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农业农村局 鹿寨县财政局 | 文 件 |
鹿农发〔2022〕27号 |
鹿寨县农业农村局鹿寨县财政局
关于印发《鹿寨县2022年国家绿色高质高效
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鹿寨县2022年国家绿色高质高效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鹿寨县2022年国家绿色高质高效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鹿寨县农业农村局 鹿寨县财政局
2022年7月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鹿寨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1日印发
鹿寨县2022年国家绿色高质高效建设项目
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糖业发展办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22年国家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2〕79号)文件要求,为推进主导品种主推技术集成落地,进一步提升种植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和油料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做好我县2022年国家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实施工作,推动水稻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及中央一号文件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贯彻绿色发展新理念,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要求,以保障粮油、糖料蔗、蔬菜、水果、桑蚕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为目标,创建一批绿色优质粮油生产基地,以及特色优质经济作物标准化生产基地,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组织方式、技术模式、政策体系,建立一批示范引领力强的百亩田、千亩方、万亩片,培育一批新型经营主体,打造一批区域性优势产业,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和效益提升,促进粮食等农作物稳产高产、节本增效和提质增效,为实现全年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目标发挥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
二、创建目标
(一)面积目标。在全县范围内建立多个示范片共7万亩,其中建立1个百亩方(拉沟乡);20个千亩方(四排镇2个、寨沙镇3个、鹿寨镇4个、中渡镇4个、平山镇4个、黄冕镇1个、江口乡1个、导江乡1个)和5个万亩片(平山镇、寨沙镇、四排镇、中渡镇、鹿寨镇各1个),辐射带动10万亩以上。
(二)单产目标。在示范区力争实现亩产双季稻900公斤以上,辐射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
(三)绿色目标。建立水稻绿色高质高效核心区2.161万亩(其中鹿寨镇4000亩、四排镇2000亩、寨沙镇4000亩、中渡镇4000亩、黄冕镇1260亩、平山镇4000亩、导江乡1000亩、江口乡1100亩、拉沟乡250亩),根据不同区域资源禀赋和生产基础,以单产提升和生产生态相协调为目标,集成推广高产高效、资源节约、生态环保技术模式。示范区单位面积化肥农药用量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病虫害绿色防控全覆盖、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带动示范县节本增效5%以上。经济作物高质高效行动“三品一标”示范基地品种优质化率达到100%,树立一批经济作物高质高效行动“三品一标”示范基地典型。
(四)产业目标。围绕市场需求,以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标准化生产的农业“三品一标”为重点,打造一批“三品一标”和富硒农产品示范基地,大力推行“家庭农场+示范区”“合作社+示范区”“龙头企业+示范区”等经营模式,推进订单种植、产销对接,打造全产业链条。分区域分品种打造一批有竞争力的粮油品牌和经济作物优质特色品牌,实现优产优销、优质优价。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主导品种推广,做好苗头性品种示范。突出主导品种的稳产增产作用,在示范区建立品种筛选展示示范点。粮油方面,加大经过生产检验、农民接受程度高的粮油主导品种推广力度,推动构建一乡1—2个、一县3—5个主导品种的结构布局。突出需求导向,以高产加工型的早籼稻品种,产量高、米质优、抗性好的晚籼稻品种,再生能力强、产量高的中稻品种。同时,示范多年生水稻、旱稻等新品种。
(二)加强主推技术应用,促进引领性技术示范。立足各地自然条件和生产实际,组织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加强主推技术展示示范,加大技术补助力度,做给农民看、带着农民干,加快熟化优化的高产高质高效关键技术推广应用,不断提高技术到位率和覆盖率。在示范区组织专家开展前瞻性技术试验示范,重点是水稻智能化育秧、水稻直播和全程机械化,加快技术熟化和本地化,破解粮油生产技术瓶颈,为大面积推广奠定基础。
(三)打造高产创建示范片,推进小面积攻关和大面积均衡增产。围绕集成推广粮油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选择基础条件好、技术力量强的地区,打造省级“万亩片”、市级“千亩方”、县级“百亩田”的三级指挥田,集中资源、集聚力量,大力推行统一良种供应、统一肥水管理、统一病虫防控、统一技术指导、统一机械作业的“五统一”,开展小面积高产攻关和大面积示范推广,实现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配套,将专家产量转化为农户产量,把典型产量转化为大田产量,辐射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
(四)加强生产主体培育,提升规模化生产水平和社会化服务能力。因地制宜选择一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国有农场等经营主体,参与实施绿色高质高效行动,承担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示范任务,提升规模化、组织化生产水平。支持社会化、专业化服务组织围绕整地播种、育秧移栽、施肥打药、收割收获等关键环节开展全托管或半托管等社会化服务,带动小农户提高粮油和经济作物生产轻简化、机械化、集约化水平。
