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民发〔2021〕15号鹿寨县民政局关于组织开展“党史学习固宗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27 09:10
来源:鹿寨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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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县民政局文件


鹿民发〔20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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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县民政局关于组织开展“党史学习

固宗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民政办,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民政部、民政厅、柳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决定在全县民政系统开展“党史学习固宗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办实事、解难题、送温暖、传党恩”为主题,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聚焦民政服务对象“急难盼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发扬民政系统优良传统和作风,推动各项民政政策落实和完善,不断增强民政服务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引导其感党恩、听党话、坚定不移跟党走,以民生改善的实际成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二、时间安排

2021年5月一12月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行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减税降费的重大决策部署,部署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进一步降低涉企收费规模,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增强服务企业能力,强化勤俭节约办会意识,为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大局贡献力量。

(二)开展“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筹措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实施“按户施保”与“按人施保”相结合的救助方式,及时将因疫、因病、因残、因学、因意外变故等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群众纳入城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救助范围,将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按“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年内全县城乡低保平均补助水平分别不低于每人每月400元和240元,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聚焦特殊群体,动员民政系统党员、干部以“一对一结对帮扶”等形式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开展走访慰问、政策宣讲等活动。聚焦便民利民,进一步推进社会救助居住地申请改革、社会救助审批权下放改革、社会救助无纸化审批改革、社会救助网上自助申请改革等“四项改革”。聚集群众关切,规范社会救助资金发放管理,提高资金统筹使用效益,巩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成果,畅通群众求助和投诉举报渠道,针对走访慰问发现的问题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及时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引导困难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三)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全面加强基层组织阵地建设,实施城乡社区服务设施示范建设工程,提高村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指导村民委员会管好用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和乡村公共基础设施。抓好新任村(社区)“两委”成员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其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加强村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村务公开的相关规章制度,推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开展“社区万能章”治理专项行动,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切实减轻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负担,提高为民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推荐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参加广西征集评选活动。开展社区服务满意度调查,促进社区服务提质增能,努力做到“居民有需求,社区有服务”。

(四)开展“保护地名文化记住美丽乡愁”地名信息服务提升和文化宣传行动。认真贯彻自治区民政厅《“保护地名文化记住美丽乡愁”地名信息服务提升和文化宣传行动实施方案》桂民函〔2021〕352号)精神。立足我县地名管理现状和地名文化特征,讲好地名故事、传承红色基因,普及地名知识、宣传地名文化,推进成果转化、加强地名应用,完善地名信息、留存乡愁记忆,进一步提升各类地名信息服务水平,让地名文化立起来,让地名信息活起来,让标准地名用起来,增强人民群众的文化自豪感和自信心,满足人民群众对各类地名信息的需求,让人民群众通过各种方式“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五)开展“‘两残’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行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精神及民政部有关部署要求,通过实现补贴申请“跨省通办”技术支持,明确补贴申请“跨省通办”的具体要求。组织开展人员培训,指导乡镇落实工作部署。到2021年12月底,实现省外持证的残疾人可以在我县范围“跨省通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六)开展“关爱老人、享受美好生活”行动。开展养老服务领域群众关注问题排查整治,防范养老服务机构出现欺老虐老、违规销售保健品、非法集资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问题。提升养老机构管理水平与服务质量。

(七)实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了解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就学情况,推动各地将孤儿助学政策逐步向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拓展,力争在政策方面实现新突破。鼓励各地统筹各种资源,组织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相关活动。组织对2021年度考入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摸底,协调相关社会组织,根据筹措资金规模,确定助学帮扶地区和对象,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特殊关爱。争取福彩公益金支持,将在读的高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每年的“福彩情学子梦”活动资助范围。

