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半年,柳州市鹿寨生态环境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扣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目标,扎实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一、上半年工作亮点
上半年,我局联合农业农村局制定印发《鹿寨县规模化生猪养殖场监管工作要求》,以制度创新、技术赋能、体系重构为抓手,全方位推动养殖行业绿色转型。一是立足地域特色,构建精细化制度体系。针对中渡镇、平山镇等喀斯特地貌敏感区,结合区域生态保护特性及流域水质保护需求,建立“禁新批建”管控原则,从空间布局切断地下水污染风险;建立养殖项目联审机制,强化选址审查,严控存栏2500头以下项目准入。同时,按养殖规模分层设定粪污处理标准,明确不同规模污染防治工艺要求及配套建设标准,通过量化指标推动粪污处理标准化。二是智能技术赋能,实现全流程动态监管。在中渡、平山试点智能化管理,重点区域安装带夜视功能的视频监控与自动液位计,所有信号联网共享,实时追踪废水存量与处置动态。通过“互联网+监管”模式,突破人工巡查局限,形成“污染预警-过程监控-处置追溯”闭环管理,将防治端口前移至生产环节。三是多维度协同治理,构建立体监管网络。联动水利部门安装用水监控表,通过流量数据倒推粪污产生量,结合消纳地管网布局形成“用水-产污-处理”数据链,实现了粪污产生源头可追溯、处理过程可监控、消纳结果可核查的全链条监管成效,为生态环境治理提供精准化数据支撑。
二、上半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精准治污,提升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
一是全面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今年受污染团及气象因素影响,我县空气质量下滑。截至5月底,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0.4%,同比下降8.2%;PM10平均浓度5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52.6%;PM2.5平均浓度37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32%,发生轻度污染天气11天。为扭转局面,我局将蓝天保卫战作为重点,从工业废气、秸秆禁烧、扬尘整治等方面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印发《鹿寨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环境空气质量预警响应2次,污染天气应急响应20次,抢回优良天数41天。开展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印发《鹿寨县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清单》,配合公安部门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5起,行政拘留5人,收缴烟花爆竹1030件,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10起,罚款10人。加强秸秆焚烧管控,截至5月27日,秸秆监控火点数1630件,处置率99.14%,立案处罚1件,罚款500元。强化工业废气监管,利用用电监控、在线监测等手段,确保工业大气达标排放。5月起,环境空气质量逐步好转,未出现污染天气。
二是大力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2025年1-5月,我县国控断面水质均达Ⅱ类及以上标准,但与去年同期相比,水质指数有所上升,其中,旧街村断面水质指数2.7550,同比上升20.8%;脚板洲断面水质指数2.5549,同比上升10.8%;渔村断面水质指数2.8309,同比上升8.0%。为有效应对水质指数上升带来的潜在风险,稳固县域水环境质量,我局采取多项措施,全面强化问题整治。一是开展5个水质提升专项行动,统筹推进排污口排查整治、河流水量调度、河流“清四乱”、畜禽养殖及化肥农药污染整治、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查整治等工作。二是印发实施《鹿寨县2025年第一、二季度流域水质提升整改工作方案》,定期调度整改进度,系统推进9个涉水问题整改。三是印发实施《鹿寨县流域断面水质提升工作落实措施》,针对排查出的20各具体问题,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及资金需求,全力推动问题整改。四是印发实施《鹿寨县2025年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监测方案》,定期对洛清江、石榴河、洛江全流域50余个点位开展水质监测,分析水质变化因素,开展专项治理与风险防控。五是发挥河长+入河排污口巡查专班工作机制,每周巡查重点入河排污口,及时处置异常排污情况。六是完善入河排污口监控体系,新建2个视频监控设备,改造启用9个原有监控设施,全县共29个视频监控设备,基本覆盖重要排污点位。
三是持续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完成一季度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情况调度,我县无新增重点建设用地开发利用项目。做好2025年优先监管地块(宏达矿产品经营部地块、鹿寨化肥有限责任公司地块)污染管控工作,落实月度巡查机制,关注地块状况与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加强场地租赁信息调度,严防不符合管控要求的活动进入。目前,优先监管地块管控措施落实到位,未发现异常及新增污染迹象。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实行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制度,指导督促73家企业完成年度危废台帐、系统台帐核对和修订,完成73家企业年度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84家企业年度管理计划审核。指导督促32家企业完成年度化学品调查筛查与系统填报工作。我县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无新增疑似污染地块。
四是深入噪声专项整治。一是加强噪声防控宣传。联合多部门组织53家单位召开鹿寨县2025年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工作推进会,明确噪声污染管控要求,督促减噪降噪。依托“我爱鹿寨”网络平台发布禁噪宣传文件,营造良好氛围。二是加强执法监管。联合多部门开展噪声联合执法行动,娱乐噪声联合执法3次,社会生活噪声联合执法1次,高、中考噪声联合执法2次,劝导娱乐扰民事件20余起,约谈酒吧2次,下达责改决定书1份。三是强化信访调处。落实24小时信访值班制度,快速响应调处噪声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共收到噪声投诉86件,均按时办结。
