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2025年柳州市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实施方案》(柳农政发〔2025〕12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
县实际,现将《2025年鹿寨县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鹿寨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鹿寨县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
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实施方案
根据《2025年柳州市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实施方案》(柳农政发〔2025〕12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监测任务
(一)例行(风险)监测。2025年全县共承担1437个样本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风险)监测任务,其中:自治区、市级定量监测649份,专项监测43份,县级定量监测145份,县乡快速检测法监测600份。具体监测任务详见附件。
二、实施单位
(一)定量检测。区、市、县级定量检测任务由鹿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站及全县各乡镇具体实施,且各级定量检测抽检样品覆盖全县9个乡镇(具体详见附件)。
(二)快速检测。快速检测由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站、各乡镇实施。其中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站监测上级要求监测品种,乡镇监测重点品种(具体详见附件)。
三、监测地点
快速检测地点由县级和各乡镇监管部门在辖区范围内确定,要突出地域特色,针对当地当季上市农产品重点抽检,要完善随机抽样,扩大抽检覆盖面,避免出现一地多抽而其他主体没抽到的情况。各乡镇要按照监测方案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区、市、县级每阶段下达的定量检测抽样任务,及时完成抽样送检工作;按时开展快速例行检测工作,确保监测工作顺利完成。
四、抽样环节
定量检测和快速检测重点在本辖区生产基地(种植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及散户),对上市的大宗蔬菜进行抽检。抽样时需了解生产基地的性质(散户、家庭农场、合作社或公司),并记录好抽样基地信息,抽样应当以本地生产品种为主,各监测点应具有代表性,基本能反映当地生产、上市销售的蔬菜、水果质量安全水平状况。
五、监测品种与比例
(一)监测品种
既要突出生产消费数量大的农产品,也要兼顾特色小宗作物。当地所有生产的“菜篮子”产品都要纳入例行监测范围,依据季节侧重时令蔬菜、水果品种作为监测对象。蔬菜抽检类别包括芸薹属类蔬菜(包括甘蓝、芥蓝、菜薹(菜心)茎芥菜)、叶菜类[蕹菜、芹菜、菠菜、叶芥菜、苦麦菜、叶用莴苣(生菜)、白菜类(即包括大白菜及小白菜、上海青、快菜等普通白菜)]、瓜类(包括黄瓜、苦瓜、丝瓜、西葫芦)、茄果类(包括番茄、辣椒、茄子、秋葵)、根茎和薯芋类(萝卜、姜、马铃薯、红薯、芋头)、水生类(包括水芹菜、豆瓣菜(西洋菜)、莲藕、荸荠、慈姑)、豆类[豇豆(即豆角)、食荚豌豆、菜豆]、食用菌(包括香菇、平菇、双孢蘑菇、金针菇、秀珍菇、黑木耳、茶树菇、杏鲍菇、草菇等,均为鲜品)、其它类(韭菜、葱、芫荽等)。水果抽检以当地产出品种为主,监测水果类别包括柑橘类(包括皇帝柑、蜜桔、砂糖橘、橙子、沃柑、柚子、金桔)、浆果类(包括葡萄、猕猴桃、草莓、西番莲)、热带和亚热带水果(包括香蕉、柿子、杨桃、龙眼、荔枝、芒果、黄皮、火龙果)、核果类(包括桃、李、枣)、仁果类(包括梨、山楂、枇杷等)。监测的品种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或产销季节作适当调整,既要包括当地所有生产产品,同时还需适当增加豇豆、韭菜、芹菜、柑橘等重点品种的比例。
(二)抽样比例
