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政发〔2018〕38号黄冕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冕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21 16:09
来源:黄冕镇人民政府
  • 字体大小:[
  • ]

各村民委、镇直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全镇食品安全事故及时、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与危害,根据《鹿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15年修订)》(鹿政办发〔2015〕95号)文件要求,现将《黄冕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黄冕镇人民政府

                                   2018年1121

 

 

 

黄冕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

为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和控制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及时采取措施,有序、高效地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对公众健康和生命带来的危害和损失,切实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特制订本预案。

 (二)原则

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预防和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2.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各村和有关单位要加强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镇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各有关单位按照本预案规定和职责分工,认真落实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4.依靠科学,处置有力。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各村及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依靠科学,果断处置,抢救伤员,减少事故损失,保持社会稳定。

 (三)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下列情况的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危害全镇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2.事故性质特别严重,超过职能部门应急处理能力的;

3.事故处理涉及多个职能部门,需要实施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的;

4.事故原因有可能是新的不明生物所引发,或者隐含重大食品安全风险,需要实施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的。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一)决策机构

由镇人民政府牵头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负责全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并进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和监督实施。

挥:伍先朝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总指挥:黄光凤  人大主席

朱彦斌  党委委员、副镇长

          郭佑明  镇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李贵喜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覃春芳  人大副主席

成    :秦   黄冕派出所所长

黄婧宇 镇党政办主任

   黄冕卫生院院长

   黄冕食药监所所长

               镇畜牧站站长

            冯延胜 镇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

               镇林业站站长

            潘孟军 黄冕中心校校长

   黄冕工商所所长

            黄拥军 黄冕财政所所长

(二)管理机构

应急指挥部下设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指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食品安全办公室(黄冕食药监所),办公室主任由镇分管领导李贵喜部长担任,副主任由食药监所所长担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应急指挥办公室职责:

1.贯彻应急指挥部的指示,统一指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2.检查督促各部门、各村做好各项应急处理工作,及时有效控制事故的蔓延扩大。

3.研究协调解决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4.根据处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需要,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5.组织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专家组。

6.组织编制和修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7.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镇党委、镇政府、镇应急指挥部及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理动态情况。

三、应急准备

(一)卫生院要成立防治食物中毒诊疗专业队伍,负责事故应急处置、病例诊断、病人救治会诊调查等工作。

(二)各相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应急队伍,组织、配合医疗专业队伍的应急处理。

(三)各职能部门、村委会要组织开展各项防控工作,加大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全民的食品安全意识。

四、应急处置

(一)食品安全事故分级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级)和一般(级)。具体见事故分级标准(附件1)。

(二)信息报告和初步核实

1.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在上报县相关职能部门的同时,应在20分钟之内向镇应急指挥办公室报告,应急指挥办公室迅速将事故发生情况报告指挥部。

2.应急指挥部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同时,应向县政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卫计局报告。

3.应急指挥办公室根据事故发生处理情况及时向应急指挥部和有关部门通报情况。

4.有关部门对已经发生或者发现有可能引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问题除按有关规定报告和处理的同时,应当及时通报应急指挥办公室。

5.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范例:村委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或疑似事故报告后,立即向镇食品安全办公室(黄冕食药监所)报告。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或疑似事故报告、12331投诉举报后,应立即派监管人员会同卫生院工作人员迅速赶赴现场核实、采样,做出初步结论。初步认定为食品安全事故或疑似事故的,应立即报告镇人民政府、县食药监局;涉及车站、旅游景点等方面的,立即通报主管部门。

(三)启动应急响应

一旦初判为食品安全事故,各村委立即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组织协调相关单位成立指挥部,并上报镇食品安全办公室,共同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可请上级派人员支持。

(四)开展应急处置

一是加强员救治。坚持把维护群众的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各村委要及时组织当地医疗卫生部门开展救治,认真做好就诊人数、住院人数、转院人数、死亡人数等的统计工作。对确需转院治疗的,要积极组织卫生、交通部门等做好协调工作。对患者及死亡人员的家属,要派足够力量做好情绪疏导等安抚工作。(具体工作由卫生院牵头组织开展)

二是迅速控制问题食品。对相关生产经营企业的可疑问题食品和原料、工具、场地等依法采取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等紧急控制措施;查清问题食品及原料的来源和市场流向,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召回、下架或销毁问题食品,遏制危害扩大。对事故现场、涉事食品、相关设施设备和有关证据进行控制或保全。对涉及违法犯罪的,要立即移送公安机关。(具体工作由事故涉及环节部门牵头组织开展)

