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鹿寨县财政局普法履职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4-11-15 09:00
来源:鹿寨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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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柳州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办法》柳法办发〔20241要求现将我局2024度普法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保障,全面夯实普法工作基础

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统筹、协调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排专人推进普法工作,形成主要领导全面抓、各股室(中心)配合协调抓、专门负责人员具体抓的普法机制。

二、聚焦普法重点,充实工作保障

一是提前谋划。为推动“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落到实处,财政局根据普法责任及新法新规,科学定制标准化普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方式、时间、地点。二是把握要点把握全年普法工作方向和重点,积极组织开展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法治宣传活动,做到“一活动一创新”“一活动一方案”。三是保障资源。将法治宣传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做到专款专用

三、法治教育培训,提高干部法治意识

一是领导带头学法,严格按要求落实干部学法制度,集中开展领导干部法治教育。今年以来,依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组会学法累计10余次。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对法治的带头作用。

二是抓好干部职工普法。坚持每年最少举行两次全体干部职工法治专题讲座。积极组织参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全局干部参考率、合格率实现“双百”。今年以来,累计办专题法治讲座和行政执法培训4次,举行法律知识考试2次。

四、抓好普法宣传,增强社会法治意识

为认真贯彻“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提升我县公众法治意识和能力,厚植全民学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维护我县社会稳定,结合县财政局工作职能开展了系列的法治宣传活动。

(一)抓好宣传,做好源头防范。

2024年以来,我局继续抓好普法宣传工作,采取集中宣传+常态化宣传相结合。一是抓住“4·15”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鹿寨县财政局联合县处非办成员单位在城北广场、鹿寨街心花园通过设置展点、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工作人员讲解等方式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二是组织处非办成员单位在社区、街道、村屯、集市等人流密集地通过设置展点、悬挂横幅、发放传单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等方式开展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活动期间,我局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共计5场,参与群众近2900人次,向群众分发宣传手册、传单3000多份,向群众发放宣传环保购物袋300多个,悬挂宣传横幅10余条。

(二)抓好常态排查,做好日常防范。

鹿寨县财政局积极与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县市场监管局保持密切联系,常态化开展非法集资案件及线索排查、预警监测,每月一总结。

(三)抓好打击处置,做好维稳防范。

一是做好案件维稳工作。2024年我县非法集资类立案1起,此案为坤朵朵下线案件,该案涉及的人员上访风险目前在可控范围。二是积极配合做好“晋商贷”及“香野乡村”等几个案件的资金清退发还公告转发及挂网工作。我县严防系统性、区域性涉众案事件发生,暂时金融风险平稳可控,风险较低。

五、存在的不足

2024年“谁执法谁普法”工作中,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普法力量偏薄弱。受现有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影响,局内没有专门的普法机构和普法人员,财政干部职工基本身兼多职,普法效能未能得到最大发挥,财政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律修养还需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待提高。本领域行政处罚执法业务发生具有不确定性,且案件重、急、难的特征进一步凸显,执法相关工作人员法律素养难以得到系统化提升,执法岗位人员培训教育还需加强。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强法制培训、加强普法教育,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意识

一是要深入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切实加强法律培训,努力提高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提高领导干部、工作人员的政治和法律业务素质,增强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相关行业从业人员及社会公众的财政法治素养。是积极落实普法工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行政执法监督活动,在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案件听证现场开展普法宣传,加强执法过程中普法,促进行政相对人知法、懂法、守法。

(二)加强政务信息透明度、强化行政监督

法治建设的最终目的是执政为民,而要取得群众的支持理解,更好的开展各项行政管理工作的当务之急就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向群众公开各行政行为的法律政策依据、具体的办事程序,利用各种渠道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提高政务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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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鹿寨县财政局普法履职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11-15 09:00 来源:鹿寨县财政局

根据《柳州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办法》柳法办发〔20241要求现将我局2024度普法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保障,全面夯实普法工作基础

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统筹、协调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排专人推进普法工作,形成主要领导全面抓、各股室(中心)配合协调抓、专门负责人员具体抓的普法机制。

二、聚焦普法重点,充实工作保障

一是提前谋划。为推动“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落到实处,财政局根据普法责任及新法新规,科学定制标准化普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方式、时间、地点。二是把握要点把握全年普法工作方向和重点,积极组织开展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法治宣传活动,做到“一活动一创新”“一活动一方案”。三是保障资源。将法治宣传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做到专款专用

三、法治教育培训,提高干部法治意识

一是领导带头学法,严格按要求落实干部学法制度,集中开展领导干部法治教育。今年以来,依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组会学法累计10余次。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对法治的带头作用。

二是抓好干部职工普法。坚持每年最少举行两次全体干部职工法治专题讲座。积极组织参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全局干部参考率、合格率实现“双百”。今年以来,累计办专题法治讲座和行政执法培训4次,举行法律知识考试2次。

四、抓好普法宣传,增强社会法治意识

为认真贯彻“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提升我县公众法治意识和能力,厚植全民学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维护我县社会稳定,结合县财政局工作职能开展了系列的法治宣传活动。

(一)抓好宣传,做好源头防范。

2024年以来,我局继续抓好普法宣传工作,采取集中宣传+常态化宣传相结合。一是抓住“4·15”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鹿寨县财政局联合县处非办成员单位在城北广场、鹿寨街心花园通过设置展点、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工作人员讲解等方式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二是组织处非办成员单位在社区、街道、村屯、集市等人流密集地通过设置展点、悬挂横幅、发放传单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等方式开展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活动期间,我局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共计5场,参与群众近2900人次,向群众分发宣传手册、传单3000多份,向群众发放宣传环保购物袋300多个,悬挂宣传横幅10余条。

(二)抓好常态排查,做好日常防范。

鹿寨县财政局积极与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县市场监管局保持密切联系,常态化开展非法集资案件及线索排查、预警监测,每月一总结。

(三)抓好打击处置,做好维稳防范。

一是做好案件维稳工作。2024年我县非法集资类立案1起,此案为坤朵朵下线案件,该案涉及的人员上访风险目前在可控范围。二是积极配合做好“晋商贷”及“香野乡村”等几个案件的资金清退发还公告转发及挂网工作。我县严防系统性、区域性涉众案事件发生,暂时金融风险平稳可控,风险较低。

五、存在的不足

2024年“谁执法谁普法”工作中,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普法力量偏薄弱。受现有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影响,局内没有专门的普法机构和普法人员,财政干部职工基本身兼多职,普法效能未能得到最大发挥,财政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律修养还需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待提高。本领域行政处罚执法业务发生具有不确定性,且案件重、急、难的特征进一步凸显,执法相关工作人员法律素养难以得到系统化提升,执法岗位人员培训教育还需加强。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强法制培训、加强普法教育,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意识

一是要深入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切实加强法律培训,努力提高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提高领导干部、工作人员的政治和法律业务素质,增强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相关行业从业人员及社会公众的财政法治素养。是积极落实普法工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行政执法监督活动,在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案件听证现场开展普法宣传,加强执法过程中普法,促进行政相对人知法、懂法、守法。

(二)加强政务信息透明度、强化行政监督

法治建设的最终目的是执政为民,而要取得群众的支持理解,更好的开展各项行政管理工作的当务之急就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向群众公开各行政行为的法律政策依据、具体的办事程序,利用各种渠道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提高政务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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