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上半年鹿寨县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22 11:46
来源:鹿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字体大小:[
  • ]

鹿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文件

 

鹿卫妇幼〔201819

关于开展2018年上半年鹿寨县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各托幼机构:

按照原卫生部《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及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管理,定于2018年5月开展2018年上半年全县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8年5月22--25日。

二、检查对象

    按25%的比例抽检全县取得《办园许可证》的托幼机构。具体抽查对象及检查时间安排附件1

三、检查标准

《柳州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考核标准》(1000分)见附件2

四、检查组成员

组  长:  潘声平   县卫计局党组成员红十字会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 童自强   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成  员: 陶金苗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妇幼股干事

         刘     县妇幼保健院保健部主任

         林金艳   县妇幼保健院儿保科主任

         陈     县妇幼保健院妇幼信息科科长

         李春慧   县妇幼保健院保健部干事

         谢瑞敏   县妇幼保健院托幼机构管理员

         练胜会   县妇幼保健院保健部干事

五、其他

  • 各被抽检托幼机构应积极配合检查工作,提前将资料收集整理好,集中备查。不能提供相关资料视为放弃该项检查。未抽检的托幼机构按检查标准进行自查。
  • 请各乡镇卫生院及时通知辖区受检托幼机构,并陪同检查。

)2018年5月21日下午16:00妇幼保健院5会议室进行级检查前培训,请检查小组成员按时参加,不再另行通知。

(四)检查结束,于2018年6月6日前由县妇幼保健院将检查情况和总结报送县卫计局和柳州市妇幼保健院。

(五)检查车辆:由县妇幼保健院安排。

 

附件:1.鹿寨县2018年上半年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检查日程安排

2.柳州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考核标准

 

 

 

201851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鹿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18518日印发

                                                    (网络传输)

附件1:

鹿寨县2018年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检查日程安排

检查时间

受检幼儿园

5月22日

星期二

鹿寨县寨沙镇龙江幼儿园、鹿寨县寨沙镇蕾蕾幼儿园、鹿寨县寨沙镇花蕾幼儿园、鹿寨县寨沙镇中心幼儿园、鹿寨县寨沙镇全坡幼儿园、寨沙木岗幼儿园

 

5月23日

星期三

黄冕镇中心校附属幼儿园、黄冕乡晨曦幼儿园、鹿寨县黄冕启迪幼儿园、鹿寨县黄冕镇嘉童艺术幼儿园

5月24日

星期四

江口乡中心幼儿园、鹿寨县江口乡丹竹幼儿园、鹿寨县江口乡新安幼儿园、鹿寨县导江乡中心幼儿园

5月25日

星期五

鹿寨县鹿寨镇鹿化欢欢幼儿园、鹿寨县小红帽幼儿园、鹿寨县星星启慧幼儿园、鹿寨县星星国学幼儿园、星星桂中礼仪幼儿园

已检

鹿寨长塘阳光亲子幼儿园、鹿寨长田幼儿园、鹿寨爱儿启航幼儿园、鹿寨四排中平阳光幼儿园、鹿寨小树林幼儿园、鹿寨墨香幼儿园


 

附件2:

柳州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考核标准(1000分)

类别

评价内容

分值

评价标准

得分

扣分及

原因

一、营养膳食

(一)膳食管理170分

1.行政许可

50

①食堂获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若《食品经营许可证》过期则该项不得分。

②不能超过标准人数提供餐饮,超标扣5分,超标20%扣10分,超标50%不得分。

 

 

2.生活饮用水

5

生活饮用水符合国家规定。

 

 

3.成立伙委会,合理并保持相对稳定;伙委会内容完善,记录完整

15

①伙委会由园(所)长、保健医、教师、保育员、炊事员、家长代表(每班段不少于一人)组成。向全园幼儿及家长公布伙委会成员名单,每学年调整1次。不达标1项扣1分。

②伙委会公布幼儿膳食营养搭配情况,定期组织伙委会成员对幼儿食堂卫生和儿童就餐情况进行检查,认真听取伙委会成员意见和建议,改进幼儿伙食,做好会议记录。无特殊情况不能由他人顶替伙委会成员参加会议。不达标1项扣1分。

 

 

4.食品进货索证验收

20

①食物定点采购(5分)

②查看《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缺1项扣5分。

③建立食品采购和验收记录,缺1项扣5分。

 

 

5.厨房定期清洁,保持卫生,地面无积水

10

查看现场,不达标1项扣5分。

 

 

6.食品放置、留样

20

①食品及加工用具必须生熟标识明确,定位存放。(5分)

