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三农”工作的中心,结合我县农业农村工作实际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效提升我局依法执政水平和能力。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农业执法队伍建设,树立农业执法新形象。组织局班子、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来宾重要指示精神,共开展党组专题学习及领学8次。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情况,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根据上级工作要求线上推进“一网通办”;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对随机抽查事项进行认真梳理,明确执法主体、依据、抽查内容、方式等,加强事中事后监督。全面创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对重点监管的市场主体进行全覆盖源头监督检查,确保执法效能。积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2024年,我局对《关于印发<鹿寨县2024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鹿农发〔2024〕2号)等12个政策性文件进行公平性竞争审查,确保农业经济活动公开公正有序发展。
(三) 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全面落实《鹿寨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公开行政权力,推动职能转变。在农业农村局机构改革全面清理31项涉农行政审批事项移交、进驻县行政审批局的基础上,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全面创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对重点监管的市场主体进行全覆盖源头监督检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确保执法效能。落实行政执法公开制度,在法定期限内对我局行政许可办理事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及时在鹿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每年对本单位规范性文件进行动态清理,严格对发文进行规范性文件审查。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我局严格落实《鹿寨县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机制》、《鹿寨县农业农村局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鹿寨县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审查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中的行政决策事项,严格规定其范围和程序;凡涉及公众利益等重大事项的,必须事先征求意见,加强合法性审查,开展风险评估。并明确决策各个环节的责任人以及需承担的相应责任,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坚持集体讨论决定,提高农业农村经济科学决策水平。
(五)开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依法护农。一是严厉查处经营假劣农资、违法捕捞、动物卫行监督等涉农违法案件。共出动执法人员1125人(次),出动车辆287辆(次),检查涉农经营点、企业428家(次),共查处农业农村领域违法案件56起。其中种植业农资违法案件8起、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1起、涉农(饲料/兽药)违法案件7起、农机违法行为9起、禁渔期非法捕捞案31起,处理各类农资投诉事件35起。收缴罚款8.94324万元,没收法违规农药43.65公斤、违法经营的兽药/饲料105包(瓶)、渔获物92.81公斤。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案件3起,其中2起依法应当检疫而未检疫的动物案件,1起豇豆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二是强化农村宅基地执法。指导乡镇制止、立案查处违法违规乱占耕地建住宅2起,指导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起,法院已裁定准予执行1起,指导行政拆除1起。组织乡镇核查宅基地疑似图斑105宗,发放农村宅基执法资料167份。三是推进司刑衔接。配合鹿寨县公安机关成功破获一起以“订单农业”为名实施合同诈骗的团伙犯罪案件,涉案金额达2700余万元,受害农户200余户的重大骗农、坑农、害农的合同诈骗案,为我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55万元。全年共移送禁渔期非法捕捞案件28起40人至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完善我局防汛应急预案,印发了《鹿寨县2024年农村沼气生产安全事件应急预案》(鹿农字〔2024〕11号)等重点领域应急预案,加强安全生产宣传与检查,邀请参加广西消安安全服务中心人员到我局开展的消防安全培训一期。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制定了《鹿寨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鹿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鹿农发〔2024〕8号),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目前完成抽检任务的90.24%,合格率99.82%,剩余部分抽检任务安排在2024年秋冬菜的抽检项目实施。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强涉农矛盾纠纷调解力度,与县人民法院探索建立涉农纠结联合治理工作机制,将群众涉农纠纷化解在诉前。及时答复政府热线和上级来函来电、检察建议。2024年我局行政诉讼案件为零。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深入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查纠不作为、乱作为等执法问题。严格法制审核制度,所有行政处罚案件严格进行法制审核,重点审查案件是否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2024年共法制审核行政处罚案件43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专业知识,对重大行政决策和重要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协助解决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重大法律疑难问题,努力保障我局依法决策、依法行政。2024年我局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共审查合同15份,代理民事诉讼案件1起。
(九)全面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广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广西“互联网+监管”能力第三方评估迎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全面推动政务公开,简化行政审批程序,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对涉及我局的行政审批事项、权责清单进行全面清理,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依法依程序调整、取消相关冗余行政审批事项,提高依申请服务事项即办件占比,提高服务效率。