(八)开展“五社联动、情暖基层”行动。大力推进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打造基层为民服务平台。依托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者、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社区公益慈善资源优势和作用,动员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开展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引导慈善组织等慈善力量助力基层民生服务,主动搭建平台、建立渠道,鼓励慈善组织创新项目模式,重点开展服务社区(村)困难群众的慈善项目。加强对慈善组织的培训和监管,指导慈善组织依法依规开展好慈善项目,通过年报年检、抽查审计、信息公开、日常监管等手段,进一步规范慈善组织行为,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推动志愿服务广泛开展,组织开展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2.0版试运行工作,积极推进志愿服务站建设,做好志愿服务组织身份标识工作;依托线上和线下平台,联合社区社会组织以“邻里守望”为主题提供关爱服务,积极为困难群众开展志愿服务并做好宣传展示活动。

(九)开展“送温暖、话真情、解难题”行动。加大工作力度,推动解决民政部门老同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提升离退休老干部老同志服务管理质量水平。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统一部署,落实好进一步提高离休干部相关待遇政策。“七一”前夕,开展全覆盖走访慰问活动和相关纪念活动。以党支部为单位,深化离退休人员“每家必访”活动,了解老同志生活状况和所思所需所盼,认真听取老同志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问题。加大对身患重病、有特殊困难老同志的帮扶力度,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优化完善异地生活老同志的服务管理。继续推进利用社区资源就近关心照顾离退休干部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党史学习固宗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要把组织开展实践活动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作为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推动实践活动落实落地。

(二)精心组织实施。要围绕实践活动9项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具体目标、细化任务要求、完善推进措施。要以开展实践活动为契机,加强统筹和配合,合力推进实践活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要积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全面查找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着力破除制约我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堵点障碍,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三)加强信息报送。要按照实践活动9项任务要求,精准掌握工作进展,动态完善工作台账,定期向局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其中,阶段性进展情况需于7月20曰前报送,总体完成情况需于12月10曰前报送。

附件:鹿寨县民政厅党史学习教育“党史学习固宗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项目清单

                                   

鹿寨县民政局

 202152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鹿寨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1年5月26日印发    


附件

鹿寨县民政局党史学习教育“党史学习固宗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具体内容

工作目标

工作措施

完成时间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备注

1

“我为企业减负担”行动

减免一批收费,降低一批收费,规范一批收费,查处一批收费,通报一批收

费。

进一步降低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规模,规范涉企收费行为,提升规范自治、依法活动、主动服务和诚信自律的自觉和水平,为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大局贡献力量。

1.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在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中组织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 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

2.结合工作要求,将专项行动“减免一批收费、降低一批收费、规范一批收费”内容纳入正在开展的社会组织年度检查。

20211031日前

低收入居民家庭状况核对中心,罗媛芳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具体内容

工作目标

工作措施

完成时间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备注

2

“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

走访慰问帮扶特殊困难群众,摸底排查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适度提高低保等社会救助标准,规范低保金等社会救助资金管理发放,加大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力度。

进一步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切实帮助生活困难群众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年内城乡低保平均补助水平分别不低于每人每月400元和240元,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将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及时纳入救助范围,积极引导困难群众坚定不移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1.开展入户核查工作深入农村(社区)对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中的重病重残人员以及生活困难的脱贫攻坚殉职人员遗属、烈士遗属、老党员、退役军人等群众开展走访慰问帮扶活动,实现重点对象全覆盖。

2.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启动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专题研究解决走访慰问时发现的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人员的临时救助提高标准的问题。

3.采用新媒体如手机APP、二维码等方式为困难群众提供便利的查询救助情况,利用手机短信等方式和结合第三方机构入户排查时发放“幸福清单”,让困难群众清楚地知道自己所获得救助情况。

4.进一步加强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社会救助工作排查,将搬迁至城镇符合条件的已享受农村低保救助的群众按照政策规定转为城市低保救助。

202163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放,1231日前完成

低保中心、综合股2刘卓、廖再飞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具体内容

工作目标

工作措施

完成时间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备注

3

“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全面加强基层组织阵地建设,实施城乡社区服务设施示范建设工程,持续提升村(居)民委员会建设规范化水平,推进社区服务标准化,促进社区服务提质增能,努力做到“居民有需求,社区有务。

