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2026年补充耕地质量验收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30 10:10
来源:鹿寨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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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鹿寨县补充耕地质量验收项目工作,现我局对该项目的补充耕地地块质量验收、报告编制、评审整改、资料归档等全流程服务发布采购公告,请具备资质的机构根据采购的内容进行书面竞标。采购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鹿寨县2026年补充耕地质量验收项目。总面积100亩(具体实际数据以县自然资源局移交的数据为准)。

二、采购人:鹿寨县农业农村局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陆万叁仟贰佰玖拾元整(¥63,290.00)

四、采购服务内容:按照桂农厅发〔2025〕96号、桂农厅发〔2026〕42号等文件精神要求,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技术规范完成对应批次补充耕地全流程质量鉴定验收服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资料审核:对项目地块图斑等基础资料进行完整性、合规性审查:

2.现场踏勘:实地核查地块位置、地形地貌、灌排设施、耕作层厚度、种植条件等农业生产符合性情况、按技术规范划分评价单元;

3.土壤采样与检测:布设采样点、采集土壤样品,对pH值、有机质、有效磷、速效钾、重金属等耕地质量评价必备指标开展实验室检测;

4.质量等级评价:依据检测数据与现场核查结果,开展农业生产符合性评价与耕地质量等级评定;

5.成果编制:编制补充耕地质量鉴定成果报告,含农业生产符合性评价报告、补充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报告等,形成完整规范的成果资料;

6.质量核算:开展2025年全县各类占用耕地、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的质量平均等级核算;

7.建立项目台账:完成全部验收资料(纸质+电子)归档、数据入库,资料交付采购人;

8.配合验收:配合市级、区级、国家等上级部门的验收、抽核及整改完善工作。

9.质量标准: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及鉴定相关技术规范,成果数据真实准确、资料完整合规,确保通过市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查验收。

10.服务周期:自正式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最终验收止,具体服务周期以正式采购合同约定为准。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并具备土壤调查、土地测绘、土地规划、土壤污染治理、土地调查、土地整治、土壤检测、耕地质量评价等相关资质的供应商;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价及评分

1.竞标报价不得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的75%,即竞标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75%的,视为无效竞标处理。

2.百分制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将以采购信息公告和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分。有意向竞标的组织可与经办人联系,获取评分标准。

七、截止时间

材料送达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4日,竞标材料加盖公章密封邮寄或直接送达柳州市鹿寨县建中东路30-1号鹿寨县农业农村局生态保护站,逾期报送不再受理。

联系人:罗春华,联系电话:0772-6813301  15177239980。

 

 

               鹿寨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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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县2026年补充耕地质量验收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30 10:10 来源:鹿寨县农业农村局

为做好鹿寨县补充耕地质量验收项目工作,现我局对该项目的补充耕地地块质量验收、报告编制、评审整改、资料归档等全流程服务发布采购公告,请具备资质的机构根据采购的内容进行书面竞标。采购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鹿寨县2026年补充耕地质量验收项目。总面积100亩(具体实际数据以县自然资源局移交的数据为准)。

二、采购人:鹿寨县农业农村局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陆万叁仟贰佰玖拾元整(¥63,290.00)

四、采购服务内容:按照桂农厅发〔2025〕96号、桂农厅发〔2026〕42号等文件精神要求,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技术规范完成对应批次补充耕地全流程质量鉴定验收服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资料审核:对项目地块图斑等基础资料进行完整性、合规性审查:

2.现场踏勘:实地核查地块位置、地形地貌、灌排设施、耕作层厚度、种植条件等农业生产符合性情况、按技术规范划分评价单元;

3.土壤采样与检测:布设采样点、采集土壤样品,对pH值、有机质、有效磷、速效钾、重金属等耕地质量评价必备指标开展实验室检测;

4.质量等级评价:依据检测数据与现场核查结果,开展农业生产符合性评价与耕地质量等级评定;

5.成果编制:编制补充耕地质量鉴定成果报告,含农业生产符合性评价报告、补充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报告等,形成完整规范的成果资料;

6.质量核算:开展2025年全县各类占用耕地、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的质量平均等级核算;

7.建立项目台账:完成全部验收资料(纸质+电子)归档、数据入库,资料交付采购人;

8.配合验收:配合市级、区级、国家等上级部门的验收、抽核及整改完善工作。

9.质量标准: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及鉴定相关技术规范,成果数据真实准确、资料完整合规,确保通过市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查验收。

10.服务周期:自正式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最终验收止,具体服务周期以正式采购合同约定为准。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并具备土壤调查、土地测绘、土地规划、土壤污染治理、土地调查、土地整治、土壤检测、耕地质量评价等相关资质的供应商;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价及评分

1.竞标报价不得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的75%,即竞标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75%的,视为无效竞标处理。

2.百分制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将以采购信息公告和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分。有意向竞标的组织可与经办人联系,获取评分标准。

七、截止时间

材料送达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4日,竞标材料加盖公章密封邮寄或直接送达柳州市鹿寨县建中东路30-1号鹿寨县农业农村局生态保护站,逾期报送不再受理。

联系人:罗春华,联系电话:0772-6813301  15177239980。

 

 

               鹿寨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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