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政发〔2018〕8号
四排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四排镇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通 知
各村民委、镇直各单位:
《四排镇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5月10日
四排镇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做好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2017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
2017年我镇共发生地质灾害16处,威胁人数198人,其中隐患点10个,易发区3个,直接财产损失约101.1万元。2017年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原因是:强降雨。
二、2018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及地质灾害重点防范点
根据我镇地质环境条件、人类工程建设活动强度,结合汛期气象趋势,预测我镇2018年地质灾害的发生机率与往年相当。
(一)降雨诱发地质灾害趋势预测。根据县气象部门预测分析,2018年全县总降雨量2500至2300毫米,比历年平均降雨量有所增加,汛期局部强降雨较为突出,主要集中在4至6月,降水达到一定强度时(日降雨量55毫米以上,或连续大雨3日以上),极易诱发山区的风化残坡积土体滑坡和公路边坡、矿山宕面及废弃矿点崩塌为主的地质灾害;6至8月热带风暴、带来的强降雨,极易引发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灾害。
(二)人类工程活动诱发地质灾害预测。人类工程诱发的地质灾害隐患主要是实施地基开挖、开矿采石、挖掘修路、水利工程等工程活动时,易发生地质灾害。
(三)地质灾害类型预测。2018年全镇地质灾害发生类型仍然主要为滑坡、崩塌,除个别地方外,地质灾害规模一般都以小型为主。
(四)地质灾害发生区域预测。根据我镇地质环境条件、历史上地质灾害发生的频度和强度,预测2018年全镇地质灾害发生的重点区域是:坡度较陡、风化残坡积土层厚度较大、人类活动较多的山区,特别是马龙村、德占村、那当村等;边坡稳定性较差的山区公路,以及鹿寨至四排公路和镇级公路沿线;水库沿岸的不稳定边坡。
三、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灾害防治责任。各村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四排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四排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建立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责任制,各村主要负责人要对本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村领导具体负责,要层层签订责任书,对辖区内每一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要落实到个人,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区,周密部署各项防灾措施,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监测,建立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各村要组织力量,按照防灾方案进行险情排查,逐点检查灾点防灾预案的落实情况,要按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建设的要求,加强重点地区的监控与防范,每个地灾隐患点要落实专人监测,做到任务到点,责任到人。各村根据排查的危险程度,层层落实防灾预案和群测群防措施,对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情况进行检查,未发放到位的要及时发放,已遗失的要尽快补发;对威胁人员较多、危害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要在醒目处设立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墙或告示牌,建立完善镇、村、屯三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对于排查过程中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各村要做到及时报告、及时避让,采取必要的防范和治理措施,避免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对因不负责任而延误预警预报,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同时,充分利用检查、巡查、调查等时机,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防灾责任人、监测员和受威胁的群众进行识灾、报灾、避灾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群测群防体系的防灾水平。
(三)加强监管,减少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各村和各有关部门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必须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推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监督检查制度,国土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中提出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及评估工作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限时整改。
(四)加强地质灾害水文气象预警预报工作,确保信息畅通和共享。各相关部门加强合作,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水文气象预警预报机制,不断提高预测预报准确性。各村和镇国土部门要加强沟通与合作,做到气象信息共享、互通情报,上传下达及时准确,确保镇、村、屯三级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畅通,为全镇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五)广泛宣传教育,提高干群防灾意识。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普及教育,各村和国土、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将宣传重点放在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农村和中小学校,强化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各责任部门工作人员、镇、村干部群众及易发区师生等社会各阶层人员防灾减灾意识,普及地质灾害的防灾减灾知识,增强人民群众对地质灾害的防灾减灾能力。
(六)积极组织开展地质灾害治理。各村要认真落实“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治理任务由责任人承担”的规定,按照“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多方筹集资金,加大对地质灾害的治理力度。坚持分类治理,对位于人口集中居住区、交通干线、水利、电力工程等基础设施和学校附近的地质灾害点应首先进行治理;对暂时难以治理的灾害点,在汛期前要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努力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严把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施工方资质条件关,加强施工监督和工程监理。