(五)推进产业融合发展,提升价值链延长产业链。发展生产促进产业融合,产业融合带动生产发展。示范区重点发展优质食味稻等市场需求旺盛的品种,增加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发展订单生产,完善标准体系,打造标准化示范基地,健全质量管理制度,促进产业提档升级。
四、创建方式
(一)建立绩效管理机制。过程考核。示范乡镇开展定期监测,每季度提交活动开展、田间苗情等文档和图片资料,县农业农村局集中收集评价。成效考核。当年实施结束后,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乡镇级自查、县级核查,并将考核结果和项目报告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资金考核。严格落实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项目资金拨付到示范我县后,我县要建立资金使用专门台账,适时检查资金拨付和使用进度,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实效。
(二)严格资金使用,提升政策效力。资金主要用于三个方面:一是物化投入补助。用于统一供种、统一农资、统一技术、统一管理、树立示范标牌等物化投入进行补助。二是社会化服务补助。对推广先进施药机械、制种机械、改进施药方式、购买病虫绿色防控产品或技术服务、耕种收一体化作业等社会化服务进行补助。三是技术指导服务补助。对农业农村部门组织专家开展技术指导、优质品种推广、新技术集成组装、瓶颈技术攻关及高产竞赛测产、项目考核验收等方面给予适当补助。项目资金安排和使用管理要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2〕1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2〕1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桂农业发〔2017〕112号)要求执行。
五、资金使用计划
400万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物化投入、新技术推广补助、采购社会化服务、水稻全产业链相关设备升级、技术培训、材料及示范牌建立等。该项目确保2022年底前项目实施完成、资金合法合理支出完毕。
(一)物化补助19.63万元。采购有机肥151吨,每吨1300元,共19.63万元。对黄冕镇、拉沟乡的水稻绿色高质高效示范核心区进行有机肥补助,补助面积1510亩,(黄冕镇1260亩,拉沟乡250亩),每亩补贴有机肥100公斤。
(二)新技术推广补助39万。采取先建后补,推广富硒水稻种植技术2000亩,高钙米种植技术600亩。进行富硒水稻种植补助2000亩,每亩120元,共24万元;进行高钙米种植补助600亩,250元/亩,共15万元。
(三)采购社会化服务252.58万元。对全县2.01万亩水稻核心区进行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采购,包括完成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4.02万亩次,进行9场专业技术培训,印发2万册水稻绿色高质高效种植技术手册,制作9块示范牌等内容。
(四)水稻全产业链相关设备(场地)购买及改造升级补助88万元。采取先建后补,对示范区内合作社采购及改造升级的设备给予总额50%的补助,计划对鹿寨县中明农机专业合作社、鹿寨县裕泉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进行补助。鹿寨县中明农机专业合作社采购一套烘干设备100万元,旧烘干线改造升级(柴油炉改热风炉、清选和除尘设备改造升级)40万元,烘干旧厂房改造12万元,共152万元,补助76万元;鹿寨县裕泉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采购插秧机一台套20万元,育秧播种机1台4万元,共24万元,补助12万元。
(五)技术指导服务补助0.79万元。对农技人员开展现场观摩、集中培训、下乡指导、测产验收等方面补助。
具体资金技术使用情况如表1所示。
表1、资金使用计划表
序号 | 补助内容 | 单位 | 单价 | 补助金额(万元) | ||
1 | 采购有机肥 | 151吨 | 1300元/吨 | 19.63 | ||
2 | 新技术推广补助 | 富硒水稻种植 | 2000亩 | 120元/亩 | 24 | |
高钙米种植 | 600亩 | 250元/亩 | 15 | |||
3 | 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采购 | 防水稻钻心虫、卷叶虫、稻飞虱和南方黑条矮缩病、稻曲病、稻瘟病,喷施磷酸二氢钾。 | 40200亩次 | 59元/亩 | 237.18 | |
技术培训 | 9场次 | 2500元/场 | 2.25 | |||
水稻绿色高质高效种植技术手册 | 20000本 | 5元/本 | 10 | |||
示范牌 | 9块 | 0.35万元/块 | 3.15 | |||
4 | 水稻全产业链相关设备(场地)购买及改造升级补助 | 购买新烘干设备 | 1套 | 100万元/套 | 50 | |
旧烘干线改造升级 | 柴油炉改热风炉 | 1套 | 20万元/套 | 10 | ||
旧稻谷清选设备升级 | 1套 | 10万元/套 | 5 | |||
旧除尘设备升级 | 1套 | 10万元/套 | 5 | |||
烘干旧厂房改造 | 12万元 | 6 | ||||
插秧机 | 1套 | 20万元/套 | 10 | |||
育秧播种机 | 1台 | 4万元/台 | 2 | |||
5 | 技术指导服务补助 | 开展现场观摩、集中培训、下乡指导、测产验收等方面补助 | 0.79 | |||
资金总额 | 400 |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县要成立由政府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强化统筹协调,落实责任分工,加强与财政部门协调,促进转移支付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小组组长或成员在关键季节和重要生产环节要到创建区检查项目实施情况1次以上。示范县项目实施方案原则上要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印发,或者经县级人民政府同意,由农业农村、财政两部门联合印发。
(二)强化指导服务。县农业农村要加强对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工作的技术指导服务,在关键农时季节,及时开展现场观摩、集中培训、巡回指导、测产验收等,提高创建水平,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创建作物生长期内组织专家在各乡镇巡回指导1次以上。同时,积极做好市场价格、供需形势、销售渠道等相关信息服务,引导农民合理安排生产,促进产销衔接。
