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 寨 县
卫生健康局文件
鹿卫字〔2019〕61号
关于印发鹿寨县卫健系统2019年防治艾滋病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现将《鹿寨县卫健系统2019年防治艾滋病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鹿寨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5月2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鹿寨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2019年5月23日印发 |
(网络传输)
鹿寨县卫健系统2019年防治艾滋病工作计划
为全面贯彻国家和自治区预防与控制艾滋病工作方针和政策,认真落实《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全区艾滋病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治、科学防治的原则,持续有效深入推进防治艾滋病工作的落实,进一步促进防治规范化、宣传多样化、知识普及化、干预综合化,提升艾滋病综合防治能力,结合我县当前疫情形势、防控工作需要及卫生工作要求,特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分类指导,以基层为重点,以全面实施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为核心,认真落实《鹿寨县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各项措施,推动艾滋病防治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努力控制艾滋病新发感染和病死率,提高艾滋病患者生存质量,确保艾滋病疫情不反复、不反弹。
(二)具体目标
1.乡、村两级艾滋病防治人员每年接受上级业务培训比例达100%。各医疗卫生单位职工防艾知识知晓率≥98%。
2.我县管理的HIV/AIDS随访检测比例≥90%,病毒载量检测率≥85%,抗病毒治疗覆盖率≥90%,接受抗病毒治疗的感染者和病人治疗成功率达90%以上,在治病人病死率低于1.5/100人年。。
3.高危行为人群(吸毒人群及暗娼)有效干预措施覆盖率、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安全套使用比例达90%以上,接受艾滋病检测并知晓检测结果的比例≥85%。
4.当年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率≥80%;男同人群HIV、梅毒检测率≥80%;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人员年新发感染率控制在0.5%以下,静脉注射吸毒人群共用注射器具比例<10%。
5.存活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随访检测比例、配偶或固定性伴的艾滋病检测比例均达85%以上;夫妻一方感染艾滋病家庭的配偶传播率下降到1%以下,抗病毒治疗持续12个月的比例≥95%。
6.感染者和病人接受结核病相关检查的比例:痰检或胸片≥90%、问卷筛查≥90%;符合治疗条件的双重感染者接受抗结核菌和抗艾滋病病毒治疗比例≥80%;符合标准的病人服用预防机会性感染药物比例≥80%。
7.梅毒报告病例现场核查准确率90%以上,隐性梅毒病例《传染病报告卡》梅毒分期分类栏目填写正确率95%以上,梅毒患者接受规范诊疗的比例达到90%;性病就诊者接受艾滋病和梅毒检测并知晓检测结果的比例达到85%以上。
8.县级医疗机构要建立规范化(合格)性病门诊,达标率为100%;已经建立的规范化性病门诊的,合格率达100%。
9.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达95%以上;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至4%以下;艾滋病感染产妇所生儿童6月龄内HIV感染早期诊断率达90%以上;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及其所生婴儿免费抗病毒药物服用率达90%以上;梅毒感染孕产妇梅毒治疗率达90%以上,所生儿童预防性治疗率达90%以上;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新生儿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率达95%以上;先天梅毒报告发病率下降至15/10万活产婴儿以下;医疗保健机构专业人员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培训覆盖率达95%以上,孕产妇咨询覆盖率达95%以上。
10.各乡镇卫生院所管辖的村卫生室安全套和宣传材料放置率应达100%以上。
11.以乡镇为单位,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对高危人群、重点人群调查并造册登记并对其进行宣传教育。
12.全面完成鹿寨县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的各项指标。
13.乡镇卫生院开展中央补助农村艾滋病防治项目工作完成率及经费使用率达100%。
二、工作要求
(一)健全机制,夯实网底,推进工作重心下移