②有独立的食品库房,每样存放食物需要有标签,标签注明内容包含:食物名称、入库时间、有效期。(5分)
③配有食物留样专用冰箱,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做好登记。(5分)食物留样盒数量足够,加盖密闭,使用前清洗消毒,每种食物必需留样,食物留样不少于100克。(5分)

 

 

 

类别

评价内容

分值

评价标准

得分

扣分及

原因

(一)膳食管理170分

7.餐具消毒、放置

20

①有足够的热力消毒工具(5分),餐具统一采用热力方法统一消毒(5分)

②食物、器具放置合理,查看现场,不达标1项扣5分。

 

 

 

8.炊事员人员配备

20

①有体检合格、受过培训的炊事人员。(10分)
②炊事人员与儿童配备比例:提供每日三餐一点的托幼机构应达1: 50,提供每日一餐二点或二餐一点的1: 80。(10分)

 

 

 

9. 病媒生物的控制

10

①消除苍蝇的设施处于功能状态。(5分)
②防鼠、灭鼠和消灭蟑螂的设施处于功能状态。(5分)

 

 

(二)营养膳食80分

1.制订膳食计划

10

根据儿童生理需求,以《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16)》为指导,制订儿童膳食计划。

 

 

2.制定带量食谱

20

①根据膳食计划,制定带量食谱。(5分)

②每两周制定1次食谱,不达标扣10分;食谱更新少、花样变换少扣5分。

 

 

3.保证儿童按需饮水

10

儿童每日上、下午各有1~2次的集中饮水,并根据季节变化调整,儿童能按须饮用。

 

 

4.儿童伙食收支情况

10

伙食费专用,幼儿园定期公布伙食收支情况,每月收支盈亏不超过2%。不达标1项扣1分。

 

 

5.幼儿伙食制作方法正确

10

按食谱提供的分量进行饮食制作,准确掌握儿童出勤人数,每天按人按量制作主副食。询问炊事员伙食制作方法是否正确。不正确或炊事员不掌握方法不得分。

 

 

 

6.开展膳食调查

20

按工作要求开展膳食调查,缺1次扣5分,不达标1次扣5分。

 

 

类别

评价内容

分值

评价标准

得分

扣分及

原因

二、体格锻炼

体格锻炼80分

1.开展体格锻炼

40

根据儿童的年龄及生理特点,每日有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体格锻炼,未开展不得分,无体格锻炼计划扣5分,《一日生活安排》中无体格锻炼时间安排扣10分。

 

 

2.体格锻炼方式多种多样

10

根据儿童的年龄及生理特点,开展体格锻炼,方式单一不得分。

 

 

3.根据儿童健康状况进行体格锻炼

20

1.有针对患病儿童或病愈恢复期儿童运动锻炼的要求并落实(10分)

2.体弱儿童的体格锻炼应缩短时间,有对锻炼后儿童的精神、食欲、睡眠等状况的工作要求并落实。(10分)

 

 

三、健康检查

健康检查100分

1.儿童入园(托)健康检查

20

入园(托)健康检查率不达100%不得分,入园体检不合格1例扣5分,扣完即止。

 

 

2.开展儿童定期健康检查,并进行专项工作总结

20

不开展儿童定期健康检查不得分,无总结扣5分,总结不完善扣0.5分。

 

 

3.儿童定期健康检查前,身长体重量器必须经计量所校对

10

年内身长体重量器未经计量所校对不得分。

 

 

4.患病儿童管理

10

管理对象包括:有营养性疾病、先天性心脏病、肾病、******、行为发育异常等的儿童,未管理不得分,管理不到位扣5分。

 

 

 

5.开展儿童口腔保健工作

10

未开展口腔保健不得分。无记录、矫治措施各扣5分。

 

 

6.开展儿童眼保健工作

10

未开展眼保健不得分。无记录、矫治措施各扣5分。

 

 

7.开展儿童耳及听力保健工作

10

未开展耳及听力保健不得分。无记录、矫治措施各扣5分。

 

 

8.开展儿童心理保健工作

10

开展心理保健工作,未开展不得分。无记录、矫治措施各扣5分。

 

 

类别

评价内容

分值

评价标准

得分

扣分原因

四、卫生消毒

卫生消毒70分

1.每学期保健人员对保育员(或教师)进行消毒及传染病预防隔离方法的培训

10

查看培训签到、内容及考核试卷。未培训不得分。缺1项扣1分。

 

 

2.厕所保持地面干燥,厕所清洁通风、无异味

10

查看现场,不达标1项扣2分。

 

 

3.抹布等清洁工具用后及时清洗晾晒,干燥后存放。拖布清洗后应晾晒或拎干存放

10

查看现场,不达标1项扣2分。

 

 