四、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四排镇党政办公室 2018年5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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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民委、镇直各单位:
《四排镇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5月10日
四排镇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做好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2017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
2017年我镇共发生地质灾害16处,威胁人数198人,其中隐患点10个,易发区3个,直接财产损失约101.1万元。2017年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原因是:强降雨。
二、2018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及地质灾害重点防范点
根据我镇地质环境条件、人类工程建设活动强度,结合汛期气象趋势,预测我镇2018年地质灾害的发生机率与往年相当。
(一)降雨诱发地质灾害趋势预测。根据县气象部门预测分析,2018年全县总降雨量2500至2300毫米,比历年平均降雨量有所增加,汛期局部强降雨较为突出,主要集中在4至6月,降水达到一定强度时(日降雨量55毫米以上,或连续大雨3日以上),极易诱发山区的风化残坡积土体滑坡和公路边坡、矿山宕面及废弃矿点崩塌为主的地质灾害;6至8月热带风暴、带来的强降雨,极易引发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灾害。
(二)人类工程活动诱发地质灾害预测。人类工程诱发的地质灾害隐患主要是实施地基开挖、开矿采石、挖掘修路、水利工程等工程活动时,易发生地质灾害。
(三)地质灾害类型预测。2018年全镇地质灾害发生类型仍然主要为滑坡、崩塌,除个别地方外,地质灾害规模一般都以小型为主。
(四)地质灾害发生区域预测。根据我镇地质环境条件、历史上地质灾害发生的频度和强度,预测2018年全镇地质灾害发生的重点区域是:坡度较陡、风化残坡积土层厚度较大、人类活动较多的山区,特别是马龙村、德占村、那当村等;边坡稳定性较差的山区公路,以及鹿寨至四排公路和镇级公路沿线;水库沿岸的不稳定边坡。
三、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灾害防治责任。各村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四排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四排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建立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责任制,各村主要负责人要对本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村领导具体负责,要层层签订责任书,对辖区内每一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要落实到个人,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区,周密部署各项防灾措施,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监测,建立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各村要组织力量,按照防灾方案进行险情排查,逐点检查灾点防灾预案的落实情况,要按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建设的要求,加强重点地区的监控与防范,每个地灾隐患点要落实专人监测,做到任务到点,责任到人。各村根据排查的危险程度,层层落实防灾预案和群测群防措施,对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情况进行检查,未发放到位的要及时发放,已遗失的要尽快补发;对威胁人员较多、危害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要在醒目处设立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墙或告示牌,建立完善镇、村、屯三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对于排查过程中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各村要做到及时报告、及时避让,采取必要的防范和治理措施,避免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对因不负责任而延误预警预报,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同时,充分利用检查、巡查、调查等时机,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防灾责任人、监测员和受威胁的群众进行识灾、报灾、避灾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群测群防体系的防灾水平。
(三)加强监管,减少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各村和各有关部门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必须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推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监督检查制度,国土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中提出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及评估工作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限时整改。
(四)加强地质灾害水文气象预警预报工作,确保信息畅通和共享。各相关部门加强合作,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水文气象预警预报机制,不断提高预测预报准确性。各村和镇国土部门要加强沟通与合作,做到气象信息共享、互通情报,上传下达及时准确,确保镇、村、屯三级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畅通,为全镇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五)广泛宣传教育,提高干群防灾意识。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普及教育,各村和国土、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将宣传重点放在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农村和中小学校,强化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各责任部门工作人员、镇、村干部群众及易发区师生等社会各阶层人员防灾减灾意识,普及地质灾害的防灾减灾知识,增强人民群众对地质灾害的防灾减灾能力。
(六)积极组织开展地质灾害治理。各村要认真落实“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治理任务由责任人承担”的规定,按照“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多方筹集资金,加大对地质灾害的治理力度。坚持分类治理,对位于人口集中居住区、交通干线、水利、电力工程等基础设施和学校附近的地质灾害点应首先进行治理;对暂时难以治理的灾害点,在汛期前要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努力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严把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施工方资质条件关,加强施工监督和工程监理。
四、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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