进一步加强对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推进和落实防治艾滋病各项措施;不断完善县、乡、村三级艾滋病防控网络体系,加强基层防艾能力建设,逐步将艾滋病宣传教育、抗病毒治疗等职能下移至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加大防艾工作的自查、督查及重点村
屯督导力度,提高防治工作执行力,实现重点地区重点突破。
(二)扩大宣传,营造氛围,提高防艾能动性
继续巩固和深入推进防艾知识“5进1贴”宣传——教育进课堂、图画进公厕、远教进支部、电影进村屯、传单进农户、海报贴村头的宣传模式,持续打造稳固的防艾宣传阵地。一是将防艾入户宣传工作纳入我县防治艾滋病工作绩效考评内容,各乡镇卫生院要加强防艾宣传,进一步推进防艾知识进乡村“8个1”工程,切实落实防艾“面对面”宣传工作,至少开展1次以上进村入户宣传,并做好宣传工作记录,入户宣传覆盖率达到100%,重点强化边远村屯村民及文化水平低的中老年人的宣传教育,提高此类人群的防艾意识。二是推进县城防艾阵地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的宣传阵地(广场电子荧屏、电子阅报栏、路边公示栏等)开展防艾知识宣传,设计制作通俗易懂、有针对性的防艾知识宣传短片,发挥电视媒体的宣传优势,扩大防艾知识宣传覆盖面,使防艾宣传教育工作做到覆盖广泛、图文并茂、重点突出、收效明显。三是按照《鹿寨县青少年学生防治艾滋病专项工作方案》要求,加强我县青少年学生防艾宣传,通过青少年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开展艾滋病防治和性健康宣传教育,大力普及艾滋病防治和性健康相关知识,提高青少年学生预防艾滋病意识和自我防护技能,遏制青少年学生艾滋病疫情快速上升的势头。
(三)加强监督,重点管控,提升高危人群管理成效
加强对嫖、娼、吸毒3类高危人群的监测和综合干预力度,从源头上有效控制艾滋病的传染源。各单位要加强协作,严格执行公共娱乐场所服务人员定期健康体检制度,落实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早管理的“4早”措施,加强重点人群的健康知识宣传、安全套推广及HIV检测工作,以及阳性高危人群的管控,加大执法监督和查处力度。同时,做好卖淫嫖娼线索的摸底排查工作,发现或摸清重点人群(涉嫌和涉及性服务)活动地点及基本情况要及时报告县疾控中心及当地派出所,及时实施打击,防止新形式的卖淫嫖娼行为在乡村滋生、蔓延。
(四)加强防艾队伍建设,提高工作能力
加强防艾队伍建设,认真落实防艾人员编制,配齐配强从事防治艾滋病工作必要的行政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加强防艾工作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培训,重点加强“县乡村”三级艾滋病防控队伍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工作责任心和防治能力。加强督促检查,推动政策落实,进一步调动防艾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五)狠抓质量,规范检测,加强随访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艾滋病疫情网络直报制度,加强死亡报告质量分类管理和疫情形势的研判,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准确信息。贯彻落实“五扩大、六加强”各项措施,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艾滋病免费筛查工作的通知》(柳卫艾防〔2013〕11号)要求,坚定不移地按照“知情、自愿、保密、免费”和“实名制”的“4+1”原则,强化艾滋病的规范检测,并完整收集姓名、身份号码、详细现住址和联系电话等“4个关键”信息,提高随访管理的可及性,提升管理质量,突破防艾工作难点。
(六)完善制度,提升能力,强化医疗救治体系建设
加强抗病毒治疗能力建设,各治疗点及治疗延伸点工作人员在做好工作的同时要注意知识的学习与更新,加强沟通交流,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和水平,县医院抗病毒治疗点要做好技术指导,全面提升我县抗病毒治疗水平与质量。持续推行“一站式”服务试点及推广应用工作,健全和完善双向转诊制度,结合中医药治疗的好处和优势,最大限度将现存活感染者/病人(特别是符合治疗条件的患者及单阳配偶)纳入抗病毒治疗。强化医疗机构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诊治,确保艾滋病患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同时进一步加强性病监测及防治工作,以性病防治工作促进全县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的深入推进。
(七)积极动员,加强疏导,降低母婴传播发生率
充分发挥村级防艾网底的宣传作用,加强心理疏导与咨询,大力动员怀孕妇女到医疗机构接受孕/产检保健,重点加强对外出返乡孕产妇的监测,实行早检测、早发现、早干预、早阻断“4早”措施。及早对阳性孕产妇采取心理干预措施,在充分尊重人权的前提下,尽量动员阳性孕产妇终止妊娠。对不愿终止妊娠的要针对母婴阻断工作的薄弱环节,研究措施,提高艾滋病阳性孕产妇及其所生婴儿抗病毒药物的应用率和随访率,减少艾滋病母婴传播发生率。
(八)积极配合,实现关怀救助目标
落实国家相关救助政策,消除社会歧视,保障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就医、就业、入学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加强对生活困难艾滋病患者的救治救助,把艾滋病综合防治与精准扶贫相结合,支持生活困难的感染者和病人开展生产自救。进一步动员和依托动员社会力量,做好基本医保、大病保障与医疗救助政策间的无缝衔接,县疾控中心要协助民政局建立我县关怀救助工作台账,力争实现全县可随访到的80%以上的生活困难艾滋病感染者/病人及其家庭获得救助。