(三)强化日常管理。我县要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制度,加强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将创建工作的相关文件和影像资料归档立卷,以备查阅。强化进度调度,县级实施方案印发后,落实项目实施具体负责人和信息报送具体负责人,从7月份开始,于每月25日前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报送1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工作月简报。在项目实施中,因客观原因需要调整项目建设内容的,由县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联合报本县人民政府审批,并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备案。
(四)强化监督考核。在每季作物收获期间县农业农村部门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开展测产验收工作,形成测产验收报告。整个项目实施结束后,县农业农村部门要牵头组织好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确定的计划任务、建设内容和实际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报告,连同年度工作总结于11月25日前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五)强化宣传引导。要在各乡镇统一树立标识标牌,明确体现创建作物、技术模式、行政及技术负责人等信息,便于宣传展示。要大力宣传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县农业农村局要认真总结典型集成模式,并形成经验材料在月报及报送年度总结时一同报自治区。
附件:1.鹿寨县2022年国家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鹿寨县2022年国家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
专家指导组成员名单
3.鹿寨县2022年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绩效
目标计划表
附件1
鹿寨县2022年国家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扎实推进我县2022年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各项工作,加快种植业转型升级和现代农业发展,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糖业发展办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22年国家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2〕79号)文件要求,成立鹿寨县2022年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黄旭慧鹿寨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刘 慧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可春鹿寨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沈峰杰鹿寨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吴雪涛鹿寨县财政局副局长
韦璐如 鹿寨县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
廖武放 鹿寨县农业生态保护站站长
麦燕波鹿寨县农业农村局计财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陈可春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沈峰杰同志兼任,人员由县农业农村局相关人员组成。
附件2
鹿寨县2022年国家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
专家指导组成员名单
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糖业发展办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22年国家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2〕79号)文件要求,成立鹿寨县2022年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专家指导组,负责制订全县绿色高质高效创建技术方案或指导意见、指导各乡镇开展技术攻关和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模式的组装、技术指导和培训及参与项目检查、测产验收等工作。专家指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陈可春鹿寨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沈峰杰鹿寨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沈琦军 鹿寨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主任
韦璐如 鹿寨县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
廖武放 鹿寨县农业生态保护站站长
罗春华 鹿寨县农业生态保护站副站长
覃喜强 鹿寨县农业技术推广站高级农艺师
覃长永 鹿寨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农艺师
卢瑞杰 鹿寨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农艺师
黄昌宇 鹿寨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工程师
陈继宇 鹿寨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助理农艺师
黄小柳 鹿寨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工程师
韦胜勇 中渡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覃金兰 黄冕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农艺师
陈田贵 寨沙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农艺师
莫廷斌 导江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农艺师
沈云华 鹿寨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农艺师
韦莉洁 四排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农艺师
叶英程 平山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农艺师
