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康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公示

发布日期:2026-05-15 17:51
来源: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字体大小:[
  • ]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6号)相关规定,现对以下工程项目(见附件)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情况进行公示,如发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请及时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到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举报,如不存在工资拖欠问题,我局将按规定程序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公示期为30天,公示时间:2026515日至2026613日。公示期间投诉举报电话:0772-6814684,地址:鹿寨县迎宾路33号)

附件: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项目明细表

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515

附件: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项目明细表.docx

附件

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项目明细表

序号

工程项目名称

是否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1

G322线瑞安至友谊关鹿寨县长塘段(K1780+000~K1781+000)沥青混凝土路面修复养护工程

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寨公路养护中心

广西康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打印本页 关闭

版权所有:(C) 2016 鹿寨县人民政府 主办:柳州市鹿寨县人民政府 承办:鹿寨县信息化建设中心 网站标识码:4502230046 维护电话:0772-6819789 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地址:鹿寨县创业路2号 政府热线电话:0772-6812345 县政府邮箱:lzxzfbgs@126.com 投稿:lzzfw@126.com

桂ICP备06009684号-1 桂公网安备 45022302000043号 

返回 部门公示公告 导航
广西康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15 17:51 来源: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6号)相关规定,现对以下工程项目(见附件)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情况进行公示,如发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请及时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到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举报,如不存在工资拖欠问题,我局将按规定程序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公示期为30天,公示时间:2026515日至2026613日。公示期间投诉举报电话:0772-6814684,地址:鹿寨县迎宾路33号)

附件: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项目明细表

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515

附件: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项目明细表.docx

附件

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项目明细表

序号

工程项目名称

是否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1

G322线瑞安至友谊关鹿寨县长塘段(K1780+000~K1781+000)沥青混凝土路面修复养护工程

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寨公路养护中心

广西康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C) 2016 鹿寨县人民政府

地址:鹿寨县创业路2号 政府热线电话:0772-6812345

县政府邮箱:lzxzfbgs126.com 投稿:lzzfw126.com

维护电话:0772-6819789 网站标识码:450223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