(九)完善制度,加强实验室质量控制
完善艾滋病筛查、确证、淋巴细胞免疫功能检测、病毒载量检测等实验室网络,科学布局,强化培训,规范考核。建立和完善各类实验室操作规程、质量控制管理和实验室能力验证考核等制度,切实加强实验室规范化管理,提高我县艾滋病监测检测能力。
(十)统筹安排、组织落实,提升科技支撑水平
一是强化示范区管理,建立和完善示范区管理工作机制,落实各项措施,积极探索各类高危人群有效的干预管理方式,为实现防艾攻坚工程“降两率”发挥支撑作用。二是积极组织申报、开展防治艾滋病科技开发课题项目(县直单位各申报1个县级以上科研课题项目),配合科技部门做好项目立项、评审、项目中期评估、考核验收工作,提升我县防艾工作能力和水平。
(十一)积极引导,提高社会组织参与度
加强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技术指导,规范社会组织防艾基金项目的执行和管理,认真做好艾滋病项目经费的评估验收。积极鼓励和支持条件具备、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在宣传教育、动员检测、干预服务、心理支持和关怀救助等方面积极协助政府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使社会组织成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要补充力量。加强社会组织防艾基金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规范社会组织防艾基金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国家艾滋病防治基金项目的申请,使更多的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
(十二)定期督查,严格考核,加强防治效果科学评估
每年至少开展2次防艾工作督导,了解防艾工作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并就督查结果进行通报。同时,在自治区、柳州市公共卫生专业机构专家的指导、支持下,继续开展对全县防治艾滋病效果进行科学评估,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县防艾委提出评估和分析报告,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我县防治艾滋病年度和总体目标的全面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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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卫字〔2019〕61号
关于印发鹿寨县卫健系统2019年防治艾滋病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现将《鹿寨县卫健系统2019年防治艾滋病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鹿寨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5月2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鹿寨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2019年5月23日印发 |
(网络传输)
鹿寨县卫健系统2019年防治艾滋病工作计划
为全面贯彻国家和自治区预防与控制艾滋病工作方针和政策,认真落实《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全区艾滋病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治、科学防治的原则,持续有效深入推进防治艾滋病工作的落实,进一步促进防治规范化、宣传多样化、知识普及化、干预综合化,提升艾滋病综合防治能力,结合我县当前疫情形势、防控工作需要及卫生工作要求,特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分类指导,以基层为重点,以全面实施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为核心,认真落实《鹿寨县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各项措施,推动艾滋病防治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努力控制艾滋病新发感染和病死率,提高艾滋病患者生存质量,确保艾滋病疫情不反复、不反弹。
(二)具体目标
1.乡、村两级艾滋病防治人员每年接受上级业务培训比例达100%。各医疗卫生单位职工防艾知识知晓率≥98%。
2.我县管理的HIV/AIDS随访检测比例≥90%,病毒载量检测率≥85%,抗病毒治疗覆盖率≥90%,接受抗病毒治疗的感染者和病人治疗成功率达90%以上,在治病人病死率低于1.5/100人年。。
3.高危行为人群(吸毒人群及暗娼)有效干预措施覆盖率、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安全套使用比例达90%以上,接受艾滋病检测并知晓检测结果的比例≥85%。
4.当年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率≥80%;男同人群HIV、梅毒检测率≥80%;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人员年新发感染率控制在0.5%以下,静脉注射吸毒人群共用注射器具比例<10%。
