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5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现将《鹿寨县2025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鹿寨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鹿寨县2025年大豆玉米带状
复合种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5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推动高质高效完成我县0.12万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任务,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4〕7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4〕2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对象范围
(一)实施范围。2025年全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为0.12万亩,由各乡镇组织种植,各乡镇具体实施面积详见附件1。
(二)补贴对象和资金使用
承担2025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的生产者,包括普通农户、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垦农场、农业企业等,优先鼓励规模经营主体种植。已领取此项补贴的生产者同时可以按规定申报2025年其他有关种粮补贴。
二、补贴面积依据和补贴标准
(一)补贴面积。依据补贴对象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的种植协议,以经本县农业农村部门组织核验确定的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为实际补贴面积。补贴面积依据应符合有关技术方案要求所提出的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间套种模式。
(二)补贴标准。同一县域内统一补贴标准。补贴标准根据自治区分配下达的种植面积任务、资金总量和核验后确定的补贴面积总数据实测算确定。中央补助资金每亩补贴标准控制在150元以内(不包括自治区、市、县级财政安排的资金)可整合其他涉农项目资金支持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但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400元每亩。
三、补贴资金的发放方式
对主动承担任务生产者的补贴。补贴对象清单、补贴面积经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农业农村、财政主管部门按程序审核确认,在补助对象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的所在乡镇和村委进行公示5天,有关村委应充分利用微信、短信等方式发送公示信息或提醒信息,提高群众知晓度。经公示无异议,并报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财政部门通过农民补贴“一卡通”或种植主体账号兑现补贴。各地要集中力量加快推进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项目实施进度,可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性兑付全年的补贴资金,也可以按照播种季节分两次兑付补贴资金,原则上第一次应于2025年7月底前发放完毕,第二次应于2025年10月底前发放完毕。
2024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项目的结余资金20366元,结转用于2025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并于2025年7月底前将实际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报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四、项目实施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方案要求,立足地方实际,及时制定细化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实施区域、种植模式、补助方式和标准、验收标准、保障措施等内容,确保任务落实落地落细。要强化高产示范片创建引领,提高复合种植的效益。
(二)政策宣传和组织申报。各地根据自治区下达的任务,通过广播、电视、网络以及新媒体等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使基层干部群众、广大农户、各类种植经营主体了解补贴政策的内容。方案下发后及时组织实施主体申报,申报内容应包括计划实施地点、播种时间、种植面积、种植模式、补助方式等,确保完成播种面积任务。
(三)签订种植协议。由乡镇人民政府与项目实施主体签订种植协议,明确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依法依规、高效有序开展工作。协议文本作为项目验收的主要依据。
(四)组织申报。补贴采取自愿申报制,申报主体向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其中种植大户、家庭农村、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要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村(居)委会审核、汇总、盖章后统一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申报。
(五)对种植情况进行抽查核验。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项目抽查(验收),验收组对每个乡镇辖区内承担项目实施完成情况进行田间抽查核验,每个乡镇至少抽查1个村委,每个村委抽验3户或3个地块。
(六)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审核公示。县、乡镇共同整理编制补贴对象、补贴面积清单,经乡镇人民政府、县级主管部门(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按程序审核确认,在乡镇人民政府、村委公示5天。公示期间出现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及时进行核实和修正,必要时进行二次公示。
(七)兑付补贴资金。公示无异议后,县农业农村局根据项目实施核验结果,制定资金兑付清单,报送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将补贴资金直接转金融机构或拨付各乡镇。乡镇收到补贴资金后,委托金融机构及时将补贴兑付到补贴对象“一卡通”账户或通过转账方式兑付给相关实施主体,不允许现金兑付。
(八)整理台账归档。县农业农村局要建立补助环节、补助对象、补助面积及补助方式台账,及时将实施方案与总结等情况文档和照片资料立卷归档。加强工作服务指导,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并开展自评总结。
(九)及时做好总结和绩效自评。县农业农村局于2025年7月30日前将全县上半年项目工作总结报送市农业农村局,12月10日前将全县年度工作总结和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报送市农业农村局。评价结果、任务落实、总结报送、资金支出等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组织、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指导、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工作。切实做好面积落实、种子供应、机具保障、技术培训、工作指导、产销对接等工作,积极组织开展高产示范片创建、“揭榜挂帅”领办示范片和高产竞赛活动,确保高质量完成种植任务。
(二)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县农业农村部门要聚焦适宜品种、播种、除草、化控等关键环节,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指导农民做好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工作,推广科学密植技术,确保玉米基本不减产,多收一季豆,力争在全程管护水平、产量、效益等方面有较大提升。各地加大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发挥政策效能,调动农民发展复合种植的积极性;要挖掘复合种植关键技术模式创新和成效的典型,发挥典型引导和带动作用,为复合种植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要适时开展工作指导,加强与财政、水利、气象等部门会商,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重点推动资金、品种、技术、生产服务等要素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加强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严禁截留、挪用、超范围使用和长时间滞留账户,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附件:鹿寨县2025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播种面积任务分解表
附1
鹿寨县2025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
播种面积任务分解表
单位:亩
乡镇名称 |
下达面积任务 |
全县合计 |
1200 |
黄冕镇 |
90 |
平山镇 |
130 |
中渡镇 |
110 |
鹿寨镇 |
180 |
寨沙镇 |
260 |
四排镇 |
250 |
拉沟乡 |
60 |
江口乡 |
60 |