三是及时上报涉事信息。对初判为食品安全事故的,镇食品安全办公室(黄冕食药监所)在接到通知半小时内,将核实后的主要情况先通过电话向县食药监局报告,再通过传真的方式正式报送书面材料(信息报告格式见附件2)。对事态进展情况,每日16:00前向县食药监局报送。各方面向上级报送的数据和基本情况等,必须准确、统一,不得漏报、瞒报和迟报,也不得相互矛盾。对跨区域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事发地、并发地村委在相互做好信息沟通的同时,均要把本地发生的有关情况上报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黄冕食药监所)。对暂不能研判为食品安全事故或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等的,也按前述要求执行。(具体工作由镇食安办/食药监所牵头组织开展)

四是全力维护社会稳定。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指挥部要责成有关单位加强社会面控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心理疏导,防止群众产生过激情绪或产生不正当索赔,并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确保当地社会稳定,群众欢乐祥和。(具体工作由派出所及事故所在辖区村委牵头组织开展)

五是统一报道口径。指挥部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准确地将相关信息报送县食药监局,不得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发布。

六是做好善后处理。处置工作结束后,要采取有力措施,消除事故的消极影响,配合做好赔偿赔付等工作;对安全事故原因进行调查,严肃追究责任人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加强防范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具体工作由镇政府及事故所在辖区村委/部门牵头组织开展)

(五)终止应急响应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完毕后,按照有关要求,终止应急响应。及时开展评估,写出总结报告。(具体工作由镇政府、镇食安办负责)

五、附则

(一)本预案由镇人民政府制定并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

(二)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食品安全事故分级标准和响应规定

      2. 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表

      3. 镇食品安全办公室(食药监所)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联络方式

      4. 黄冕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附件1

食品安全事故分级标准和响应规定

 

  别

     准

响应级别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受污染食品流入2个以上省份或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造成特别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或者经评估认为事故危害特别严重的;

(2)国务院认定的其他Ⅰ级食品安全事故。

依照国务院发布的《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受污染食品流入2个以上地级市,造成或经评估认为可能造成对社会公众健康产生严重损害的;

(2)发现在我国首次出现的新的污染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并有扩散趋势的;

(3)1起食品安全事故受害人数在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者出现10人以上死亡的;

(4)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Ⅱ级食品安全事故。

依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规定执行

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1)受污染食品流入2个以上县(市、区),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

(2)1起食品安全事故受害人数在100人以上;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

(3)地级市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Ⅲ级食品安全事故。

依照《柳州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规定执行。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1)存在健康损害的污染食品,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

(2)1起食品安全事故受害人数在99人以下,且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Ⅳ级食品安全事故。

依照《鹿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规定执行。

 

 

 

附件2

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表(初报)

报告单位:

事件名称

 

事发地点

 

涉及单位

 

涉事环节(√)

(    )生产,(    )流通,(    )餐饮

发病人数

就诊(  )人,其中:住院( )人,死亡( )人

发生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首病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主要症状

 

初判等级(√)

   )一般(Ⅳ级)        (   )较大(Ⅲ级)

   )重大(Ⅱ级)        (   )特大(Ⅰ级)

调查情况及原因初判

(主要包括调查方法、可能原因)

已经采取的控制措施

(主要报告截止报告当日所采取的处置措施:一、二、三…)

下一步措施

主要包括理清下一步工作思路:一、二、三…

审核领导

 

报告时间

 

报告人

 

联系方式

电话:

手机:

传真:

 

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表(续报)

报告单位:

事件名称

 

当前事件等级判断(√)

  )特大(Ⅰ级)         )重大(Ⅱ级)

  )较大(Ⅲ级)         )一般(Ⅳ级)        

  )其他(Ⅳ级以下)

一、最新近况:

(主要包括涉事单位、住院人数、出院人数、死亡人数等方面的最新数据)

二、调查进展:

(主要包括对深入分析事件发生原因,详细阐述处置进程,明确核实调查结果,科学研判势态发展趋势等)

三、后续工作:

(主要包括如何强化处置措施落到实处等)

续报单位

 

续报时间

 

报告人

 

联系方式

电话:

手机:

传真:

 

 

 

 

附件3

黄冕镇食品安全办公室(食药监所)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联络方式

 

单位及职务

  名

联 系 电 话

  箱

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

李贵喜

13978275641

 

黄冕食药监所所长

 

