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广西“守合同重信用” 企业公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10 17:24
来源:鹿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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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鼓励企业加强合同和信用管理,倡导全社会树立“守法诚信”意识,营造促进企业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依据《广西合同格式条款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以及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要求,现将开展2022年度广西“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自设立起至申报之日满3年;

2.完成2021年度年报;

3.企业品牌具有较好的社会影响力;

4.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合同制度健全,合同行为规范,履约状况良好);

5.经营效益良好;

6.社会信誉度高;

7.自愿参加并通过“广西守合同重信用系统”向社会公示以上信息。

(二)企业在2022年存在有以下行为的,不得申报

1.使用自定合同格式文本时,存在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的;

2.有严重违法行政处罚记录(不包括仅受到通报批评或者较低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记录);

3.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4.有企业年度报告涉及的相关部门行政处罚记录(不包括受到行政处罚后已完成信用修复的记录);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二、申报及公示程序

采取企业自愿申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初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的方式。

(一)自愿申报的企业,完成2021年度年报后,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scjdglj.gxzf.gov.cn)——守合同重信用系统——守重申报,填报有关申报数据信息。申报企业网上填报完成后,将纸质申报材料向鹿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报送。

(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申报企业的材料后进行初审,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择优向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

(三)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符合条件的企业,公示相关企业2022年的合同履约信用记录,公示期为一年。

三、申报企业应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一)提交的材料

1.2022年度《广西“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申报表》(在守合同重信用系统填报后导出);

2.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加盖公章的企业基本情况说明;

4.其他证明材料(在守合同重信用系统填报时列举的资质证书等材料)。

(二)材料要求

1.提交纸质材料一份,纸质材料按“(一)提交材料”所列顺序装订;

2.不接受手写的《广西“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申报表》。

四、时间安排

2023年3月31日前,申报企业完成网上申报及纸质申报材料的报送。网上申报系统申报功能于2023年3月31日24:00关闭。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企业必须如实填报有关情况,确保所填报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骗取“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者,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撤销其公示,并在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参加公示活动。

(二)申报工作及网上填报信息相关事宜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scjdglj.gxzf.gov.cn)守合同重信用系统上发布,不再另发信函通知。

(三)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在2023年9月30日前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进行公示。公示证书由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免费印发。

(四)公示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活动名义吃拿卡要、谋取私利。

(五)联系方式:鹿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信用监管股,电话:0772-6661631,地址:鹿寨县鹿寨镇西闸塘路51号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一区3楼302室。



鹿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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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广西“守合同重信用” 企业公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0 17:24 来源:鹿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鼓励企业加强合同和信用管理,倡导全社会树立“守法诚信”意识,营造促进企业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依据《广西合同格式条款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以及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要求,现将开展2022年度广西“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自设立起至申报之日满3年;

2.完成2021年度年报;

3.企业品牌具有较好的社会影响力;

4.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合同制度健全,合同行为规范,履约状况良好);

5.经营效益良好;

6.社会信誉度高;

7.自愿参加并通过“广西守合同重信用系统”向社会公示以上信息。

(二)企业在2022年存在有以下行为的,不得申报

1.使用自定合同格式文本时,存在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的;

2.有严重违法行政处罚记录(不包括仅受到通报批评或者较低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记录);

3.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4.有企业年度报告涉及的相关部门行政处罚记录(不包括受到行政处罚后已完成信用修复的记录);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二、申报及公示程序

采取企业自愿申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初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的方式。

(一)自愿申报的企业,完成2021年度年报后,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scjdglj.gxzf.gov.cn)——守合同重信用系统——守重申报,填报有关申报数据信息。申报企业网上填报完成后,将纸质申报材料向鹿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报送。

(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申报企业的材料后进行初审,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择优向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

(三)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符合条件的企业,公示相关企业2022年的合同履约信用记录,公示期为一年。

三、申报企业应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一)提交的材料

1.2022年度《广西“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申报表》(在守合同重信用系统填报后导出);

2.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加盖公章的企业基本情况说明;

4.其他证明材料(在守合同重信用系统填报时列举的资质证书等材料)。

(二)材料要求

1.提交纸质材料一份,纸质材料按“(一)提交材料”所列顺序装订;

2.不接受手写的《广西“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申报表》。

四、时间安排

2023年3月31日前,申报企业完成网上申报及纸质申报材料的报送。网上申报系统申报功能于2023年3月31日24:00关闭。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企业必须如实填报有关情况,确保所填报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骗取“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者,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撤销其公示,并在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参加公示活动。

(二)申报工作及网上填报信息相关事宜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scjdglj.gxzf.gov.cn)守合同重信用系统上发布,不再另发信函通知。

(三)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在2023年9月30日前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进行公示。公示证书由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免费印发。

(四)公示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活动名义吃拿卡要、谋取私利。

(五)联系方式:鹿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信用监管股,电话:0772-6661631,地址:鹿寨县鹿寨镇西闸塘路51号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一区3楼302室。



鹿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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