导江乡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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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5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现将《鹿寨县2025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鹿寨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鹿寨县2025年大豆玉米带状
复合种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5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推动高质高效完成我县0.12万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任务,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4〕7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4〕2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对象范围
(一)实施范围。2025年全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为0.12万亩,由各乡镇组织种植,各乡镇具体实施面积详见附件1。
(二)补贴对象和资金使用
承担2025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的生产者,包括普通农户、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垦农场、农业企业等,优先鼓励规模经营主体种植。已领取此项补贴的生产者同时可以按规定申报2025年其他有关种粮补贴。
二、补贴面积依据和补贴标准
(一)补贴面积。依据补贴对象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的种植协议,以经本县农业农村部门组织核验确定的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为实际补贴面积。补贴面积依据应符合有关技术方案要求所提出的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间套种模式。
(二)补贴标准。同一县域内统一补贴标准。补贴标准根据自治区分配下达的种植面积任务、资金总量和核验后确定的补贴面积总数据实测算确定。中央补助资金每亩补贴标准控制在150元以内(不包括自治区、市、县级财政安排的资金)可整合其他涉农项目资金支持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但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400元每亩。
三、补贴资金的发放方式
对主动承担任务生产者的补贴。补贴对象清单、补贴面积经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农业农村、财政主管部门按程序审核确认,在补助对象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的所在乡镇和村委进行公示5天,有关村委应充分利用微信、短信等方式发送公示信息或提醒信息,提高群众知晓度。经公示无异议,并报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财政部门通过农民补贴“一卡通”或种植主体账号兑现补贴。各地要集中力量加快推进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项目实施进度,可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性兑付全年的补贴资金,也可以按照播种季节分两次兑付补贴资金,原则上第一次应于2025年7月底前发放完毕,第二次应于2025年10月底前发放完毕。
2024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项目的结余资金20366元,结转用于2025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并于2025年7月底前将实际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报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四、项目实施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方案要求,立足地方实际,及时制定细化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实施区域、种植模式、补助方式和标准、验收标准、保障措施等内容,确保任务落实落地落细。要强化高产示范片创建引领,提高复合种植的效益。
(二)政策宣传和组织申报。各地根据自治区下达的任务,通过广播、电视、网络以及新媒体等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使基层干部群众、广大农户、各类种植经营主体了解补贴政策的内容。方案下发后及时组织实施主体申报,申报内容应包括计划实施地点、播种时间、种植面积、种植模式、补助方式等,确保完成播种面积任务。
(三)签订种植协议。由乡镇人民政府与项目实施主体签订种植协议,明确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依法依规、高效有序开展工作。协议文本作为项目验收的主要依据。
(四)组织申报。补贴采取自愿申报制,申报主体向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其中种植大户、家庭农村、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要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村(居)委会审核、汇总、盖章后统一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申报。
(五)对种植情况进行抽查核验。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项目抽查(验收),验收组对每个乡镇辖区内承担项目实施完成情况进行田间抽查核验,每个乡镇至少抽查1个村委,每个村委抽验3户或3个地块。
(六)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审核公示。县、乡镇共同整理编制补贴对象、补贴面积清单,经乡镇人民政府、县级主管部门(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按程序审核确认,在乡镇人民政府、村委公示5天。公示期间出现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及时进行核实和修正,必要时进行二次公示。
(七)兑付补贴资金。公示无异议后,县农业农村局根据项目实施核验结果,制定资金兑付清单,报送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将补贴资金直接转金融机构或拨付各乡镇。乡镇收到补贴资金后,委托金融机构及时将补贴兑付到补贴对象“一卡通”账户或通过转账方式兑付给相关实施主体,不允许现金兑付。
(八)整理台账归档。县农业农村局要建立补助环节、补助对象、补助面积及补助方式台账,及时将实施方案与总结等情况文档和照片资料立卷归档。加强工作服务指导,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并开展自评总结。
(九)及时做好总结和绩效自评。县农业农村局于2025年7月30日前将全县上半年项目工作总结报送市农业农村局,12月10日前将全县年度工作总结和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报送市农业农村局。评价结果、任务落实、总结报送、资金支出等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组织、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指导、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工作。切实做好面积落实、种子供应、机具保障、技术培训、工作指导、产销对接等工作,积极组织开展高产示范片创建、“揭榜挂帅”领办示范片和高产竞赛活动,确保高质量完成种植任务。
(二)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县农业农村部门要聚焦适宜品种、播种、除草、化控等关键环节,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指导农民做好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工作,推广科学密植技术,确保玉米基本不减产,多收一季豆,力争在全程管护水平、产量、效益等方面有较大提升。各地加大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发挥政策效能,调动农民发展复合种植的积极性;要挖掘复合种植关键技术模式创新和成效的典型,发挥典型引导和带动作用,为复合种植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要适时开展工作指导,加强与财政、水利、气象等部门会商,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重点推动资金、品种、技术、生产服务等要素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加强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严禁截留、挪用、超范围使用和长时间滞留账户,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附件:鹿寨县2025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播种面积任务分解表
附1
鹿寨县2025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
播种面积任务分解表
单位:亩
乡镇名称 |
下达面积任务 |
全县合计 |
1200 |
黄冕镇 |
90 |
平山镇 |
130 |
中渡镇 |
110 |
鹿寨镇 |
180 |
寨沙镇 |
260 |
四排镇 |
250 |
拉沟乡 |
60 |
江口乡 |
60 |
导江乡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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