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 2025年自治区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实施工作,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 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资金项目(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特制定本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鹿寨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资金项目(乡镇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实施方案
为提升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充分发挥基层农产品 质量安全监管队伍作用,保障全县重点农产品药物残留突出问题 攻坚治理顺利实施,根据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实施“2025 年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项目”进一步压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责任、监管责任、生产经营者主 体责任,推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格化、规范化、精细化、智慧化,努力打造“懂药残限量、懂监管执法、懂产业情况”的基层监管队伍,夯实监管“最后一公里”,从源头上保障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实施重点
重点围绕辖区内12个重点问题品种(豇豆、芹菜、香蕉、荔 枝、芒果、大口黑鲈、鳊鱼、鲫鱼、乌鳢、牛蛙、黄鳝、泥鳅), 兼顾当地优势特色产业和农兽药残留风险隐患大的品种,结合生 产实际,不断完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一)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一是建档立卡全覆 盖。对重点问题品种生产主体全覆盖排查,指导辖区内生产主体、 收购主体正确使用广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八桂农安”小程序)精准建档立卡,每半个月更新1次。二是强化网格化监管巡查落实。推动“互联网+智能监管”模式,全面应用“八桂农安”小程序对重点问题品种开展全覆盖日常监管巡查,每月至少巡查1次,产品上市期间,每周巡查1次。指导督促辖区内重点问题品种生产、收购主体在开始种养、收购、上市前报备,并进行批批速测。三是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定格、定人、定责”要求,实现生产责任和监管责任有机结合。
(二)全面落实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督促指导 种养殖主体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合格证+追溯”的电子合格证模式,推动应用“八桂农安”小程序对采收上市的食用农产品规范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实现线上开证、线上查询、线下亮证,确保承诺达标合格证开证率100%。
(三)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能力。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要按照上市速测要求,按需采购胶体金试剂,发挥胶体金速测技术“第一道防线”作用,开展“用什么药,检什么参数”。对重点时段、重点品种加大抽检频次,指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对上市前重点问题品种产品进行批批速测,实现监测全覆盖,并将检测结果上传至广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确保监测覆盖率100%。
(四)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进一步强化乡镇农产 品质量安全服务机构检测队伍建设,组织检测人员积极参加上级 部门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维护检测设备、购买试剂、标准物品及其他耗材,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各类档案资料,使检测工作规范化运行,进一步提高检验检测能力水平。
(五)开展常态化宣传培训。一是全覆盖培训。对辖区监管 人员、检测人员、农技推广人员、农资门店经营者、农产品生产 者、农产品产地收购商6类对象开展新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兽药残留限量规定等知识培训,增强法律意识和限量意识,加快推进农兽药残留精准治理。二是用药清单应贴尽贴。重点问题品种生产经营场所、农(兽)药经营门店以及村委会(社区) 的显眼位置必须张贴禁(停)用药物明白纸、易检出残留药物清单。三是多渠道科普。向生产经营主体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宣贯资料,同时利用微信群、村广播等平台,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政策和法律知识,及时进行信息分享与技术指导,尤其强调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各环节的用药注意事项,规范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标准,杜绝使用禁(停)用药物,防范化解潜在风险,引导生产主体规范用药、标准化生产。
(六)配合抽样检测和执法检查。配合上级部门开展风险监 测、监督抽查。坚持问题导向,重视苗头性问题,及时上报农产 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线索,并协助配合执法处罚,确保辖区内 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三、实施完成时限
2025年11月30日前。
四、资金使用方向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 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资金项目(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5〕34 号)任务要求,下达到我县专项资金为6万元。资金主要用于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支持为生产经营主体及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购买(维护)仪器设备、试剂、耗材等,开展抽样检测、巡查检查、隐患排查、宣传培训、应急处置等工作。
五、项目管理
要严格按照监测经费使用范畴使用资金,并完善相关报账资料,确保专款专用,按时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约定的绩效目标。第二季度末配合上级部门开展预算绩效运行监控,按时报送监控表与佐证材料,确保项目预算执行与绩效目标实现同步,项目完工后及时开展项目验收与绩效自评工作。
六、联系方式
鹿寨县农业农村局安全与法规股,联系人:陆丽丽,联系电话:0772-6813093。
附件:鹿寨县2025 年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表
2025年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表
序号 |
资金用途 |
任务数量 |
预算经费(万元) |
完成时间 |
1 |
农残宣传、培训 |
0.6 |
2025年11月30日前 | |
2 |
豇豆监督抽检 |
10个样 |
1 |
2025年11月30日前 |
3 |
水产品药残监测 |
80个样 |
2 |
2025年11月30日前 |
4 |
乡镇监管能力提升(采样袋、采样工具等) |
0.4 |
2025年11月30日前 | |
5 |
乡镇种植业重点问题品种(豇豆、芹菜)农产品例行风险监测 |
350个样 |
2 |
2025年11月30日前 |
合计 |
6 |