13788326102

340607951@qq.com

黄冕食药监所工作人员

陈海燕

18376289592

641986463@qq.com

 

 

 

 

值班室

0772-6838241

 

 

 

 

 

 

 

 

 

 

 

 

 

 

 

 

 

附件4:

黄冕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

成员单位职责

 

1.镇食品安全办公室:承担食品安全的协调工作,依法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制定食品安全监管的各项制度;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协调开展食品安全的专项执法活动;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综合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信息并定期向县食安办上报。

2.黄冕食药监所:负责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中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依法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防止或者减轻社会危害。

3.镇农业技术推广站:负责食用农产品种植环节质量安全事故中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并依法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防止或者减轻社会危害,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4.镇畜牧站:负责养殖环节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中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及生猪屠宰环节食品安全事故中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并依法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防止或者减轻社会危害。

5.镇林业站: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食用)开发利用环节质量安全事故中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并依法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防止或者减轻社会危害。

6.黄冕卫生院: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中的医疗救治。

7.黄冕工商所:负责食品广告宣传的监督管理工作,针对食品安全事故中食品经营存在的假冒、商标侵权及各类违法广告活动进行调查处理,并依法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防止或者减轻社会危害。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在食品安全事故中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依法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防止或者减轻社会危害。

8.黄冕财政所: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等工作所需资金的保障和管理。

9.黄冕派出所:负责指导、协调对食品安全事故中涉嫌犯罪行为的侦查工作,负责加强对食品安全事故现场的治安管理,有效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10.黄冕中心校:协助有关监管部门对学校食堂学生在校集体用餐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及组织应急处理。

11.学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度、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在学生中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教育活动,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学生食品安全和自我防范意识。学校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食堂建设与管理、保障学生食品安全的责任。对不履行职责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限期内达不到食品安全要求和无证经营的,要追究其责任。

 

 

 

 

 

 

  政务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黄冕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21日印发


打印本页 关闭

版权所有:(C) 2016 鹿寨县人民政府 主办:柳州市鹿寨县人民政府 承办:鹿寨县信息化建设中心 网站标识码:4502230046 维护电话:0772-6819789 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地址:鹿寨县创业路2号 政府热线电话:0772-6812345 县政府邮箱:lzxzfbgs@126.com 投稿:lzzfw@126.com

桂ICP备06009684号-1 桂公网安备 45022302000043号 

返回 乡镇政策法规 导航
黄政发〔2018〕38号黄冕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冕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21 16:09 来源:黄冕镇人民政府

各村民委、镇直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全镇食品安全事故及时、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与危害,根据《鹿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15年修订)》(鹿政办发〔2015〕95号)文件要求,现将《黄冕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黄冕镇人民政府

                                   2018年1121

 

 

 

黄冕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

为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和控制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及时采取措施,有序、高效地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对公众健康和生命带来的危害和损失,切实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特制订本预案。

 (二)原则

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预防和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2.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各村和有关单位要加强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镇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各有关单位按照本预案规定和职责分工,认真落实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4.依靠科学,处置有力。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各村及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依靠科学,果断处置,抢救伤员,减少事故损失,保持社会稳定。

 (三)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下列情况的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危害全镇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2.事故性质特别严重,超过职能部门应急处理能力的;

3.事故处理涉及多个职能部门,需要实施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的;

4.事故原因有可能是新的不明生物所引发,或者隐含重大食品安全风险,需要实施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的。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一)决策机构

由镇人民政府牵头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负责全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并进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和监督实施。

挥:伍先朝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总指挥:黄光凤  人大主席

朱彦斌  党委委员、副镇长

          郭佑明  镇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李贵喜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覃春芳  人大副主席

成    :秦   黄冕派出所所长

黄婧宇 镇党政办主任

   黄冕卫生院院长

   黄冕食药监所所长

               镇畜牧站站长

            冯延胜 镇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

               镇林业站站长

            潘孟军 黄冕中心校校长

   黄冕工商所所长

            黄拥军 黄冕财政所所长

(二)管理机构

应急指挥部下设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指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食品安全办公室(黄冕食药监所),办公室主任由镇分管领导李贵喜部长担任,副主任由食药监所所长担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应急指挥办公室职责:

1.贯彻应急指挥部的指示,统一指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2.检查督促各部门、各村做好各项应急处理工作,及时有效控制事故的蔓延扩大。

3.研究协调解决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4.根据处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需要,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5.组织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专家组。

6.组织编制和修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7.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镇党委、镇政府、镇应急指挥部及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理动态情况。