4.玩具、图书表面清洁卫生

10

查看现场,不达标1项扣2分。

 

 

 

5.床围栏、门把手、楼梯扶手、水龙头、洗手池、厕所地面等物体表面每天消毒一次

10

查看现场及询问保育员(或教师),不达标1项扣2分。

 

 

6.数量足够、安装正确的紫外线灯消毒

20

 

查看现场,不达标1项扣2分。记录不完善扣5分。操作不规范不得分。

 

 

 

 

 

 

类别

评价内容

分值

评价标准

得分

扣分原因

五、疾病预防

疾病预防40分

1. 规范开展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工作

10

查看晨检登记本、全日观察登记本、儿童因病缺勤人员登记表,询问3~5名儿童、老师。

 

 

2.保健人员每日到班巡查不少于2次

10

询问保健人员及班老师,查看巡查记录。未巡查不得分。不达标1项扣5分。

 

 

3.儿童带药有登记

10

儿童带药有交接登记,有家长签字。不达标1项扣1分。

 

 

4.发生传染病向上级部门报告

10

未向属地相关机构报告不得分,漏报1例扣0.5分。

 

 

六、预防意外伤害

(一)室外环境70分

1.周围环境

10

①周围环境安全、安静,噪音小于50分贝。(5分)
②远离污染源 (垃圾站、变电站、煤气站、加油站、菜市场、卡拉OK厅等)。(5分)

 

 

 

2.门卫室

5

设立门卫室,有门卫,并处于功能状态。(7分)

 

 

3.园内总体布局

5

园内建筑物、室外活动场地、绿化用地及杂物堆放场地等总体布局合理,有明确功能分区。(10分)

 

 

4.儿童户外活动场地

20

①户外活动场地日照充足,地面平整、防滑、排水通畅无积水。(10分)
②户外共用游戏场地面积人均达4平方米以上。(10分)

 

 

 

5.活动场地与设施安全性

15

①活动器材安全性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有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或《安全检测合格证》。(5分)
②活动设施与儿童接触的部位无锐角。(5分)
③未种植有毒、带刺的植物。(5分)

 

 

 

 

类别

评价内容

分值

评价标准

得分

扣分原因

(一)室外环境70分

6.建筑物安全性

15

①托幼机构儿童用房应设在3层以下的建筑中,作为游戏场地的平屋顶应有安全防护设施。(5分)
②阳台、屋顶平台的护栏距离地面垂直高度不低于1.2 米,不能加横栏,栏杆间距应小于11厘米,当楼梯井净宽度大于20厘米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5分)
③悬崖式平开窗距地面垂直高度1.3米以上。(5分)

 

 

 

(二)活动室65分

1.室内安全

25

①新设立幼儿园室内环境的甲醛、苯及苯系物的检测结果符合国家要求,年内有新装修的必须重新检测。(5分)
②电源插座安装高度距离地面垂直高度不低于1.7米。(5分)
③墙角、台阶、水池、窗台、门角均无锐角。(5分)
④室内应设双扇平开门,其宽度不小于1.20m。(5分)
⑤不设置门坎、弹簧门、推拉门。(5分)

 

 

 

2.室内环境

10

①室内空气清新、光线明亮,照明度符合教室照明标准,窗地面积比1:5。室内灯光照明功率不低于9-11w/m2(2分)
②所有活动室日照时间不少于3小时。(2分)
③有防蚊蝇等有害昆虫的设施,如纱门、纱窗。(4分)
④有温控设施,并采取相应防护,如空调、风扇、取暖器。(2分)

 

 

3.面积

10

①有儿童活动室。(5分)
②活动室和寝室使用总面积不少于90平方米/班;如果活动室和寝室分设,活动室使用面积不少于54平方米/班。(5分)

 

 

4.桌椅

20

儿童用桌椅符合儿童年龄、身高特点。

 

 

(三)寝室30分

1.面积

10

①有儿童寝室。(5分)
②每间寝室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5分)

 

 

2.睡床和被褥

20

①儿童有独自使用的睡床。(10分)
②儿童有独自使用的被褥。(10分)

 

 

类别

评价内容

分值

评价标准

得分

扣分原因

(四)卫生间和盥洗室85分

1. 卫生间、盥洗室的设置

20

①有班级独立的卫生间、盥洗室。(4分)若两班合用。(2分)全园共用。(1分)
②卫生间位置合理、安全,方便儿童使用。(4分)
③贯通的卫生间、盥洗室应分间或分隔。(4分)
④卫生间、盥洗室应有直接的自然通风。(4分)
⑤地面选择防滑、易清洁的材料。(4分)

 

 

 