(二)全面排查,整治涉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自2025年4月起,鹿寨县全面开展涉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我局牵头制定印发《鹿寨县涉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鹿寨县“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抽调5个部门5名工作人员组成专班。截至6月上旬,出动2161人次,排查企业2029家,发现问题企业17家,其中“散乱污” 企业12家,涉重金属企业2家;供水厂2家,垃圾填埋场1个。按风险等级判定标准,划定红色风险等级企业2个,橙色风险等级企业1个,黄色风险等级企业14个。对发现问题的家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整改方案,目前家5企业已完成整改,红色及橙色风险等级企业全部整改完成,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初步进展。
(三)有序推进,落实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鹿寨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先后召开5次环保督察专题工作会议,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历年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中,第二轮央督指出的13个问题,9个已申请销号,其余4个未销号问题中,采石采矿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因历史遗留矿山修复工作未完成需持续推进(整改期限为2025年12月底前),其余问题均达整改要求。第二轮自治区环保督察涉及我县问题个24,信访件5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9个问题已申请销号,15个问题达到整改时序进度要求,其中10个问题基本落实整改措施,成效明显,5个问题正在积极整改。结合历年中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及群众关心的问题,我县全面开展自查,共发现7个方面14个问题,制定《鹿寨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自查发现问题整改方案》及23条整改措施,目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进展缓慢”、“工业园二区雨水口仍然存在较大风险”等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其余12个问题积极推进,取得阶段性进展。
(四)大力推进,加强生态环境修复与治理。持续推进石榴河流域生态修复项目,通过新建人工湿地、复合生态滤床、水生植物恢复、农田退水坑塘治理、生态护岸等工程,综合治理石榴河流域,提升水质。目前,鹿鸣湖生态分项工程、寨沙污水处理厂水尾工程、寨沙镇九甫村瓦窑坪黑臭水体处理工程等子项工程已开工建设,总建设进度约 45%。有序推进古偿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开展保护区隔离防护网建设、水质监测监控体系建设、保护区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等工程,强化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保障水源水质安全,各项前期工作有序推进。核查自治区下发生态保护红线遥感监测问题图斑4个,形成专题报告报县人民政府,积极推进违规占用生态保护红线问题整改。
(五)严格执法,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深入开展化工园区排查整治,排查雨污管网,绘制园区雨污管总平图和企业雨污管网图,推动氯碱公司、经开区落实雨污管网破损、生活污水直排等问题整改。截至5月底,氯碱公司已制定整改方案,完成雨水管网修复、初期雨水收集、建设生活污水排放主管等工作,减少污水入河排放量。加大非现场执法监管力度,对33家安装在线监测平台和21家安装用电监控的企业实施监管,核实处置数据异常报警信息219条。截至6月16日,出动执法人员903次,检查污染源181个,下达《生态环境问题帮扶通知》71份,责改通知书3份,约谈企业17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4份,立案调查2件。按时办结信访投诉件182件。
(六)完善制度,赋能县域经济绿色发展。制定印发《鹿寨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规则》《鹿寨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及《鹿寨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修订《鹿寨县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构建权责明晰、协同高效的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履行监管与服务职责,指导117家排污登记单位按时完成延续或变更手续,协助9家关停企业规范注销排污登记,解决鹿寨开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一污新厂)排污许可办理难题,保障污水处理厂合法合规运行。强化项目服务保障,为30余个项目出具用地选址意见或联审意见,关注自治区层面项目环评进度,指导企业开展环评工作,14个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项目环评工作有序进行。探索生态环境与经济协同发展路径,助推辖区4个风电场项目开展气候投融资项目申报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
(一)污染防治工作有待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上半年环境空气质量指标同比变差,全年污染天数额度19天,已污染11天,下半年还面临秋冬季秸秆焚烧污染,改善形势严峻。水污染防治方面,3个国控断面水质排名靠后,影响水质的多为历史性问题,整改资金需求大,保住柳州水质六连冠压力大。
(二)部分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缓慢。截至6月中旬,历次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中,5个问题未完成整改。其中,因地方财政紧张,历史遗留矿山修复、入河排污口直排、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等3个问题整改进度滞后,存在逾期风险。自查发现的17个问题中,仅9个完成整改,剩余问题涉及面广,部分单位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进度缓慢。
