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3号)等相关规定及《柳州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鹿寨县寨沙镇荣昌药店(机构编码:P45022300783)、鹿寨县四排镇华康药店(机构编码:P45022300113)严重违反医保服务协议,经研究决定解除医保协议。解除后产生的医药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予支付,现予以公告。
解除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序号 |
医药机构名称 |
医药机构地址 |
解除原因 |
解除日期 |
1 |
鹿寨县寨沙镇荣昌药店 |
鹿寨县寨沙镇人民路20号之二1楼 |
违规解除 |
2025年5月14日 |
2 |
鹿寨县四排镇华康药店 |
鹿寨县四排镇建学街35号 |
违规解除 |
2025年6月10日 |
鹿寨县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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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序号 |
医药机构名称 |
医药机构地址 |
解除原因 |
解除日期 |
1 |
鹿寨县寨沙镇荣昌药店 |
鹿寨县寨沙镇人民路20号之二1楼 |
违规解除 |
2025年5月14日 |
2 |
鹿寨县四排镇华康药店 |
鹿寨县四排镇建学街35号 |
违规解除 |
2025年6月10日 |
鹿寨县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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