2. 卫生间设施

20

①每班设有儿童蹲式便器或沟槽4个(或位)。(5分)
②每班设有儿童小便槽4位。(5分)
③每个蹲位的平面尺寸为0.80米×0.70米,沟槽式的槽宽为0.16~0.18米。(2分)
④蹲式便器或沟槽应有1.2m高的架空隔板,并加设扶手。(3分)
⑤每班卫生间内有污水池,专用于洗拖把。(3分)
⑥单独设置保教人员卫生间。(2分)

 

 

 

 

3.盥洗室设施

15

①有流动水洗手装置。
②每班盥洗室内水龙头不少于5个。(5分)
③水龙头的间距为0.35~0.4米。(3分)
④盥洗池高度、宽度符合要求(上沿离地面的高度为0.50~0.55米,宽度为0.40~0.45米)。(5分)
⑤盥洗室内应设有卫生清扫用具清洗池,专用于洗抹布,不能与儿童洗手池共用。(2分)

 

 

 

4.水杯与毛巾

30

①保证儿童每人一巾一杯。(10分)
②每班有专用的儿童水杯架、饮水设施、毛巾架。(5分)
③水杯架和毛巾架标识清楚,间距合理。(10分)

④有毛巾消毒设施。(5分)

 

 

 

类别

评价内容

分值

评价标准

得分

扣分原因

(五)保健室60分

1.保健室或卫生室

20

设立保健室或卫生室。

 

 

2.保健室面积与设施

20

①保健室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5分)
②保健室设有儿童观察床。(5分)
③配备桌椅、药品柜、资料柜。(5分)
④有流动水或代用流动水的设施。(5分)

 

 

 

3.设备

10

配备儿童体重计(杠杆式)、身高坐高计(供3岁以上儿童使用)、卧式身长计(供3岁以下儿童使用)、灯光对数视力箱、体温计、软皮尺等设备。(10分)

 

 

4.消毒用品

10

①有消毒剂并处于功能状态。(5分)
②配备紫外线消毒灯或其他空气消毒装置。(5分)

 

 

(六)人员及制度130分

1.卫生保健人员的配备

40

①配备卫生保健人员。(20分)
②按照收托150名儿童设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收托150名以下儿童的可配备兼职卫生保健人员)。(10分)
③收托寄宿儿童的托幼机构配备有执业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10分)
④上岗前接受培训并考核合格。(10分)

 

 

2.工作人员健康检查

30

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并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发现1人不合格该项不得分。

 

 

3. 建立卫生保健制度

20

建立相关卫生保健制度(《一日生活制度》、《膳食管理制度》、《体格锻炼制度》、《卫生与消毒制度》、《入园(所)及定期健康检查制度》、《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制度》、《常见疾病预防与管理制度》、《伤害预防制度》、《健康教育制度》、《卫生保健信息收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扫和检查制度》、《伤害缺勤报告制度》、《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缺少1项扣2分,扣完为止。

 

 

类别

评价内容

分值

评价标准

得分

扣分原因

(六)人员及制度130分

4.专职或兼职保健人员经过卫生保健专题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

5

查看保健人员《培训合格证》,1人无《培训合格证》扣2分。

 

 

5.兼职保健人员每天到幼儿园从事卫生保健工作,并完成工作日志

5

无工作日志不得分,每天到幼儿园从事卫生保健工作。工作日志应与卫生保健工作相关,不完善酌情扣分。

 

 

6.保健人员按时参加卫生保健工作例会及培训,并做好记录

10

无例会、培训记录不得分,不参加例会1次扣5分,例会迟到1次扣2分。

 

 

7.保健人员每季度组织本单位保教人员进行保健业务学习一次

10

查看培训签到及内容、保教人员学习记录。未组织学习不得分。资料缺少1项扣1分。

 

 

8.保健人员每学期组织家长学校上课讲授保健知识一次

10

查看家长签到、培训内容。未组织学习不得分。资料缺少1项扣1分。

 

 

七、健康教育

健康教育20分

1.保健人员制定全年健康教育计划,并根据季节、疾病流行情况组织实施

10

查看计划和实施记录。不达标1项扣5分。

 

 

2.健康教育形式多种多样

5

健教形式单一不得分。

 

 

3.定期评价健康教育效果

5

未进行效果评价不得分。

 

 

 


打印本页 关闭

版权所有:(C) 2016 鹿寨县人民政府 主办:柳州市鹿寨县人民政府 承办:鹿寨县信息化建设中心 网站标识码:4502230046 维护电话:0772-6819789 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地址:鹿寨县创业路2号 政府热线电话:0772-6812345 县政府邮箱:lzxzfbgs@126.com 投稿:lzzfw@126.com

