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县委第二巡察组于2024年7月2日至9月2日对我局党委开展常规巡察,并于9月30日向我局反馈了检查意见,指出我局在有关工作方面的问题。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我局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将其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凝聚思想共识,上下联动、全员参与,不折不扣地推进好、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一)迅速传达部署。我局及时召开巡察反馈会议,听取县委第二巡察组对鹿寨县应急管理局党委的巡察反馈意见;召开鹿寨县应急管理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认真学习传达县委第二巡察组向鹿寨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反馈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并就落实巡察整改任务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二)压实主体责任。及时成立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责任股室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对巡察反馈意见逐条进行梳理,明确整改措施、责任股室、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11月25日我局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委班子集体研究制定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撰写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剖析材料,开展班子及班子成员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巡察查找出来的9个问题,22个具体表现,主动认领分管领域的问题和责任,并对照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认真研究制定了23条整改措施。局党委书记在开展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带头认领问题,根据“三个清单”,查摆重点难点事项,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整改,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全面落实。
(三)细化整改措施。根据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整改意见和要求,局党委聚焦问题,逐条逐项研究讨论,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目标。同时,广泛征求局机关各部门、干部意见建议,确保制定的整改措施切实可行,能够取得预期效果,建立工作台账,形成问题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完成时限,做到节点明确、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四)全面落实整改。建立“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做到整改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凡是能立即整改的,不回避、不推脱、不遮掩,立即整改到位。对一些情况复杂、需要一定时间才能解决的问题,严格标准,限定时间,跟踪督办,直到问题解决为止。县委第二巡察组查找出9个面上问题,22个具体问题,截至2025年3月31日,制定的整改措施23条,已完成整改措施21.5条,未完成1.5条。无移交巡察组的问题线索。
(五)建立长效机制。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局党委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截至目前,已制定印发《鹿寨县安全生产事故警示制度》、《关于推进“三无”船舶安全管理常态化和巩固“三无”船舶安全整治效果的通知》、《关于印发<鹿寨县农(自)用船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抢险救灾物资管理制度》、《抢险救灾物资消防与日常检查制度》、《乡镇物资管理定期检查制度》、《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自查机制》、《202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中共鹿寨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鹿寨县应急管理局值班管理制度》等各项业务工作程序规范。
二、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攻坚,逐条逐项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目前,对照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建议细化分解的各项整改任务已按照时间节点推进整改落实。
(一)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批示指示精神及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深入,构建‘大安全大应急’构架还有差距”方面。
1.在“牵头抓总”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1)安委办履职不够到位。安委办履行协调职能不够有力,解决困难和问题成效有待提升。开展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中,安委办工作专班常态督导检查不到位,自治区检查组今年8月检查时,发现应急管理局等7个单位未按要求开展本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和督导工作,8个单位未能按关于隐患整改工作要求开展针对性整改,应急管理局等4个部门未能提供2023年遗留、2024年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及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督促各相关部门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开展整改形成材料台账搜集汇总上报,及时印发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展情况通报;县安全应急委办工作专班根据工作情况对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督导检查或明查暗访,督促各行业部门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完成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问题整改,形成闭环。县安全应急委办及时督促各相关部门针对自治区检查组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开展整改形成材料台账,整改率100%。二是强化跨部门协作,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消防、住建、市场监管、应急等行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提高监管能力,印发《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通报》6期。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县安全应急委办工作专班下发督导检查通知,对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督导检查,督促各行业部门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2)考核、约谈机制不够健全。执行约谈制度不够到位,应急管理局未按《鹿寨县安全生产事故警示制度》要求对部分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生产经营单位予以约见警示。安全生产考核制度有漏项,细化不够;2021年、2022年,县安全应急委办组织考核时未将应急管理局纳入考核范围。