开展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一期培训118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期培训119人,不断增强村(社区)干部为民服务能力,实现社区服务质量显著提升,社区服务满意度明显提高;制定新一届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提高全体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能力。

1.开展新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新任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培训班,提升村(社区)干部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2.修订新一届《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3.积极参与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广西征集评选活动。

20211231日前

综合股1高伟

4

“保护地名文化记住美丽乡愁”地名信息服务提升和文化宣传行动

    深入挖掘地名中蕴含的丰富自然地理知识和优秀思想观念、人文道德规范等精神内涵,着力查找和发现我红色地名中承载的党的光辉历史、奋斗历程、革命传统、红色精神等。以编纂各级地名图、录、典、志为契机,充分利用图片、文字和视频等形式展示地名来历、含义、沿革,内容丰富的红色地名文化宣传活动。

持续推动地名文化走进社区、走进机关、走进校园,收集红色地名故事,讲好红色故事,传承红色基因,延续红色文脉。

610组织四排镇中渡镇报送不少于1个红色地名故事(含摄影作品、海报、短视频)。

2021630日前

地名中心黄海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具体内容

工作目标

工作措施

完成时间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备注

5

‘两残’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行动

省外持证的残疾人可在我区任何乡镇人民政府政务窗口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受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反馈办理结果。我区持证的残疾人也可在外省指定政务窗口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由该残疾人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反馈给外省受理地,由受理地负责将结果告诉该持证的残疾人。

实现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降低办事成本,提升服务便利性。

1.组织乡镇业务骨干参加残疾人“两项”补贴“跨省通办”县级培训班。

2.通过数据接口实时对接方式,实现“跨省通办”的信息数据收集、推送、接收、处理、反馈。

3.做好服务跟踪,加强督查工作。

20211231日前

综合股3韦丹

6

“关爱老人、享受美好生活”行动

开展养老服务领域群众关注问题排查整治,防范养老服务机构出现欺老虐老、违规销售保健品、非法集资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问题。提升养老机构管理水平与服务质量。

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老年人防范集资风险意识得到提高。

加强养老服务监管,会同地方金融监管等部门开展养老服务机构非法集资问题排查整治。

20211231

综合股2廖再飞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具体内容

工作目标

工作措施

完成时间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备注

7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

了解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就学情况,推动各地将孤儿助学政策逐步向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拓展,力争在政策方面实现新突破。

加大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教育资助力度,参照“福利彩票·孤儿助学工程”项目模式,推动将孤儿助学政策逐步向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拓展,对已被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给予一定的助学金资助,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特殊关爱。

1.各乡镇负责人组织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相关活动。2.对2021年度对已被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进行摸底。3.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有关工作措施。4.争取福彩公益金安排,将在读的高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每年的“福彩情学子梦”活动资助范围。

2021年12月31日前

综合股1,高伟

8

“五社联动、情暖基层”行动

大力推进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引导慈善力量助力基层民生;推动志愿服务广泛开展,服务基层群众。

社会工作服务站覆盖全县乡镇;引导慈善力量助力基层民生;全实名注册志愿者达到7.2万以上,占常住人口的20%以上。

1.制定工作方案,督促各乡镇社工站开展志愿者招募工作。

2. 引导慈善力量助力基层民生。

2021年12月31日前

综合股1,综合股2,高伟、廖再飞

9

“送温暖、话真情、解难题”行动

加大工作力度,提升离退休老干部服务管理质量水平。落实好进一步提高离休干部相关待遇政策。“七一”前夕,开展全覆盖走访慰问活动和相关纪念活动。以党支部为单位,深化离退休人员“每家必访”活动。

中央自治区和柳州市统一部署有效落实“七一”系列活动扎实开展。

1.推动解决老同志最关心的利益问题。2.落实好进一步提高离休干部相关待遇政策。3.“七一”前夕开展全覆盖走访慰问活动和相关纪念活动。4.深化离退休人员“每家必访”活动。5.优化完善异地生活老同志的服务管理。

