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9年秋季学期鹿寨县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各乡、镇中心校,县直各学校、幼儿园:
根据关于印发《2019年秋季学期柳州市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方案》(柳市监发〔2019〕27号)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我县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管,规范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行为,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结合我县实际,鹿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鹿寨县教育局决定于即日起至9月底,联合开展2019年秋季学期鹿寨县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鹿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鹿寨县教育局
2019年8月27日
政务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2019年秋季学期鹿寨县学校(幼儿园)
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师生饮食安全,有效防控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经鹿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鹿寨县教育局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底,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包括普通高校、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开展秋季学期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强化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采购、加工制作、供餐、留样等经营行为,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推动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状况不断改善,有效预防学校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二、检查对象
学校校园及其周边 200 米范围内食品经营单位,包括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以及面向学生经营的餐饮服务单位。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隐患排查,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严格落实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
是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按照《学校
食品安全自查表》(附件 1)要求开展自查,排除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时着重把握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1.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及验收情况。对所有原料采购供货单位
的资质情况进行审核,供货单位资质失效的,要及时调整更新;
有变化的,要及时将新的供货方许可证等基本信息登记备案,确
保索证索票工作落实到位。
2.食品贮存及使用情况。重点检查库房内贮存的食品原(辅)
料,是否存在超过保质期情况;是否存在标识标签不规范情况;
是否存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情况;是否存在违法使用食品添加
剂和非食用物质等情况。
3.从业人员岗位培训。新学期开学,可能会出现食堂从业人
员变动的情况,除要继续严抓落实持健康证上岗、落实晨检制度
外,还要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严格按规范操作,
严禁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从业人员带病上岗。
4.设施设备运转情况。学校食堂冷藏、清洗、消毒等设施设
备应由责任人员对其进行检查确认,并做好相关的清洁工作,保
证在开学后正常运转。
5.加强对学生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学校要利用开学教育对学
生进行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的教育,强化食品安全的自我保护意识,
劝导学生不购买无证摊贩提供的食品,农村学校要教育学生预防
采摘误食野生毒蘑菇。
(二)加强检查指导,督促落实管理措施
各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要联合乡镇中心校,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餐饮服务提供者资质证明、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员配备情况、食物中毒预防控制措施、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培训、环境卫生、设施设备、原料采购、食品储存、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三防”设施、留样及餐厨废弃物管理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对检查中不符合要求的学校要进行追踪复查,确保监管到位。
(三)有序推进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
各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要严格按照原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指导意见》的评定范围、时限、频次和评定标准要求,在10月底前,完成辖区内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量化分级评定,要按照《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量化分级评定良好以上等级台账》(附件4)的要求,做好量化分级评定良好以上等级台账的设立。同时,要注重指导有条件的学校食堂提升等级。各辖区持证学校食堂(办理小餐饮登记证的学校食堂除外)餐饮服务量化分级评定率要达到90%以上,其中动态等级良好以上或年度等级B级以上要占应量化学校食堂的70%以上。在本通知下发前已经按照《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指导意见》规定的频次开展了动态等级评定又未到再次动态评定时限的,按已评定归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乡镇中心校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来抓,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逐条逐项抓落实,确保动员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二)加强督促整改。各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乡镇中心校要坚持问题导向,细化任务要求,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做到不留死角盲区。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当场提出整改要求
并及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
(三)加强协作配合。各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乡镇中心校要建立部门间联查联动、信息通报等协作制度,齐抓共管学校食品安全。同时主动加强与当地卫生、城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并及时将检查整治工作情况通报相关部门。
(四)加强信息报送
1、请各级各类学校将《学校食品安全自查自纠情况汇总表》(附件1)电子邮件和纸质材料(加盖公章)于10月11日前分别报送县市场监管局、教育行政部门。
2、请各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汇总本辖区工作情况,于2019年9月28日前将秋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整改报告、《2019年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报送县市场监管局食品餐饮监督管理股。
3、请各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汇总本辖区工作情况,于10月31日前将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总结、《2019年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量化分级评定情况汇总表》(附件3)报送县市场监管局食品餐饮监督管理股。
鹿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餐饮监管股联系人:黄耀国,
联系电话:6462663,电子邮箱:273583821@163.com。
鹿寨县教育局营养办联系人:罗军,联系电话:
6833175,电子邮箱:mwb6833175@163.com。
附件:1.学校食品安全自查自纠情况汇总表
2.2019年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
3.2019年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量化分级评定情况汇总表
4.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量化分级评定良好以上等级台账
附件1
学校食品安全自查自纠情况汇总表
学校名称(盖章): 自查自纠时间:
检查项目 |
检 查 内 容 |
检查 结果 |
备注 |
食品 安全 管理 |
□是否建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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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并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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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学校领导配餐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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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制定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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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开展经常性检查(本辖区教育、食药监部门近期是否进行过现场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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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完成“明厨亮灶”和“色标管理”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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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家长委员会,让家长代表参与校内膳食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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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 情况 |
□是否按《食品经营许可证》规定内容合法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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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 环境 |
□是否定期清洁, 保持良好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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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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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设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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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 管理 及培训 |
□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体检合格证明上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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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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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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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证 索票 及台账 管理 |
□是否建立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相关记录是否按月装订保存,以备查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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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原料进出台账管理是否规范健全,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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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洗 消毒 |
□是否配备消毒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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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用具使用前是否清洗消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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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毒后的餐饮具是否贮存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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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具、饮具是否索取消毒合格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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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 加工 制作 管理 |
□ 冷藏、冷冻设备中是否做到成品、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并明显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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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落实食品留样制度(冷藏密封状态下留样48小时,并有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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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落实职业学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的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菜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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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达到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台账要求 |
