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食药监办〔2017〕10号关于在鹿寨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融入中心、服务大局,为民服务当先锋”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17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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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寨县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

 

鹿食药监办〔2017〕10号

 

关于在鹿寨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

“融入中心、服务大局,为民服务当先锋”

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局机关各股室:

根据中共鹿寨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印发《关于在县直机关开展“融入中心、服务大局,为民服务当先锋”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鹿直发〔2017〕35号)要求,为激励全县广大党员争做合格党员,立足岗位作贡献,使机关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贴得更紧、融得更实,进一步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按照县直机关工委提出的“三个一”的工作要求,决定在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中开展“融入中心、服务大局,为民服务当先锋”主题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党建”和“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重要讲话精神,以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党组织为目标,将机关党建工作放在县委、县政府新目标新战略的大局中来审视和思考,放在全县中心工作中来把握和谋划,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服务中心能力。促使广大党员认真践行“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在任何岗位、任何地方、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铭记党员身份,积极为党工作,争当时代先锋,为实现鹿寨“三个建成”目标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目标要求

开展“融入中心、服务大局,为民服务当先锋”主题实践活动,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把机关党建工作融入到实施“实业兴鹿,开放强鹿”战略、实现鹿寨“三个建成”目标的实践当中,融入到本单位业务工作之中,立足本单位职能和党员干部的本职岗位,组织动员党员干部切实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和本单位科学发展规划、思路和举措,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真抓实干,开拓进取,争创一流,努力培养一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先锋和服务人民群众的标兵。

三、活动内容

(一)争创“共产党员先锋岗”。“共产党员先锋岗”以局机关各股室、稽查大队、检测中心或各乡镇所为单位,经层层推荐、严格评选产生,同时要具备以下条件:

1.为民服务好。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胸怀全局、心系群众;忠于职守、秉公办事、执政为民形象好,始终不渝地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2.工作作风好。坚持党性原则,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树立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奋发进取、开拓创新。

3.岗位业绩好。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及本岗位承担的重点工作任务,在推动发展、深化改革、服务民生中切实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4.群众评价好。树立良好的岗位形象,密切联系群众,服从上级安排,内部团结,得到服务对象的广泛认可。

(二)争当“共产党员岗位标兵”。“共产党员岗位标兵”必须是正式或预备党员,经党员推荐、严格评选产生,同时要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强。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

  2.履职能力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出色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作风踏实,成绩显著,在本单位工作建设中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

  3.守法意识强。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勇于奉献。

  4.服务意识强。亮明党员身份上岗,在工作中能够坚持文明礼貌、仪表大方、环境整洁、服务热情,得到单位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广泛认可。

  5.创新意识强。勇于担当,带头创新求实效,立足本职岗位,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创新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优质高效,表现突出。

三、活动步骤

(一)成立领导机构,制定活动方案。成立由局党支部书记、副局长覃锦馗担任组长的鹿寨县食药监局开展“融入中心、服务大局,为民服务当先锋”主题实践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副书记朱桂龙为副组长,各股室、各乡镇所中层党员干部为成员,领导本单位活动的开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搞好宣传发动,让全体党员明白开展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认识,动员全体党员积极参加实践活动。

(二)制定具体标准。对照“共产党员先锋岗”和共产党员岗位标兵”应具备的条件,结合单位和个人岗位的工作特点和职责要求,进一步细化“共产党员先锋岗”和“共产党员岗位标兵”的具体标准。

(三)加强培养。召开党员大会,动员全体党员积极参与“共产党员先锋岗”和“共产党员岗位标兵”争创活动。对那些基础比较好、成绩比较突出的股室(单位)和个人,对照“共产党员先锋岗”和“共产党员岗位标兵”的具体标准,提前对他们进行培养,帮助他们开展争创活动。

(四)评选办法。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逐级遴选、认真考核、县直机关工委审定的办法进行评选。具体程序是:“共产党员先锋岗”的评选:由局党支部提出申请,逐级上报审核,经县直机关工委考核、公示后审批确定。“共产党员岗位标兵”的评选:由党员进行民主推荐、支委会讨论、上级党组织审核、经县直机关工委考核和公示后审批确定。对命名为“共产党员先锋岗”及“共产党员岗位标兵”的单位和个人,县直机关工委将颁发牌匾和证书,并进行通报表扬。“共产党员先锋岗”及“共产党员岗位标兵”每两年命名一次。