全年监测数量需在各月份相对平均抽样,若某个月份上市农产品较多的,可适当调配,调配率不高于20%,避免全部集中在任何某个季度全部完成。蔬菜、水果及其它抽样比例为5:4:1,抽样环节在生产基地、运输车和批发市场的抽样比例为6:2:2,每个生产基地同期同种蔬菜、水果及其它样品抽样数量不超过3个。
六、监测方法
(一)监测时间
根据区、市、县级抽样任务,每个月在辖区乡镇开展2-3次抽样,各抽样批次样品不得重复,避免出现同一批次同一个样品重复检测的情况,各乡镇接到通知后积极开展抽样工作,按时将样品送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站统一上报受检。
(二)监测项目
根据全区近年来检测掌握的情况,定量检测法应检参数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参数。
蔬菜、水果、食用菌样品监测项目为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三氯杀螨醇、甲拌磷、水胺硫磷、乙酰甲胺磷、氧乐果、甲基异柳磷、毒死蜱、特丁硫磷、三唑磷、治螟磷、乐果、硫环磷、杀螟硫磷、氯唑磷、内吸磷、克百威、灭多威、涕灭威、氟虫腈、敌敌畏、丙溴磷、马拉硫磷、亚胺硫磷、倍硫磷、辛硫磷、联苯菊酯、氯氟氰菊酯、氟氯氰菊酯、氯氰菊酯、甲氰菊酯、溴氰菊酯、氯菊酯、三唑酮、百菌清、腐霉利、乙烯菌核利、五氯硝基苯、异菌脲、戊唑醇、醚菌酯、二甲戊灵、氯吡脲、除虫脲、灭幼脲、氟啶脲、吡虫啉、多菌灵、多效唑、啶虫脒、哒螨灵、苯醚甲环唑、阿维菌素、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虫螨腈、灭蝇胺、噻虫嗪、噻虫胺、甲霜灵、霜霉威、吡唑醚菌酯、嘧霉胺、呋虫胺、虱螨脲、嘧菌酯、抑霉唑、氯虫苯甲酰胺、虫酰肼、烯酰吗啉、咪鲜胺、乙基多杀菌素、丙环唑、多杀霉素、噻苯隆共75种农药。
茶叶样品监测项目为甲胺磷、三氯杀螨醇、氰戊菊酯、乙酰甲胺磷、灭多威、毒死蜱、三唑磷、联苯菊酯、氯氟氰菊酯、氟氯氰菊酯、氯氰菊酯、甲氰菊酯、溴氰菊酯、氯菊酯、杀螟硫磷、吡虫啉、多菌灵、茚虫威、噻嗪酮、哒螨灵、啶虫脒、苯醚甲环唑。
(三)抽样要求
蔬菜、水果、食用菌按《农药残留分析样本的采样方法》按NY/T 789-2004规定执行。茶叶按《茶取样》(GB/T8302-2013)规定执行。为考虑覆盖广泛性,在同一基地抽取2个以上样品时,该样品基地面积需达10亩以上,且需在不同方位抽取,并如实记录,避免片面小区域抽样。样品需记好定量监测的月份,可将抽取的样品同时用于快速检测法检测。应如实详细完整填写抽样单(一式两份,一份由抽样单位保存、一份交受检单位)。
抽样中要坚持随机抽样,如实详细记录样品产地来源(产地记录到村级),在收购点和批发市场抽样的尽量溯源产地,确实无法掌握来源信息的,标注“来源不详”。
(四)判定标准
定量检测法监测结果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2,4-滴丁酸钠盐等112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1-2022)进行判定(所检参数的残留限量标准见附件7)。所监测项目全部合格者,判定结论为“该批次样品所检项目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要求”;有一项指标不符合者,即可判为“该产品不合格”。同时,参照CAC(FAO/WHO)、欧盟、美国、日本和韩国的标准或指令,对监测结果进行评价分析。GB2763-2021和GB2763.1-2022中无判定值时,请另列表列出该产品检出的参数值。
七、监测重点
今年豇豆、沃柑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合格率纳入年度目标,各乡镇在豇豆、沃柑上市季节须加大抽检力度。
在豇豆上市高峰期,定量监测抽检豇豆实行“月月抽检”。抽样环节包括当地生产基地和收购点。其中收购点样品需填写好样品来源生产地。
县、乡开展的速测结合当地豇豆、沃柑农残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有针对性重点开展速测,速测参数根据各地用药特点自行安排,遵循“用什么要检什么”的原则,禁限用农药重点关注毒死蜱、克百威、三唑磷、水胺硫磷等视定量监测情况及时筛查。速测不合格的样品马上报送县农业执法管理部门,不合格样品坚决不采摘不上市。
监测豇豆参数参考蔬菜监测项目执行。重点关注以下参数:毒死蜱、克百威、水胺硫磷、杀螟硫磷、三唑磷、倍硫磷、噻虫嗪、噻虫胺、啶虫脒、灭蝇胺、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苯醚甲环唑。
八、结果分析