(三)涉重金属安全隐患排查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排查存在覆盖盲区,根据暗访组反馈,我县仍存在应排未排问题。二是部分问题整改进度慢,涉及整合搬迁、用地及环评审批等问题推动滞后。三是日常监管机制不健全,“散乱污”企业日常监管职责不明、协同不足,未明确牵头部门,未建立联动监管机制,难以有效监管。
(四)畜禽养殖监管困难。一是区域布局缺乏规划,中渡镇、平山镇大型养殖场集中,属喀斯特地貌,地下水资源丰富,畜禽养殖污染易渗透扩散,威胁周边生态及地下水安全。二是资源化利用配套不足,部分养殖场废水资源化利用方式粗放,缺乏土地消纳配套设施,存在违规偷排风险。三是监管技术手段滞后,畜禽养殖污染瞬时性、隐蔽性强,现有监管依赖人力巡查与传统技术,难以快速锁定污染源、查处违法排污行为。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加强污染防治与治理。持续开展水质提升专项行动,整治入河排污口,推进企业废水和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源治理,打击水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守护水质。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推动建材、电镀、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改造,加强污染天气应急应对,管控秸秆焚烧、扬尘等面源污染,确保空气质量达标。
(二)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持续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重点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和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大力推进第二轮自治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组织各责任部门落实整改措施,重点推进未完成整改的个问题,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三)强化生态环境风险管控。持续开展 “拉网式” 排查,建立动态更新台账,查缺补漏,确保排查全覆盖。组织各牵头部门按 “一企一策” 整治方案推进问题整治,每周调度进度,确保按时完成整改。
(四)加强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选优配强中层干部与业务骨干,推进年轻干部培养工程,通过干部交流轮岗、跟班学习锻炼等方式,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强化生态环保统筹协调,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职能,压实各部门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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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上半年,柳州市鹿寨生态环境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扣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目标,扎实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一、上半年工作亮点
上半年,我局联合农业农村局制定印发《鹿寨县规模化生猪养殖场监管工作要求》,以制度创新、技术赋能、体系重构为抓手,全方位推动养殖行业绿色转型。一是立足地域特色,构建精细化制度体系。针对中渡镇、平山镇等喀斯特地貌敏感区,结合区域生态保护特性及流域水质保护需求,建立“禁新批建”管控原则,从空间布局切断地下水污染风险;建立养殖项目联审机制,强化选址审查,严控存栏2500头以下项目准入。同时,按养殖规模分层设定粪污处理标准,明确不同规模污染防治工艺要求及配套建设标准,通过量化指标推动粪污处理标准化。二是智能技术赋能,实现全流程动态监管。在中渡、平山试点智能化管理,重点区域安装带夜视功能的视频监控与自动液位计,所有信号联网共享,实时追踪废水存量与处置动态。通过“互联网+监管”模式,突破人工巡查局限,形成“污染预警-过程监控-处置追溯”闭环管理,将防治端口前移至生产环节。三是多维度协同治理,构建立体监管网络。联动水利部门安装用水监控表,通过流量数据倒推粪污产生量,结合消纳地管网布局形成“用水-产污-处理”数据链,实现了粪污产生源头可追溯、处理过程可监控、消纳结果可核查的全链条监管成效,为生态环境治理提供精准化数据支撑。
二、上半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精准治污,提升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
一是全面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今年受污染团及气象因素影响,我县空气质量下滑。截至5月底,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0.4%,同比下降8.2%;PM10平均浓度5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52.6%;PM2.5平均浓度37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32%,发生轻度污染天气11天。为扭转局面,我局将蓝天保卫战作为重点,从工业废气、秸秆禁烧、扬尘整治等方面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印发《鹿寨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环境空气质量预警响应2次,污染天气应急响应20次,抢回优良天数41天。开展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印发《鹿寨县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清单》,配合公安部门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5起,行政拘留5人,收缴烟花爆竹1030件,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10起,罚款10人。加强秸秆焚烧管控,截至5月27日,秸秆监控火点数1630件,处置率99.14%,立案处罚1件,罚款500元。强化工业废气监管,利用用电监控、在线监测等手段,确保工业大气达标排放。5月起,环境空气质量逐步好转,未出现污染天气。
