的认识。
二、夯实基础,提升全局行政执法能力。
一是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内法规、规范。依托“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党章党规、系列讲话、十九大五中、六中精神的学习18次,领会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切实做到学懂弄通做实。
二是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常态化,依托局长办公会,各股室(队)、所负责人全体会议,开展本股室业务范围内新出台、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进行解读8次。
三是贯彻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举办《行政处罚法》及配套规章培训1次,组织对应股室参加区、市举办的法律法规规章培训80多人次,通用法律知识与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熟练掌握运用法律法规的能力。
三、扎实开展各项业务工作,以执法促普法。
在日常执法过程中,加强说理,解读相关法律法规,把普法工作融入行政执法各个环节和全过程,让所有执法人员都成为普法宣传员。
一是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围绕党中央关心、老百姓烦心、监管者揪心的突出问题,重点查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校外培训机构、会销、与社会民生和公共安全紧密相关的违法行为,我局共立案275件,已结案220件,不予行政处罚11件、减轻处罚、从轻处罚61件。
二是开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监管活动。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冷链食品监督检查,我县53家冷链食品经营单位有132个直接接触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均已按要求完成优先接种疫苗工作。开展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鲜湿米粉、食用植物油、婴幼儿配方乳粉、食盐、保健食品等11项专项整治行动,下达整改11家,均已整改完毕,立案2家。进一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学法守法。对150家电梯、叉车、锅炉、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50份,督促企业做好整改,排除安全隐患。
三是开展证照办理、质量、广告、价格、知识产权、消费维权等领域监管工作。核发多证合一营业执照2475份;我县市场主体19561户(同比增长12.33%)、免费为590家新办企业刻章2270枚。引导2家木制品企业开展“广西优质”品牌认证,处理消费者投诉50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7.54万元。
四、抓牢时机,开展各种法宣主题活动,营造良好的法律宣传氛围。
我局利用重要时间节点,以主题宣传营造法治氛围。在“3·15”消费维权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标准化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质量月、12.4宪法日等特殊时间节点,持续深入开展送法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活动。今年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开办讲座5场。通过新闻报道典型案例次、门户网站报道篇,悬挂横幅100多条。
鹿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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