2021年12月31日前

办公室2,陆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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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民发〔2021〕15号鹿寨县民政局关于组织开展“党史学习固宗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7 09:10 来源:鹿寨县民政局

鹿寨县民政局文件


鹿民发〔20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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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县民政局关于组织开展“党史学习

固宗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民政办,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民政部、民政厅、柳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决定在全县民政系统开展“党史学习固宗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办实事、解难题、送温暖、传党恩”为主题,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聚焦民政服务对象“急难盼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发扬民政系统优良传统和作风,推动各项民政政策落实和完善,不断增强民政服务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引导其感党恩、听党话、坚定不移跟党走,以民生改善的实际成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二、时间安排

2021年5月一12月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行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减税降费的重大决策部署,部署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进一步降低涉企收费规模,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增强服务企业能力,强化勤俭节约办会意识,为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大局贡献力量。

(二)开展“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筹措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实施“按户施保”与“按人施保”相结合的救助方式,及时将因疫、因病、因残、因学、因意外变故等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群众纳入城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救助范围,将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按“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年内全县城乡低保平均补助水平分别不低于每人每月400元和240元,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聚焦特殊群体,动员民政系统党员、干部以“一对一结对帮扶”等形式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开展走访慰问、政策宣讲等活动。聚焦便民利民,进一步推进社会救助居住地申请改革、社会救助审批权下放改革、社会救助无纸化审批改革、社会救助网上自助申请改革等“四项改革”。聚集群众关切,规范社会救助资金发放管理,提高资金统筹使用效益,巩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成果,畅通群众求助和投诉举报渠道,针对走访慰问发现的问题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及时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引导困难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三)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全面加强基层组织阵地建设,实施城乡社区服务设施示范建设工程,提高村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指导村民委员会管好用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和乡村公共基础设施。抓好新任村(社区)“两委”成员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其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加强村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村务公开的相关规章制度,推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开展“社区万能章”治理专项行动,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切实减轻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负担,提高为民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推荐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参加广西征集评选活动。开展社区服务满意度调查,促进社区服务提质增能,努力做到“居民有需求,社区有服务”。

(四)开展“保护地名文化记住美丽乡愁”地名信息服务提升和文化宣传行动。认真贯彻自治区民政厅《“保护地名文化记住美丽乡愁”地名信息服务提升和文化宣传行动实施方案》桂民函〔2021〕352号)精神。立足我县地名管理现状和地名文化特征,讲好地名故事、传承红色基因,普及地名知识、宣传地名文化,推进成果转化、加强地名应用,完善地名信息、留存乡愁记忆,进一步提升各类地名信息服务水平,让地名文化立起来,让地名信息活起来,让标准地名用起来,增强人民群众的文化自豪感和自信心,满足人民群众对各类地名信息的需求,让人民群众通过各种方式“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五)开展“‘两残’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行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精神及民政部有关部署要求,通过实现补贴申请“跨省通办”技术支持,明确补贴申请“跨省通办”的具体要求。组织开展人员培训,指导乡镇落实工作部署。到2021年12月底,实现省外持证的残疾人可以在我县范围“跨省通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六)开展“关爱老人、享受美好生活”行动。开展养老服务领域群众关注问题排查整治,防范养老服务机构出现欺老虐老、违规销售保健品、非法集资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问题。提升养老机构管理水平与服务质量。

(七)实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了解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就学情况,推动各地将孤儿助学政策逐步向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拓展,力争在政策方面实现新突破。鼓励各地统筹各种资源,组织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相关活动。组织对2021年度考入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摸底,协调相关社会组织,根据筹措资金规模,确定助学帮扶地区和对象,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特殊关爱。争取福彩公益金支持,将在读的高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每年的“福彩情学子梦”活动资助范围。