二是大力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2025年1-5月,我县国控断面水质均达Ⅱ类及以上标准,但与去年同期相比,水质指数有所上升,其中,旧街村断面水质指数2.7550,同比上升20.8%;脚板洲断面水质指数2.5549,同比上升10.8%;渔村断面水质指数2.8309,同比上升8.0%。为有效应对水质指数上升带来的潜在风险,稳固县域水环境质量,我局采取多项措施,全面强化问题整治。一是开展5个水质提升专项行动,统筹推进排污口排查整治、河流水量调度、河流“清四乱”、畜禽养殖及化肥农药污染整治、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查整治等工作。二是印发实施《鹿寨县2025年第一、二季度流域水质提升整改工作方案》,定期调度整改进度,系统推进9个涉水问题整改。三是印发实施《鹿寨县流域断面水质提升工作落实措施》,针对排查出的20各具体问题,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及资金需求,全力推动问题整改。四是印发实施《鹿寨县2025年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监测方案》,定期对洛清江、石榴河、洛江全流域50余个点位开展水质监测,分析水质变化因素,开展专项治理与风险防控。五是发挥河长+入河排污口巡查专班工作机制,每周巡查重点入河排污口,及时处置异常排污情况。六是完善入河排污口监控体系,新建2个视频监控设备,改造启用9个原有监控设施,全县共29个视频监控设备,基本覆盖重要排污点位。
三是持续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完成一季度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情况调度,我县无新增重点建设用地开发利用项目。做好2025年优先监管地块(宏达矿产品经营部地块、鹿寨化肥有限责任公司地块)污染管控工作,落实月度巡查机制,关注地块状况与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加强场地租赁信息调度,严防不符合管控要求的活动进入。目前,优先监管地块管控措施落实到位,未发现异常及新增污染迹象。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实行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制度,指导督促73家企业完成年度危废台帐、系统台帐核对和修订,完成73家企业年度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84家企业年度管理计划审核。指导督促32家企业完成年度化学品调查筛查与系统填报工作。我县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无新增疑似污染地块。
四是深入噪声专项整治。一是加强噪声防控宣传。联合多部门组织53家单位召开鹿寨县2025年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工作推进会,明确噪声污染管控要求,督促减噪降噪。依托“我爱鹿寨”网络平台发布禁噪宣传文件,营造良好氛围。二是加强执法监管。联合多部门开展噪声联合执法行动,娱乐噪声联合执法3次,社会生活噪声联合执法1次,高、中考噪声联合执法2次,劝导娱乐扰民事件20余起,约谈酒吧2次,下达责改决定书1份。三是强化信访调处。落实24小时信访值班制度,快速响应调处噪声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共收到噪声投诉86件,均按时办结。
(二)全面排查,整治涉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自2025年4月起,鹿寨县全面开展涉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我局牵头制定印发《鹿寨县涉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鹿寨县“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抽调5个部门5名工作人员组成专班。截至6月上旬,出动2161人次,排查企业2029家,发现问题企业17家,其中“散乱污” 企业12家,涉重金属企业2家;供水厂2家,垃圾填埋场1个。按风险等级判定标准,划定红色风险等级企业2个,橙色风险等级企业1个,黄色风险等级企业14个。对发现问题的家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整改方案,目前家5企业已完成整改,红色及橙色风险等级企业全部整改完成,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初步进展。
(三)有序推进,落实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鹿寨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先后召开5次环保督察专题工作会议,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历年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中,第二轮央督指出的13个问题,9个已申请销号,其余4个未销号问题中,采石采矿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因历史遗留矿山修复工作未完成需持续推进(整改期限为2025年12月底前),其余问题均达整改要求。第二轮自治区环保督察涉及我县问题个24,信访件5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9个问题已申请销号,15个问题达到整改时序进度要求,其中10个问题基本落实整改措施,成效明显,5个问题正在积极整改。结合历年中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及群众关心的问题,我县全面开展自查,共发现7个方面14个问题,制定《鹿寨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自查发现问题整改方案》及23条整改措施,目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进展缓慢”、“工业园二区雨水口仍然存在较大风险”等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其余12个问题积极推进,取得阶段性进展。