(一)县级监测。每月对农药残留监测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报告主要内容及相关要求如下:
一是监测结果总体概况、监测品种、样品数量、监测项目以及生产基地和市场名称等。二是当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总体情况,包括在监管工作中采取的主要措施和主要特点。
(二)乡镇快速检测。一方面,每月对重点监测品种(集中上市的大宗食用农产品)的监测结果进行分析(包括总体概况、生产基地或市场名称、监测品种、样品数量、监测项目以及田头流动快速检测与实验室检测数据对比分析等);另一方面,对当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总体情况(包括在监管工作中采取的主要措施和主要特点)进行分析总结、上报。
九、结果报送与发布
(一)结果反馈。各级检测机构及时将监测结果反馈给受检单位。发现有违规用药问题的,辖区监管部门及时到生产基地了解违规用药情况和作出警告,进一步对其做好农产品安全生产引导工作,并列为下次抽检重点对象。
(二)结果汇总报送。县、乡(镇)每月20日前报送检测结果至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系统(实验室检测通过联网自动上报,田头流动检测通过制表后再网上输入上报)。
(三)结果发布。例行监测风险评估报告由市农业农村局进行通报。
十、经费安排
2025年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经费已划拨各任务承担单位,请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落实专项资金并开展工作,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挪用项目资金。
有关监测业务和技术问题,请联系鹿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站,联系人:覃鹿峰,联系电话:6812300,电子邮箱:lzjc0904@163.com。
附件:鹿寨县2025年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任务表
附件
鹿寨县2025年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
监测任务表
监测 任务 监督 单位 |
县、乡快速检测 (份) |
乡镇快速检测(品种)
|
区市县级定量检测抽样任务(份) |
专项抽样(份) |
小计 |
鹿寨县 监督站 |
600
|
—— |
794 |
43 |
837 |
鹿寨镇 |
豇豆、沃柑 |
协助抽样 |
协助抽样 |
600 | |
寨沙镇 | |||||
拉沟乡 | |||||
四排镇 | |||||
黄冕镇 | |||||
导江乡 | |||||
江口镇 | |||||
中渡镇 | |||||
平山镇 | |||||
小计 |
600 |
794 |
43 |
1437 | |
合计 |
1437 |
版权所有:(C) 2016 鹿寨县人民政府 主办:柳州市鹿寨县人民政府 承办:鹿寨县信息化建设中心 网站标识码:4502230046 维护电话:0772-6819789 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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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2025年柳州市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实施方案》(柳农政发〔2025〕12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
县实际,现将《2025年鹿寨县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鹿寨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鹿寨县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
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实施方案
