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鹿寨县推进卫生计生领域“一事通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20 11:02
来源:鹿寨县卫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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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文件

 

鹿卫〔2018115

鹿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印发《鹿寨县推进卫生计生领域“一事通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卫生计生服务所,县直各卫生计生单位:

为有效推进全县卫生计生领域“一事通办”改革,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开展“一事通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发〔2018〕45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推进重点领域“一事通办”改革工作的通知》(柳政办〔2018〕164号)、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区“一事通办”事项“八统一”梳理工作>的通知》、《柳州市卫计委推进卫生计生领域“一事通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精神,我局制定了《鹿寨县推进卫生计生领域“一事通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年12月1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鹿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办公室             20181213日印发

                                                        (网络传输)

 

鹿寨县推进卫生计生领域“一事通办”改革

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推进全县卫生计生领域“一事通办” 改革,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开展“一事通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发〔2018〕45 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推进重点领域“一事通办”改革工作的通知》(柳政办〔2018〕164 号)、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区“一事通办” 事项“八统一”梳理工作>的通知》《柳州市卫计委推进卫生计生领域“一事通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向企业和群众提供质、高效的政务服务,实现利企便民,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制定方案。

一、目标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理“最多跑一次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的目标,以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理“一件事情”为标准,对涉及卫生计生领域的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和其他行政权力等 7 类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开展“一事通办”利企便民改革清单梳理编制工作, 促进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职能转变,简政放权、放管结合、 优化服务,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体制机制创新,简化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结时限,全面提升审批效率,让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得到明显提升,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市场活力。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行政权力再造流程

1.推进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再造。以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按照“最多跑一次”要求,推进卫生计生领域相关办理事项归并整合,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创新工作模式,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压缩办理时限。

2.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集中办理的通知》(柳政办〔2018〕180号)要求,在卫生计生领域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审批模式,派员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本部门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

3.统一编制发布“一事通办”事项清单。根据工作实际,对法律法规和政策禁止性规定外的事项,根据自治区卫健委和柳州市卫计委事项清单,编制我卫生计生系统县、乡镇级“一次性告知”、“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3张清单,并在此基础上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事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合法合规的事项“马上办”,减少企业和群众现场办理等候时间。积极推行“网上办”,凡涉及卫生计生领域的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切实提高网上办理比例。已在实体大厅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补填网上流程。面向个人的事项“就近办”,完善基层综合便民服务平台功能,将审批服务延伸到乡镇,实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推动一般事项“不见面”、复杂事项“一次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申报材料齐全的原则上一次办结;需要现场踏勘、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的,实行马上响应、联合办理和限时办结。配合做好涉及卫生计生“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编制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

4.推行“证照分离”改革。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推行“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桂卫审批发〔2018〕2号)精神,编制卫生计生“证照分离”事项清单,拟定各事项分解的具体办理项详尽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方便企业办事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订《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行政审批告知书》《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行政审批承诺书》,告知企业审批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含港澳台,不含外商独资)”“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人体器官移植除外)”“医师执业注册”等4个优化准入流程事项,全面实行网上办理。加快推进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可以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简化申请材料;暂时不能实现共享的,可运用其他线下手段代替证明事项。注重及时更新完善“证照分离”相关事项的服务指南和办理流程,积极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确保相关规程与政策同步落实到位。切实落实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改革的管理措施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含港澳台,不含外商独资)改革的监管举措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人体器官移植除外)改革的管理举措医师执业注册改革的管理举措

(二)建立完善“一事通办”审批服务标准规范

1.推行“一次性告知、一张表受理”。对涉及卫生计生领域的重点事项,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减跑动次数” 和“八统一”(事项名称统一、事项编码统一、适用依据统一、申请材料统一、办事流程统一、业务经办流程统一、办理时限统一、表单内容统一)要求,逐项编制标准化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推行一次性告知、一张表受理。消除审批服务中的模糊条款,对“其他材料”、“有关材料”、“相关证明”等逐一予以明确。不能明确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对上一个审批服务环节已收取的申报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

2.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围绕“一事项一标准、一流程一规范”目标,制定“一事通办”工作规范,统一行政许可标准、电子文档存档数据规范、数据库建设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标准等。

(三)加快推进网上办事互联互通

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利用广西政务服务平台,除法律规定或涉密等外,逐步将涉及卫生计生领域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纳入平台办理,切实提高网上办理比例。2020 年,力争 80%以上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一次不用跑”。推动更多便民服务事项通过互联网移动端办理,提高网上办事精细化水平,让办事更快捷、服务更优质。

(四)建立政务服务“容缺受理”机制

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公布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理”清单的通知》精神以及市卫计委的要求,对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容缺后补”。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所承担的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在办理过程中一些非主审要件(即可容缺受理材料)进行梳理编制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逐步扩大“容缺后补”事项范围,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降低办事成本。

(五)全面开展“减证便民”行动

卫生计生系统要大力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落实“五个一律”,即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

