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寨沙镇2018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03 15:25
来源:广西柳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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寨政发〔2018〕7

 

寨沙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寨沙镇2018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

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村(居)民委,镇直、驻镇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西动物防疫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柳州市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渔牧发〔2013〕116号)《柳州市人民政府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关于印发柳州市2018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柳重防指发〔2018〕2号)和《鹿寨县2018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鹿重防办发〔2018〕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实际,制定《寨沙镇2018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428

寨沙镇2018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广西动物防疫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柳州市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渔牧发〔2013〕116号)和《柳州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柳州市2018年主要动物疫病免疫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渔牧发〔2018〕13号)等,围绕“防风险、保安全、促发展”目标任务,认真贯彻执行“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技、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动物防疫方针,确保畜牧业健康发展、确保公共卫生安全。

二、工作目标

切实抓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小反刍兽疫三种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畜禽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总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在2018年6月30日前,对全所有牛、羊进行亚洲I型口蹄疫免疫。对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新城疫的免疫,按照原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办公室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猪瘟防治实施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治实施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城疫实施方案》(桂渔牧办发〔2017〕109号)要求开展免疫,畜禽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猪瘟、新城疫免疫抗体总体合格率保持全年保持在70%以上。对犬只狂犬病实行全面免疫,常年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免疫抗体保持在70%以上。

切实抓好动物疫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及时预警预报。严格落实检疫申报制度,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监管覆盖面、检疫申报受理率达到自治区指标要求,检疫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持证率达到100%。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今年春季集中免疫时间从3月上旬开始到5月中旬结束。5月下旬接受检查验收。各相关单位要按照以上防控目标任务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强化措施保障,确保完成任务。

三、工作内容

       (一)抓好集中免疫注射,建立健全免疫档案。

按照“政府保密度、技术部门保质量”的要求把免疫注射工作作为防控工作的首要环节和根本措施抓好抓实。一要切实加强动物疫苗管理,重点抓好运输、保存、发放、使用等环节的监管,确保疫苗质量;二要严格按规定使用疫苗,严禁使用非法疫苗,严禁超范围、跨病种(亚型)使用疫苗。疫苗产品具体信息可在中国兽药信息网“国家兽药基础信息查询”平台“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数据”中查询;三要切实加强宣传发动,加强免疫技术培训,规范免疫技术操作;四是要加强免疫抗体水平监测,科学实施临床免疫效果评估,对免疫抗体不合格的畜禽及时补免,确保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五是要进一步探索免疫工作的有效实现形式和村级动物防治员队伍管理新模式,构建防控工作新机制。

(二)抓好动物疫病监测工作,做好疫情预报

一是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和市级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计划的要求,切实抓好重大动物疫病、主要人畜共患动物疫病的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加强风险评估、预警预报,及时消除疫情隐患。加强动物疫情管理,严格动物疫情报告、处置工作。

 (三)强化布鲁氏菌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治。

    按照国家布鲁氏菌病防治规划 ,制定实施深入开展布病防治方案,强化防治措施落实,推进区域联防联控,严格规范活畜从高风险区向低风险区调运,降低布病传播风险。一是突出抓好布病净化措施的落实,连片推进布病净化,减少阳性畜群数量;二是要加强监测,严防布病传入。加大奶牛结核病检测扑杀力度,继续做好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治,巩固和扩大防治成效。

 (四)抓好动物检疫。

一要严格按照农业部第2516号公告和有关检疫规程实施动物、动物产品检疫,特别是家禽,对已按规定进行H7N9免疫、需跨省调运的,要按规定进行实验室检测,病原学监测为阴性(同一场群可混样抽检)或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达70%以上(家禽H7抗体滴度≥24)的,方可调运。二要加强动物饲养、调运、屠宰特别是对跨省调运活畜禽的监管,减少动物疫病发生风险。三要加强兽医、食品药品监管、工商等部门的配合,重点加强对活禽交易市场的监管,严格落实定期休市或轮休、消毒制度(即1110制度)。

