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鹿寨县少先队辅导员聘任工作的通知
县直各学校、各乡(镇)中心校:
建设一支能力强、素质高、作风正的少先队辅导员队伍是加强少先队工作的基础工程,是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力量。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共青团中央 教育部 全国少工委关于印发〈少先队总辅导员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中共柳州市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柳发〔2015〕3号)精神,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推进我县少先队事业的健康发展,县团委、县教育局、县少工委决定开展鹿寨县少先队辅导员聘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辅导员的配备和管理
(一)县少工委设县总辅导员、副总辅导员各1名;各学校根据少先队工作量的实际情况可设1名大队辅导员、2名副大队辅导员;有15个教学班以上的小学,初一、初二两个年级有8个教学班以上的中学设大队辅导员1名,中学大队辅导员可由中学团委书记或副书记兼任。
(二)少先队辅导员3年一聘,期满后重新办理聘任手续。经县团委、县教育局、县少工委考核并聘任的总(大队)辅导员,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撤换;学校对大队辅导员进行调整时,需征求县团委、县教育局和县少工委意见。
(三)经县团委、县教育局、县少工委考核并聘任的总(大队)辅导员,由县团委、县教育局和县少工委三方联合颁发聘任证书。
(四)学校少先队辅导员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由县团委、县教育局、县少工委联合进行,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并送所在学校党组织,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辅导员的职责
(一)县总辅导员的职责是:在县少工委的领导下,参与县团委、县教育局、县少工委对我县少先队工作计划的研究、制订和重大活动的设计、实施;参与对基层辅导员的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及时向上级少工委和有关部门反映基层辅导员在工作、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并参与会同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二)县副总辅导员的职责:协助县总辅导员抓好学校少先队工作。
(三)少先队大队辅导员的职责是:抓好学校少先队基础建设;组织开展少先队大队的各项活动;指导和协调中队辅导员工作;培训中队辅导员;关注队员的身心健康,反映他们的意见和成长中的需求,争取学校、家长、社会的支持和配合;维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促进他们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协助学校行政管理工作;协助社区少工委工作。
三、辅导员聘任的条件
(一)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忠诚党的少年儿童事业,真心热爱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奉献精神,竭诚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服务。
(二)具有较高的职业素养,了解和掌握少年儿童教育规律,有一定的理论研究水平;各学校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应有两年以上的教学经验及一年以上的中队辅导员工作经验,副辅导员应具有一定的中队辅导员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四、辅导员享受的待遇
(一)县总辅导员享受中层副职待遇;县副总辅导员由学校老师担任,每周兼课不超过6课时;学校大队辅导员按学校中层管理人员进行选拔、配备和管理、使用,列席校务会议。大队辅导员、副辅导员节假日组织开展少先队活动,学校应给予适当调休。
(二)大队辅导员每周兼课一般不超过6—8课时,从事少先队的工作时间每周不低于10课时。大队辅导员的工作要计入工作量,并相应酌减辅导员授课时数。
(三)辅导员在少先队工作中获得的各种奖励和研究成果,应与中小学教师在教学方面获得的奖励和研究成果同等对待,并记入本人档案,作为考核、聘用、职务和工资晋升的重要依据。
(四)教育部门要将少先队辅导员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培训的总体安排,保证时间、经费和场地等,少工委负责培训内容,每年少先队辅导员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鼓号队专业培训每年不少于1次。
五、有关要求
(一)各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少先队辅导员选聘工作,按照文件要求选优配强学校少先队辅导员队伍。
(二)各中小学校请于3月2日前将《鹿寨县少先队总(大队)辅导员申报表》报县团委、县教育局、县少工委审批。
附件:鹿寨县少先队总(大队)辅导员申报表
共青团鹿寨县委员会 |
鹿寨县教育局 |
少先队鹿寨县工作委员会 |
2018年1月29日
附件
鹿寨县少先队总(大队)辅导员申报表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 年月 |
|
政 治 面 貌 |
|
学历及职称 |
|
||
单 位 及职务 |
|
||||
任教学科 |
|
||||
个 人 简 历 |
|
||||
学 校 意 见 |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
||||
县 教 育 局 意 见 |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
||||
团 县 委 意 见 |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
||||
县 少 工 委 意 见 |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
注:此表一式三份。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共青团鹿寨县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月29日印发
版权所有:(C) 2016 鹿寨县人民政府 主办:柳州市鹿寨县人民政府 承办:鹿寨县信息化建设中心 网站标识码:4502230046 维护电话:0772-6819789 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地址:鹿寨县创业路2号 政府热线电话:0772-6812345 县政府邮箱:lzxzfbgs@126.com 投稿:lzzfw@126.com