整改措施:根据《鹿寨县安全生产事故警示制度》,及时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生产经营单位予以约见警示;在2024年度的安全生产和消防考核中完善细则要求,并把应急管理局纳入考核范围。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已依据《鹿寨县安全生产事故警示制度》要求严格开展约见警示工作,对2025年2月12日鹿寨县发生1起亡人的生产安全事故,我局于2025年2月21日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生产经营单位予以约见警示。根据基层减负工作要求,县级2024年度的安全生产和消防考核已经并入绩效考评系统中一并开展工作考评,不再单独开展县级安全生产和消防考核工作。
2.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不够到位。
(1)执法检查覆盖面不够。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检查计划考虑不周全,检查不够扎实,有24家规上企业四年来未纳入检查计划。
整改措施:2025年制定全局年度执法计划时将覆盖全县规上企业。
完成情况:已完成。我局已通过正式公文形式要求县科工贸局提供2025年最新的鹿寨县规上企业名单,并及时把未纳入过检查计划的规上企业纳入2025年检查计划。
(2)履行综合监管职责不够有力。2021年开展县“三无”船舶安全集中整治工作中,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不够到位。之后仍发现乡镇码头有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三无”船舶。
整改措施:持续巩固和加强对开展“三无”船舶安全集中整治成果的综合监管和督导工作力度,履行好对县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各有关乡镇等单位落实对“三无”船舶行业(领域)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的监督协调职责,确保对“三无”船舶安全管理监管有力、督促到位。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持续巩固和加强对开展“三无”船舶安全集中整治成果的综合监管和督导工作力度,印发了《关于推进“三无”船舶安全管理常态化和巩固“三无”船舶安全整治效果的通知》(鹿安委办〔2024〕33号)、《关于印发<鹿寨县农(自)用船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鹿安全应急委办〔2025〕6号)等文件,明确了县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各有关乡镇等单位对“三无”船舶行业(领域)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确保对“三无”船舶安全管理监管有力、督促到位。同时,由县安委办牵头联合县交通局、应急管理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等部门对“三无”船舶进行排查,通过排查,全县船舶数量共308艘有证渔船附带有69艘辅助船(撑篙或划桨),辅助船(撑篙或划桨)属于渔民自用的“三无”船舶,已要求渔民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并把辅助船(撑篙或划桨)纳入乡镇监督管理。
3.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能力还有不足。
(1)跟踪督促整改安全生产隐患力度不够。2022-2023年多次对杭萧、顺源矿业等企业检查,部分问题未能及时发现,部分已发现的问题没有督促整改到位,2023年12月自治区工作考核巡查发现杭萧、顺源矿业分别存在问题隐患14个、10个。
整改措施:聘请安全专家到杭萧、顺源矿业等企业进行隐患排查工作,督促企业按时按质完成安全隐患问题整改,督促杭萧、顺源矿业等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主要负责人定期组织检查安全隐患问题,并将检查记录上报县应急管理局备案,确保杭萧、顺源矿业等企业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实行闭环管理;同时加强对杭萧、顺源矿业等企业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执法检查力度,对于存在隐患整改不及时、不按照要求整改等情况的企业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完成情况:我局已于2024年聘请安全专家到杭萧、顺源矿业等企业对自治区考核巡查发存在的问题隐患进行督促指导,并提出了专家复核意见,督促企业按时按质完成了安全隐患问题的闭环整改。要求矿山企业将四季度以来的安全检查记录上报我局备案,并加强复核。同时加强对杭萧、顺源矿业等企业的安全检查力度,按照执法计划和上级文件要求,结合重点时段工作部署,10月份以来,先后3(轮)次对在产在建矿业企业开展检查,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2)专业人员缺乏。目前,日常监管人员仅有9人,其中相关危化专业安全监管人员为2人,非煤矿山专业安全监管人员为0人,未达到行业监管人员专业率75%的要求。
整改措施:我局将重点向矿山类、化学类等相关专业进行新公务员招录,同时争取从基层调入工作经验专业性强的人才等方式,多角度引进专业化人才;既要关注人才的现有能力水平,也要关注其潜力开发,优化干部队伍年龄阅历、知识结构、专业能力等多维度梯次建设。
完成情况:未完成,需长期坚持。我局从2025年起已将新公务员招录计划着重向化学类、矿业类及安全科学与工程类等相关专业倾斜,2025年7月将新增2名专业化人员,行业监管人员专业率由43%增加至55%。
(3)防震工作弱化。2021-2023年没有召开有关防震减灾的专项工作会议研究部署防震工作,目前我县管理的观测点已停止使用。
整改措施:根据我县实际,将防震减灾专项工作内容列入季度防重会一并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加强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建立完善全县乡镇防震减灾助理员、村(居)民委员会防震减灾联络员信息名册和群测群防制度。
完成情况:已完成。已将防震减灾专项工作内容列入季度防重会一并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截止2025年5月13日,已召开2次鹿寨县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并在会议上对防震减灾工作进行了部署;县应急管理局召开了2次防震减灾专项工作会议,认真研究部署我县防震减灾工作;根据《关于调整柳州市地震宏观观测点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我县重新报送了2个地震宏观观测点给市局审核。同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鹿抗震办〔2024〕2号),并更新了《鹿寨县防震减灾联络员信息名册》和群测群防制度,进一步理顺防灾减灾救灾与防震抗震救灾指挥协调机构的职能,建立完善基层防震减灾工作责任、指挥、组织体系,充实工作力量,完善工作制度,推动防震减灾救灾工作落到实处。
4.抓队伍建设工作有差距。
(1)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有不足。队伍专业化不够,队伍救援技术仍侧重于森林灭火,抗洪救灾等其它救援技能不足,打造“一专多能”综合队伍仍有差距。
整改措施:在对现有县专业森林消防队伍队员在森林火灾救援业务培训的同时,指导其他行业(部门)在水上搜救等领域的救援队伍建设,加强在抗洪救灾等其他救援技能的培训及训练,努力打造一支“一专多能”的综合救援队伍。
完成情况:已完成。加强在抗洪救灾等其他救援技能的培训及训练,组织专业森林消防队队员每周二、周五开展体能、技能训练,与县消防救援大队积极开展联训。组织政治思想、道德教育学习,学习各类防灭火知识和应急救援技能,熟悉各种灭火机具操作,学习和掌握灭火要领和安全常识。努力打造一支“一专多能”的综合救援队伍。
(2)森林消防队伍优化管理待加强。队伍未实现集中管理,未建立技能体能考核机制,技能体能日常训练开展不正常,40岁以上人员27人,占比54%,队伍逐渐“老龄化”。
整改措施:积极向县人民政府汇报,加快鹿寨县专业森林消
防队营房基地建设,尽快实现集中管理,并正常开展技能体能日常训练,建立技能体能考核机制,依据相关文件精神逐步完善队员退出机制,补充新鲜“血液”,逐渐改善队伍“老龄化”问题。
完成情况:未完成,正在进行中。已积极向县政府汇报、争取资金,加快鹿寨县专业森林消防队营房基地建设,目前主楼已装修完成,庭院已硬化,水表已安装完成,电表正在施工,预计5月底可完成施工,并投入使用。尽快实现集中管理,并正常开展技能体能日常训练,建立技能体能考核机制,依据相关文件精神逐步完善队员退出机制。尽快实现集中管理,并正常开展技能体能日常训练,建立技能体能考核机制,依据相关文件精神逐步完善队员退出机制。
5.抢险救灾物资管理工作不够扎实。