(五)报送材料。申请“共产党员先锋岗”、“共产党员岗位标兵”要分别报送“共产党员先锋岗”事迹材料(2500字以内)和 “共产党员岗位标兵”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并分别填写《“共产党员先锋岗”申报表》《“共产党员岗位标兵”申报表》,有关材料要在2017年12月8日前报局党支部组织委员。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支部委员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主题实践活动的领导,发挥职能,精心组织,动员广大党员干部踊跃投身到活动中来。要积极争取单位党组(领导班子)的支持,把主题实践活动的任务目标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确保活动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要把开展实践活动的情况列入基层党组织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内容和文明机关创建工作中,确保实践活动取得实际效果。被命名为“共产党员先锋岗”、“共产党员岗位标兵”的单位和个人,将优先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

(二)加强宣传,选树典型。要及时总结提炼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先进经验、先进事迹,大力营造“人人参与、个个争先”的良好氛围,不断把主题实践活动引向深入。

附件:

1.“共产党员先锋岗”申报表;

2.“共产党员岗位标兵”申报表。

 

 

鹿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3日

 

 

 

政务信息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鹿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5月3日印发

 

附件1:

“共产党员先锋岗”申报表

 

党组织

(科室)名称

 

岗位基本情况

 

负责人姓名

 

职务

 

 

 

 

 

 

 

 

 

 

 

 

 

 

 

 

 

 

 

 

 

 

 

 

 

 

 

 

 

 

 

 

 

 

 

 

 

 

 

 

 

 

基层党支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呈报单位党组织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直机关

工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共产党员岗位标兵”申报表

 

填报党组织: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学 历

 

出生年月

 

入 党

时 间

 

参加工作时间

 

行 政

职 务

 

工作单位

 

 

何时受

何种奖励

 

 

 

 

 

 

 

 

 

 

 

 

 

 

基层党支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呈报单位党组织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直机关

工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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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5-17 16:12

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寨县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

 

鹿食药监办〔2017〕10号

 

关于在鹿寨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

“融入中心、服务大局,为民服务当先锋”

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局机关各股室:

根据中共鹿寨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印发《关于在县直机关开展“融入中心、服务大局,为民服务当先锋”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鹿直发〔2017〕35号)要求,为激励全县广大党员争做合格党员,立足岗位作贡献,使机关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贴得更紧、融得更实,进一步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按照县直机关工委提出的“三个一”的工作要求,决定在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中开展“融入中心、服务大局,为民服务当先锋”主题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党建”和“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重要讲话精神,以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党组织为目标,将机关党建工作放在县委、县政府新目标新战略的大局中来审视和思考,放在全县中心工作中来把握和谋划,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服务中心能力。促使广大党员认真践行“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在任何岗位、任何地方、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铭记党员身份,积极为党工作,争当时代先锋,为实现鹿寨“三个建成”目标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目标要求

开展“融入中心、服务大局,为民服务当先锋”主题实践活动,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把机关党建工作融入到实施“实业兴鹿,开放强鹿”战略、实现鹿寨“三个建成”目标的实践当中,融入到本单位业务工作之中,立足本单位职能和党员干部的本职岗位,组织动员党员干部切实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和本单位科学发展规划、思路和举措,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真抓实干,开拓进取,争创一流,努力培养一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先锋和服务人民群众的标兵。

三、活动内容

(一)争创“共产党员先锋岗”。“共产党员先锋岗”以局机关各股室、稽查大队、检测中心或各乡镇所为单位,经层层推荐、严格评选产生,同时要具备以下条件:

1.为民服务好。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胸怀全局、心系群众;忠于职守、秉公办事、执政为民形象好,始终不渝地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2.工作作风好。坚持党性原则,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树立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奋发进取、开拓创新。

3.岗位业绩好。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及本岗位承担的重点工作任务,在推动发展、深化改革、服务民生中切实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4.群众评价好。树立良好的岗位形象,密切联系群众,服从上级安排,内部团结,得到服务对象的广泛认可。