林秀英 江口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高级农艺师
覃寅军 拉沟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助理农艺师
附件3
鹿寨县2022年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绩效
目标计划表
总体目标:示范推广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模式,提升我县水稻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促进我县粮油产业提质增效和农民增收。 | ||||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 | 数量指标 | 指标1:创建面积。 | 7万亩,其中核心区2.161万亩。 | |
指标2:推广绿色关键技术 | 病虫害统防统治技术2.01万亩,冬种绿肥1.8万亩。 | |||
质量指标 | 指标1:创建区产量水平 | 450公斤/亩,比非创建区高7% | ||
指标2:创建区机械化率 | 90%,比非创建区高5.8% | |||
指标3:优质产品率 | 优质产品率比非创建区高5个百分点 | |||
指标4:订单种植及社会化服务覆盖率 | 订单种植及社会化服务覆盖率达100% | |||
时效指标 | 指标1:制定印发实施方案时间 | 2022年6月28日前 | ||
指标2: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时间 | 2022年11月25日前 | |||
成本指标 | 指标:创建区财政资金支出控制数 | 400万 | ||
效益 | 经济效益 | 指标1:创建区亩生产成本下降 | 平均种粮成本降低80元/亩 | |
指标2:增加农民种植收入 | 达到户均100元 | |||
社会效益 | 指标1:提高示范县种植积极性 | 全县粮食面积保持在41万亩 | ||
指标2:提高种植的组织化、标准化程度 | 有8个新型经营主体带动2.8万亩订单(或联合)生产 | |||
指标3:促进三产融合 | 带动1.12万吨产品加工 | |||
指标4:促进品牌创建 | 新增1个产品实现“三品一标”认证或者富硒认证 | |||
生态效益 | 指标1: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 | 85 %以上,同比增加5% | ||
指标2:发展冬种绿肥 | 1.8万亩左右,同比增加12.5% | |||
指标3:化肥使用量 | 50公斤/亩左右,同比减少5公斤 | |||
指标4:示范区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 | 示范区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8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指标:保障粮食安全和优质农产品供应 | 提高农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实现“藏粮于地”,保障粮食安全。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指标1:项目区农民对创建项目的知晓率 | 85%以上 | |
指标2:项目区农民对项目建设的满意度 | 8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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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县农业农村局 鹿寨县财政局 | 文 件 |
鹿农发〔2022〕27号 |
鹿寨县农业农村局鹿寨县财政局
关于印发《鹿寨县2022年国家绿色高质高效
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鹿寨县2022年国家绿色高质高效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鹿寨县2022年国家绿色高质高效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鹿寨县农业农村局 鹿寨县财政局
2022年7月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鹿寨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1日印发
鹿寨县2022年国家绿色高质高效建设项目
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糖业发展办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22年国家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2〕79号)文件要求,为推进主导品种主推技术集成落地,进一步提升种植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和油料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做好我县2022年国家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实施工作,推动水稻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及中央一号文件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贯彻绿色发展新理念,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要求,以保障粮油、糖料蔗、蔬菜、水果、桑蚕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为目标,创建一批绿色优质粮油生产基地,以及特色优质经济作物标准化生产基地,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组织方式、技术模式、政策体系,建立一批示范引领力强的百亩田、千亩方、万亩片,培育一批新型经营主体,打造一批区域性优势产业,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和效益提升,促进粮食等农作物稳产高产、节本增效和提质增效,为实现全年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目标发挥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
二、创建目标
(一)面积目标。在全县范围内建立多个示范片共7万亩,其中建立1个百亩方(拉沟乡);20个千亩方(四排镇2个、寨沙镇3个、鹿寨镇4个、中渡镇4个、平山镇4个、黄冕镇1个、江口乡1个、导江乡1个)和5个万亩片(平山镇、寨沙镇、四排镇、中渡镇、鹿寨镇各1个),辐射带动10万亩以上。
(二)单产目标。在示范区力争实现亩产双季稻900公斤以上,辐射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