桂ICP备06009684号-1 桂公网安备 45022302000043号 

返回 部门政策法规 导航
关于开展2018年上半年鹿寨县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2 11:46 来源:鹿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鹿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文件

 

鹿卫妇幼〔201819

关于开展2018年上半年鹿寨县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各托幼机构:

按照原卫生部《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及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管理,定于2018年5月开展2018年上半年全县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8年5月22--25日。

二、检查对象

    按25%的比例抽检全县取得《办园许可证》的托幼机构。具体抽查对象及检查时间安排附件1

三、检查标准

《柳州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考核标准》(1000分)见附件2

四、检查组成员

组  长:  潘声平   县卫计局党组成员红十字会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 童自强   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成  员: 陶金苗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妇幼股干事

         刘     县妇幼保健院保健部主任

         林金艳   县妇幼保健院儿保科主任

         陈     县妇幼保健院妇幼信息科科长

         李春慧   县妇幼保健院保健部干事

         谢瑞敏   县妇幼保健院托幼机构管理员

         练胜会   县妇幼保健院保健部干事

五、其他

  • 各被抽检托幼机构应积极配合检查工作,提前将资料收集整理好,集中备查。不能提供相关资料视为放弃该项检查。未抽检的托幼机构按检查标准进行自查。
  • 请各乡镇卫生院及时通知辖区受检托幼机构,并陪同检查。

)2018年5月21日下午16:00妇幼保健院5会议室进行级检查前培训,请检查小组成员按时参加,不再另行通知。

(四)检查结束,于2018年6月6日前由县妇幼保健院将检查情况和总结报送县卫计局和柳州市妇幼保健院。

(五)检查车辆:由县妇幼保健院安排。

 

附件:1.鹿寨县2018年上半年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检查日程安排

2.柳州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考核标准

 

 

 

201851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鹿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18518日印发

                                                    (网络传输)

附件1:

鹿寨县2018年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检查日程安排

检查时间

受检幼儿园

5月22日

星期二

鹿寨县寨沙镇龙江幼儿园、鹿寨县寨沙镇蕾蕾幼儿园、鹿寨县寨沙镇花蕾幼儿园、鹿寨县寨沙镇中心幼儿园、鹿寨县寨沙镇全坡幼儿园、寨沙木岗幼儿园

 

5月23日

星期三

黄冕镇中心校附属幼儿园、黄冕乡晨曦幼儿园、鹿寨县黄冕启迪幼儿园、鹿寨县黄冕镇嘉童艺术幼儿园

5月24日

星期四

江口乡中心幼儿园、鹿寨县江口乡丹竹幼儿园、鹿寨县江口乡新安幼儿园、鹿寨县导江乡中心幼儿园

5月25日

星期五

鹿寨县鹿寨镇鹿化欢欢幼儿园、鹿寨县小红帽幼儿园、鹿寨县星星启慧幼儿园、鹿寨县星星国学幼儿园、星星桂中礼仪幼儿园

已检

鹿寨长塘阳光亲子幼儿园、鹿寨长田幼儿园、鹿寨爱儿启航幼儿园、鹿寨四排中平阳光幼儿园、鹿寨小树林幼儿园、鹿寨墨香幼儿园


 

附件2:

柳州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考核标准(1000分)

类别

评价内容

分值

评价标准

得分

扣分及

原因

一、营养膳食

(一)膳食管理170分

1.行政许可

50

①食堂获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若《食品经营许可证》过期则该项不得分。

②不能超过标准人数提供餐饮,超标扣5分,超标20%扣10分,超标50%不得分。

 

 

2.生活饮用水

5

生活饮用水符合国家规定。

 

 

3.成立伙委会,合理并保持相对稳定;伙委会内容完善,记录完整

15

①伙委会由园(所)长、保健医、教师、保育员、炊事员、家长代表(每班段不少于一人)组成。向全园幼儿及家长公布伙委会成员名单,每学年调整1次。不达标1项扣1分。

②伙委会公布幼儿膳食营养搭配情况,定期组织伙委会成员对幼儿食堂卫生和儿童就餐情况进行检查,认真听取伙委会成员意见和建议,改进幼儿伙食,做好会议记录。无特殊情况不能由他人顶替伙委会成员参加会议。不达标1项扣1分。

 

 

4.食品进货索证验收

20

①食物定点采购(5分)

②查看《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缺1项扣5分。

③建立食品采购和验收记录,缺1项扣5分。

 

 

5.厨房定期清洁,保持卫生,地面无积水

10

查看现场,不达标1项扣5分。

 

 

6.食品放置、留样

20

①食品及加工用具必须生熟标识明确,定位存放。(5分)