备注:学校建档备查,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附件2
2019年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时间:2019年 月 日
填报人姓名: 职务: 联系手机号码:
一、基本情况
辖区内共有学校食堂 个,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食堂数 个、整改到位食堂数 个。租用校内场地食品生产经营者 家,检查覆盖率 %,检查发现问题生产经营者 家。学校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者 家,检查覆盖率 %,检查发现问题生产经营者 家。
二、检查情况
序号 |
检查 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学校食堂 |
检查校内餐饮服务食品经营者 |
检查校园周边餐饮服务食品经营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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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食 堂数 |
发现问题食堂数 |
检查单位数 |
发现问题单位数 |
检查单位数 |
发现问题单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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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许可管理 |
1.食品经营许可证合法有效,经营场所、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等事项与食品经营许可证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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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场所设置、布局与许可核定内容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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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信息公示 |
3.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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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公示的时间、位置等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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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量化等级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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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制度管理 |
6.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自查、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召回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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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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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人员管理 |
8.主要负责人知晓食品安全责任,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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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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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具有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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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从业人员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双手清洁,保持个人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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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环境卫生 |
12.食品经营场所保持清洁、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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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烹饪场所配置排风设备,定期清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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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用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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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卫生间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清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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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原料控制 |
16.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合格证明,企业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保存相关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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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原料外包装标识符合要求,按照外包装标识的条件和要求规范贮存,并定期检查,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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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食品添加剂由专人负责保管、领用、登记,并有相关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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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加工制作 |
19.食品原料、半成品与成品在盛放、贮存时相互分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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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食品粗加工、切配、烹饪过程符合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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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制作食品的设施设备及加工工具、容器等具有显著标识,按标识区分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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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专间内由明确的专人进行操作,使用专用的加工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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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在专间或专用操作场所加工供应相应的品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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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食品留样符合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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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配送食品的标识、储存、运输等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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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有毒有害物质不得与食品一同贮存、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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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设施设备维护 |
27.专间内配备专用消毒(含空气消毒)、冷藏、冷冻、空调等设施,设施运转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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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食品处理区配备运转正常的洗手消毒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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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食品处理区配备带盖的餐厨废弃物存放容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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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运转正常,并保持清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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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围护设施与排水设施运转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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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餐饮具消毒 |
32.集中消毒餐具、饮具的采购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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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具有餐具、饮具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并运转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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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用后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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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
检查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发现主要问题整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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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抽检食品 批次,检出问题食品 批次。约谈责任人 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份、立案查处案件 件、没收问题食品 公斤、罚没金额 万元、吊销许可证(含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和食品摊贩备案证) 张、取缔无证经营 家。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案件 起。
附件3
2019年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量化分级评定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时间:2019年 月 日
食堂类别 |
总数(家) |
持证家数(家) |
应量化数(家) |
年度量化分级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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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级 |
B级 |
C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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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量化(数) |
量化率(%) |
已量化(数) |
量化率(%) |
已量化(数) |
量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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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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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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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幼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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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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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附件4
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量化分级评定良好以上等级台账
序号 |
所属县(市/区) |
学校食堂名称 |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最近一次评定时间 |
评定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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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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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9年秋季学期鹿寨县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各乡、镇中心校,县直各学校、幼儿园:
根据关于印发《2019年秋季学期柳州市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方案》(柳市监发〔2019〕27号)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我县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管,规范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行为,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结合我县实际,鹿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鹿寨县教育局决定于即日起至9月底,联合开展2019年秋季学期鹿寨县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鹿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鹿寨县教育局
2019年8月27日
政务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2019年秋季学期鹿寨县学校(幼儿园)
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师生饮食安全,有效防控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经鹿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鹿寨县教育局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底,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包括普通高校、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开展秋季学期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强化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采购、加工制作、供餐、留样等经营行为,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推动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状况不断改善,有效预防学校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二、检查对象
学校校园及其周边 200 米范围内食品经营单位,包括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以及面向学生经营的餐饮服务单位。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隐患排查,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严格落实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
是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按照《学校
食品安全自查表》(附件 1)要求开展自查,排除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时着重把握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1.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及验收情况。对所有原料采购供货单位
的资质情况进行审核,供货单位资质失效的,要及时调整更新;
有变化的,要及时将新的供货方许可证等基本信息登记备案,确
保索证索票工作落实到位。
2.食品贮存及使用情况。重点检查库房内贮存的食品原(辅)
料,是否存在超过保质期情况;是否存在标识标签不规范情况;
是否存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情况;是否存在违法使用食品添加
剂和非食用物质等情况。
3.从业人员岗位培训。新学期开学,可能会出现食堂从业人
员变动的情况,除要继续严抓落实持健康证上岗、落实晨检制度
外,还要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严格按规范操作,
严禁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从业人员带病上岗。
4.设施设备运转情况。学校食堂冷藏、清洗、消毒等设施设
备应由责任人员对其进行检查确认,并做好相关的清洁工作,保
证在开学后正常运转。
5.加强对学生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学校要利用开学教育对学
生进行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的教育,强化食品安全的自我保护意识,
劝导学生不购买无证摊贩提供的食品,农村学校要教育学生预防
采摘误食野生毒蘑菇。
(二)加强检查指导,督促落实管理措施
各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要联合乡镇中心校,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餐饮服务提供者资质证明、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员配备情况、食物中毒预防控制措施、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培训、环境卫生、设施设备、原料采购、食品储存、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三防”设施、留样及餐厨废弃物管理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对检查中不符合要求的学校要进行追踪复查,确保监管到位。
(三)有序推进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
各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要严格按照原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指导意见》的评定范围、时限、频次和评定标准要求,在10月底前,完成辖区内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量化分级评定,要按照《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量化分级评定良好以上等级台账》(附件4)的要求,做好量化分级评定良好以上等级台账的设立。同时,要注重指导有条件的学校食堂提升等级。各辖区持证学校食堂(办理小餐饮登记证的学校食堂除外)餐饮服务量化分级评定率要达到90%以上,其中动态等级良好以上或年度等级B级以上要占应量化学校食堂的70%以上。在本通知下发前已经按照《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指导意见》规定的频次开展了动态等级评定又未到再次动态评定时限的,按已评定归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乡镇中心校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来抓,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逐条逐项抓落实,确保动员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二)加强督促整改。各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乡镇中心校要坚持问题导向,细化任务要求,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做到不留死角盲区。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当场提出整改要求
并及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
(三)加强协作配合。各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乡镇中心校要建立部门间联查联动、信息通报等协作制度,齐抓共管学校食品安全。同时主动加强与当地卫生、城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并及时将检查整治工作情况通报相关部门。
(四)加强信息报送
1、请各级各类学校将《学校食品安全自查自纠情况汇总表》(附件1)电子邮件和纸质材料(加盖公章)于10月11日前分别报送县市场监管局、教育行政部门。
2、请各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汇总本辖区工作情况,于2019年9月28日前将秋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整改报告、《2019年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报送县市场监管局食品餐饮监督管理股。
3、请各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汇总本辖区工作情况,于10月31日前将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总结、《2019年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量化分级评定情况汇总表》(附件3)报送县市场监管局食品餐饮监督管理股。
鹿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餐饮监管股联系人:黄耀国,
联系电话:6462663,电子邮箱:273583821@163.com。
鹿寨县教育局营养办联系人:罗军,联系电话:
6833175,电子邮箱:mwb6833175@163.com。
附件:1.学校食品安全自查自纠情况汇总表
2.2019年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
3.2019年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量化分级评定情况汇总表
4.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量化分级评定良好以上等级台账
附件1
学校食品安全自查自纠情况汇总表
学校名称(盖章): 自查自纠时间:
检查项目 |
检 查 内 容 |
检查 结果 |
备注 |
食品 安全 管理 |
□是否建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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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并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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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学校领导配餐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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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制定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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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开展经常性检查(本辖区教育、食药监部门近期是否进行过现场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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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完成“明厨亮灶”和“色标管理”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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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家长委员会,让家长代表参与校内膳食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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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 情况 |
□是否按《食品经营许可证》规定内容合法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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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 环境 |
□是否定期清洁, 保持良好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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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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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设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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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 管理 及培训 |
□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体检合格证明上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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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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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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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证 索票 及台账 管理 |
□是否建立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相关记录是否按月装订保存,以备查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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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原料进出台账管理是否规范健全,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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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洗 消毒 |
□是否配备消毒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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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用具使用前是否清洗消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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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毒后的餐饮具是否贮存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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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具、饮具是否索取消毒合格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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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 加工 制作 管理 |
□ 冷藏、冷冻设备中是否做到成品、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并明显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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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落实食品留样制度(冷藏密封状态下留样48小时,并有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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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落实职业学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的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菜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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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达到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台账要求 |