(1)管理制度执行不够到位。未按要求将抢险救灾物资收归统一管理,台账不够规范,物资存放不够有序,没有分类分区摆放,部分物资无标签牌,不利于清点、维护、调用。未按要求开展物资消防、日常检查,2023-2024年只开展了两次消防检查;应急物资维护制度不够详实,物资报废处置制度缺失。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抢险救灾物资管理制度》,明确物资的接收、登记、入库、存储、出库、盘点等全流程操作规范,确保物资由救灾股统一管理、由指挥中心负责调度使用,责任到股室;制定《抢险救灾物资消防与日常检查制度》,明确消防检查的内容、标准、频率(如每个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消防检查)以及日常检查的项目、方法、责任人等,确保物资存储安全;组织专人对现有物资进行全面清理盘点,按照分类分区存放标准进行重新摆放,确保物资存放有序。二是争取资金建设县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现在我县的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是机构改革时民政部门划转的赈灾物资储备库,已储存满,不具备继续储存物资的条件,因此,部分防汛抗旱物资只能分散储存在县武装部、县消防救援大队和协调汇一联公司临时借用其仓库储存。截止目前,新建县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已完成立项,下一步,我局将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待上级资金到位后,将开展建设,新库建好后将分散储存的抢险救灾物资全部统一储存管理。
完成情况:已完成第1点,第2点未完成。一是已制定《抢险救灾物资管理制度》,明确物资的接收、登记、入库、存储、出库、盘点、维护、报废等全流程操作规范,确保物资由灾害救援股统一管理、由应急指挥中心负责调度使用,责任到股室。已制定《抢险救灾物资消防与日常检查制度》,明确消防检查的内容、标准、频率以及日常检查的项目、方法、责任人等,每个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消防检查,每个月开展一次日常检查,确保物资存储安全。截止目前,已开展2次消防检查,6次日常检查,发现存在部分物资摆放不整齐、零散垃圾、楼道窗子未关闭、窗帘未关闭、灭火器过期等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已制定应急物资整理工作方案,组织局办、灾害救援股、应急指挥中心、县专业森林消防队对现有物资进行全面清理盘点,按照分类分区存放标准进行重新摆放,确保了物资存放有序。同时,完善物资台账,制作物资标签牌,给储备的物资全部张贴物资标签牌。二是截止目前,新建县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已完成立项,目前正积极申请资金。
(2)督促指导有差距。督促乡镇物资管理责任压得不实,乡镇应急物资储备库标准化建设水平不高,至2024年7月乡镇应急物资储备库仍存在储存条件不达标、未定期盘点、相关制度不上墙等问题。
整改措施:建立乡镇物资管理定期检查制度,每季度对乡镇应急物资储备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物资的存储条件、台账管理、制度执行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加强对乡镇物资管理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到乡镇进行现场指导,帮助乡镇解决物资管理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已及时制定乡镇物资管理定期检查制度。2024年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由分管领导带队组织灾害救援股、应急指挥中心对各乡镇应急物资储备库进行了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应急物资的存储条件、台账管理、制度执行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文件反馈给各乡镇整改。为贯彻落实为基层减负,2025年第一季度,通过“乡镇自查+线上检查”的方式,了解各乡镇应急物资储备库存在的问题,督促各乡镇及时整改并指导各乡镇加快推进应急物资储备库标准化建设。
6.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
(1)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不够严实。工作压力传导不够均衡,部分领导干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不够扎实。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结合相关人事调整工作,及时更新调整组织机构成员名单,不断强化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局党委成员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一岗双责”,局党委书记切实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不断增强班子成员抓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担当。
完成情况:已完成。已经对干部工作分工进行调整,明确安排相关同志具体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确保意识形态工作有专人负责。明确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其他党组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已严格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并依据相关人事调整工作更新调整了组织机构成员名单,科级领导在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中,已详细阐述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的情况。
(2)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落实落细有欠缺,自查工作不够严格,舆情风险报备制度不够完善。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排查月报制度、舆情报备和风险评估制度,加大重点地区、重点领域意识形态风险隐患排查力度,结合单位实际情况重新制定舆情风险报备制度。
完成情况:已完成。已经建立严格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自查机制,明确自查标准和流程。已经成立网络意识形态和舆情分析研判小组,定期对本领域网络意识形态和网络舆情风险隐患进行深入分析研判1次,制定风险应对预案。已制定了完善的舆情风险报备制度,做好舆情信息台账,同时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网络舆情管控应对处置培训2次。
(3)创建工作有不足。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创建工作中,“三项计划”活动融入不够,创新不足。
整改措施:成立本单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工作领导小组,将“全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相关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中,把“三项计划”活动融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创建工作中。
完成情况:已完成。已成立本单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全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相关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中。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重要讲话;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深入村屯发放安全生产有关宣传资料约800份;联合县供电部门到企业、进乡村开展送春联活动,既传承和弘扬了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也促进了各族群众和谐交流;2025年4月组织开展了2025年民族法律法规政策学习和知识测试活动,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民族团结意识,提升对民族法律法规政策的理解和运用能力,为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创建工作贡献应急力量。
(二)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深入,管党治党还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7.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