(八)开展“五社联动、情暖基层”行动。大力推进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打造基层为民服务平台。依托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者、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社区公益慈善资源优势和作用,动员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开展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引导慈善组织等慈善力量助力基层民生服务,主动搭建平台、建立渠道,鼓励慈善组织创新项目模式,重点开展服务社区(村)困难群众的慈善项目。加强对慈善组织的培训和监管,指导慈善组织依法依规开展好慈善项目,通过年报年检、抽查审计、信息公开、日常监管等手段,进一步规范慈善组织行为,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推动志愿服务广泛开展,组织开展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2.0版试运行工作,积极推进志愿服务站建设,做好志愿服务组织身份标识工作;依托线上和线下平台,联合社区社会组织以“邻里守望”为主题提供关爱服务,积极为困难群众开展志愿服务并做好宣传展示活动。

(九)开展“送温暖、话真情、解难题”行动。加大工作力度,推动解决民政部门老同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提升离退休老干部老同志服务管理质量水平。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统一部署,落实好进一步提高离休干部相关待遇政策。“七一”前夕,开展全覆盖走访慰问活动和相关纪念活动。以党支部为单位,深化离退休人员“每家必访”活动,了解老同志生活状况和所思所需所盼,认真听取老同志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问题。加大对身患重病、有特殊困难老同志的帮扶力度,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优化完善异地生活老同志的服务管理。继续推进利用社区资源就近关心照顾离退休干部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党史学习固宗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要把组织开展实践活动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作为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推动实践活动落实落地。

(二)精心组织实施。要围绕实践活动9项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具体目标、细化任务要求、完善推进措施。要以开展实践活动为契机,加强统筹和配合,合力推进实践活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要积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全面查找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着力破除制约我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堵点障碍,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三)加强信息报送。要按照实践活动9项任务要求,精准掌握工作进展,动态完善工作台账,定期向局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其中,阶段性进展情况需于7月20曰前报送,总体完成情况需于12月10曰前报送。

附件:鹿寨县民政厅党史学习教育“党史学习固宗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项目清单

                                   

鹿寨县民政局

 202152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鹿寨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1年5月26日印发    


附件

鹿寨县民政局党史学习教育“党史学习固宗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具体内容

工作目标

工作措施

完成时间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备注

1

“我为企业减负担”行动

减免一批收费,降低一批收费,规范一批收费,查处一批收费,通报一批收

费。

进一步降低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规模,规范涉企收费行为,提升规范自治、依法活动、主动服务和诚信自律的自觉和水平,为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大局贡献力量。

1.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在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中组织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 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

2.结合工作要求,将专项行动“减免一批收费、降低一批收费、规范一批收费”内容纳入正在开展的社会组织年度检查。

20211031日前

低收入居民家庭状况核对中心,罗媛芳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具体内容

工作目标

工作措施

完成时间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备注

2

“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

走访慰问帮扶特殊困难群众,摸底排查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适度提高低保等社会救助标准,规范低保金等社会救助资金管理发放,加大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力度。

进一步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切实帮助生活困难群众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年内城乡低保平均补助水平分别不低于每人每月400元和240元,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将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及时纳入救助范围,积极引导困难群众坚定不移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1.开展入户核查工作深入农村(社区)对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中的重病重残人员以及生活困难的脱贫攻坚殉职人员遗属、烈士遗属、老党员、退役军人等群众开展走访慰问帮扶活动,实现重点对象全覆盖。

2.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启动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专题研究解决走访慰问时发现的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人员的临时救助提高标准的问题。

3.采用新媒体如手机APP、二维码等方式为困难群众提供便利的查询救助情况,利用手机短信等方式和结合第三方机构入户排查时发放“幸福清单”,让困难群众清楚地知道自己所获得救助情况。

4.进一步加强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社会救助工作排查,将搬迁至城镇符合条件的已享受农村低保救助的群众按照政策规定转为城市低保救助。

202163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放,1231日前完成

低保中心、综合股2刘卓、廖再飞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具体内容

工作目标

工作措施

完成时间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备注

3

“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全面加强基层组织阵地建设,实施城乡社区服务设施示范建设工程,持续提升村(居)民委员会建设规范化水平,推进社区服务标准化,促进社区服务提质增能,努力做到“居民有需求,社区有务。