5.存活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随访检测比例、配偶或固定性伴的艾滋病检测比例均达85%以上;夫妻一方感染艾滋病家庭的配偶传播率下降到1%以下,抗病毒治疗持续12个月的比例≥95%。
6.感染者和病人接受结核病相关检查的比例:痰检或胸片≥90%、问卷筛查≥90%;符合治疗条件的双重感染者接受抗结核菌和抗艾滋病病毒治疗比例≥80%;符合标准的病人服用预防机会性感染药物比例≥80%。
7.梅毒报告病例现场核查准确率90%以上,隐性梅毒病例《传染病报告卡》梅毒分期分类栏目填写正确率95%以上,梅毒患者接受规范诊疗的比例达到90%;性病就诊者接受艾滋病和梅毒检测并知晓检测结果的比例达到85%以上。
8.县级医疗机构要建立规范化(合格)性病门诊,达标率为100%;已经建立的规范化性病门诊的,合格率达100%。
9.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达95%以上;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至4%以下;艾滋病感染产妇所生儿童6月龄内HIV感染早期诊断率达90%以上;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及其所生婴儿免费抗病毒药物服用率达90%以上;梅毒感染孕产妇梅毒治疗率达90%以上,所生儿童预防性治疗率达90%以上;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新生儿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率达95%以上;先天梅毒报告发病率下降至15/10万活产婴儿以下;医疗保健机构专业人员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培训覆盖率达95%以上,孕产妇咨询覆盖率达95%以上。
10.各乡镇卫生院所管辖的村卫生室安全套和宣传材料放置率应达100%以上。
11.以乡镇为单位,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对高危人群、重点人群调查并造册登记并对其进行宣传教育。
12.全面完成鹿寨县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的各项指标。
13.乡镇卫生院开展中央补助农村艾滋病防治项目工作完成率及经费使用率达100%。
二、工作要求
(一)健全机制,夯实网底,推进工作重心下移
进一步加强对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推进和落实防治艾滋病各项措施;不断完善县、乡、村三级艾滋病防控网络体系,加强基层防艾能力建设,逐步将艾滋病宣传教育、抗病毒治疗等职能下移至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加大防艾工作的自查、督查及重点村
屯督导力度,提高防治工作执行力,实现重点地区重点突破。
(二)扩大宣传,营造氛围,提高防艾能动性
继续巩固和深入推进防艾知识“5进1贴”宣传——教育进课堂、图画进公厕、远教进支部、电影进村屯、传单进农户、海报贴村头的宣传模式,持续打造稳固的防艾宣传阵地。一是将防艾入户宣传工作纳入我县防治艾滋病工作绩效考评内容,各乡镇卫生院要加强防艾宣传,进一步推进防艾知识进乡村“8个1”工程,切实落实防艾“面对面”宣传工作,至少开展1次以上进村入户宣传,并做好宣传工作记录,入户宣传覆盖率达到100%,重点强化边远村屯村民及文化水平低的中老年人的宣传教育,提高此类人群的防艾意识。二是推进县城防艾阵地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的宣传阵地(广场电子荧屏、电子阅报栏、路边公示栏等)开展防艾知识宣传,设计制作通俗易懂、有针对性的防艾知识宣传短片,发挥电视媒体的宣传优势,扩大防艾知识宣传覆盖面,使防艾宣传教育工作做到覆盖广泛、图文并茂、重点突出、收效明显。三是按照《鹿寨县青少年学生防治艾滋病专项工作方案》要求,加强我县青少年学生防艾宣传,通过青少年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开展艾滋病防治和性健康宣传教育,大力普及艾滋病防治和性健康相关知识,提高青少年学生预防艾滋病意识和自我防护技能,遏制青少年学生艾滋病疫情快速上升的势头。
(三)加强监督,重点管控,提升高危人群管理成效
加强对嫖、娼、吸毒3类高危人群的监测和综合干预力度,从源头上有效控制艾滋病的传染源。各单位要加强协作,严格执行公共娱乐场所服务人员定期健康体检制度,落实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早管理的“4早”措施,加强重点人群的健康知识宣传、安全套推广及HIV检测工作,以及阳性高危人群的管控,加大执法监督和查处力度。同时,做好卖淫嫖娼线索的摸底排查工作,发现或摸清重点人群(涉嫌和涉及性服务)活动地点及基本情况要及时报告县疾控中心及当地派出所,及时实施打击,防止新形式的卖淫嫖娼行为在乡村滋生、蔓延。
(四)加强防艾队伍建设,提高工作能力
