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核查处置下达的2026年不合格食品安全处置任务,涉及我局辖区1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核查处置公告如下:
被抽检单位:陆克云(个体工商户)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6年1月9日,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谱尼测试集团广西有限公司依法对鹿寨县鹿寨镇百鑫商城1栋21号门面的陆克云(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姜(购进日期2026-1-8)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2026年1月29日,我局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中收到谱尼测试集团广西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 C9G109005C9F6038479),报告显示:经抽样检验,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标准指标为≤0.2mg/kg,实测值为0.329mg/kg)。
二、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了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和整改情况
原因排查:一是种植姜的土地可能受到了污染;二是被抽检单位没有检验能力,对于购进的姜,无法自行检测其重金属含量是否超标。
被抽检单位整改措施: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增强食品安全意识,举一反三,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履行经营者进货查验义务。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必须向供应商索取并保存好详细的进货凭证以及农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完善进货台账记录;谨慎选择供应商,优先选择资质齐全、信誉良好的供应商或大型批发市场;认真执行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鹿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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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核查处置下达的2026年不合格食品安全处置任务,涉及我局辖区1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核查处置公告如下:
被抽检单位:陆克云(个体工商户)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6年1月9日,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谱尼测试集团广西有限公司依法对鹿寨县鹿寨镇百鑫商城1栋21号门面的陆克云(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姜(购进日期2026-1-8)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2026年1月29日,我局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中收到谱尼测试集团广西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 C9G109005C9F6038479),报告显示:经抽样检验,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标准指标为≤0.2mg/kg,实测值为0.329mg/kg)。
二、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了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和整改情况
原因排查:一是种植姜的土地可能受到了污染;二是被抽检单位没有检验能力,对于购进的姜,无法自行检测其重金属含量是否超标。
被抽检单位整改措施: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增强食品安全意识,举一反三,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履行经营者进货查验义务。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必须向供应商索取并保存好详细的进货凭证以及农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完善进货台账记录;谨慎选择供应商,优先选择资质齐全、信誉良好的供应商或大型批发市场;认真执行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鹿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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