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4〕26号)《全国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农办农〔2023〕17号)和《广西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实施方(2023—2030年)》(桂农厅办发〔2023〕101号)要求,现将《鹿寨县2025年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工作,认真贯彻执行。
鹿寨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鹿寨县2025年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的部署安排,支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创新组织方式、集成粮油高产技术,进一步挖掘地种肥药各要素、耕种管收各环节增产潜力,培育粮油规模种植的高产典型,发挥规模种植主体的引领作用,提高主要粮油作物关键技术模式到位率和覆盖面,将专家产量转化为农民产量、典型产量转化为大田产量,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推动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持续提升,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4〕26号)《全国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农办农〔2023〕17号)和《广西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桂农厅办发〔2023〕10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作物范围和种类
纳入奖补的粮油作物以我县产能提升最迫切、单产提升潜力较大的水稻、玉米、大豆为重点,鼓励各地对采取间套种和复合种植方式种植的粮油作物纳入奖补范围,合理确定单产提升目标。
二、技术路径
(一)水稻。推广应用生育期适宜、高产优质、抗逆性强、抗倒伏、抗病性强的水稻品种。集成推广工厂化育秧和集中育秧、机械插秧、精量机直播、节水灌溉、侧深施肥和测土配方施肥、巧施穗粒肥、病虫草鼠螺害综合防控等技术。重点实施水稻增密增穗、后期“一喷多促”增产技术措施。
(二)玉米。结合种子包衣、重施攻苞肥等重点技术推广,进一步优化组装配套技术,扩大应用耐密植、抗倒伏、宜机收高产品种,集成推广密植精准调控、氮肥基追分段施肥、深松深耕、免耕秸秆覆盖还田、单粒精播、双粒匀播、病虫草害绿色防控等技术。
(三)大豆。结合种子包衣、商品种替换自留种等技术措施,推广应用高产高油高蛋白、抗逆广适、耐荫耐密宜机收品种,集成推广大垄宽台匀密、密植精播、化控防倒、带状复合种植等技术。支持采用药剂拌种、施用菌剂、增施钼酸铵等增产措施。
(四)花生。推广应用高产广适、高油高油酸、抗逆耐荫、适合间套作的品种,集成推广种子包衣、宽窄行垄种、单粒精播、结荚区平衡集中施肥、化学调控、病虫害防治、宽行复合种植等技术。
三、实施方式
本资金奖补对象包括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内的粮油生产经营者。
(一)细化方案。县农业农村部门应当制定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细化具体内容,明确作物、品种、面积(不含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对外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面积,下同)、技术、单产等条件,以及操作程序和奖补方式等。实施项目的经营主体作物单产比当地同类地块平均水平高10%以上。
(二)主体申报。各乡镇组织动员粮油规模种植主体积极参与,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自愿申报。实行“一主体一方案”(参考格式见附件),主体申报方案需明确作物种类、种植面积、技术模式、目标单产等基本信息。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申报服务和指导,切实提高申报的便捷性、高效性和有效性。申报主体不得与承担国家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任务的主体重复。
(三)过程记录。要充分发挥各级专家指导组和农技推广队伍作用,明确本地区粮油作物单产提升技术路径,指导规模种植主体做好良种选择、技术配套、防灾减灾和病虫防控,促进关键技术落实到位。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应按要求加强田间管理,落实关键技术,努力提高单产水平。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指导规模种植主体建立生产档案,记录作物生产过程中应用的关键技术、采取的主要措施等。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根据作物生长农时适时组织指导服务重点技术落实情况。
(四)县级测产。作物收获季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对各乡镇承担项目主体进行随机抽测,未抽到的由各乡镇自行进行测产验收,并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如实上报测产结果。对非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未达到单产提升目标的主体,取消奖补资格。
(五)资金奖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关键技术措施到位情况、测产结果和项目资金情况,确定奖补对象并公示。根据总奖补资金额度以及主体单产水平情况、种植规模等因素阶梯化设置奖补档次,分档次进行奖补。