(五)抓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

重防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4]4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6]27号)和《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病死畜禽无害处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17]142号)等文件要求,强化属地管理,切实落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主体责任,加快构建病死畜禽无害处理机制。加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的申报、发放管理,严防虚报、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等现象发生。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日常监管,杜绝病死畜禽进入流通环节,保障动物食品安全。

(六)完善应急机制,切实做好突发疫情的应急准备工作。

我镇要切实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的规定,做好应应急资金、应急物资储备,储备充足的疫苗、消毒剂、消毒器械和防护服等应急物资。建立健全本级应急指挥机构、应急预备队,对于应急成员有变动的,要立即调整。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熟练掌握相关的应急预案、应急实施方案和疫情处置技术规范。一旦发生突发应急情况,必须做到“来之能战,战之能胜”。重大节庆活动期间,要加强应急值守,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四、措施保障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进一步完善防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抓好领导、机构、人员、经费、责任和制度“六落实”,将免疫、监测、流行病学调查、消毒、无害化处理、疫情报告与应急处置等任务分片包干、落实到人,确保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二)确保经费,落实到位。

确保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经费、配套村级防疫员强制免疫注射补助经费和突发疫情应急储备金等动物防疫工作经费落实到位,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对于中央、自治区和市级发放的村级防疫员强制免疫注射补助经费、奶牛两病扑杀补助、山羊布鲁氏菌病扑杀补助和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及时发放到位,不得挪作他用。

(三)树立典型,落实免疫示范工作。

镇水产畜牧兽医站要积极落实免疫示范工作,要落实2个示范村和8个示范场(鸡、鸭、牛或羊、猪分别2个),示范村、示范场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强制免疫病种的疫苗做到二次加强免疫,并应及时进行免疫抗体跟踪监测,确保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免疫示范村、示范场档案记录要完善和规范。

)报送材料要求。

2018年春防免疫周报填报工作于2018年3月上旬开始,5月下旬结束。我镇要注重工作信息的采集和整理,落实专人负责,按时报送免疫进度和总结等材料。乡镇水产畜牧兽医站在每周三18:00前上报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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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寨沙镇2018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03 15:25 来源:广西柳城区人民政府

寨政发〔2018〕7

 

寨沙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寨沙镇2018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

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村(居)民委,镇直、驻镇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西动物防疫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柳州市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渔牧发〔2013〕116号)《柳州市人民政府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关于印发柳州市2018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柳重防指发〔2018〕2号)和《鹿寨县2018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鹿重防办发〔2018〕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实际,制定《寨沙镇2018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428

寨沙镇2018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广西动物防疫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柳州市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渔牧发〔2013〕116号)和《柳州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柳州市2018年主要动物疫病免疫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渔牧发〔2018〕13号)等,围绕“防风险、保安全、促发展”目标任务,认真贯彻执行“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技、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动物防疫方针,确保畜牧业健康发展、确保公共卫生安全。

二、工作目标

切实抓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小反刍兽疫三种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畜禽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总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在2018年6月30日前,对全所有牛、羊进行亚洲I型口蹄疫免疫。对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新城疫的免疫,按照原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办公室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猪瘟防治实施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治实施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城疫实施方案》(桂渔牧办发〔2017〕109号)要求开展免疫,畜禽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猪瘟、新城疫免疫抗体总体合格率保持全年保持在70%以上。对犬只狂犬病实行全面免疫,常年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免疫抗体保持在70%以上。

切实抓好动物疫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及时预警预报。严格落实检疫申报制度,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监管覆盖面、检疫申报受理率达到自治区指标要求,检疫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持证率达到100%。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今年春季集中免疫时间从3月上旬开始到5月中旬结束。5月下旬接受检查验收。各相关单位要按照以上防控目标任务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强化措施保障,确保完成任务。

