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鹿寨县设置临时便民疏导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和建议的公告》已于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6月20日经鹿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征求意见,收到网民意见0条,收到部门意见6条。经认真研究,现对采纳情况作如下反馈:
(一)已采纳意见情况:已采纳意见6条;
(二)未采纳意见情况:未采纳意见0条。
建议一:将县文明办的任务和责任分工修改为:负责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中的指导和检查等工作。理由:巩固卫生城市不属于文明办工作。
采纳情况:已采纳。
建议二:将县市场监管局的任务和责任分工修改为:负责对疏导点内食品安全、产品质量、计量、价格等进行监督检查,对食品摊贩进行备案登记,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采纳情况:已采纳。
建议三:将附件1《鹿寨县便民疏导点情况统计表》“经营内容”1、2、3、6、7、8点修改为“食用农产品、食品”。
采纳情况:已采纳。
建议四:本方案涉及临时便民疏导点建设、运营、收费等内容,建议由发改部门研判是否属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范围。
采纳情况:已采纳。经再次征求县发改局意见,方案中的该项内容属于市场化经营范畴。
建议五:建议核实拟设置的临时便民疏导点使用场地属于行政事业一般资产、城市道路资产、储备土地资产还是县属国有企业资产。根据资产性质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履行对应手续。
采纳情况:已采纳。经再次征求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意见,方案中设置的临时便民疏导点使用场地不属于储备土地,1-7点属于市政道路。方案后续实施将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履行手续。
建议六:建议将方案中“县属国有平台公司”修改为“县属国有投资企业”。
采纳情况:已采纳。
感谢大家对此次意见征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鹿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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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鹿寨县设置临时便民疏导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和建议的公告》已于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6月20日经鹿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征求意见,收到网民意见0条,收到部门意见6条。经认真研究,现对采纳情况作如下反馈:
(一)已采纳意见情况:已采纳意见6条;
(二)未采纳意见情况:未采纳意见0条。
建议一:将县文明办的任务和责任分工修改为:负责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中的指导和检查等工作。理由:巩固卫生城市不属于文明办工作。
采纳情况:已采纳。
建议二:将县市场监管局的任务和责任分工修改为:负责对疏导点内食品安全、产品质量、计量、价格等进行监督检查,对食品摊贩进行备案登记,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采纳情况:已采纳。
建议三:将附件1《鹿寨县便民疏导点情况统计表》“经营内容”1、2、3、6、7、8点修改为“食用农产品、食品”。
采纳情况:已采纳。
建议四:本方案涉及临时便民疏导点建设、运营、收费等内容,建议由发改部门研判是否属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范围。
采纳情况:已采纳。经再次征求县发改局意见,方案中的该项内容属于市场化经营范畴。
建议五:建议核实拟设置的临时便民疏导点使用场地属于行政事业一般资产、城市道路资产、储备土地资产还是县属国有企业资产。根据资产性质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履行对应手续。
采纳情况:已采纳。经再次征求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意见,方案中设置的临时便民疏导点使用场地不属于储备土地,1-7点属于市政道路。方案后续实施将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履行手续。
建议六:建议将方案中“县属国有平台公司”修改为“县属国有投资企业”。
采纳情况:已采纳。
感谢大家对此次意见征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鹿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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