(十)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情况。我局把法治政府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完善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确保该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局党组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次,结合日常会议谋划布置推进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4次,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形成 “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股室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齐力抓的工作格局。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好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行政职能划转不畅、职能尚待进一步厘清。二是执法设备经费紧张。三是专业人员缺乏。原因分析:一是由于机构改革,我县动植物检疫等行政职能划转与柳州市不一致,工作上的衔接不到位,各地、各部门新划转执法事项所依据的《土地管理法》有关执法条文存在不同理解,职能边界未厘清。二是受大环境影响,财政吃紧,执法配备不足。三是宅基地管理职能划转我局后,未能从自然资源部门划转专业工作人员,也没有移交相关设备资料和数据,导致该项工作缺乏专业人员,开展起来难度很大。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明确党组书记为局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为切实加强我局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行政全过程和各方面,每年开展党组会议、班子会议至少专题研究法治工作两次以上,将法治工作细化分解、层层落实到人,为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与督促落实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议事用法机制,坚持“领导抓、抓领导”,由单位主要领导带头学法,坚持每年制定学法计划,针对农业农村重点领域开展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学习,全面提高我局领导干部的依法决策水平。
(二)继续聚焦重点领域强化执法办案力度。深入开展全县农业农村领域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动物诊疗、动物防疫监督、种畜禽、动植物检疫、农田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安全、废旧农膜回收、宅基地、渔业渔政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合理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计划,确保监督抽查达到上级目标任务,有效维护农资市场秩序,完善动物防疫监督体系,坚守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保障渔业资源水域生态环境,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三)继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法治宣传月、农村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产业推广培训会议等活动契机,开展宪法及法律法规进企业、进农村等宣传教育,全面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鹿寨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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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三农”工作的中心,结合我县农业农村工作实际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效提升我局依法执政水平和能力。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农业执法队伍建设,树立农业执法新形象。组织局班子、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来宾重要指示精神,共开展党组专题学习及领学8次。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情况,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根据上级工作要求线上推进“一网通办”;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对随机抽查事项进行认真梳理,明确执法主体、依据、抽查内容、方式等,加强事中事后监督。全面创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对重点监管的市场主体进行全覆盖源头监督检查,确保执法效能。积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2024年,我局对《关于印发<鹿寨县2024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鹿农发〔2024〕2号)等12个政策性文件进行公平性竞争审查,确保农业经济活动公开公正有序发展。
(三) 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全面落实《鹿寨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公开行政权力,推动职能转变。在农业农村局机构改革全面清理31项涉农行政审批事项移交、进驻县行政审批局的基础上,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全面创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对重点监管的市场主体进行全覆盖源头监督检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确保执法效能。落实行政执法公开制度,在法定期限内对我局行政许可办理事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及时在鹿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每年对本单位规范性文件进行动态清理,严格对发文进行规范性文件审查。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我局严格落实《鹿寨县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机制》、《鹿寨县农业农村局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鹿寨县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审查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中的行政决策事项,严格规定其范围和程序;凡涉及公众利益等重大事项的,必须事先征求意见,加强合法性审查,开展风险评估。并明确决策各个环节的责任人以及需承担的相应责任,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坚持集体讨论决定,提高农业农村经济科学决策水平。