2025年11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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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 2025年自治区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实施工作,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 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资金项目(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特制定本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鹿寨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资金项目(乡镇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实施方案
为提升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充分发挥基层农产品 质量安全监管队伍作用,保障全县重点农产品药物残留突出问题 攻坚治理顺利实施,根据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实施“2025 年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项目”进一步压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责任、监管责任、生产经营者主 体责任,推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格化、规范化、精细化、智慧化,努力打造“懂药残限量、懂监管执法、懂产业情况”的基层监管队伍,夯实监管“最后一公里”,从源头上保障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实施重点
重点围绕辖区内12个重点问题品种(豇豆、芹菜、香蕉、荔 枝、芒果、大口黑鲈、鳊鱼、鲫鱼、乌鳢、牛蛙、黄鳝、泥鳅), 兼顾当地优势特色产业和农兽药残留风险隐患大的品种,结合生 产实际,不断完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一)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一是建档立卡全覆 盖。对重点问题品种生产主体全覆盖排查,指导辖区内生产主体、 收购主体正确使用广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八桂农安”小程序)精准建档立卡,每半个月更新1次。二是强化网格化监管巡查落实。推动“互联网+智能监管”模式,全面应用“八桂农安”小程序对重点问题品种开展全覆盖日常监管巡查,每月至少巡查1次,产品上市期间,每周巡查1次。指导督促辖区内重点问题品种生产、收购主体在开始种养、收购、上市前报备,并进行批批速测。三是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定格、定人、定责”要求,实现生产责任和监管责任有机结合。
(二)全面落实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督促指导 种养殖主体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合格证+追溯”的电子合格证模式,推动应用“八桂农安”小程序对采收上市的食用农产品规范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实现线上开证、线上查询、线下亮证,确保承诺达标合格证开证率100%。
(三)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能力。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要按照上市速测要求,按需采购胶体金试剂,发挥胶体金速测技术“第一道防线”作用,开展“用什么药,检什么参数”。对重点时段、重点品种加大抽检频次,指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对上市前重点问题品种产品进行批批速测,实现监测全覆盖,并将检测结果上传至广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确保监测覆盖率100%。
(四)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进一步强化乡镇农产 品质量安全服务机构检测队伍建设,组织检测人员积极参加上级 部门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维护检测设备、购买试剂、标准物品及其他耗材,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各类档案资料,使检测工作规范化运行,进一步提高检验检测能力水平。
(五)开展常态化宣传培训。一是全覆盖培训。对辖区监管 人员、检测人员、农技推广人员、农资门店经营者、农产品生产 者、农产品产地收购商6类对象开展新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兽药残留限量规定等知识培训,增强法律意识和限量意识,加快推进农兽药残留精准治理。二是用药清单应贴尽贴。重点问题品种生产经营场所、农(兽)药经营门店以及村委会(社区) 的显眼位置必须张贴禁(停)用药物明白纸、易检出残留药物清单。三是多渠道科普。向生产经营主体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宣贯资料,同时利用微信群、村广播等平台,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政策和法律知识,及时进行信息分享与技术指导,尤其强调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各环节的用药注意事项,规范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标准,杜绝使用禁(停)用药物,防范化解潜在风险,引导生产主体规范用药、标准化生产。
(六)配合抽样检测和执法检查。配合上级部门开展风险监 测、监督抽查。坚持问题导向,重视苗头性问题,及时上报农产 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线索,并协助配合执法处罚,确保辖区内 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三、实施完成时限
2025年11月30日前。
四、资金使用方向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 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资金项目(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5〕34 号)任务要求,下达到我县专项资金为6万元。资金主要用于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支持为生产经营主体及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购买(维护)仪器设备、试剂、耗材等,开展抽样检测、巡查检查、隐患排查、宣传培训、应急处置等工作。
五、项目管理
要严格按照监测经费使用范畴使用资金,并完善相关报账资料,确保专款专用,按时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约定的绩效目标。第二季度末配合上级部门开展预算绩效运行监控,按时报送监控表与佐证材料,确保项目预算执行与绩效目标实现同步,项目完工后及时开展项目验收与绩效自评工作。
六、联系方式
鹿寨县农业农村局安全与法规股,联系人:陆丽丽,联系电话:0772-6813093。
附件:鹿寨县2025 年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表
2025年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表
序号 |
资金用途 |
任务数量 |
预算经费(万元) |
完成时间 |
1 |
农残宣传、培训 |
0.6 |
2025年11月30日前 | |
2 |
豇豆监督抽检 |
10个样 |
1 |
2025年11月30日前 |
3 |
水产品药残监测 |
80个样 |
2 |
2025年11月30日前 |
4 |
乡镇监管能力提升(采样袋、采样工具等) |
0.4 |
2025年11月30日前 | |
5 |
乡镇种植业重点问题品种(豇豆、芹菜)农产品例行风险监测 |
350个样 |
2 |
2025年11月30日前 |
合计 |
6 |
2025年11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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