四、申报条件和奖补标准
(一)申报条件:本县当季粮油作物实际种植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种植主体均可申报资金奖补,申报主体应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经营、财务状况良好,实施项目的地块无纠纷,且有提高粮油作物单产的意愿。其中,对单个主体种植水稻、玉米规模原则上要求应在20亩(含)以上,其他粮油作物应在10亩(含)以上。
(二)奖补标准:奖补标准统筹考虑主体单产水平情况、种植规模(不含为其他主体和农户开展环节托管或全程托管的社会化服务面积)、奖补资金总体规模等因素采取阶梯化设置。分作物的奖补标准为:水稻、花生每亩不超过400元,玉米每亩不超过300元,大豆、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每亩不超过200元。单个主体设置奖补上限,其中,规模种植水稻、花生相对连片1000亩以上的原则上不超过35万元、相对连片500亩以上不足1000亩的原则上不超过25万元;其他作物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对同个主体规模种植2种及以上列入奖补范围的粮油作物,按作物面积分开计算,但是奖补总额不能超过40万元,防止“垒大户”。
1.水稻奖补标准:水稻每亩早稻干谷产量应在402公斤(含)以上,中稻干谷产量应592公斤(含)以上,晚稻干谷产量应在407公斤(含)以上。在共设一、二、三等奖,及鼓励奖, 其中一等奖1名,奖励400元/亩;二等奖2名,奖励350元/亩;三等奖3名,奖励300元/亩;未获得一、二、三等奖为鼓励奖,奖励250元/亩。如只有一个经营主体报名参赛则不进行评比。主体申报应在5月20日、8月20日前完成。
2.玉米奖补标准:春播干玉米每亩产量应在380公斤(含)以上,夏播干玉米每亩产量应在421公斤(含)以上,共设一、二、三等奖,及鼓励奖, 其中一等奖1名,奖励300元/亩;二等奖2名,奖励250元/亩;三等奖3名,奖励200元/亩;未获得一、二、三等奖为鼓励奖,奖励150元/亩。如只有一个经营主体报名参赛则不进行评比。主体申报应在5月20日、8月20日前进行。
3.大豆奖补标准:春播大豆每亩产量应在126公斤(含)以上,夏播大豆每亩产量应在112公斤(含)以上。共设一、二、三等奖,及鼓励奖, 其中一等奖1名,奖励200元/亩;二等奖2名,奖励180元/亩;三等奖3名,奖励150元/亩;未获得一、二、三等奖为鼓励奖,奖励100元/亩。如只有一个经营主体报名参赛则不进行评比。主体申报应在5月20日、8月20日前完成。
4.花生奖补标准:花生每亩产量应在215公斤以上,共设一、二、三等奖,及鼓励奖, 其中一等奖1名,奖励400元/亩;二等奖2名,奖励350元/亩;三等奖3名,奖励300元/亩;未获得一、二、三等奖为鼓励奖,奖励250元/亩。如只有一个经营主体报名参赛则不进行评比。主体申报应在5月20日、8月20日前完成。
5.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奖补标准:大豆每亩产量应在50公斤以上,春播干玉米每亩产量应在380公斤(含)以上,夏播干玉米每亩产量应在421公斤(含)以上,在各作物产量达标的情况下,根据干玉米亩产进行评比。共设一、二、三等奖,及鼓励奖,其中一等奖1名,奖励200元/亩;二等奖2名,奖励180元/亩;三等奖3名,奖励150元/亩;未获得一、二、三等奖为鼓励奖,奖励120元/亩。如只有一个经营主体报名参赛则不进行评比。主体申报应在5月20日、8月20日前完成。
(三)资金使用说明:项目总资金为93.3383万元,其中80万元为2025年度资金,13.3383万元为2023年度转结资金。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形式,资金优先用于春播农作物及全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奖励,其次用于其他作物种植奖励,先报先得;如按照以上奖励标准,补助总金额超过总项目资金,则根据申报户数、面积等因素按比例再次测算鼓励奖资金。原则上于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资金支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指导服务。要结合项目实施,深入推进“揭榜挂帅”“专家领衔”创建高产样板等示范带动单产提升行动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各级专家指导组和农技推广队伍作用,明确本地主要粮油作物单产提升技术路径,指导规模种植主体做好良种选择、技术配套、防灾减灾和病虫防控,促进关键技术落实到位。
(二)加强宣传推广。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各类新媒体,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方式,做好政策解读、经验宣传、典型打造,形成推技术、创高产、争先进的单产提升比学赶超良好氛围。
(三)强化资金管理。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政策要求以及有关资金使用要求,做好资金管理。对按程序申报并完成项目建设、达到奖补标准的主体,项目县要及时兑现奖补资金,提高主体提升粮油作物单产积极性。
(四)加强项目监督。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过程管理,全过程建档,记录技术落实、资金使用、成效评估等工作内容,确保项目实施规范有序、测产结果真实可靠、奖补发放公开透明。要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对奖补情况在项目所在村公示5天,加强群众监督,确保公示制度的执行效果。
附件:1.广西2025年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申报书