(五)开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依法护农。一是严厉查处经营假劣农资、违法捕捞、动物卫行监督等涉农违法案件。共出动执法人员1125人(次),出动车辆287辆(次),检查涉农经营点、企业428家(次),共查处农业农村领域违法案件56起。其中种植业农资违法案件8起、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1起、涉农(饲料/兽药)违法案件7起、农机违法行为9起、禁渔期非法捕捞案31起,处理各类农资投诉事件35起。收缴罚款8.94324万元,没收法违规农药43.65公斤、违法经营的兽药/饲料105包(瓶)、渔获物92.81公斤。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案件3起,其中2起依法应当检疫而未检疫的动物案件,1起豇豆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二是强化农村宅基地执法。指导乡镇制止、立案查处违法违规乱占耕地建住宅2起,指导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起,法院已裁定准予执行1起,指导行政拆除1起。组织乡镇核查宅基地疑似图斑105宗,发放农村宅基执法资料167份。三是推进司刑衔接。配合鹿寨县公安机关成功破获一起以“订单农业”为名实施合同诈骗的团伙犯罪案件,涉案金额达2700余万元,受害农户200余户的重大骗农、坑农、害农的合同诈骗案,为我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55万元。全年共移送禁渔期非法捕捞案件28起40人至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完善我局防汛应急预案,印发了《鹿寨县2024年农村沼气生产安全事件应急预案》(鹿农字〔2024〕11号)等重点领域应急预案,加强安全生产宣传与检查,邀请参加广西消安安全服务中心人员到我局开展的消防安全培训一期。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制定了《鹿寨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鹿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鹿农发〔2024〕8号),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目前完成抽检任务的90.24%,合格率99.82%,剩余部分抽检任务安排在2024年秋冬菜的抽检项目实施。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强涉农矛盾纠纷调解力度,与县人民法院探索建立涉农纠结联合治理工作机制,将群众涉农纠纷化解在诉前。及时答复政府热线和上级来函来电、检察建议。2024年我局行政诉讼案件为零。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深入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查纠不作为、乱作为等执法问题。严格法制审核制度,所有行政处罚案件严格进行法制审核,重点审查案件是否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2024年共法制审核行政处罚案件43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专业知识,对重大行政决策和重要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协助解决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重大法律疑难问题,努力保障我局依法决策、依法行政。2024年我局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共审查合同15份,代理民事诉讼案件1起。
(九)全面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广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广西“互联网+监管”能力第三方评估迎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全面推动政务公开,简化行政审批程序,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对涉及我局的行政审批事项、权责清单进行全面清理,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依法依程序调整、取消相关冗余行政审批事项,提高依申请服务事项即办件占比,提高服务效率。
(十)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情况。我局把法治政府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完善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确保该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局党组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次,结合日常会议谋划布置推进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4次,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形成 “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股室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齐力抓的工作格局。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好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行政职能划转不畅、职能尚待进一步厘清。二是执法设备经费紧张。三是专业人员缺乏。原因分析:一是由于机构改革,我县动植物检疫等行政职能划转与柳州市不一致,工作上的衔接不到位,各地、各部门新划转执法事项所依据的《土地管理法》有关执法条文存在不同理解,职能边界未厘清。二是受大环境影响,财政吃紧,执法配备不足。三是宅基地管理职能划转我局后,未能从自然资源部门划转专业工作人员,也没有移交相关设备资料和数据,导致该项工作缺乏专业人员,开展起来难度很大。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明确党组书记为局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为切实加强我局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行政全过程和各方面,每年开展党组会议、班子会议至少专题研究法治工作两次以上,将法治工作细化分解、层层落实到人,为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与督促落实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议事用法机制,坚持“领导抓、抓领导”,由单位主要领导带头学法,坚持每年制定学法计划,针对农业农村重点领域开展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学习,全面提高我局领导干部的依法决策水平。
(二)继续聚焦重点领域强化执法办案力度。深入开展全县农业农村领域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动物诊疗、动物防疫监督、种畜禽、动植物检疫、农田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安全、废旧农膜回收、宅基地、渔业渔政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合理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计划,确保监督抽查达到上级目标任务,有效维护农资市场秩序,完善动物防疫监督体系,坚守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保障渔业资源水域生态环境,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三)继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法治宣传月、农村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产业推广培训会议等活动契机,开展宪法及法律法规进企业、进农村等宣传教育,全面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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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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