②有独立的食品库房,每样存放食物需要有标签,标签注明内容包含:食物名称、入库时间、有效期。(5分)
③配有食物留样专用冰箱,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做好登记。(5分)食物留样盒数量足够,加盖密闭,使用前清洗消毒,每种食物必需留样,食物留样不少于100克。(5分)

 

 

 

类别

评价内容

分值

评价标准

得分

扣分及

原因

(一)膳食管理170分

7.餐具消毒、放置

20

①有足够的热力消毒工具(5分),餐具统一采用热力方法统一消毒(5分)

②食物、器具放置合理,查看现场,不达标1项扣5分。

 

 

 

8.炊事员人员配备

20

①有体检合格、受过培训的炊事人员。(10分)
②炊事人员与儿童配备比例:提供每日三餐一点的托幼机构应达1: 50,提供每日一餐二点或二餐一点的1: 80。(10分)

 

 

 

9. 病媒生物的控制

10

①消除苍蝇的设施处于功能状态。(5分)
②防鼠、灭鼠和消灭蟑螂的设施处于功能状态。(5分)

 

 

(二)营养膳食80分

1.制订膳食计划

10

根据儿童生理需求,以《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16)》为指导,制订儿童膳食计划。

 

 

2.制定带量食谱

20

①根据膳食计划,制定带量食谱。(5分)

②每两周制定1次食谱,不达标扣10分;食谱更新少、花样变换少扣5分。

 

 

3.保证儿童按需饮水

10

儿童每日上、下午各有1~2次的集中饮水,并根据季节变化调整,儿童能按须饮用。

 

 

4.儿童伙食收支情况

10

伙食费专用,幼儿园定期公布伙食收支情况,每月收支盈亏不超过2%。不达标1项扣1分。

 

 

5.幼儿伙食制作方法正确

10

按食谱提供的分量进行饮食制作,准确掌握儿童出勤人数,每天按人按量制作主副食。询问炊事员伙食制作方法是否正确。不正确或炊事员不掌握方法不得分。

 

 

 

6.开展膳食调查

20

按工作要求开展膳食调查,缺1次扣5分,不达标1次扣5分。

 

 

类别

评价内容

分值

评价标准

得分

扣分及

原因

二、体格锻炼

体格锻炼80分

1.开展体格锻炼

40

根据儿童的年龄及生理特点,每日有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体格锻炼,未开展不得分,无体格锻炼计划扣5分,《一日生活安排》中无体格锻炼时间安排扣10分。

 

 

2.体格锻炼方式多种多样

10

根据儿童的年龄及生理特点,开展体格锻炼,方式单一不得分。

 

 

3.根据儿童健康状况进行体格锻炼

20

1.有针对患病儿童或病愈恢复期儿童运动锻炼的要求并落实(10分)

2.体弱儿童的体格锻炼应缩短时间,有对锻炼后儿童的精神、食欲、睡眠等状况的工作要求并落实。(10分)

 

 

三、健康检查

健康检查100分

1.儿童入园(托)健康检查

20

入园(托)健康检查率不达100%不得分,入园体检不合格1例扣5分,扣完即止。

 

 

2.开展儿童定期健康检查,并进行专项工作总结

20

不开展儿童定期健康检查不得分,无总结扣5分,总结不完善扣0.5分。

 

 

3.儿童定期健康检查前,身长体重量器必须经计量所校对

10

年内身长体重量器未经计量所校对不得分。

 

 

4.患病儿童管理

10

管理对象包括:有营养性疾病、先天性心脏病、肾病、******、行为发育异常等的儿童,未管理不得分,管理不到位扣5分。

 

 

 

5.开展儿童口腔保健工作

10

未开展口腔保健不得分。无记录、矫治措施各扣5分。

 

 

6.开展儿童眼保健工作

10

未开展眼保健不得分。无记录、矫治措施各扣5分。

 

 

7.开展儿童耳及听力保健工作

10

未开展耳及听力保健不得分。无记录、矫治措施各扣5分。

 

 

8.开展儿童心理保健工作

10

开展心理保健工作,未开展不得分。无记录、矫治措施各扣5分。

 

 

类别

评价内容

分值

评价标准

得分

扣分原因

四、卫生消毒

卫生消毒70分

1.每学期保健人员对保育员(或教师)进行消毒及传染病预防隔离方法的培训

10

查看培训签到、内容及考核试卷。未培训不得分。缺1项扣1分。

 

 

2.厕所保持地面干燥,厕所清洁通风、无异味

10

查看现场,不达标1项扣2分。

 

 

