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野生动物保护部门于5月5日接到一群众反映,在鹿寨县迎宾路133号树下有一只羽翼未满的鸟类保护动物掉落,希望有关部门前往救助。野生动物保护部门立即派员前往现场,经过工作人员初步观察,此鸟类名为乌鸫鸟,属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目前无明显外伤、出血、翅膀不对称情况,幼鸟生命体征平稳,推测其因试飞失败跌落巢穴。为避免二次伤害,工作人员将其送至柳州市动物园进行救护。
县野生动物保护部门提醒:“春夏之交正值幼鸟学飞高峰期,市民若发现落单幼鸟,可先观察亲鸟是否在附近,应用“三不原则”:不触摸、不投喂、不擅自移动,请立即报警或者打求助电话报告,及时联系专业部门处置。”本次救助行动充分展现了我县群众参与野生动物保护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让我们携手守护蓝天精灵,共建万物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
幼鸟将在模拟自然环境的救护笼舍进行野化训练,待具备独立生存能力后放归原栖息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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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野生动物保护部门提醒:“春夏之交正值幼鸟学飞高峰期,市民若发现落单幼鸟,可先观察亲鸟是否在附近,应用“三不原则”:不触摸、不投喂、不擅自移动,请立即报警或者打求助电话报告,及时联系专业部门处置。”本次救助行动充分展现了我县群众参与野生动物保护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让我们携手守护蓝天精灵,共建万物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
幼鸟将在模拟自然环境的救护笼舍进行野化训练,待具备独立生存能力后放归原栖息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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