(三)绿色目标。建立水稻绿色高质高效核心区2.161万亩(其中鹿寨镇4000亩、四排镇2000亩、寨沙镇4000亩、中渡镇4000亩、黄冕镇1260亩、平山镇4000亩、导江乡1000亩、江口乡1100亩、拉沟乡250亩),根据不同区域资源禀赋和生产基础,以单产提升和生产生态相协调为目标,集成推广高产高效、资源节约、生态环保技术模式。示范区单位面积化肥农药用量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病虫害绿色防控全覆盖、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带动示范县节本增效5%以上。经济作物高质高效行动“三品一标”示范基地品种优质化率达到100%,树立一批经济作物高质高效行动“三品一标”示范基地典型。
(四)产业目标。围绕市场需求,以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标准化生产的农业“三品一标”为重点,打造一批“三品一标”和富硒农产品示范基地,大力推行“家庭农场+示范区”“合作社+示范区”“龙头企业+示范区”等经营模式,推进订单种植、产销对接,打造全产业链条。分区域分品种打造一批有竞争力的粮油品牌和经济作物优质特色品牌,实现优产优销、优质优价。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主导品种推广,做好苗头性品种示范。突出主导品种的稳产增产作用,在示范区建立品种筛选展示示范点。粮油方面,加大经过生产检验、农民接受程度高的粮油主导品种推广力度,推动构建一乡1—2个、一县3—5个主导品种的结构布局。突出需求导向,以高产加工型的早籼稻品种,产量高、米质优、抗性好的晚籼稻品种,再生能力强、产量高的中稻品种。同时,示范多年生水稻、旱稻等新品种。
(二)加强主推技术应用,促进引领性技术示范。立足各地自然条件和生产实际,组织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加强主推技术展示示范,加大技术补助力度,做给农民看、带着农民干,加快熟化优化的高产高质高效关键技术推广应用,不断提高技术到位率和覆盖率。在示范区组织专家开展前瞻性技术试验示范,重点是水稻智能化育秧、水稻直播和全程机械化,加快技术熟化和本地化,破解粮油生产技术瓶颈,为大面积推广奠定基础。
(三)打造高产创建示范片,推进小面积攻关和大面积均衡增产。围绕集成推广粮油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选择基础条件好、技术力量强的地区,打造省级“万亩片”、市级“千亩方”、县级“百亩田”的三级指挥田,集中资源、集聚力量,大力推行统一良种供应、统一肥水管理、统一病虫防控、统一技术指导、统一机械作业的“五统一”,开展小面积高产攻关和大面积示范推广,实现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配套,将专家产量转化为农户产量,把典型产量转化为大田产量,辐射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
(四)加强生产主体培育,提升规模化生产水平和社会化服务能力。因地制宜选择一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国有农场等经营主体,参与实施绿色高质高效行动,承担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示范任务,提升规模化、组织化生产水平。支持社会化、专业化服务组织围绕整地播种、育秧移栽、施肥打药、收割收获等关键环节开展全托管或半托管等社会化服务,带动小农户提高粮油和经济作物生产轻简化、机械化、集约化水平。
(五)推进产业融合发展,提升价值链延长产业链。发展生产促进产业融合,产业融合带动生产发展。示范区重点发展优质食味稻等市场需求旺盛的品种,增加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发展订单生产,完善标准体系,打造标准化示范基地,健全质量管理制度,促进产业提档升级。
四、创建方式
(一)建立绩效管理机制。过程考核。示范乡镇开展定期监测,每季度提交活动开展、田间苗情等文档和图片资料,县农业农村局集中收集评价。成效考核。当年实施结束后,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乡镇级自查、县级核查,并将考核结果和项目报告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资金考核。严格落实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项目资金拨付到示范我县后,我县要建立资金使用专门台账,适时检查资金拨付和使用进度,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实效。
(二)严格资金使用,提升政策效力。资金主要用于三个方面:一是物化投入补助。用于统一供种、统一农资、统一技术、统一管理、树立示范标牌等物化投入进行补助。二是社会化服务补助。对推广先进施药机械、制种机械、改进施药方式、购买病虫绿色防控产品或技术服务、耕种收一体化作业等社会化服务进行补助。三是技术指导服务补助。对农业农村部门组织专家开展技术指导、优质品种推广、新技术集成组装、瓶颈技术攻关及高产竞赛测产、项目考核验收等方面给予适当补助。项目资金安排和使用管理要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2〕1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2〕1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桂农业发〔2017〕112号)要求执行。
五、资金使用计划
400万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物化投入、新技术推广补助、采购社会化服务、水稻全产业链相关设备升级、技术培训、材料及示范牌建立等。该项目确保2022年底前项目实施完成、资金合法合理支出完毕。
(一)物化补助19.63万元。采购有机肥151吨,每吨1300元,共19.63万元。对黄冕镇、拉沟乡的水稻绿色高质高效示范核心区进行有机肥补助,补助面积1510亩,(黄冕镇1260亩,拉沟乡250亩),每亩补贴有机肥100公斤。
(二)新技术推广补助39万。采取先建后补,推广富硒水稻种植技术2000亩,高钙米种植技术600亩。进行富硒水稻种植补助2000亩,每亩120元,共24万元;进行高钙米种植补助600亩,250元/亩,共15万元。
(三)采购社会化服务252.58万元。对全县2.01万亩水稻核心区进行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采购,包括完成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4.02万亩次,进行9场专业技术培训,印发2万册水稻绿色高质高效种植技术手册,制作9块示范牌等内容。
(四)水稻全产业链相关设备(场地)购买及改造升级补助88万元。采取先建后补,对示范区内合作社采购及改造升级的设备给予总额50%的补助,计划对鹿寨县中明农机专业合作社、鹿寨县裕泉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进行补助。鹿寨县中明农机专业合作社采购一套烘干设备100万元,旧烘干线改造升级(柴油炉改热风炉、清选和除尘设备改造升级)40万元,烘干旧厂房改造12万元,共152万元,补助76万元;鹿寨县裕泉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采购插秧机一台套20万元,育秧播种机1台4万元,共24万元,补助12万元。