(六)加强中介服务事项管理

根据《柳州市行政审批相关中介机构管理办法》、《柳州市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目录》要求,对涉及卫生计生领域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和动态管理。除依照法律法规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擅自新增或变相新增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确需新增的,必须进行必要性、合理性、合法性审查论证依照法定程序设定并纳入清单管理。

(七)着力深化政务公开

1.推进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凡是与政务服务改革有关的决策、措施都应依法纳入主动公开范畴,及时在部门或县政府网站公开。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将“一事通办”事项清单、服务指南、办理流程、服务标准、保障措施等及时、全面向社会公开并动态调 整,向公众作出明白无误的承诺,让公众全程明晰“一事”如何“通办”。

2.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  应当保密的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作出决策之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部门网站“意见征集”栏目或其他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把听取意见的情况和政府的采纳情况公之于众。

3.加强政策培训和解读。通过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深入解读卫生计生领域重大政策和改革措施,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制定完善相关的主动公开目录,细化公开事项、内容、时限、载体、责任主体、监督渠道等。

(八)加强卫生计生事中事后监管

大力推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管理方式,推进市场主体自律和鼓励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积极探索开展联合检查,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合理选择检查方式,及时公示抽查及处理结果,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完善卫生计生系统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普遍关注、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行政执法信息,应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8年7月中旬前)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市卫计委“一事通办”改革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县的实施方案,并报市卫计委备案。

(二)推进阶段(2018年12月底前)

1.建立卫生计生系统政务服务“容缺受理”机制,编制并公布本县卫计系统《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18年8月底前)

2.编制和公布三张清单。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一次性告知”、“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3张清单公布在本部门或县政府网站平台显著位置(2018年9月底前)

3.推进重点领域“一事通办”改革。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布“一事通办”事项清单(2018年10月底前)

4.全面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布保留和取消证明事项清单(2018年底前)

5.推进政务服务集中办理。认真落实好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统一纳入县、乡镇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实行“一窗进出”,“一站式”办结(2018年底前)

6.全面推行政务服务“网上办”。除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外,卫生计生部门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能办(2018年底前)

(三)总结阶段(2019年2月)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推进“一事通办”改革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及时将工作情况报市卫计委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深入推进“一事通办”改革工作,把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主要领  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  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将改革任务清单化、项目化,明确时间表、责任链,确保政务服务改革措施落地生效。

(二)加强督促落实。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工作内容、时间节点和要求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梳理结果  精准到位,同时,加强推进“一事通办”改革督查、指导

(三)强化宣传报道。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卫生计生系统开展“一事通办”利企便民改革清单编制工作的重要意义,及时发布改革信息和政策法规解读,营造良好氛围,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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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鹿寨县推进卫生计生领域“一事通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20 11:02 来源:鹿寨县卫计局

鹿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文件

 

鹿卫〔2018115

鹿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印发《鹿寨县推进卫生计生领域“一事通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卫生计生服务所,县直各卫生计生单位:

为有效推进全县卫生计生领域“一事通办”改革,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开展“一事通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发〔2018〕45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推进重点领域“一事通办”改革工作的通知》(柳政办〔2018〕164号)、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区“一事通办”事项“八统一”梳理工作>的通知》、《柳州市卫计委推进卫生计生领域“一事通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精神,我局制定了《鹿寨县推进卫生计生领域“一事通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年12月1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鹿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办公室             20181213日印发

                                                        (网络传输)

 

鹿寨县推进卫生计生领域“一事通办”改革

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推进全县卫生计生领域“一事通办” 改革,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开展“一事通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发〔2018〕45 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推进重点领域“一事通办”改革工作的通知》(柳政办〔2018〕164 号)、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区“一事通办” 事项“八统一”梳理工作>的通知》《柳州市卫计委推进卫生计生领域“一事通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向企业和群众提供质、高效的政务服务,实现利企便民,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制定方案。

一、目标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理“最多跑一次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的目标,以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理“一件事情”为标准,对涉及卫生计生领域的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和其他行政权力等 7 类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开展“一事通办”利企便民改革清单梳理编制工作, 促进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职能转变,简政放权、放管结合、 优化服务,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体制机制创新,简化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结时限,全面提升审批效率,让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得到明显提升,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市场活力。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行政权力再造流程

1.推进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再造。以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按照“最多跑一次”要求,推进卫生计生领域相关办理事项归并整合,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创新工作模式,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压缩办理时限。

2.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集中办理的通知》(柳政办〔2018〕180号)要求,在卫生计生领域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审批模式,派员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本部门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

3.统一编制发布“一事通办”事项清单。根据工作实际,对法律法规和政策禁止性规定外的事项,根据自治区卫健委和柳州市卫计委事项清单,编制我卫生计生系统县、乡镇级“一次性告知”、“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3张清单,并在此基础上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事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合法合规的事项“马上办”,减少企业和群众现场办理等候时间。积极推行“网上办”,凡涉及卫生计生领域的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切实提高网上办理比例。已在实体大厅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补填网上流程。面向个人的事项“就近办”,完善基层综合便民服务平台功能,将审批服务延伸到乡镇,实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推动一般事项“不见面”、复杂事项“一次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申报材料齐全的原则上一次办结;需要现场踏勘、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的,实行马上响应、联合办理和限时办结。配合做好涉及卫生计生“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编制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