2.XXX(经营主体名称)XXX(作物名称)单产提升实施方案
3.项目主体档案参考格式
附件1
广西2025年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
申
报
书
规模种植主体(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2025年 月
经营主体 |
申报时间 |
||
实施作物种类 |
(水稻/玉米/大豆/马铃薯/甘薯/小麦/花生/收籽油菜) |
实施面积(亩) |
|
地址 |
|||
基本情况 |
(主要包括经营主体概况,实施地块地理位置,常年种植情况,种植经验等。)
| ||
实施内容 |
(主要是针对承担单产提升的作物,拟采取的技术模式,实施后预期单产提升水平分析,以及进度安排等。)
| ||
属地村委会意见 |
(说明情况是否属实)
(盖章) 年 月 日 | ||
乡镇或街道审核意见 |
(说明情况是否属实)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广西2025年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 实施计划表 | ||
基本情况 |
经营主体名称 |
|
负责人姓名 |
||
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
||
经营情况概述 |
经营(服务)农作物面积 亩,年经营收入 万元,经营主体人数 人 | |
项目位置及实施面积 |
具体地址 |
市 县(市、区) 乡(镇) 村 |
种植作物名称 (如水稻、玉米、大豆、马铃薯、收籽油菜、甘薯、花生、小麦等) |
||
实施面积(亩) 其中:水稻、玉米、大豆、马铃薯、收籽油菜等粮油作物实施面积 |
||
种植品种 |
||
土地性质(在括号内钩选) |
自有(),租赁(),剩余租期 年 | |
单产提升目标 |
作物名称:(如:水稻、玉米、大豆、马铃薯、收籽油菜等) |
上年单产 公斤/亩,今年计划 公斤/亩,总产增加 吨 |
单产提升的技术措施 |
1. 品种名称 2. 种子处理技术 3. 育苗技术 4. 种植技术 5. 种植规格 6. 施肥方案和用量 7. 排灌技术 8. 病虫防治方法 9.机械化措施 其他的技术可增列 |
(技术措施的名称) |
效益分析 |
各项技术措施的成本投入(元/亩) |
|
预计投入总成本(元) |
||
预期收入(元) |
||
预期经济效益(增加的收入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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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带动情况 |
带动周边 万亩订单 (或联合)生产 | |
进度安排 |
准备阶段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播种/种植阶段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田间管理阶段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收获阶段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附: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农户身份证(复印件) |
附件3
项目主体档案参考格式 | |||||||||
省份: |
时间: |
填表人: 电话: | |||||||
序号 |
县(市、区) |
项目 主体 |
负责人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方式 |
作物 |
面积(亩) |
落实的关键技术措施 |
亩产水平(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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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4〕26号)《全国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农办农〔2023〕17号)和《广西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实施方(2023—2030年)》(桂农厅办发〔2023〕101号)要求,现将《鹿寨县2025年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工作,认真贯彻执行。
鹿寨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鹿寨县2025年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的部署安排,支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创新组织方式、集成粮油高产技术,进一步挖掘地种肥药各要素、耕种管收各环节增产潜力,培育粮油规模种植的高产典型,发挥规模种植主体的引领作用,提高主要粮油作物关键技术模式到位率和覆盖面,将专家产量转化为农民产量、典型产量转化为大田产量,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推动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持续提升,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4〕26号)《全国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农办农〔2023〕17号)和《广西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桂农厅办发〔2023〕10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作物范围和种类
