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核查处置模块下达的2025年不合格食品安全处置任务,涉及我局辖区1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核查处置公告如下:
被抽检单位:张正勇(个体工商户)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5月19日,鹿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对鹿寨县鹿寨镇建中北路鹿寨市场内小菜行的张正勇摊点当日销售的芋头(购进日期2025-05-19)、铁棍山药(购进日期2025-05-07)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5年6月4日,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SP202506024)结论是:经抽样检验,该批次芋头毒死蜱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5年6月9日,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SP202506023)报告显示:经抽样检验,该批次铁棍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其行为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了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和整改情况
原因排查:抽检的芋头、铁棍山药农药残留含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种植户种植环节违规使用农药或使用了禁止使用的农药(例如毒死蜱自2016年12月31日起已被禁止在蔬菜上使用),或未严格按照标签标注的用药剂量、方法和安全间隔期进行施用;农药特性和使用问题,一些农药(如毒死蜱)在土壤中的残留期较长,如果之前使用过,即使后续作物未直接施用,也可能导致残留。农户可能缺乏科学用药知识,为追求防虫效果超量、超次数使用,或使用了劣质、禁用的农药。最终导致该批次产品中农药残留量超标。被抽检单位在购进时未履行产品的进货查验,致使该残留量超标的产品上市销售。
被抽检单位整改措施: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增强食品安全意识,举一反三,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履行经营者进货查验义务。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必须向供应商索取并保存好详细的进货凭证、以及农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完善进货台账记录;审慎选择供应商,优先选择资质齐全、信誉良好的供应商或大型批发市场;认真执行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鹿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7日
版权所有:(C) 2016 鹿寨县人民政府 主办:柳州市鹿寨县人民政府 承办:鹿寨县信息化建设中心 网站标识码:4502230046 维护电话:0772-6819789 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地址:鹿寨县创业路2号 政府热线电话:0772-6812345 县政府邮箱:lzxzfbgs@126.com 投稿:lzzfw@126.com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核查处置模块下达的2025年不合格食品安全处置任务,涉及我局辖区1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核查处置公告如下:
被抽检单位:张正勇(个体工商户)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5月19日,鹿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对鹿寨县鹿寨镇建中北路鹿寨市场内小菜行的张正勇摊点当日销售的芋头(购进日期2025-05-19)、铁棍山药(购进日期2025-05-07)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5年6月4日,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SP202506024)结论是:经抽样检验,该批次芋头毒死蜱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5年6月9日,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SP202506023)报告显示:经抽样检验,该批次铁棍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其行为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了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和整改情况
原因排查:抽检的芋头、铁棍山药农药残留含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种植户种植环节违规使用农药或使用了禁止使用的农药(例如毒死蜱自2016年12月31日起已被禁止在蔬菜上使用),或未严格按照标签标注的用药剂量、方法和安全间隔期进行施用;农药特性和使用问题,一些农药(如毒死蜱)在土壤中的残留期较长,如果之前使用过,即使后续作物未直接施用,也可能导致残留。农户可能缺乏科学用药知识,为追求防虫效果超量、超次数使用,或使用了劣质、禁用的农药。最终导致该批次产品中农药残留量超标。被抽检单位在购进时未履行产品的进货查验,致使该残留量超标的产品上市销售。
被抽检单位整改措施: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增强食品安全意识,举一反三,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履行经营者进货查验义务。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必须向供应商索取并保存好详细的进货凭证、以及农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完善进货台账记录;审慎选择供应商,优先选择资质齐全、信誉良好的供应商或大型批发市场;认真执行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鹿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7日
版权所有:(C) 2016 鹿寨县人民政府
地址:鹿寨县创业路2号 政府热线电话:0772-6812345
县政府邮箱:lzxzfbgs126.com 投稿:lzzfw126.com
维护电话:0772-6819789 网站标识码:450223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