(1)一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扎实。2023年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1年整治安全生产防灾救灾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仅停留在动员部署阶段,未开展查摆问题、整改提升等后续工作;廉政风险排查工作未常态化,排查风险点与单位职责结合不够,排查内容覆盖面不广。
整改措施:每年年初制定印发中共鹿寨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年度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含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严格按照工作要点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坚持每年年初开展1次岗位职责风险排查,建立岗位廉政风险清单,制定岗位风险防控措施。
完成情况:已完成。制订印发了《202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中共鹿寨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正在严格按照工作计划和责任清单开展相关工作;2025年开展了1次全员岗位职责风险排查,建立岗位廉政风险清单,制定岗位风险防控措施,并常态化坚持。
(2)廉政教育有不足。运用“第一种形态”提醒干部不够,未将涉及本单位人员的5 次通报、3起案件作为事例做实“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整改措施:加强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深化以案促改,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自治区、柳州市、县纪委监委通报的典型案例;对被通报批评、党纪、政务处分的干部职工,局党委要充分运用谈话提醒、履职约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批评和诫勉谈话等“第一种形态”方式及时处理;加强廉政教育,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上级部门开展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在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节期间组织全局人员开展廉政集体教育。
完成情况:已完成。县委巡查后,我局召开干部职工会会6次,学习了自治区、柳州市、县纪委监委文件(含通报的相关典型案例);召开廉政集体谈话会2次;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方式及时开展谈话提醒5人次,诫勉谈话2次。
8.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1)值班工作不够规范。2022-2024年应急指挥中心值班记
录不能全面反映当天值班真实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学习,提高值班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严明值班工作纪律,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确保工作作风扎实;进一步完善值班管理制度,优化完善值班记录本,进一步明确值班记录应记录的范围及内容;加强值班工作学习培训,坚持常态化对值班人员进行值班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值班人员履职能力,确保值班工作规范化
完成情况:已完成。已组织值班人员进行值班工作的培训,严明值班工作纪律,压实工作责任,并坚持常态化开展培训工作。已及时完善值班管理制度,优化完善2022年-2024年的值班记录本,明确了值班记录应记录的范围及内容。
(三)在“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党建工作有差距”方面。
9.党建工作不够扎实。
(1)创建工作不够积极。2023年才获评三星级党组织;
整改措施:2021年11月25日,因支部委员彭毅受党内警告处分(影响期1年),不能申报党组织星级评定,在解除处分后,我支部在2023年度鹿寨县党支部“星级评定”工作中获评三星级党支部(鹿直发〔2024〕10号),力争2025年向上级党组织申请2024年度四星级党支部。
完成情况:已完成。待上级党组织开展“星级评定”工作后,我局党支部积极申报四星级党支部。
(2)管理党员不严格。排查党员组织关系不认真,出现5名“隐形”党员;
整改措施:积极探索排查党组织关系链条,加强对党员的动态管理,将5名“隐形”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我局党支部,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完成情况:已完成。我局加强对党员的动态管理,已将5名“隐形”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我局党支部,进一步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引导年轻干部向党组织靠拢效果不佳。35岁以下年轻干部15人,2021年以来申请入党仅2人。
整改措施: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对年轻干部的理论培养,激发年轻干部入党热情,有组织的引导年轻干部向党组织靠拢,帮助他们提高对入党的认识,树立理想信念。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我局积极动员年轻干部向党组织靠拢,2024年收到入党申请书2份。
三、坚持精准施策,巩固整改成效,全面推动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局党委将以落实巡察整改为契机,把落实整改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相互结合、相互促进,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成果运用和转化,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抓好各项工作,立足长远、举一反三,不断巩固和提高巡察整改工作成效,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面推动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巩固整改成果,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重点工作,保持巡察整改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抓紧抓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继续重视关注,常态进行“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深化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要趁热打铁,紧盯不放,防止发生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打好持久战,形成长效机制。
(二)加强作风建设,增强廉洁自律。以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契机,把落实整改与作风建设相结合,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让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在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扎实构建不能腐、不想腐、不敢腐的体制机制。