加强防艾队伍建设,认真落实防艾人员编制,配齐配强从事防治艾滋病工作必要的行政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加强防艾工作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培训,重点加强“县乡村”三级艾滋病防控队伍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工作责任心和防治能力。加强督促检查,推动政策落实,进一步调动防艾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五)狠抓质量,规范检测,加强随访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艾滋病疫情网络直报制度,加强死亡报告质量分类管理和疫情形势的研判,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准确信息。贯彻落实“五扩大、六加强”各项措施,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艾滋病免费筛查工作的通知》(柳卫艾防〔2013〕11号)要求,坚定不移地按照“知情、自愿、保密、免费”和“实名制”的“4+1”原则,强化艾滋病的规范检测,并完整收集姓名、身份号码、详细现住址和联系电话等“4个关键”信息,提高随访管理的可及性,提升管理质量,突破防艾工作难点。
(六)完善制度,提升能力,强化医疗救治体系建设
加强抗病毒治疗能力建设,各治疗点及治疗延伸点工作人员在做好工作的同时要注意知识的学习与更新,加强沟通交流,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和水平,县医院抗病毒治疗点要做好技术指导,全面提升我县抗病毒治疗水平与质量。持续推行“一站式”服务试点及推广应用工作,健全和完善双向转诊制度,结合中医药治疗的好处和优势,最大限度将现存活感染者/病人(特别是符合治疗条件的患者及单阳配偶)纳入抗病毒治疗。强化医疗机构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诊治,确保艾滋病患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同时进一步加强性病监测及防治工作,以性病防治工作促进全县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的深入推进。
(七)积极动员,加强疏导,降低母婴传播发生率
充分发挥村级防艾网底的宣传作用,加强心理疏导与咨询,大力动员怀孕妇女到医疗机构接受孕/产检保健,重点加强对外出返乡孕产妇的监测,实行早检测、早发现、早干预、早阻断“4早”措施。及早对阳性孕产妇采取心理干预措施,在充分尊重人权的前提下,尽量动员阳性孕产妇终止妊娠。对不愿终止妊娠的要针对母婴阻断工作的薄弱环节,研究措施,提高艾滋病阳性孕产妇及其所生婴儿抗病毒药物的应用率和随访率,减少艾滋病母婴传播发生率。
(八)积极配合,实现关怀救助目标
落实国家相关救助政策,消除社会歧视,保障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就医、就业、入学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加强对生活困难艾滋病患者的救治救助,把艾滋病综合防治与精准扶贫相结合,支持生活困难的感染者和病人开展生产自救。进一步动员和依托动员社会力量,做好基本医保、大病保障与医疗救助政策间的无缝衔接,县疾控中心要协助民政局建立我县关怀救助工作台账,力争实现全县可随访到的80%以上的生活困难艾滋病感染者/病人及其家庭获得救助。
(九)完善制度,加强实验室质量控制
完善艾滋病筛查、确证、淋巴细胞免疫功能检测、病毒载量检测等实验室网络,科学布局,强化培训,规范考核。建立和完善各类实验室操作规程、质量控制管理和实验室能力验证考核等制度,切实加强实验室规范化管理,提高我县艾滋病监测检测能力。
(十)统筹安排、组织落实,提升科技支撑水平
一是强化示范区管理,建立和完善示范区管理工作机制,落实各项措施,积极探索各类高危人群有效的干预管理方式,为实现防艾攻坚工程“降两率”发挥支撑作用。二是积极组织申报、开展防治艾滋病科技开发课题项目(县直单位各申报1个县级以上科研课题项目),配合科技部门做好项目立项、评审、项目中期评估、考核验收工作,提升我县防艾工作能力和水平。
(十一)积极引导,提高社会组织参与度
加强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技术指导,规范社会组织防艾基金项目的执行和管理,认真做好艾滋病项目经费的评估验收。积极鼓励和支持条件具备、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在宣传教育、动员检测、干预服务、心理支持和关怀救助等方面积极协助政府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使社会组织成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要补充力量。加强社会组织防艾基金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规范社会组织防艾基金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国家艾滋病防治基金项目的申请,使更多的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
(十二)定期督查,严格考核,加强防治效果科学评估
每年至少开展2次防艾工作督导,了解防艾工作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并就督查结果进行通报。同时,在自治区、柳州市公共卫生专业机构专家的指导、支持下,继续开展对全县防治艾滋病效果进行科学评估,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县防艾委提出评估和分析报告,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我县防治艾滋病年度和总体目标的全面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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