开展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一期培训118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期培训119人,不断增强村(社区)干部为民服务能力,实现社区服务质量显著提升,社区服务满意度明显提高;制定新一届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提高全体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能力。

1.开展新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新任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培训班,提升村(社区)干部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2.修订新一届《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3.积极参与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广西征集评选活动。

20211231日前

综合股1高伟

4

“保护地名文化记住美丽乡愁”地名信息服务提升和文化宣传行动

    深入挖掘地名中蕴含的丰富自然地理知识和优秀思想观念、人文道德规范等精神内涵,着力查找和发现我红色地名中承载的党的光辉历史、奋斗历程、革命传统、红色精神等。以编纂各级地名图、录、典、志为契机,充分利用图片、文字和视频等形式展示地名来历、含义、沿革,内容丰富的红色地名文化宣传活动。

持续推动地名文化走进社区、走进机关、走进校园,收集红色地名故事,讲好红色故事,传承红色基因,延续红色文脉。

610组织四排镇中渡镇报送不少于1个红色地名故事(含摄影作品、海报、短视频)。

2021630日前

地名中心黄海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具体内容

工作目标

工作措施

完成时间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备注

5

‘两残’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行动

省外持证的残疾人可在我区任何乡镇人民政府政务窗口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受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反馈办理结果。我区持证的残疾人也可在外省指定政务窗口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由该残疾人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反馈给外省受理地,由受理地负责将结果告诉该持证的残疾人。

实现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降低办事成本,提升服务便利性。

1.组织乡镇业务骨干参加残疾人“两项”补贴“跨省通办”县级培训班。

2.通过数据接口实时对接方式,实现“跨省通办”的信息数据收集、推送、接收、处理、反馈。

3.做好服务跟踪,加强督查工作。

20211231日前

综合股3韦丹

6

“关爱老人、享受美好生活”行动

开展养老服务领域群众关注问题排查整治,防范养老服务机构出现欺老虐老、违规销售保健品、非法集资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问题。提升养老机构管理水平与服务质量。

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老年人防范集资风险意识得到提高。

加强养老服务监管,会同地方金融监管等部门开展养老服务机构非法集资问题排查整治。

20211231

综合股2廖再飞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具体内容

工作目标

工作措施

完成时间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备注

7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

了解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就学情况,推动各地将孤儿助学政策逐步向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拓展,力争在政策方面实现新突破。

加大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教育资助力度,参照“福利彩票·孤儿助学工程”项目模式,推动将孤儿助学政策逐步向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拓展,对已被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给予一定的助学金资助,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特殊关爱。

1.各乡镇负责人组织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相关活动。2.对2021年度对已被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进行摸底。3.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有关工作措施。4.争取福彩公益金安排,将在读的高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每年的“福彩情学子梦”活动资助范围。

2021年12月31日前

综合股1,高伟

8

“五社联动、情暖基层”行动

大力推进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引导慈善力量助力基层民生;推动志愿服务广泛开展,服务基层群众。

社会工作服务站覆盖全县乡镇;引导慈善力量助力基层民生;全实名注册志愿者达到7.2万以上,占常住人口的20%以上。

1.制定工作方案,督促各乡镇社工站开展志愿者招募工作。

2. 引导慈善力量助力基层民生。

2021年12月31日前

综合股1,综合股2,高伟、廖再飞

9

“送温暖、话真情、解难题”行动

加大工作力度,提升离退休老干部服务管理质量水平。落实好进一步提高离休干部相关待遇政策。“七一”前夕,开展全覆盖走访慰问活动和相关纪念活动。以党支部为单位,深化离退休人员“每家必访”活动。

中央自治区和柳州市统一部署有效落实“七一”系列活动扎实开展。

1.推动解决老同志最关心的利益问题。2.落实好进一步提高离休干部相关待遇政策。3.“七一”前夕开展全覆盖走访慰问活动和相关纪念活动。4.深化离退休人员“每家必访”活动。5.优化完善异地生活老同志的服务管理。

2021年12月31日前

办公室2,陆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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