(三)加强制度建设,狠抓责任落实。进一步增强使命担当,狠抓责任落实,紧盯巡察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找差距、补弱项、促发展,进一步健全完善责任清晰、协同高效的长效管理机制,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坚决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将“实干为要、创新为魂,用业绩说话、让人民评价”的具体要求落实到应急管理工作全过程,推进应急管理各项工作提质增效、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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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县委第二巡察组于2024年7月2日至9月2日对我局党委开展常规巡察,并于9月30日向我局反馈了检查意见,指出我局在有关工作方面的问题。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我局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将其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凝聚思想共识,上下联动、全员参与,不折不扣地推进好、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一)迅速传达部署。我局及时召开巡察反馈会议,听取县委第二巡察组对鹿寨县应急管理局党委的巡察反馈意见;召开鹿寨县应急管理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认真学习传达县委第二巡察组向鹿寨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反馈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并就落实巡察整改任务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二)压实主体责任。及时成立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责任股室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对巡察反馈意见逐条进行梳理,明确整改措施、责任股室、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11月25日我局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委班子集体研究制定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撰写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剖析材料,开展班子及班子成员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巡察查找出来的9个问题,22个具体表现,主动认领分管领域的问题和责任,并对照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认真研究制定了23条整改措施。局党委书记在开展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带头认领问题,根据“三个清单”,查摆重点难点事项,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整改,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全面落实。
(三)细化整改措施。根据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整改意见和要求,局党委聚焦问题,逐条逐项研究讨论,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目标。同时,广泛征求局机关各部门、干部意见建议,确保制定的整改措施切实可行,能够取得预期效果,建立工作台账,形成问题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完成时限,做到节点明确、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四)全面落实整改。建立“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做到整改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凡是能立即整改的,不回避、不推脱、不遮掩,立即整改到位。对一些情况复杂、需要一定时间才能解决的问题,严格标准,限定时间,跟踪督办,直到问题解决为止。县委第二巡察组查找出9个面上问题,22个具体问题,截至2025年3月31日,制定的整改措施23条,已完成整改措施21.5条,未完成1.5条。无移交巡察组的问题线索。
(五)建立长效机制。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局党委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截至目前,已制定印发《鹿寨县安全生产事故警示制度》、《关于推进“三无”船舶安全管理常态化和巩固“三无”船舶安全整治效果的通知》、《关于印发<鹿寨县农(自)用船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抢险救灾物资管理制度》、《抢险救灾物资消防与日常检查制度》、《乡镇物资管理定期检查制度》、《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自查机制》、《202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中共鹿寨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鹿寨县应急管理局值班管理制度》等各项业务工作程序规范。
二、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攻坚,逐条逐项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目前,对照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建议细化分解的各项整改任务已按照时间节点推进整改落实。
(一)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批示指示精神及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深入,构建‘大安全大应急’构架还有差距”方面。
1.在“牵头抓总”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1)安委办履职不够到位。安委办履行协调职能不够有力,解决困难和问题成效有待提升。开展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中,安委办工作专班常态督导检查不到位,自治区检查组今年8月检查时,发现应急管理局等7个单位未按要求开展本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和督导工作,8个单位未能按关于隐患整改工作要求开展针对性整改,应急管理局等4个部门未能提供2023年遗留、2024年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及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督促各相关部门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开展整改形成材料台账搜集汇总上报,及时印发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展情况通报;县安全应急委办工作专班根据工作情况对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督导检查或明查暗访,督促各行业部门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完成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问题整改,形成闭环。县安全应急委办及时督促各相关部门针对自治区检查组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开展整改形成材料台账,整改率100%。二是强化跨部门协作,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消防、住建、市场监管、应急等行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提高监管能力,印发《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通报》6期。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县安全应急委办工作专班下发督导检查通知,对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督导检查,督促各行业部门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2)考核、约谈机制不够健全。执行约谈制度不够到位,应急管理局未按《鹿寨县安全生产事故警示制度》要求对部分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生产经营单位予以约见警示。安全生产考核制度有漏项,细化不够;2021年、2022年,县安全应急委办组织考核时未将应急管理局纳入考核范围。