3.抹布等清洁工具用后及时清洗晾晒,干燥后存放。拖布清洗后应晾晒或拎干存放

10

查看现场,不达标1项扣2分。

 

 

4.玩具、图书表面清洁卫生

10

查看现场,不达标1项扣2分。

 

 

 

5.床围栏、门把手、楼梯扶手、水龙头、洗手池、厕所地面等物体表面每天消毒一次

10

查看现场及询问保育员(或教师),不达标1项扣2分。

 

 

6.数量足够、安装正确的紫外线灯消毒

20

 

查看现场,不达标1项扣2分。记录不完善扣5分。操作不规范不得分。

 

 

 

 

 

 

类别

评价内容

分值

评价标准

得分

扣分原因

五、疾病预防

疾病预防40分

1. 规范开展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工作

10

查看晨检登记本、全日观察登记本、儿童因病缺勤人员登记表,询问3~5名儿童、老师。

 

 

2.保健人员每日到班巡查不少于2次

10

询问保健人员及班老师,查看巡查记录。未巡查不得分。不达标1项扣5分。

 

 

3.儿童带药有登记

10

儿童带药有交接登记,有家长签字。不达标1项扣1分。

 

 

4.发生传染病向上级部门报告

10

未向属地相关机构报告不得分,漏报1例扣0.5分。

 

 

六、预防意外伤害

(一)室外环境70分

1.周围环境

10

①周围环境安全、安静,噪音小于50分贝。(5分)
②远离污染源 (垃圾站、变电站、煤气站、加油站、菜市场、卡拉OK厅等)。(5分)

 

 

 

2.门卫室

5

设立门卫室,有门卫,并处于功能状态。(7分)

 

 

3.园内总体布局

5

园内建筑物、室外活动场地、绿化用地及杂物堆放场地等总体布局合理,有明确功能分区。(10分)

 

 

4.儿童户外活动场地

20

①户外活动场地日照充足,地面平整、防滑、排水通畅无积水。(10分)
②户外共用游戏场地面积人均达4平方米以上。(10分)

 

 

 

5.活动场地与设施安全性

15

①活动器材安全性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有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或《安全检测合格证》。(5分)
②活动设施与儿童接触的部位无锐角。(5分)
③未种植有毒、带刺的植物。(5分)

 

 

 

 

类别

评价内容

分值

评价标准

得分

扣分原因

(一)室外环境70分

6.建筑物安全性

15

①托幼机构儿童用房应设在3层以下的建筑中,作为游戏场地的平屋顶应有安全防护设施。(5分)
②阳台、屋顶平台的护栏距离地面垂直高度不低于1.2 米,不能加横栏,栏杆间距应小于11厘米,当楼梯井净宽度大于20厘米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5分)
③悬崖式平开窗距地面垂直高度1.3米以上。(5分)

 

 

 

(二)活动室65分

1.室内安全

25

①新设立幼儿园室内环境的甲醛、苯及苯系物的检测结果符合国家要求,年内有新装修的必须重新检测。(5分)
②电源插座安装高度距离地面垂直高度不低于1.7米。(5分)
③墙角、台阶、水池、窗台、门角均无锐角。(5分)
④室内应设双扇平开门,其宽度不小于1.20m。(5分)
⑤不设置门坎、弹簧门、推拉门。(5分)

 

 

 

2.室内环境

10

①室内空气清新、光线明亮,照明度符合教室照明标准,窗地面积比1:5。室内灯光照明功率不低于9-11w/m2(2分)
②所有活动室日照时间不少于3小时。(2分)
③有防蚊蝇等有害昆虫的设施,如纱门、纱窗。(4分)
④有温控设施,并采取相应防护,如空调、风扇、取暖器。(2分)

 

 

3.面积

10

①有儿童活动室。(5分)
②活动室和寝室使用总面积不少于90平方米/班;如果活动室和寝室分设,活动室使用面积不少于54平方米/班。(5分)

 

 

4.桌椅

20

儿童用桌椅符合儿童年龄、身高特点。

 

 

(三)寝室30分

1.面积

10

①有儿童寝室。(5分)
②每间寝室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5分)

 

 

2.睡床和被褥

20

①儿童有独自使用的睡床。(10分)
②儿童有独自使用的被褥。(10分)

 

 

类别

评价内容

分值

评价标准

得分

扣分原因

(四)卫生间和盥洗室85分

1. 卫生间、盥洗室的设置

20

①有班级独立的卫生间、盥洗室。(4分)若两班合用。(2分)全园共用。(1分)
②卫生间位置合理、安全,方便儿童使用。(4分)
③贯通的卫生间、盥洗室应分间或分隔。(4分)
④卫生间、盥洗室应有直接的自然通风。(4分)
⑤地面选择防滑、易清洁的材料。(4分)

