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林防治办〔2022〕4号鹿寨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征求《关于调整鹿寨县松材线虫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22-11-15 16:00
来源:鹿寨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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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征求《关于调整鹿寨县松材线虫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县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25号)“要建立健全由政府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预防或除治领导机构或指挥机构,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防治责任”的要求,拟调整鹿寨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现将《关于调整鹿寨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于20221117日前将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意见反馈至县林业局邮箱。

附件:关于调整鹿寨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鹿寨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21115


附件


关于调整鹿寨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切实保障我县生态安全,结合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变动的情况,经研究,决定对鹿寨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具体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组成

 组 长:钟宏珊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苏芸玉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郭世才 县林业局局长

 成 员:吴素林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兼)

        吴雪涛 县财政局副局长

        韦 腾 县林业局副局长

        廖耐德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廖立华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马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蔡国芳 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陈自智 县水利局副局长

        黄诗文 黄冕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韦贤佳 平山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张  鹿寨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李金宝 中渡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李国庆 江口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秦 坎 导江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莫 俊 寨沙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韦世浩 四排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袁 乐 拉沟乡人民武装部

        张仁辉 柳州鹿寨供电局副总经理

        韦鸿誉 中国邮政鹿寨县分公司业务主管

        漆柳辉 中国电信鹿寨分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鹿寨县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韦腾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组成。

二、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

  研究制定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政策措施统筹协调解决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落实防控责任,推动建立政府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协作配合机制,促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扎实推进我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有效保护松类森林资源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具体负责全县松材线虫病防治的组织工作,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县林业局。负责指导、组织全县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负责松木及其制品的监测、调运检疫和复检工作,防止疫情扩散蔓延;指导成员单位开展松材线虫病的预防工作。

  2.县委宣传部。配合林业部门做好松材线虫病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防治知识,提高公众对松材线虫病的防范意识。

  3.县财政局。负责筹措下达中央、自治区、市和县财政安排的松材线虫病调查、监测防控与应急处置资金。

  4.县交通运输局。配合林业部门加强对松木及其产品的运输管理;必要时,配合林业主管部门设立临时检疫检查站。

  5.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把好涉木产品采购关,建设单位应要求供货商对应施检疫的产品提供《植物检疫证书》住房城乡建设重大项目涉松木及松木质包装材料的,将相关管理规定列入招投标文件中,并配合林业部门做好检疫工作;城市园林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

  6.县水利局。负责对水利重大项目涉松木及松木质包装材料的,将相关管理规定列入招投标中,并配合林业部门做好检疫工作。

  7.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协助林业主管部门对货物集散地、市场及木材加工企业等涉木场所进行检疫检查,防止疫情传播。

  8.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负责对广电重大建设项目涉松木及松木质包装材料的,将相关管理规定列入招投标中,并配合林业部门做好检疫工作。

  9.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做好本区域内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调查,掌握松树及松树病虫害分布情况,做到林业病虫害早发现早除治;配合林业部门做好松树枯死木清理工作;配合林业部门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

  10.中国邮政鹿寨县分公司。负责邮政包裹检查,凭《植物检疫证书》承寄松木及其制品防止疫情通过邮政包裹进行传播。

  11.柳州鹿寨供电局。负责在采购涉及松木质包装材料设备时,要求供货方提供《植物检疫证书》并写进购销合同;要求施工企业清理收回并销毁野外使用的松木质包装材料。

  12.中国电信鹿寨分公司。负责在采购涉及松木包装材料设备时,在购销合同中增加要求供货方提供《植物检疫证书》的条款;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工信部令27号)的相关规定;要求施工企业清理收回并销毁野外使用的松木质包装材料。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鹿寨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1115日印发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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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1-15 16:00 来源:鹿寨县林业局


鹿寨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征求《关于调整鹿寨县松材线虫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县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25号)“要建立健全由政府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预防或除治领导机构或指挥机构,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防治责任”的要求,拟调整鹿寨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现将《关于调整鹿寨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于20221117日前将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意见反馈至县林业局邮箱。

附件:关于调整鹿寨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鹿寨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21115


附件


关于调整鹿寨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切实保障我县生态安全,结合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变动的情况,经研究,决定对鹿寨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具体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组成

 组 长:钟宏珊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苏芸玉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郭世才 县林业局局长

 成 员:吴素林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兼)

        吴雪涛 县财政局副局长

        韦 腾 县林业局副局长

        廖耐德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廖立华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马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蔡国芳 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陈自智 县水利局副局长

        黄诗文 黄冕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韦贤佳 平山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张  鹿寨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李金宝 中渡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李国庆 江口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秦 坎 导江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莫 俊 寨沙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韦世浩 四排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袁 乐 拉沟乡人民武装部

        张仁辉 柳州鹿寨供电局副总经理

        韦鸿誉 中国邮政鹿寨县分公司业务主管

        漆柳辉 中国电信鹿寨分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鹿寨县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韦腾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组成。

二、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

  研究制定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政策措施统筹协调解决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落实防控责任,推动建立政府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协作配合机制,促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扎实推进我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有效保护松类森林资源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具体负责全县松材线虫病防治的组织工作,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县林业局。负责指导、组织全县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负责松木及其制品的监测、调运检疫和复检工作,防止疫情扩散蔓延;指导成员单位开展松材线虫病的预防工作。

  2.县委宣传部。配合林业部门做好松材线虫病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防治知识,提高公众对松材线虫病的防范意识。

  3.县财政局。负责筹措下达中央、自治区、市和县财政安排的松材线虫病调查、监测防控与应急处置资金。

  4.县交通运输局。配合林业部门加强对松木及其产品的运输管理;必要时,配合林业主管部门设立临时检疫检查站。

  5.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把好涉木产品采购关,建设单位应要求供货商对应施检疫的产品提供《植物检疫证书》住房城乡建设重大项目涉松木及松木质包装材料的,将相关管理规定列入招投标文件中,并配合林业部门做好检疫工作;城市园林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

  6.县水利局。负责对水利重大项目涉松木及松木质包装材料的,将相关管理规定列入招投标中,并配合林业部门做好检疫工作。

  7.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协助林业主管部门对货物集散地、市场及木材加工企业等涉木场所进行检疫检查,防止疫情传播。

  8.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负责对广电重大建设项目涉松木及松木质包装材料的,将相关管理规定列入招投标中,并配合林业部门做好检疫工作。

  9.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做好本区域内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调查,掌握松树及松树病虫害分布情况,做到林业病虫害早发现早除治;配合林业部门做好松树枯死木清理工作;配合林业部门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

  10.中国邮政鹿寨县分公司。负责邮政包裹检查,凭《植物检疫证书》承寄松木及其制品防止疫情通过邮政包裹进行传播。

  11.柳州鹿寨供电局。负责在采购涉及松木质包装材料设备时,要求供货方提供《植物检疫证书》并写进购销合同;要求施工企业清理收回并销毁野外使用的松木质包装材料。

  12.中国电信鹿寨分公司。负责在采购涉及松木包装材料设备时,在购销合同中增加要求供货方提供《植物检疫证书》的条款;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工信部令27号)的相关规定;要求施工企业清理收回并销毁野外使用的松木质包装材料。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鹿寨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11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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