整改措施:根据《鹿寨县安全生产事故警示制度》,及时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生产经营单位予以约见警示;在2024年度的安全生产和消防考核中完善细则要求,并把应急管理局纳入考核范围。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已依据《鹿寨县安全生产事故警示制度》要求严格开展约见警示工作,对2025年2月12日鹿寨县发生1起亡人的生产安全事故,我局于2025年2月21日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生产经营单位予以约见警示。根据基层减负工作要求,县级2024年度的安全生产和消防考核已经并入绩效考评系统中一并开展工作考评,不再单独开展县级安全生产和消防考核工作。
2.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不够到位。
(1)执法检查覆盖面不够。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检查计划考虑不周全,检查不够扎实,有24家规上企业四年来未纳入检查计划。
整改措施:2025年制定全局年度执法计划时将覆盖全县规上企业。
完成情况:已完成。我局已通过正式公文形式要求县科工贸局提供2025年最新的鹿寨县规上企业名单,并及时把未纳入过检查计划的规上企业纳入2025年检查计划。
(2)履行综合监管职责不够有力。2021年开展县“三无”船舶安全集中整治工作中,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不够到位。之后仍发现乡镇码头有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三无”船舶。
整改措施:持续巩固和加强对开展“三无”船舶安全集中整治成果的综合监管和督导工作力度,履行好对县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各有关乡镇等单位落实对“三无”船舶行业(领域)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的监督协调职责,确保对“三无”船舶安全管理监管有力、督促到位。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持续巩固和加强对开展“三无”船舶安全集中整治成果的综合监管和督导工作力度,印发了《关于推进“三无”船舶安全管理常态化和巩固“三无”船舶安全整治效果的通知》(鹿安委办〔2024〕33号)、《关于印发<鹿寨县农(自)用船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鹿安全应急委办〔2025〕6号)等文件,明确了县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各有关乡镇等单位对“三无”船舶行业(领域)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确保对“三无”船舶安全管理监管有力、督促到位。同时,由县安委办牵头联合县交通局、应急管理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等部门对“三无”船舶进行排查,通过排查,全县船舶数量共308艘有证渔船附带有69艘辅助船(撑篙或划桨),辅助船(撑篙或划桨)属于渔民自用的“三无”船舶,已要求渔民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并把辅助船(撑篙或划桨)纳入乡镇监督管理。
3.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能力还有不足。
(1)跟踪督促整改安全生产隐患力度不够。2022-2023年多次对杭萧、顺源矿业等企业检查,部分问题未能及时发现,部分已发现的问题没有督促整改到位,2023年12月自治区工作考核巡查发现杭萧、顺源矿业分别存在问题隐患14个、10个。
整改措施:聘请安全专家到杭萧、顺源矿业等企业进行隐患排查工作,督促企业按时按质完成安全隐患问题整改,督促杭萧、顺源矿业等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主要负责人定期组织检查安全隐患问题,并将检查记录上报县应急管理局备案,确保杭萧、顺源矿业等企业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实行闭环管理;同时加强对杭萧、顺源矿业等企业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执法检查力度,对于存在隐患整改不及时、不按照要求整改等情况的企业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完成情况:我局已于2024年聘请安全专家到杭萧、顺源矿业等企业对自治区考核巡查发存在的问题隐患进行督促指导,并提出了专家复核意见,督促企业按时按质完成了安全隐患问题的闭环整改。要求矿山企业将四季度以来的安全检查记录上报我局备案,并加强复核。同时加强对杭萧、顺源矿业等企业的安全检查力度,按照执法计划和上级文件要求,结合重点时段工作部署,10月份以来,先后3(轮)次对在产在建矿业企业开展检查,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2)专业人员缺乏。目前,日常监管人员仅有9人,其中相关危化专业安全监管人员为2人,非煤矿山专业安全监管人员为0人,未达到行业监管人员专业率75%的要求。
整改措施:我局将重点向矿山类、化学类等相关专业进行新公务员招录,同时争取从基层调入工作经验专业性强的人才等方式,多角度引进专业化人才;既要关注人才的现有能力水平,也要关注其潜力开发,优化干部队伍年龄阅历、知识结构、专业能力等多维度梯次建设。
完成情况:未完成,需长期坚持。我局从2025年起已将新公务员招录计划着重向化学类、矿业类及安全科学与工程类等相关专业倾斜,2025年7月将新增2名专业化人员,行业监管人员专业率由43%增加至55%。
(3)防震工作弱化。2021-2023年没有召开有关防震减灾的专项工作会议研究部署防震工作,目前我县管理的观测点已停止使用。
整改措施:根据我县实际,将防震减灾专项工作内容列入季度防重会一并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加强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建立完善全县乡镇防震减灾助理员、村(居)民委员会防震减灾联络员信息名册和群测群防制度。
完成情况:已完成。已将防震减灾专项工作内容列入季度防重会一并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截止2025年5月13日,已召开2次鹿寨县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并在会议上对防震减灾工作进行了部署;县应急管理局召开了2次防震减灾专项工作会议,认真研究部署我县防震减灾工作;根据《关于调整柳州市地震宏观观测点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我县重新报送了2个地震宏观观测点给市局审核。同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鹿抗震办〔2024〕2号),并更新了《鹿寨县防震减灾联络员信息名册》和群测群防制度,进一步理顺防灾减灾救灾与防震抗震救灾指挥协调机构的职能,建立完善基层防震减灾工作责任、指挥、组织体系,充实工作力量,完善工作制度,推动防震减灾救灾工作落到实处。
4.抓队伍建设工作有差距。
(1)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有不足。队伍专业化不够,队伍救援技术仍侧重于森林灭火,抗洪救灾等其它救援技能不足,打造“一专多能”综合队伍仍有差距。
整改措施:在对现有县专业森林消防队伍队员在森林火灾救援业务培训的同时,指导其他行业(部门)在水上搜救等领域的救援队伍建设,加强在抗洪救灾等其他救援技能的培训及训练,努力打造一支“一专多能”的综合救援队伍。
完成情况:已完成。加强在抗洪救灾等其他救援技能的培训及训练,组织专业森林消防队队员每周二、周五开展体能、技能训练,与县消防救援大队积极开展联训。组织政治思想、道德教育学习,学习各类防灭火知识和应急救援技能,熟悉各种灭火机具操作,学习和掌握灭火要领和安全常识。努力打造一支“一专多能”的综合救援队伍。
(2)森林消防队伍优化管理待加强。队伍未实现集中管理,未建立技能体能考核机制,技能体能日常训练开展不正常,40岁以上人员27人,占比54%,队伍逐渐“老龄化”。
整改措施:积极向县人民政府汇报,加快鹿寨县专业森林消
防队营房基地建设,尽快实现集中管理,并正常开展技能体能日常训练,建立技能体能考核机制,依据相关文件精神逐步完善队员退出机制,补充新鲜“血液”,逐渐改善队伍“老龄化”问题。
完成情况:未完成,正在进行中。已积极向县政府汇报、争取资金,加快鹿寨县专业森林消防队营房基地建设,目前主楼已装修完成,庭院已硬化,水表已安装完成,电表正在施工,预计5月底可完成施工,并投入使用。尽快实现集中管理,并正常开展技能体能日常训练,建立技能体能考核机制,依据相关文件精神逐步完善队员退出机制。尽快实现集中管理,并正常开展技能体能日常训练,建立技能体能考核机制,依据相关文件精神逐步完善队员退出机制。
5.抢险救灾物资管理工作不够扎实。