三、工作内容

       (一)抓好集中免疫注射,建立健全免疫档案。

按照“政府保密度、技术部门保质量”的要求把免疫注射工作作为防控工作的首要环节和根本措施抓好抓实。一要切实加强动物疫苗管理,重点抓好运输、保存、发放、使用等环节的监管,确保疫苗质量;二要严格按规定使用疫苗,严禁使用非法疫苗,严禁超范围、跨病种(亚型)使用疫苗。疫苗产品具体信息可在中国兽药信息网“国家兽药基础信息查询”平台“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数据”中查询;三要切实加强宣传发动,加强免疫技术培训,规范免疫技术操作;四是要加强免疫抗体水平监测,科学实施临床免疫效果评估,对免疫抗体不合格的畜禽及时补免,确保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五是要进一步探索免疫工作的有效实现形式和村级动物防治员队伍管理新模式,构建防控工作新机制。

(二)抓好动物疫病监测工作,做好疫情预报

一是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和市级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计划的要求,切实抓好重大动物疫病、主要人畜共患动物疫病的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加强风险评估、预警预报,及时消除疫情隐患。加强动物疫情管理,严格动物疫情报告、处置工作。

 (三)强化布鲁氏菌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治。

    按照国家布鲁氏菌病防治规划 ,制定实施深入开展布病防治方案,强化防治措施落实,推进区域联防联控,严格规范活畜从高风险区向低风险区调运,降低布病传播风险。一是突出抓好布病净化措施的落实,连片推进布病净化,减少阳性畜群数量;二是要加强监测,严防布病传入。加大奶牛结核病检测扑杀力度,继续做好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治,巩固和扩大防治成效。

 (四)抓好动物检疫。

一要严格按照农业部第2516号公告和有关检疫规程实施动物、动物产品检疫,特别是家禽,对已按规定进行H7N9免疫、需跨省调运的,要按规定进行实验室检测,病原学监测为阴性(同一场群可混样抽检)或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达70%以上(家禽H7抗体滴度≥24)的,方可调运。二要加强动物饲养、调运、屠宰特别是对跨省调运活畜禽的监管,减少动物疫病发生风险。三要加强兽医、食品药品监管、工商等部门的配合,重点加强对活禽交易市场的监管,严格落实定期休市或轮休、消毒制度(即1110制度)。

(五)抓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

重防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4]4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6]27号)和《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病死畜禽无害处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17]142号)等文件要求,强化属地管理,切实落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主体责任,加快构建病死畜禽无害处理机制。加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的申报、发放管理,严防虚报、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等现象发生。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日常监管,杜绝病死畜禽进入流通环节,保障动物食品安全。

(六)完善应急机制,切实做好突发疫情的应急准备工作。

我镇要切实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的规定,做好应应急资金、应急物资储备,储备充足的疫苗、消毒剂、消毒器械和防护服等应急物资。建立健全本级应急指挥机构、应急预备队,对于应急成员有变动的,要立即调整。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熟练掌握相关的应急预案、应急实施方案和疫情处置技术规范。一旦发生突发应急情况,必须做到“来之能战,战之能胜”。重大节庆活动期间,要加强应急值守,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四、措施保障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进一步完善防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抓好领导、机构、人员、经费、责任和制度“六落实”,将免疫、监测、流行病学调查、消毒、无害化处理、疫情报告与应急处置等任务分片包干、落实到人,确保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二)确保经费,落实到位。

确保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经费、配套村级防疫员强制免疫注射补助经费和突发疫情应急储备金等动物防疫工作经费落实到位,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对于中央、自治区和市级发放的村级防疫员强制免疫注射补助经费、奶牛两病扑杀补助、山羊布鲁氏菌病扑杀补助和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及时发放到位,不得挪作他用。

(三)树立典型,落实免疫示范工作。

镇水产畜牧兽医站要积极落实免疫示范工作,要落实2个示范村和8个示范场(鸡、鸭、牛或羊、猪分别2个),示范村、示范场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强制免疫病种的疫苗做到二次加强免疫,并应及时进行免疫抗体跟踪监测,确保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免疫示范村、示范场档案记录要完善和规范。

)报送材料要求。

2018年春防免疫周报填报工作于2018年3月上旬开始,5月下旬结束。我镇要注重工作信息的采集和整理,落实专人负责,按时报送免疫进度和总结等材料。乡镇水产畜牧兽医站在每周三18:00前上报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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