纳入奖补的粮油作物以我县产能提升最迫切、单产提升潜力较大的水稻、玉米、大豆为重点,鼓励各地对采取间套种和复合种植方式种植的粮油作物纳入奖补范围,合理确定单产提升目标。
二、技术路径
(一)水稻。推广应用生育期适宜、高产优质、抗逆性强、抗倒伏、抗病性强的水稻品种。集成推广工厂化育秧和集中育秧、机械插秧、精量机直播、节水灌溉、侧深施肥和测土配方施肥、巧施穗粒肥、病虫草鼠螺害综合防控等技术。重点实施水稻增密增穗、后期“一喷多促”增产技术措施。
(二)玉米。结合种子包衣、重施攻苞肥等重点技术推广,进一步优化组装配套技术,扩大应用耐密植、抗倒伏、宜机收高产品种,集成推广密植精准调控、氮肥基追分段施肥、深松深耕、免耕秸秆覆盖还田、单粒精播、双粒匀播、病虫草害绿色防控等技术。
(三)大豆。结合种子包衣、商品种替换自留种等技术措施,推广应用高产高油高蛋白、抗逆广适、耐荫耐密宜机收品种,集成推广大垄宽台匀密、密植精播、化控防倒、带状复合种植等技术。支持采用药剂拌种、施用菌剂、增施钼酸铵等增产措施。
(四)花生。推广应用高产广适、高油高油酸、抗逆耐荫、适合间套作的品种,集成推广种子包衣、宽窄行垄种、单粒精播、结荚区平衡集中施肥、化学调控、病虫害防治、宽行复合种植等技术。
三、实施方式
本资金奖补对象包括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内的粮油生产经营者。
(一)细化方案。县农业农村部门应当制定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细化具体内容,明确作物、品种、面积(不含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对外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面积,下同)、技术、单产等条件,以及操作程序和奖补方式等。实施项目的经营主体作物单产比当地同类地块平均水平高10%以上。
(二)主体申报。各乡镇组织动员粮油规模种植主体积极参与,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自愿申报。实行“一主体一方案”(参考格式见附件),主体申报方案需明确作物种类、种植面积、技术模式、目标单产等基本信息。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申报服务和指导,切实提高申报的便捷性、高效性和有效性。申报主体不得与承担国家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任务的主体重复。
(三)过程记录。要充分发挥各级专家指导组和农技推广队伍作用,明确本地区粮油作物单产提升技术路径,指导规模种植主体做好良种选择、技术配套、防灾减灾和病虫防控,促进关键技术落实到位。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应按要求加强田间管理,落实关键技术,努力提高单产水平。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指导规模种植主体建立生产档案,记录作物生产过程中应用的关键技术、采取的主要措施等。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根据作物生长农时适时组织指导服务重点技术落实情况。
(四)县级测产。作物收获季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对各乡镇承担项目主体进行随机抽测,未抽到的由各乡镇自行进行测产验收,并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如实上报测产结果。对非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未达到单产提升目标的主体,取消奖补资格。
(五)资金奖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关键技术措施到位情况、测产结果和项目资金情况,确定奖补对象并公示。根据总奖补资金额度以及主体单产水平情况、种植规模等因素阶梯化设置奖补档次,分档次进行奖补。
四、申报条件和奖补标准
(一)申报条件:本县当季粮油作物实际种植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种植主体均可申报资金奖补,申报主体应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经营、财务状况良好,实施项目的地块无纠纷,且有提高粮油作物单产的意愿。其中,对单个主体种植水稻、玉米规模原则上要求应在20亩(含)以上,其他粮油作物应在10亩(含)以上。
(二)奖补标准:奖补标准统筹考虑主体单产水平情况、种植规模(不含为其他主体和农户开展环节托管或全程托管的社会化服务面积)、奖补资金总体规模等因素采取阶梯化设置。分作物的奖补标准为:水稻、花生每亩不超过400元,玉米每亩不超过300元,大豆、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每亩不超过200元。单个主体设置奖补上限,其中,规模种植水稻、花生相对连片1000亩以上的原则上不超过35万元、相对连片500亩以上不足1000亩的原则上不超过25万元;其他作物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对同个主体规模种植2种及以上列入奖补范围的粮油作物,按作物面积分开计算,但是奖补总额不能超过40万元,防止“垒大户”。
1.水稻奖补标准:水稻每亩早稻干谷产量应在402公斤(含)以上,中稻干谷产量应592公斤(含)以上,晚稻干谷产量应在407公斤(含)以上。在共设一、二、三等奖,及鼓励奖, 其中一等奖1名,奖励400元/亩;二等奖2名,奖励350元/亩;三等奖3名,奖励300元/亩;未获得一、二、三等奖为鼓励奖,奖励250元/亩。如只有一个经营主体报名参赛则不进行评比。主体申报应在5月20日、8月20日前完成。