(五)技术指导服务补助0.79万元。对农技人员开展现场观摩、集中培训、下乡指导、测产验收等方面补助。
具体资金技术使用情况如表1所示。
表1、资金使用计划表
序号 | 补助内容 | 单位 | 单价 | 补助金额(万元) | ||
1 | 采购有机肥 | 151吨 | 1300元/吨 | 19.63 | ||
2 | 新技术推广补助 | 富硒水稻种植 | 2000亩 | 120元/亩 | 24 | |
高钙米种植 | 600亩 | 250元/亩 | 15 | |||
3 | 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采购 | 防水稻钻心虫、卷叶虫、稻飞虱和南方黑条矮缩病、稻曲病、稻瘟病,喷施磷酸二氢钾。 | 40200亩次 | 59元/亩 | 237.18 | |
技术培训 | 9场次 | 2500元/场 | 2.25 | |||
水稻绿色高质高效种植技术手册 | 20000本 | 5元/本 | 10 | |||
示范牌 | 9块 | 0.35万元/块 | 3.15 | |||
4 | 水稻全产业链相关设备(场地)购买及改造升级补助 | 购买新烘干设备 | 1套 | 100万元/套 | 50 | |
旧烘干线改造升级 | 柴油炉改热风炉 | 1套 | 20万元/套 | 10 | ||
旧稻谷清选设备升级 | 1套 | 10万元/套 | 5 | |||
旧除尘设备升级 | 1套 | 10万元/套 | 5 | |||
烘干旧厂房改造 | 12万元 | 6 | ||||
插秧机 | 1套 | 20万元/套 | 10 | |||
育秧播种机 | 1台 | 4万元/台 | 2 | |||
5 | 技术指导服务补助 | 开展现场观摩、集中培训、下乡指导、测产验收等方面补助 | 0.79 | |||
资金总额 | 400 |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县要成立由政府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强化统筹协调,落实责任分工,加强与财政部门协调,促进转移支付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小组组长或成员在关键季节和重要生产环节要到创建区检查项目实施情况1次以上。示范县项目实施方案原则上要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印发,或者经县级人民政府同意,由农业农村、财政两部门联合印发。
(二)强化指导服务。县农业农村要加强对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工作的技术指导服务,在关键农时季节,及时开展现场观摩、集中培训、巡回指导、测产验收等,提高创建水平,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创建作物生长期内组织专家在各乡镇巡回指导1次以上。同时,积极做好市场价格、供需形势、销售渠道等相关信息服务,引导农民合理安排生产,促进产销衔接。
(三)强化日常管理。我县要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制度,加强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将创建工作的相关文件和影像资料归档立卷,以备查阅。强化进度调度,县级实施方案印发后,落实项目实施具体负责人和信息报送具体负责人,从7月份开始,于每月25日前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报送1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工作月简报。在项目实施中,因客观原因需要调整项目建设内容的,由县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联合报本县人民政府审批,并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备案。
(四)强化监督考核。在每季作物收获期间县农业农村部门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开展测产验收工作,形成测产验收报告。整个项目实施结束后,县农业农村部门要牵头组织好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确定的计划任务、建设内容和实际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报告,连同年度工作总结于11月25日前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五)强化宣传引导。要在各乡镇统一树立标识标牌,明确体现创建作物、技术模式、行政及技术负责人等信息,便于宣传展示。要大力宣传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县农业农村局要认真总结典型集成模式,并形成经验材料在月报及报送年度总结时一同报自治区。
附件:1.鹿寨县2022年国家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鹿寨县2022年国家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
专家指导组成员名单
3.鹿寨县2022年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绩效
目标计划表
附件1
鹿寨县2022年国家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扎实推进我县2022年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各项工作,加快种植业转型升级和现代农业发展,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糖业发展办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22年国家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2〕79号)文件要求,成立鹿寨县2022年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黄旭慧鹿寨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刘 慧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可春鹿寨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沈峰杰鹿寨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吴雪涛鹿寨县财政局副局长
韦璐如 鹿寨县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
廖武放 鹿寨县农业生态保护站站长