(1)管理制度执行不够到位。未按要求将抢险救灾物资收归统一管理,台账不够规范,物资存放不够有序,没有分类分区摆放,部分物资无标签牌,不利于清点、维护、调用。未按要求开展物资消防、日常检查,2023-2024年只开展了两次消防检查;应急物资维护制度不够详实,物资报废处置制度缺失。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抢险救灾物资管理制度》,明确物资的接收、登记、入库、存储、出库、盘点等全流程操作规范,确保物资由救灾股统一管理、由指挥中心负责调度使用,责任到股室;制定《抢险救灾物资消防与日常检查制度》,明确消防检查的内容、标准、频率(如每个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消防检查)以及日常检查的项目、方法、责任人等,确保物资存储安全;组织专人对现有物资进行全面清理盘点,按照分类分区存放标准进行重新摆放,确保物资存放有序。二是争取资金建设县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现在我县的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是机构改革时民政部门划转的赈灾物资储备库,已储存满,不具备继续储存物资的条件,因此,部分防汛抗旱物资只能分散储存在县武装部、县消防救援大队和协调汇一联公司临时借用其仓库储存。截止目前,新建县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已完成立项,下一步,我局将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待上级资金到位后,将开展建设,新库建好后将分散储存的抢险救灾物资全部统一储存管理。
完成情况:已完成第1点,第2点未完成。一是已制定《抢险救灾物资管理制度》,明确物资的接收、登记、入库、存储、出库、盘点、维护、报废等全流程操作规范,确保物资由灾害救援股统一管理、由应急指挥中心负责调度使用,责任到股室。已制定《抢险救灾物资消防与日常检查制度》,明确消防检查的内容、标准、频率以及日常检查的项目、方法、责任人等,每个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消防检查,每个月开展一次日常检查,确保物资存储安全。截止目前,已开展2次消防检查,6次日常检查,发现存在部分物资摆放不整齐、零散垃圾、楼道窗子未关闭、窗帘未关闭、灭火器过期等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已制定应急物资整理工作方案,组织局办、灾害救援股、应急指挥中心、县专业森林消防队对现有物资进行全面清理盘点,按照分类分区存放标准进行重新摆放,确保了物资存放有序。同时,完善物资台账,制作物资标签牌,给储备的物资全部张贴物资标签牌。二是截止目前,新建县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已完成立项,目前正积极申请资金。
(2)督促指导有差距。督促乡镇物资管理责任压得不实,乡镇应急物资储备库标准化建设水平不高,至2024年7月乡镇应急物资储备库仍存在储存条件不达标、未定期盘点、相关制度不上墙等问题。
整改措施:建立乡镇物资管理定期检查制度,每季度对乡镇应急物资储备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物资的存储条件、台账管理、制度执行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加强对乡镇物资管理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到乡镇进行现场指导,帮助乡镇解决物资管理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已及时制定乡镇物资管理定期检查制度。2024年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由分管领导带队组织灾害救援股、应急指挥中心对各乡镇应急物资储备库进行了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应急物资的存储条件、台账管理、制度执行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文件反馈给各乡镇整改。为贯彻落实为基层减负,2025年第一季度,通过“乡镇自查+线上检查”的方式,了解各乡镇应急物资储备库存在的问题,督促各乡镇及时整改并指导各乡镇加快推进应急物资储备库标准化建设。
6.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
(1)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不够严实。工作压力传导不够均衡,部分领导干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不够扎实。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结合相关人事调整工作,及时更新调整组织机构成员名单,不断强化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局党委成员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一岗双责”,局党委书记切实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不断增强班子成员抓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担当。
完成情况:已完成。已经对干部工作分工进行调整,明确安排相关同志具体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确保意识形态工作有专人负责。明确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其他党组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已严格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并依据相关人事调整工作更新调整了组织机构成员名单,科级领导在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中,已详细阐述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的情况。
(2)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落实落细有欠缺,自查工作不够严格,舆情风险报备制度不够完善。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排查月报制度、舆情报备和风险评估制度,加大重点地区、重点领域意识形态风险隐患排查力度,结合单位实际情况重新制定舆情风险报备制度。
完成情况:已完成。已经建立严格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自查机制,明确自查标准和流程。已经成立网络意识形态和舆情分析研判小组,定期对本领域网络意识形态和网络舆情风险隐患进行深入分析研判1次,制定风险应对预案。已制定了完善的舆情风险报备制度,做好舆情信息台账,同时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网络舆情管控应对处置培训2次。
(3)创建工作有不足。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创建工作中,“三项计划”活动融入不够,创新不足。
整改措施:成立本单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工作领导小组,将“全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相关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中,把“三项计划”活动融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创建工作中。
完成情况:已完成。已成立本单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全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相关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中。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重要讲话;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深入村屯发放安全生产有关宣传资料约800份;联合县供电部门到企业、进乡村开展送春联活动,既传承和弘扬了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也促进了各族群众和谐交流;2025年4月组织开展了2025年民族法律法规政策学习和知识测试活动,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民族团结意识,提升对民族法律法规政策的理解和运用能力,为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创建工作贡献应急力量。
(二)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深入,管党治党还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7.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