2.玉米奖补标准:春播干玉米每亩产量应在380公斤(含)以上,夏播干玉米每亩产量应在421公斤(含)以上,共设一、二、三等奖,及鼓励奖, 其中一等奖1名,奖励300元/亩;二等奖2名,奖励250元/亩;三等奖3名,奖励200元/亩;未获得一、二、三等奖为鼓励奖,奖励150元/亩。如只有一个经营主体报名参赛则不进行评比。主体申报应在5月20日、8月20日前进行。
3.大豆奖补标准:春播大豆每亩产量应在126公斤(含)以上,夏播大豆每亩产量应在112公斤(含)以上。共设一、二、三等奖,及鼓励奖, 其中一等奖1名,奖励200元/亩;二等奖2名,奖励180元/亩;三等奖3名,奖励150元/亩;未获得一、二、三等奖为鼓励奖,奖励100元/亩。如只有一个经营主体报名参赛则不进行评比。主体申报应在5月20日、8月20日前完成。
4.花生奖补标准:花生每亩产量应在215公斤以上,共设一、二、三等奖,及鼓励奖, 其中一等奖1名,奖励400元/亩;二等奖2名,奖励350元/亩;三等奖3名,奖励300元/亩;未获得一、二、三等奖为鼓励奖,奖励250元/亩。如只有一个经营主体报名参赛则不进行评比。主体申报应在5月20日、8月20日前完成。
5.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奖补标准:大豆每亩产量应在50公斤以上,春播干玉米每亩产量应在380公斤(含)以上,夏播干玉米每亩产量应在421公斤(含)以上,在各作物产量达标的情况下,根据干玉米亩产进行评比。共设一、二、三等奖,及鼓励奖,其中一等奖1名,奖励200元/亩;二等奖2名,奖励180元/亩;三等奖3名,奖励150元/亩;未获得一、二、三等奖为鼓励奖,奖励120元/亩。如只有一个经营主体报名参赛则不进行评比。主体申报应在5月20日、8月20日前完成。
(三)资金使用说明:项目总资金为93.3383万元,其中80万元为2025年度资金,13.3383万元为2023年度转结资金。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形式,资金优先用于春播农作物及全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奖励,其次用于其他作物种植奖励,先报先得;如按照以上奖励标准,补助总金额超过总项目资金,则根据申报户数、面积等因素按比例再次测算鼓励奖资金。原则上于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资金支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指导服务。要结合项目实施,深入推进“揭榜挂帅”“专家领衔”创建高产样板等示范带动单产提升行动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各级专家指导组和农技推广队伍作用,明确本地主要粮油作物单产提升技术路径,指导规模种植主体做好良种选择、技术配套、防灾减灾和病虫防控,促进关键技术落实到位。
(二)加强宣传推广。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各类新媒体,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方式,做好政策解读、经验宣传、典型打造,形成推技术、创高产、争先进的单产提升比学赶超良好氛围。
(三)强化资金管理。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政策要求以及有关资金使用要求,做好资金管理。对按程序申报并完成项目建设、达到奖补标准的主体,项目县要及时兑现奖补资金,提高主体提升粮油作物单产积极性。
(四)加强项目监督。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过程管理,全过程建档,记录技术落实、资金使用、成效评估等工作内容,确保项目实施规范有序、测产结果真实可靠、奖补发放公开透明。要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对奖补情况在项目所在村公示5天,加强群众监督,确保公示制度的执行效果。
附件:1.广西2025年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申报书
2.XXX(经营主体名称)XXX(作物名称)单产提升实施方案
3.项目主体档案参考格式
附件1
广西2025年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
申
报
书
规模种植主体(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2025年 月
经营主体 |
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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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作物种类 |
(水稻/玉米/大豆/马铃薯/甘薯/小麦/花生/收籽油菜) |
实施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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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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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
(主要包括经营主体概况,实施地块地理位置,常年种植情况,种植经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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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内容 |