三、应急准备

(一)卫生院要成立防治食物中毒诊疗专业队伍,负责事故应急处置、病例诊断、病人救治会诊调查等工作。

(二)各相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应急队伍,组织、配合医疗专业队伍的应急处理。

(三)各职能部门、村委会要组织开展各项防控工作,加大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全民的食品安全意识。

四、应急处置

(一)食品安全事故分级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级)和一般(级)。具体见事故分级标准(附件1)。

(二)信息报告和初步核实

1.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在上报县相关职能部门的同时,应在20分钟之内向镇应急指挥办公室报告,应急指挥办公室迅速将事故发生情况报告指挥部。

2.应急指挥部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同时,应向县政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卫计局报告。

3.应急指挥办公室根据事故发生处理情况及时向应急指挥部和有关部门通报情况。

4.有关部门对已经发生或者发现有可能引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问题除按有关规定报告和处理的同时,应当及时通报应急指挥办公室。

5.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范例:村委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或疑似事故报告后,立即向镇食品安全办公室(黄冕食药监所)报告。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或疑似事故报告、12331投诉举报后,应立即派监管人员会同卫生院工作人员迅速赶赴现场核实、采样,做出初步结论。初步认定为食品安全事故或疑似事故的,应立即报告镇人民政府、县食药监局;涉及车站、旅游景点等方面的,立即通报主管部门。

(三)启动应急响应

一旦初判为食品安全事故,各村委立即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组织协调相关单位成立指挥部,并上报镇食品安全办公室,共同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可请上级派人员支持。

(四)开展应急处置

一是加强员救治。坚持把维护群众的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各村委要及时组织当地医疗卫生部门开展救治,认真做好就诊人数、住院人数、转院人数、死亡人数等的统计工作。对确需转院治疗的,要积极组织卫生、交通部门等做好协调工作。对患者及死亡人员的家属,要派足够力量做好情绪疏导等安抚工作。(具体工作由卫生院牵头组织开展)

二是迅速控制问题食品。对相关生产经营企业的可疑问题食品和原料、工具、场地等依法采取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等紧急控制措施;查清问题食品及原料的来源和市场流向,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召回、下架或销毁问题食品,遏制危害扩大。对事故现场、涉事食品、相关设施设备和有关证据进行控制或保全。对涉及违法犯罪的,要立即移送公安机关。(具体工作由事故涉及环节部门牵头组织开展)

三是及时上报涉事信息。对初判为食品安全事故的,镇食品安全办公室(黄冕食药监所)在接到通知半小时内,将核实后的主要情况先通过电话向县食药监局报告,再通过传真的方式正式报送书面材料(信息报告格式见附件2)。对事态进展情况,每日16:00前向县食药监局报送。各方面向上级报送的数据和基本情况等,必须准确、统一,不得漏报、瞒报和迟报,也不得相互矛盾。对跨区域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事发地、并发地村委在相互做好信息沟通的同时,均要把本地发生的有关情况上报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黄冕食药监所)。对暂不能研判为食品安全事故或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等的,也按前述要求执行。(具体工作由镇食安办/食药监所牵头组织开展)

四是全力维护社会稳定。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指挥部要责成有关单位加强社会面控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心理疏导,防止群众产生过激情绪或产生不正当索赔,并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确保当地社会稳定,群众欢乐祥和。(具体工作由派出所及事故所在辖区村委牵头组织开展)

五是统一报道口径。指挥部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准确地将相关信息报送县食药监局,不得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发布。

六是做好善后处理。处置工作结束后,要采取有力措施,消除事故的消极影响,配合做好赔偿赔付等工作;对安全事故原因进行调查,严肃追究责任人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加强防范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具体工作由镇政府及事故所在辖区村委/部门牵头组织开展)

(五)终止应急响应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完毕后,按照有关要求,终止应急响应。及时开展评估,写出总结报告。(具体工作由镇政府、镇食安办负责)

五、附则

(一)本预案由镇人民政府制定并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

(二)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食品安全事故分级标准和响应规定

      2. 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表

      3. 镇食品安全办公室(食药监所)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联络方式

      4. 黄冕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附件1

食品安全事故分级标准和响应规定

 

  别

     准

响应级别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受污染食品流入2个以上省份或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造成特别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或者经评估认为事故危害特别严重的;

(2)国务院认定的其他Ⅰ级食品安全事故。

依照国务院发布的《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受污染食品流入2个以上地级市,造成或经评估认为可能造成对社会公众健康产生严重损害的;