备注:学校建档备查,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附件2
2019年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时间:2019年 月 日
填报人姓名: 职务: 联系手机号码:
一、基本情况
辖区内共有学校食堂 个,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食堂数 个、整改到位食堂数 个。租用校内场地食品生产经营者 家,检查覆盖率 %,检查发现问题生产经营者 家。学校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者 家,检查覆盖率 %,检查发现问题生产经营者 家。
二、检查情况
序号 |
检查 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学校食堂 |
检查校内餐饮服务食品经营者 |
检查校园周边餐饮服务食品经营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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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食 堂数 |
发现问题食堂数 |
检查单位数 |
发现问题单位数 |
检查单位数 |
发现问题单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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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许可管理 |
1.食品经营许可证合法有效,经营场所、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等事项与食品经营许可证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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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场所设置、布局与许可核定内容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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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信息公示 |
3.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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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公示的时间、位置等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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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量化等级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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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制度管理 |
6.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自查、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召回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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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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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人员管理 |
8.主要负责人知晓食品安全责任,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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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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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具有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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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从业人员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双手清洁,保持个人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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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环境卫生 |
12.食品经营场所保持清洁、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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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烹饪场所配置排风设备,定期清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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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用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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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卫生间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清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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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原料控制 |
16.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合格证明,企业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保存相关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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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原料外包装标识符合要求,按照外包装标识的条件和要求规范贮存,并定期检查,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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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食品添加剂由专人负责保管、领用、登记,并有相关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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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加工制作 |
19.食品原料、半成品与成品在盛放、贮存时相互分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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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食品粗加工、切配、烹饪过程符合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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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制作食品的设施设备及加工工具、容器等具有显著标识,按标识区分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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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专间内由明确的专人进行操作,使用专用的加工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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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在专间或专用操作场所加工供应相应的品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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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食品留样符合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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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配送食品的标识、储存、运输等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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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有毒有害物质不得与食品一同贮存、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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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设施设备维护 |
27.专间内配备专用消毒(含空气消毒)、冷藏、冷冻、空调等设施,设施运转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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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食品处理区配备运转正常的洗手消毒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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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食品处理区配备带盖的餐厨废弃物存放容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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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运转正常,并保持清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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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围护设施与排水设施运转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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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餐饮具消毒 |
32.集中消毒餐具、饮具的采购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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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具有餐具、饮具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并运转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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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用后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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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
检查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发现主要问题整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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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抽检食品 批次,检出问题食品 批次。约谈责任人 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份、立案查处案件 件、没收问题食品 公斤、罚没金额 万元、吊销许可证(含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和食品摊贩备案证) 张、取缔无证经营 家。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案件 起。
附件3
2019年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量化分级评定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时间:2019年 月 日
食堂类别 |
总数(家) |
持证家数(家) |
应量化数(家) |
年度量化分级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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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级 |
B级 |
C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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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量化(数) |
量化率(%) |
已量化(数) |
量化率(%) |
已量化(数) |
量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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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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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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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幼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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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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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附件4
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量化分级评定良好以上等级台账
序号 |
所属县(市/区) |
学校食堂名称 |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最近一次评定时间 |
评定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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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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