(四)大力推进,加强生态环境修复与治理。持续推进石榴河流域生态修复项目,通过新建人工湿地、复合生态滤床、水生植物恢复、农田退水坑塘治理、生态护岸等工程,综合治理石榴河流域,提升水质。目前,鹿鸣湖生态分项工程、寨沙污水处理厂水尾工程、寨沙镇九甫村瓦窑坪黑臭水体处理工程等子项工程已开工建设,总建设进度约 45%。有序推进古偿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开展保护区隔离防护网建设、水质监测监控体系建设、保护区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等工程,强化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保障水源水质安全,各项前期工作有序推进。核查自治区下发生态保护红线遥感监测问题图斑4个,形成专题报告报县人民政府,积极推进违规占用生态保护红线问题整改。
(五)严格执法,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深入开展化工园区排查整治,排查雨污管网,绘制园区雨污管总平图和企业雨污管网图,推动氯碱公司、经开区落实雨污管网破损、生活污水直排等问题整改。截至5月底,氯碱公司已制定整改方案,完成雨水管网修复、初期雨水收集、建设生活污水排放主管等工作,减少污水入河排放量。加大非现场执法监管力度,对33家安装在线监测平台和21家安装用电监控的企业实施监管,核实处置数据异常报警信息219条。截至6月16日,出动执法人员903次,检查污染源181个,下达《生态环境问题帮扶通知》71份,责改通知书3份,约谈企业17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4份,立案调查2件。按时办结信访投诉件182件。
(六)完善制度,赋能县域经济绿色发展。制定印发《鹿寨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规则》《鹿寨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及《鹿寨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修订《鹿寨县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构建权责明晰、协同高效的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履行监管与服务职责,指导117家排污登记单位按时完成延续或变更手续,协助9家关停企业规范注销排污登记,解决鹿寨开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一污新厂)排污许可办理难题,保障污水处理厂合法合规运行。强化项目服务保障,为30余个项目出具用地选址意见或联审意见,关注自治区层面项目环评进度,指导企业开展环评工作,14个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项目环评工作有序进行。探索生态环境与经济协同发展路径,助推辖区4个风电场项目开展气候投融资项目申报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
(一)污染防治工作有待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上半年环境空气质量指标同比变差,全年污染天数额度19天,已污染11天,下半年还面临秋冬季秸秆焚烧污染,改善形势严峻。水污染防治方面,3个国控断面水质排名靠后,影响水质的多为历史性问题,整改资金需求大,保住柳州水质六连冠压力大。
(二)部分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缓慢。截至6月中旬,历次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中,5个问题未完成整改。其中,因地方财政紧张,历史遗留矿山修复、入河排污口直排、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等3个问题整改进度滞后,存在逾期风险。自查发现的17个问题中,仅9个完成整改,剩余问题涉及面广,部分单位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进度缓慢。
(三)涉重金属安全隐患排查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排查存在覆盖盲区,根据暗访组反馈,我县仍存在应排未排问题。二是部分问题整改进度慢,涉及整合搬迁、用地及环评审批等问题推动滞后。三是日常监管机制不健全,“散乱污”企业日常监管职责不明、协同不足,未明确牵头部门,未建立联动监管机制,难以有效监管。
(四)畜禽养殖监管困难。一是区域布局缺乏规划,中渡镇、平山镇大型养殖场集中,属喀斯特地貌,地下水资源丰富,畜禽养殖污染易渗透扩散,威胁周边生态及地下水安全。二是资源化利用配套不足,部分养殖场废水资源化利用方式粗放,缺乏土地消纳配套设施,存在违规偷排风险。三是监管技术手段滞后,畜禽养殖污染瞬时性、隐蔽性强,现有监管依赖人力巡查与传统技术,难以快速锁定污染源、查处违法排污行为。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加强污染防治与治理。持续开展水质提升专项行动,整治入河排污口,推进企业废水和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源治理,打击水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守护水质。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推动建材、电镀、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改造,加强污染天气应急应对,管控秸秆焚烧、扬尘等面源污染,确保空气质量达标。
(二)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持续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重点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和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大力推进第二轮自治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组织各责任部门落实整改措施,重点推进未完成整改的个问题,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三)强化生态环境风险管控。持续开展 “拉网式” 排查,建立动态更新台账,查缺补漏,确保排查全覆盖。组织各牵头部门按 “一企一策” 整治方案推进问题整治,每周调度进度,确保按时完成整改。
(四)加强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选优配强中层干部与业务骨干,推进年轻干部培养工程,通过干部交流轮岗、跟班学习锻炼等方式,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强化生态环保统筹协调,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职能,压实各部门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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