关于做好鹿寨县少先队辅导员聘任工作的通知
县直各学校、各乡(镇)中心校:
建设一支能力强、素质高、作风正的少先队辅导员队伍是加强少先队工作的基础工程,是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力量。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共青团中央 教育部 全国少工委关于印发〈少先队总辅导员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中共柳州市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柳发〔2015〕3号)精神,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推进我县少先队事业的健康发展,县团委、县教育局、县少工委决定开展鹿寨县少先队辅导员聘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辅导员的配备和管理
(一)县少工委设县总辅导员、副总辅导员各1名;各学校根据少先队工作量的实际情况可设1名大队辅导员、2名副大队辅导员;有15个教学班以上的小学,初一、初二两个年级有8个教学班以上的中学设大队辅导员1名,中学大队辅导员可由中学团委书记或副书记兼任。
(二)少先队辅导员3年一聘,期满后重新办理聘任手续。经县团委、县教育局、县少工委考核并聘任的总(大队)辅导员,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撤换;学校对大队辅导员进行调整时,需征求县团委、县教育局和县少工委意见。
(三)经县团委、县教育局、县少工委考核并聘任的总(大队)辅导员,由县团委、县教育局和县少工委三方联合颁发聘任证书。
(四)学校少先队辅导员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由县团委、县教育局、县少工委联合进行,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并送所在学校党组织,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辅导员的职责
(一)县总辅导员的职责是:在县少工委的领导下,参与县团委、县教育局、县少工委对我县少先队工作计划的研究、制订和重大活动的设计、实施;参与对基层辅导员的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及时向上级少工委和有关部门反映基层辅导员在工作、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并参与会同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二)县副总辅导员的职责:协助县总辅导员抓好学校少先队工作。
(三)少先队大队辅导员的职责是:抓好学校少先队基础建设;组织开展少先队大队的各项活动;指导和协调中队辅导员工作;培训中队辅导员;关注队员的身心健康,反映他们的意见和成长中的需求,争取学校、家长、社会的支持和配合;维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促进他们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协助学校行政管理工作;协助社区少工委工作。
三、辅导员聘任的条件
(一)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忠诚党的少年儿童事业,真心热爱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奉献精神,竭诚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服务。
(二)具有较高的职业素养,了解和掌握少年儿童教育规律,有一定的理论研究水平;各学校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应有两年以上的教学经验及一年以上的中队辅导员工作经验,副辅导员应具有一定的中队辅导员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四、辅导员享受的待遇
(一)县总辅导员享受中层副职待遇;县副总辅导员由学校老师担任,每周兼课不超过6课时;学校大队辅导员按学校中层管理人员进行选拔、配备和管理、使用,列席校务会议。大队辅导员、副辅导员节假日组织开展少先队活动,学校应给予适当调休。
(二)大队辅导员每周兼课一般不超过6—8课时,从事少先队的工作时间每周不低于10课时。大队辅导员的工作要计入工作量,并相应酌减辅导员授课时数。
(三)辅导员在少先队工作中获得的各种奖励和研究成果,应与中小学教师在教学方面获得的奖励和研究成果同等对待,并记入本人档案,作为考核、聘用、职务和工资晋升的重要依据。
(四)教育部门要将少先队辅导员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培训的总体安排,保证时间、经费和场地等,少工委负责培训内容,每年少先队辅导员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鼓号队专业培训每年不少于1次。
五、有关要求
(一)各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少先队辅导员选聘工作,按照文件要求选优配强学校少先队辅导员队伍。
(二)各中小学校请于3月2日前将《鹿寨县少先队总(大队)辅导员申报表》报县团委、县教育局、县少工委审批。
附件:鹿寨县少先队总(大队)辅导员申报表
共青团鹿寨县委员会 |
鹿寨县教育局 |
少先队鹿寨县工作委员会 |
2018年1月29日
附件
鹿寨县少先队总(大队)辅导员申报表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 年月 |
|
政 治 面 貌 |
|
学历及职称 |
|
||
单 位 及职务 |
|
||||
任教学科 |
|
||||
个 人 简 历 |
|
||||
学 校 意 见 |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
||||
县 教 育 局 意 见 |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
||||
团 县 委 意 见 |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
||||
县 少 工 委 意 见 |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
注:此表一式三份。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共青团鹿寨县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月29日印发
版权所有:(C) 2016 鹿寨县人民政府
地址:鹿寨县创业路2号 政府热线电话:0772-6812345
县政府邮箱:lzxzfbgs126.com 投稿:lzzfw126.com
维护电话:0772-6819789 网站标识码:450223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