(2)发现在我国首次出现的新的污染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并有扩散趋势的;

(3)1起食品安全事故受害人数在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者出现10人以上死亡的;

(4)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Ⅱ级食品安全事故。

依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规定执行

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1)受污染食品流入2个以上县(市、区),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

(2)1起食品安全事故受害人数在100人以上;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

(3)地级市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Ⅲ级食品安全事故。

依照《柳州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规定执行。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1)存在健康损害的污染食品,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

(2)1起食品安全事故受害人数在99人以下,且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Ⅳ级食品安全事故。

依照《鹿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规定执行。

 

 

 

附件2

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表(初报)

报告单位:

事件名称

 

事发地点

 

涉及单位

 

涉事环节(√)

(    )生产,(    )流通,(    )餐饮

发病人数

就诊(  )人,其中:住院( )人,死亡( )人

发生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首病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主要症状

 

初判等级(√)

   )一般(Ⅳ级)        (   )较大(Ⅲ级)

   )重大(Ⅱ级)        (   )特大(Ⅰ级)

调查情况及原因初判

(主要包括调查方法、可能原因)

已经采取的控制措施

(主要报告截止报告当日所采取的处置措施:一、二、三…)

下一步措施

主要包括理清下一步工作思路:一、二、三…

审核领导

 

报告时间

 

报告人

 

联系方式

电话:

手机:

传真:

 

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表(续报)

报告单位:

事件名称

 

当前事件等级判断(√)

  )特大(Ⅰ级)         )重大(Ⅱ级)

  )较大(Ⅲ级)         )一般(Ⅳ级)        

  )其他(Ⅳ级以下)

一、最新近况:

(主要包括涉事单位、住院人数、出院人数、死亡人数等方面的最新数据)

二、调查进展:

(主要包括对深入分析事件发生原因,详细阐述处置进程,明确核实调查结果,科学研判势态发展趋势等)

三、后续工作:

(主要包括如何强化处置措施落到实处等)

续报单位

 

续报时间

 

报告人

 

联系方式

电话:

手机:

传真:

 

 

 

 

附件3

黄冕镇食品安全办公室(食药监所)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联络方式

 

单位及职务

  名

联 系 电 话

  箱

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

李贵喜

13978275641

 

黄冕食药监所所长

 

13788326102

340607951@qq.com

黄冕食药监所工作人员

陈海燕

18376289592

641986463@qq.com

 

 

 

 

值班室

0772-6838241

 

 

 

 

 

 

 

 

 

 

 

 

 

 

 

 

 

附件4:

黄冕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

成员单位职责

 

1.镇食品安全办公室:承担食品安全的协调工作,依法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制定食品安全监管的各项制度;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协调开展食品安全的专项执法活动;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综合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信息并定期向县食安办上报。

2.黄冕食药监所:负责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中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依法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防止或者减轻社会危害。

3.镇农业技术推广站:负责食用农产品种植环节质量安全事故中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并依法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防止或者减轻社会危害,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4.镇畜牧站:负责养殖环节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中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及生猪屠宰环节食品安全事故中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并依法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防止或者减轻社会危害。

5.镇林业站: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食用)开发利用环节质量安全事故中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并依法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防止或者减轻社会危害。

6.黄冕卫生院: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中的医疗救治。

7.黄冕工商所:负责食品广告宣传的监督管理工作,针对食品安全事故中食品经营存在的假冒、商标侵权及各类违法广告活动进行调查处理,并依法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防止或者减轻社会危害。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在食品安全事故中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依法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防止或者减轻社会危害。

8.黄冕财政所: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等工作所需资金的保障和管理。

9.黄冕派出所:负责指导、协调对食品安全事故中涉嫌犯罪行为的侦查工作,负责加强对食品安全事故现场的治安管理,有效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10.黄冕中心校:协助有关监管部门对学校食堂学生在校集体用餐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及组织应急处理。

11.学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度、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在学生中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教育活动,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学生食品安全和自我防范意识。学校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食堂建设与管理、保障学生食品安全的责任。对不履行职责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限期内达不到食品安全要求和无证经营的,要追究其责任。

 

 

 

 

 

 

  政务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黄冕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21日印发


版权所有:(C) 2016 鹿寨县人民政府

地址:鹿寨县创业路2号 政府热线电话:0772-6812345

县政府邮箱:lzxzfbgs126.com 投稿:lzzfw126.com

维护电话:0772-6819789 网站标识码:450223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