4.推行“证照分离”改革。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推行“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桂卫审批发〔2018〕2号)精神,编制卫生计生“证照分离”事项清单,拟定各事项分解的具体办理项详尽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方便企业办事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订《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行政审批告知书》《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行政审批承诺书》,告知企业审批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含港澳台,不含外商独资)”“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人体器官移植除外)”“医师执业注册”等4个优化准入流程事项,全面实行网上办理。加快推进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可以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简化申请材料;暂时不能实现共享的,可运用其他线下手段代替证明事项。注重及时更新完善“证照分离”相关事项的服务指南和办理流程,积极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确保相关规程与政策同步落实到位。切实落实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改革的管理措施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含港澳台,不含外商独资)改革的监管举措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人体器官移植除外)改革的管理举措医师执业注册改革的管理举措

(二)建立完善“一事通办”审批服务标准规范

1.推行“一次性告知、一张表受理”。对涉及卫生计生领域的重点事项,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减跑动次数” 和“八统一”(事项名称统一、事项编码统一、适用依据统一、申请材料统一、办事流程统一、业务经办流程统一、办理时限统一、表单内容统一)要求,逐项编制标准化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推行一次性告知、一张表受理。消除审批服务中的模糊条款,对“其他材料”、“有关材料”、“相关证明”等逐一予以明确。不能明确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对上一个审批服务环节已收取的申报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

2.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围绕“一事项一标准、一流程一规范”目标,制定“一事通办”工作规范,统一行政许可标准、电子文档存档数据规范、数据库建设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标准等。

(三)加快推进网上办事互联互通

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利用广西政务服务平台,除法律规定或涉密等外,逐步将涉及卫生计生领域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纳入平台办理,切实提高网上办理比例。2020 年,力争 80%以上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一次不用跑”。推动更多便民服务事项通过互联网移动端办理,提高网上办事精细化水平,让办事更快捷、服务更优质。

(四)建立政务服务“容缺受理”机制

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公布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理”清单的通知》精神以及市卫计委的要求,对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容缺后补”。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所承担的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在办理过程中一些非主审要件(即可容缺受理材料)进行梳理编制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逐步扩大“容缺后补”事项范围,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降低办事成本。

(五)全面开展“减证便民”行动

卫生计生系统要大力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落实“五个一律”,即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

(六)加强中介服务事项管理

根据《柳州市行政审批相关中介机构管理办法》、《柳州市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目录》要求,对涉及卫生计生领域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和动态管理。除依照法律法规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擅自新增或变相新增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确需新增的,必须进行必要性、合理性、合法性审查论证依照法定程序设定并纳入清单管理。

(七)着力深化政务公开

1.推进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凡是与政务服务改革有关的决策、措施都应依法纳入主动公开范畴,及时在部门或县政府网站公开。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将“一事通办”事项清单、服务指南、办理流程、服务标准、保障措施等及时、全面向社会公开并动态调 整,向公众作出明白无误的承诺,让公众全程明晰“一事”如何“通办”。

2.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  应当保密的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作出决策之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部门网站“意见征集”栏目或其他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把听取意见的情况和政府的采纳情况公之于众。

3.加强政策培训和解读。通过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深入解读卫生计生领域重大政策和改革措施,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制定完善相关的主动公开目录,细化公开事项、内容、时限、载体、责任主体、监督渠道等。

(八)加强卫生计生事中事后监管

大力推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管理方式,推进市场主体自律和鼓励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积极探索开展联合检查,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合理选择检查方式,及时公示抽查及处理结果,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完善卫生计生系统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普遍关注、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行政执法信息,应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8年7月中旬前)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市卫计委“一事通办”改革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县的实施方案,并报市卫计委备案。

(二)推进阶段(2018年12月底前)

1.建立卫生计生系统政务服务“容缺受理”机制,编制并公布本县卫计系统《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18年8月底前)

2.编制和公布三张清单。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一次性告知”、“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3张清单公布在本部门或县政府网站平台显著位置(2018年9月底前)

3.推进重点领域“一事通办”改革。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布“一事通办”事项清单(2018年10月底前)

4.全面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布保留和取消证明事项清单(2018年底前)

5.推进政务服务集中办理。认真落实好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统一纳入县、乡镇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实行“一窗进出”,“一站式”办结(2018年底前)

6.全面推行政务服务“网上办”。除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外,卫生计生部门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能办(2018年底前)

(三)总结阶段(2019年2月)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推进“一事通办”改革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及时将工作情况报市卫计委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深入推进“一事通办”改革工作,把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主要领  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  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将改革任务清单化、项目化,明确时间表、责任链,确保政务服务改革措施落地生效。

(二)加强督促落实。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工作内容、时间节点和要求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梳理结果  精准到位,同时,加强推进“一事通办”改革督查、指导

(三)强化宣传报道。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卫生计生系统开展“一事通办”利企便民改革清单编制工作的重要意义,及时发布改革信息和政策法规解读,营造良好氛围,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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