(主要是针对承担单产提升的作物,拟采取的技术模式,实施后预期单产提升水平分析,以及进度安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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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地村委会意见 |
(说明情况是否属实)
(盖章) 年 月 日 | ||
乡镇或街道审核意见 |
(说明情况是否属实)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广西2025年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 实施计划表 | ||
基本情况 |
经营主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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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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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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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情况概述 |
经营(服务)农作物面积 亩,年经营收入 万元,经营主体人数 人 | |
项目位置及实施面积 |
具体地址 |
市 县(市、区) 乡(镇) 村 |
种植作物名称 (如水稻、玉米、大豆、马铃薯、收籽油菜、甘薯、花生、小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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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面积(亩) 其中:水稻、玉米、大豆、马铃薯、收籽油菜等粮油作物实施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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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品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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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性质(在括号内钩选) |
自有(),租赁(),剩余租期 年 | |
单产提升目标 |
作物名称:(如:水稻、玉米、大豆、马铃薯、收籽油菜等) |
上年单产 公斤/亩,今年计划 公斤/亩,总产增加 吨 |
单产提升的技术措施 |
1. 品种名称 2. 种子处理技术 3. 育苗技术 4. 种植技术 5. 种植规格 6. 施肥方案和用量 7. 排灌技术 8. 病虫防治方法 9.机械化措施 其他的技术可增列 |
(技术措施的名称) |
效益分析 |
各项技术措施的成本投入(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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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投入总成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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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收入(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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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经济效益(增加的收入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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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带动情况 |
带动周边 万亩订单 (或联合)生产 | |
进度安排 |
准备阶段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播种/种植阶段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田间管理阶段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收获阶段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附: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农户身份证(复印件) |
附件3
项目主体档案参考格式 | |||||||||
省份: |
时间: |
填表人: 电话: | |||||||
序号 |
县(市、区) |
项目 主体 |
负责人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方式 |
作物 |
面积(亩) |
落实的关键技术措施 |
亩产水平(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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