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拉沟乡人民政府文件
拉政发〔2018〕21号
拉沟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拉沟乡巡路制度的通知
各村党总支部、村民委,乡直各单位:
现将我乡巡路制度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实行:
一、为维护公路路产路权,准确掌握和收集公路路况及交通信息,对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损坏及时进行修复处理,保障公路安全畅通,在公路养护工作中实行巡路制度。
二、人员要求:巡路人员系公路养护管理站人员,巡路人员要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对侵占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及其公路设施的行为,要坚持原则,大胆管理。
三、巡路方法:巡路人员在进行巡路工作时,必须着装安全标志服,携带米尺、巡查记录等用品。巡路时注意掌握公路技术状况的变化,对重点结构物和路段的损坏情况做详细记录,巡路结束后,应整理巡路检查记录表,做好交接工作。
四、巡路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等构造物、标志、绿化、以及沿线设施的完好程度。对危及安全的路段和桥涵,作为巡路重点仔细记录,并及时报告乡公路养护管理站。
五、巡路频率:巡路人员要求定人、定时、定路段,一般不准替代。巡路时间要求每月不少于一次,有特殊情况(雨季或发生洪涝灾害)的,应增加巡路频率。
六、巡路时不准离岗,严禁酒后巡路,巡路后及时填写当日巡查记录表。并向公路乡养护管理站及时报告巡路情况,对擅离职守,不负责任,记录不详或伪造记录者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七、乡公路养护管理站应注意加强对巡路人员的培训,使其熟练掌握巡路的内容和方法,并配备必要的设备和车辆。对巡路工作要做不定期抽查,内容包括在岗情况和巡路检查记录等,并定期对巡路工作进行考评。
拉沟乡人民政府
2018年8月3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拉沟乡党政办公室 2018年11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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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我乡巡路制度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实行:
一、为维护公路路产路权,准确掌握和收集公路路况及交通信息,对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损坏及时进行修复处理,保障公路安全畅通,在公路养护工作中实行巡路制度。
二、人员要求:巡路人员系公路养护管理站人员,巡路人员要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对侵占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及其公路设施的行为,要坚持原则,大胆管理。
三、巡路方法:巡路人员在进行巡路工作时,必须着装安全标志服,携带米尺、巡查记录等用品。巡路时注意掌握公路技术状况的变化,对重点结构物和路段的损坏情况做详细记录,巡路结束后,应整理巡路检查记录表,做好交接工作。
四、巡路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等构造物、标志、绿化、以及沿线设施的完好程度。对危及安全的路段和桥涵,作为巡路重点仔细记录,并及时报告乡公路养护管理站。
五、巡路频率:巡路人员要求定人、定时、定路段,一般不准替代。巡路时间要求每月不少于一次,有特殊情况(雨季或发生洪涝灾害)的,应增加巡路频率。
六、巡路时不准离岗,严禁酒后巡路,巡路后及时填写当日巡查记录表。并向公路乡养护管理站及时报告巡路情况,对擅离职守,不负责任,记录不详或伪造记录者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七、乡公路养护管理站应注意加强对巡路人员的培训,使其熟练掌握巡路的内容和方法,并配备必要的设备和车辆。对巡路工作要做不定期抽查,内容包括在岗情况和巡路检查记录等,并定期对巡路工作进行考评。
拉沟乡人民政府
2018年8月3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拉沟乡党政办公室 2018年11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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