 

 

 

2. 卫生间设施

20

①每班设有儿童蹲式便器或沟槽4个(或位)。(5分)
②每班设有儿童小便槽4位。(5分)
③每个蹲位的平面尺寸为0.80米×0.70米,沟槽式的槽宽为0.16~0.18米。(2分)
④蹲式便器或沟槽应有1.2m高的架空隔板,并加设扶手。(3分)
⑤每班卫生间内有污水池,专用于洗拖把。(3分)
⑥单独设置保教人员卫生间。(2分)

 

 

 

 

3.盥洗室设施

15

①有流动水洗手装置。
②每班盥洗室内水龙头不少于5个。(5分)
③水龙头的间距为0.35~0.4米。(3分)
④盥洗池高度、宽度符合要求(上沿离地面的高度为0.50~0.55米,宽度为0.40~0.45米)。(5分)
⑤盥洗室内应设有卫生清扫用具清洗池,专用于洗抹布,不能与儿童洗手池共用。(2分)

 

 

 

4.水杯与毛巾

30

①保证儿童每人一巾一杯。(10分)
②每班有专用的儿童水杯架、饮水设施、毛巾架。(5分)
③水杯架和毛巾架标识清楚,间距合理。(10分)

④有毛巾消毒设施。(5分)

 

 

 

类别

评价内容

分值

评价标准

得分

扣分原因

(五)保健室60分

1.保健室或卫生室

20

设立保健室或卫生室。

 

 

2.保健室面积与设施

20

①保健室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5分)
②保健室设有儿童观察床。(5分)
③配备桌椅、药品柜、资料柜。(5分)
④有流动水或代用流动水的设施。(5分)

 

 

 

3.设备

10

配备儿童体重计(杠杆式)、身高坐高计(供3岁以上儿童使用)、卧式身长计(供3岁以下儿童使用)、灯光对数视力箱、体温计、软皮尺等设备。(10分)

 

 

4.消毒用品

10

①有消毒剂并处于功能状态。(5分)
②配备紫外线消毒灯或其他空气消毒装置。(5分)

 

 

(六)人员及制度130分

1.卫生保健人员的配备

40

①配备卫生保健人员。(20分)
②按照收托150名儿童设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收托150名以下儿童的可配备兼职卫生保健人员)。(10分)
③收托寄宿儿童的托幼机构配备有执业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10分)
④上岗前接受培训并考核合格。(10分)

 

 

2.工作人员健康检查

30

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并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发现1人不合格该项不得分。

 

 

3. 建立卫生保健制度

20

建立相关卫生保健制度(《一日生活制度》、《膳食管理制度》、《体格锻炼制度》、《卫生与消毒制度》、《入园(所)及定期健康检查制度》、《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制度》、《常见疾病预防与管理制度》、《伤害预防制度》、《健康教育制度》、《卫生保健信息收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扫和检查制度》、《伤害缺勤报告制度》、《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缺少1项扣2分,扣完为止。

 

 

类别

评价内容

分值

评价标准

得分

扣分原因

(六)人员及制度130分

4.专职或兼职保健人员经过卫生保健专题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

5

查看保健人员《培训合格证》,1人无《培训合格证》扣2分。

 

 

5.兼职保健人员每天到幼儿园从事卫生保健工作,并完成工作日志

5

无工作日志不得分,每天到幼儿园从事卫生保健工作。工作日志应与卫生保健工作相关,不完善酌情扣分。

 

 

6.保健人员按时参加卫生保健工作例会及培训,并做好记录

10

无例会、培训记录不得分,不参加例会1次扣5分,例会迟到1次扣2分。

 

 

7.保健人员每季度组织本单位保教人员进行保健业务学习一次

10

查看培训签到及内容、保教人员学习记录。未组织学习不得分。资料缺少1项扣1分。

 

 

8.保健人员每学期组织家长学校上课讲授保健知识一次

10

查看家长签到、培训内容。未组织学习不得分。资料缺少1项扣1分。

 

 

七、健康教育

健康教育20分

1.保健人员制定全年健康教育计划,并根据季节、疾病流行情况组织实施

10

查看计划和实施记录。不达标1项扣5分。

 

 

2.健康教育形式多种多样

5

健教形式单一不得分。

 

 

3.定期评价健康教育效果

5

未进行效果评价不得分。

 

 

 


版权所有:(C) 2016 鹿寨县人民政府

地址:鹿寨县创业路2号 政府热线电话:0772-6812345

县政府邮箱:lzxzfbgs126.com 投稿:lzzfw126.com

维护电话:0772-6819789 网站标识码:450223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