麦燕波鹿寨县农业农村局计财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陈可春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沈峰杰同志兼任,人员由县农业农村局相关人员组成。
附件2
鹿寨县2022年国家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
专家指导组成员名单
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糖业发展办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22年国家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2〕79号)文件要求,成立鹿寨县2022年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专家指导组,负责制订全县绿色高质高效创建技术方案或指导意见、指导各乡镇开展技术攻关和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模式的组装、技术指导和培训及参与项目检查、测产验收等工作。专家指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陈可春鹿寨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沈峰杰鹿寨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沈琦军 鹿寨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主任
韦璐如 鹿寨县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
廖武放 鹿寨县农业生态保护站站长
罗春华 鹿寨县农业生态保护站副站长
覃喜强 鹿寨县农业技术推广站高级农艺师
覃长永 鹿寨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农艺师
卢瑞杰 鹿寨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农艺师
黄昌宇 鹿寨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工程师
陈继宇 鹿寨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助理农艺师
黄小柳 鹿寨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工程师
韦胜勇 中渡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覃金兰 黄冕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农艺师
陈田贵 寨沙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农艺师
莫廷斌 导江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农艺师
沈云华 鹿寨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农艺师
韦莉洁 四排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农艺师
叶英程 平山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农艺师
林秀英 江口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高级农艺师
覃寅军 拉沟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助理农艺师
附件3
鹿寨县2022年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绩效
目标计划表
总体目标:示范推广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模式,提升我县水稻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促进我县粮油产业提质增效和农民增收。 | ||||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 | 数量指标 | 指标1:创建面积。 | 7万亩,其中核心区2.161万亩。 | |
指标2:推广绿色关键技术 | 病虫害统防统治技术2.01万亩,冬种绿肥1.8万亩。 | |||
质量指标 | 指标1:创建区产量水平 | 450公斤/亩,比非创建区高7% | ||
指标2:创建区机械化率 | 90%,比非创建区高5.8% | |||
指标3:优质产品率 | 优质产品率比非创建区高5个百分点 | |||
指标4:订单种植及社会化服务覆盖率 | 订单种植及社会化服务覆盖率达100% | |||
时效指标 | 指标1:制定印发实施方案时间 | 2022年6月28日前 | ||
指标2: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时间 | 2022年11月25日前 | |||
成本指标 | 指标:创建区财政资金支出控制数 | 400万 | ||
效益 | 经济效益 | 指标1:创建区亩生产成本下降 | 平均种粮成本降低80元/亩 | |
指标2:增加农民种植收入 | 达到户均100元 | |||
社会效益 | 指标1:提高示范县种植积极性 | 全县粮食面积保持在41万亩 | ||
指标2:提高种植的组织化、标准化程度 | 有8个新型经营主体带动2.8万亩订单(或联合)生产 | |||
指标3:促进三产融合 | 带动1.12万吨产品加工 | |||
指标4:促进品牌创建 | 新增1个产品实现“三品一标”认证或者富硒认证 | |||
生态效益 | 指标1: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 | 85 %以上,同比增加5% | ||
指标2:发展冬种绿肥 | 1.8万亩左右,同比增加12.5% | |||
指标3:化肥使用量 | 50公斤/亩左右,同比减少5公斤 | |||
指标4:示范区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 | 示范区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8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指标:保障粮食安全和优质农产品供应 | 提高农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实现“藏粮于地”,保障粮食安全。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指标1:项目区农民对创建项目的知晓率 | 85%以上 | |
指标2:项目区农民对项目建设的满意度 | 8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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