(二)争当“共产党员岗位标兵”。“共产党员岗位标兵”必须是正式或预备党员,经党员推荐、严格评选产生,同时要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强。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

  2.履职能力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出色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作风踏实,成绩显著,在本单位工作建设中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

  3.守法意识强。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勇于奉献。

  4.服务意识强。亮明党员身份上岗,在工作中能够坚持文明礼貌、仪表大方、环境整洁、服务热情,得到单位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广泛认可。

  5.创新意识强。勇于担当,带头创新求实效,立足本职岗位,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创新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优质高效,表现突出。

三、活动步骤

(一)成立领导机构,制定活动方案。成立由局党支部书记、副局长覃锦馗担任组长的鹿寨县食药监局开展“融入中心、服务大局,为民服务当先锋”主题实践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副书记朱桂龙为副组长,各股室、各乡镇所中层党员干部为成员,领导本单位活动的开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搞好宣传发动,让全体党员明白开展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认识,动员全体党员积极参加实践活动。

(二)制定具体标准。对照“共产党员先锋岗”和共产党员岗位标兵”应具备的条件,结合单位和个人岗位的工作特点和职责要求,进一步细化“共产党员先锋岗”和“共产党员岗位标兵”的具体标准。

(三)加强培养。召开党员大会,动员全体党员积极参与“共产党员先锋岗”和“共产党员岗位标兵”争创活动。对那些基础比较好、成绩比较突出的股室(单位)和个人,对照“共产党员先锋岗”和“共产党员岗位标兵”的具体标准,提前对他们进行培养,帮助他们开展争创活动。

(四)评选办法。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逐级遴选、认真考核、县直机关工委审定的办法进行评选。具体程序是:“共产党员先锋岗”的评选:由局党支部提出申请,逐级上报审核,经县直机关工委考核、公示后审批确定。“共产党员岗位标兵”的评选:由党员进行民主推荐、支委会讨论、上级党组织审核、经县直机关工委考核和公示后审批确定。对命名为“共产党员先锋岗”及“共产党员岗位标兵”的单位和个人,县直机关工委将颁发牌匾和证书,并进行通报表扬。“共产党员先锋岗”及“共产党员岗位标兵”每两年命名一次。

(五)报送材料。申请“共产党员先锋岗”、“共产党员岗位标兵”要分别报送“共产党员先锋岗”事迹材料(2500字以内)和 “共产党员岗位标兵”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并分别填写《“共产党员先锋岗”申报表》《“共产党员岗位标兵”申报表》,有关材料要在2017年12月8日前报局党支部组织委员。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支部委员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主题实践活动的领导,发挥职能,精心组织,动员广大党员干部踊跃投身到活动中来。要积极争取单位党组(领导班子)的支持,把主题实践活动的任务目标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确保活动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要把开展实践活动的情况列入基层党组织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内容和文明机关创建工作中,确保实践活动取得实际效果。被命名为“共产党员先锋岗”、“共产党员岗位标兵”的单位和个人,将优先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

(二)加强宣传,选树典型。要及时总结提炼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先进经验、先进事迹,大力营造“人人参与、个个争先”的良好氛围,不断把主题实践活动引向深入。

附件:

1.“共产党员先锋岗”申报表;

2.“共产党员岗位标兵”申报表。

 

 

鹿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3日

 

 

 

政务信息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鹿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5月3日印发

 

附件1:

“共产党员先锋岗”申报表

 

党组织

(科室)名称

 

岗位基本情况

 

负责人姓名

 

职务

 

 

 

 

 

 

 

 

 

 

 

 

 

 

 

 

 

 

 

 

 

 

 

 

 

 

 

 

 

 

 

 

 

 

 

 

 

 

 

 

 

 

基层党支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呈报单位党组织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直机关

工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共产党员岗位标兵”申报表

 

填报党组织: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学 历

 

出生年月

 

入 党

时 间

 

参加工作时间

 

行 政

职 务

 

工作单位

 

 

何时受

何种奖励

 

 

 

 

 

 

 

 

 

 

 

 

 

 

基层党支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呈报单位党组织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直机关

工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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