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遗失声明(刘建军)

发布日期:2022-01-06 15:59
来源:鹿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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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本人刘建军因保管不善,将位于鹿寨县寨沙镇人民路102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鹿国用(90)字第10-05-00-102号]遗失,特此声明作废。


                     声明人:刘建军   

20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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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遗失声明(刘建军)

发布时间:2022-01-06 15:59 来源:鹿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鹿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本人刘建军因保管不善,将位于鹿寨县寨沙镇人民路102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鹿国用(90)字第10-05-00-102号]遗失,特此声明作废。


                     声明人:刘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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