(1)一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扎实。2023年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1年整治安全生产防灾救灾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仅停留在动员部署阶段,未开展查摆问题、整改提升等后续工作;廉政风险排查工作未常态化,排查风险点与单位职责结合不够,排查内容覆盖面不广。
整改措施:每年年初制定印发中共鹿寨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年度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含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严格按照工作要点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坚持每年年初开展1次岗位职责风险排查,建立岗位廉政风险清单,制定岗位风险防控措施。
完成情况:已完成。制订印发了《202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中共鹿寨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正在严格按照工作计划和责任清单开展相关工作;2025年开展了1次全员岗位职责风险排查,建立岗位廉政风险清单,制定岗位风险防控措施,并常态化坚持。
(2)廉政教育有不足。运用“第一种形态”提醒干部不够,未将涉及本单位人员的5 次通报、3起案件作为事例做实“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整改措施:加强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深化以案促改,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自治区、柳州市、县纪委监委通报的典型案例;对被通报批评、党纪、政务处分的干部职工,局党委要充分运用谈话提醒、履职约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批评和诫勉谈话等“第一种形态”方式及时处理;加强廉政教育,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上级部门开展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在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节期间组织全局人员开展廉政集体教育。
完成情况:已完成。县委巡查后,我局召开干部职工会会6次,学习了自治区、柳州市、县纪委监委文件(含通报的相关典型案例);召开廉政集体谈话会2次;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方式及时开展谈话提醒5人次,诫勉谈话2次。
8.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1)值班工作不够规范。2022-2024年应急指挥中心值班记
录不能全面反映当天值班真实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学习,提高值班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严明值班工作纪律,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确保工作作风扎实;进一步完善值班管理制度,优化完善值班记录本,进一步明确值班记录应记录的范围及内容;加强值班工作学习培训,坚持常态化对值班人员进行值班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值班人员履职能力,确保值班工作规范化
完成情况:已完成。已组织值班人员进行值班工作的培训,严明值班工作纪律,压实工作责任,并坚持常态化开展培训工作。已及时完善值班管理制度,优化完善2022年-2024年的值班记录本,明确了值班记录应记录的范围及内容。
(三)在“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党建工作有差距”方面。
9.党建工作不够扎实。
(1)创建工作不够积极。2023年才获评三星级党组织;
整改措施:2021年11月25日,因支部委员彭毅受党内警告处分(影响期1年),不能申报党组织星级评定,在解除处分后,我支部在2023年度鹿寨县党支部“星级评定”工作中获评三星级党支部(鹿直发〔2024〕10号),力争2025年向上级党组织申请2024年度四星级党支部。
完成情况:已完成。待上级党组织开展“星级评定”工作后,我局党支部积极申报四星级党支部。
(2)管理党员不严格。排查党员组织关系不认真,出现5名“隐形”党员;
整改措施:积极探索排查党组织关系链条,加强对党员的动态管理,将5名“隐形”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我局党支部,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完成情况:已完成。我局加强对党员的动态管理,已将5名“隐形”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我局党支部,进一步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引导年轻干部向党组织靠拢效果不佳。35岁以下年轻干部15人,2021年以来申请入党仅2人。
整改措施: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对年轻干部的理论培养,激发年轻干部入党热情,有组织的引导年轻干部向党组织靠拢,帮助他们提高对入党的认识,树立理想信念。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我局积极动员年轻干部向党组织靠拢,2024年收到入党申请书2份。
三、坚持精准施策,巩固整改成效,全面推动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局党委将以落实巡察整改为契机,把落实整改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相互结合、相互促进,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成果运用和转化,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抓好各项工作,立足长远、举一反三,不断巩固和提高巡察整改工作成效,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面推动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巩固整改成果,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重点工作,保持巡察整改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抓紧抓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继续重视关注,常态进行“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深化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要趁热打铁,紧盯不放,防止发生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打好持久战,形成长效机制。
(二)加强作风建设,增强廉洁自律。以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契机,把落实整改与作风建设相结合,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让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在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扎实构建不能腐、不想腐、不敢腐的体制机制。
(三)加强制度建设,狠抓责任落实。进一步增强使命担当,狠抓责任落实,紧盯巡察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找差距、补弱项、促发展,进一步健全完善责任清晰、协同高效的长效管理机制,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坚决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将“实干为要、创新为魂,用业绩说话、让人民评价”的具体要求落实到应急管理工作全过程,推进应急管理各项工作提质增效、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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