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文件 |
鹿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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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县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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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县公安局 |
鹿卫字〔2018〕29号
关于开展打击“两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所,县直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药品经营企业:
为进一步加大我县打击“两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力度,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根据2018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和绩效考评工作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由县人口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县卫计局,食药监局,工商质监局,公安局等部门形成联合检查组,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两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8年5月15日-5月16日。
(一)各医疗保健机构、个体诊所、药品批发及零售企业等。
(二)各医疗保健机构、各乡镇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所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情况。
(三)各医疗保健机构在2017年10月1日以来对孕妇进行B超检查和施行人流、引产的登记簿及相关病历档案。
(四)各医疗保健机构的B超管理、终止妊娠药物管理、终止妊娠手术管理、出生死亡报告等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出生实名登记制度执行情况。
(五)各医疗保健机构对非医学需要怀孕14周以上人工终止妊娠的,医务人员是否查验由卫生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记录材料是否健全。
(六)调查本地2017年10月1日以来符合计生政策怀孕后外出的,孕情消失及有人流、引产史的育龄妇女情况。
(七)检查终止妊娠药品销售市场,重点检查终止妊娠药品进、销、存的登记管理情况;检查药品销售企业加强规范终止妊娠药品管理的制度建设情况。
(八)公安部门重点检查涉嫌遗弃、溺杀女婴的违法案件。
(九)检查医疗保健机构、个体诊所、药品批发及零售企业等是否张贴禁止“两非”醒目标志(注:医疗保健机构的候诊大厅、B超室、妇产科要分别张贴有禁止“两非”醒目标志)。
三、检查方式
实地查看医疗点,查阅有关病历资料及相关器械药品。
四、检查人员安排
(一)第一组
组 长:覃规冠 县卫计局正科级干部、行政审批股股长
成 员:县卫计局、县食药局、县工商质监局、县公安局、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各1人。(联络员:廖天云 18172131769)
检查单位:四排镇、寨沙镇、拉沟乡、江口乡、导江乡等5个乡镇医疗保健机构(包括个体诊所)。
车辆安排:由县卫计局办公室申请公务车。
(二)第二组
组 长:覃锦馗 县卫计局副局长
成 员:县卫计局、县食药监局、县工商质监局、县公安局、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各1人。(联络员:郑立志 13878288644)
检查单位:中渡镇、平山镇、黄冕镇、鹿寨镇等4个乡镇医疗保健机构(包括个体诊所)及县医院、中医院、妇保院。
车辆安排:由县卫计局办公室申请公务车。
五、检查要求
(一)检查组要严肃纪律,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检查结束后,各组组长负责将检查小结交县打击“两非”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廖天云同志兼任,电话:6823635)整理汇总,于2018年5月25日前形成汇报材料向县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汇报。
(二)打击“两非”工作布置会将于5月14日16点在县卫计局四楼402会议室召开,请检查组成员单位通知相关人员按时参会。
鹿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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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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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县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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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县公安局 |
2018年5月1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鹿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18年5月11日印发 |
(网络传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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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大我县打击“两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力度,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根据2018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和绩效考评工作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由县人口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县卫计局,食药监局,工商质监局,公安局等部门形成联合检查组,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两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8年5月15日-5月16日。
(一)各医疗保健机构、个体诊所、药品批发及零售企业等。
(二)各医疗保健机构、各乡镇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所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情况。
(三)各医疗保健机构在2017年10月1日以来对孕妇进行B超检查和施行人流、引产的登记簿及相关病历档案。
(四)各医疗保健机构的B超管理、终止妊娠药物管理、终止妊娠手术管理、出生死亡报告等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出生实名登记制度执行情况。
(五)各医疗保健机构对非医学需要怀孕14周以上人工终止妊娠的,医务人员是否查验由卫生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记录材料是否健全。
(六)调查本地2017年10月1日以来符合计生政策怀孕后外出的,孕情消失及有人流、引产史的育龄妇女情况。
(七)检查终止妊娠药品销售市场,重点检查终止妊娠药品进、销、存的登记管理情况;检查药品销售企业加强规范终止妊娠药品管理的制度建设情况。
(八)公安部门重点检查涉嫌遗弃、溺杀女婴的违法案件。
(九)检查医疗保健机构、个体诊所、药品批发及零售企业等是否张贴禁止“两非”醒目标志(注:医疗保健机构的候诊大厅、B超室、妇产科要分别张贴有禁止“两非”醒目标志)。
三、检查方式
实地查看医疗点,查阅有关病历资料及相关器械药品。
四、检查人员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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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长:覃规冠 县卫计局正科级干部、行政审批股股长
成 员:县卫计局、县食药局、县工商质监局、县公安局、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各1人。(联络员:廖天云 18172131769)
检查单位:四排镇、寨沙镇、拉沟乡、江口乡、导江乡等5个乡镇医疗保健机构(包括个体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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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第二组
组 长:覃锦馗 县卫计局副局长
成 员:县卫计局、县食药监局、县工商质监局、县公安局、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各1人。(联络员:郑立志 13878288644)
检查单位:中渡镇、平山镇、黄冕镇、鹿寨镇等4个乡镇医疗保健机构(包括个体诊所)及县医院、中医院、妇保院。
车辆安排:由县卫计局办公室申请公务车。
五、检查要求
(一)检查组要严肃纪律,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检查结束后,各组组长负责将检查小结交县打击“两非”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廖天云同志兼任,电话:6823635)整理汇总,于2018年5月25日前形成汇报材料向县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汇报。
(二)打击“两非”工作布置会将于5月14日16点在县卫计局四楼402会议室召开,请检查组成员单位通知相关人员按时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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