根据《2025年柳州市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实施方案》(柳农政发〔2025〕12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监测任务
(一)例行(风险)监测。2025年全县共承担1437个样本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风险)监测任务,其中:自治区、市级定量监测649份,专项监测43份,县级定量监测145份,县乡快速检测法监测600份。具体监测任务详见附件。
二、实施单位
(一)定量检测。区、市、县级定量检测任务由鹿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站及全县各乡镇具体实施,且各级定量检测抽检样品覆盖全县9个乡镇(具体详见附件)。
(二)快速检测。快速检测由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站、各乡镇实施。其中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站监测上级要求监测品种,乡镇监测重点品种(具体详见附件)。
三、监测地点
快速检测地点由县级和各乡镇监管部门在辖区范围内确定,要突出地域特色,针对当地当季上市农产品重点抽检,要完善随机抽样,扩大抽检覆盖面,避免出现一地多抽而其他主体没抽到的情况。各乡镇要按照监测方案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区、市、县级每阶段下达的定量检测抽样任务,及时完成抽样送检工作;按时开展快速例行检测工作,确保监测工作顺利完成。
四、抽样环节
定量检测和快速检测重点在本辖区生产基地(种植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及散户),对上市的大宗蔬菜进行抽检。抽样时需了解生产基地的性质(散户、家庭农场、合作社或公司),并记录好抽样基地信息,抽样应当以本地生产品种为主,各监测点应具有代表性,基本能反映当地生产、上市销售的蔬菜、水果质量安全水平状况。
五、监测品种与比例
(一)监测品种
既要突出生产消费数量大的农产品,也要兼顾特色小宗作物。当地所有生产的“菜篮子”产品都要纳入例行监测范围,依据季节侧重时令蔬菜、水果品种作为监测对象。蔬菜抽检类别包括芸薹属类蔬菜(包括甘蓝、芥蓝、菜薹(菜心)茎芥菜)、叶菜类[蕹菜、芹菜、菠菜、叶芥菜、苦麦菜、叶用莴苣(生菜)、白菜类(即包括大白菜及小白菜、上海青、快菜等普通白菜)]、瓜类(包括黄瓜、苦瓜、丝瓜、西葫芦)、茄果类(包括番茄、辣椒、茄子、秋葵)、根茎和薯芋类(萝卜、姜、马铃薯、红薯、芋头)、水生类(包括水芹菜、豆瓣菜(西洋菜)、莲藕、荸荠、慈姑)、豆类[豇豆(即豆角)、食荚豌豆、菜豆]、食用菌(包括香菇、平菇、双孢蘑菇、金针菇、秀珍菇、黑木耳、茶树菇、杏鲍菇、草菇等,均为鲜品)、其它类(韭菜、葱、芫荽等)。水果抽检以当地产出品种为主,监测水果类别包括柑橘类(包括皇帝柑、蜜桔、砂糖橘、橙子、沃柑、柚子、金桔)、浆果类(包括葡萄、猕猴桃、草莓、西番莲)、热带和亚热带水果(包括香蕉、柿子、杨桃、龙眼、荔枝、芒果、黄皮、火龙果)、核果类(包括桃、李、枣)、仁果类(包括梨、山楂、枇杷等)。监测的品种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或产销季节作适当调整,既要包括当地所有生产产品,同时还需适当增加豇豆、韭菜、芹菜、柑橘等重点品种的比例。
(二)抽样比例
全年监测数量需在各月份相对平均抽样,若某个月份上市农产品较多的,可适当调配,调配率不高于20%,避免全部集中在任何某个季度全部完成。蔬菜、水果及其它抽样比例为5:4:1,抽样环节在生产基地、运输车和批发市场的抽样比例为6:2:2,每个生产基地同期同种蔬菜、水果及其它样品抽样数量不超过3个。
六、监测方法
(一)监测时间
根据区、市、县级抽样任务,每个月在辖区乡镇开展2-3次抽样,各抽样批次样品不得重复,避免出现同一批次同一个样品重复检测的情况,各乡镇接到通知后积极开展抽样工作,按时将样品送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站统一上报受检。
(二)监测项目
根据全区近年来检测掌握的情况,定量检测法应检参数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参数。
蔬菜、水果、食用菌样品监测项目为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三氯杀螨醇、甲拌磷、水胺硫磷、乙酰甲胺磷、氧乐果、甲基异柳磷、毒死蜱、特丁硫磷、三唑磷、治螟磷、乐果、硫环磷、杀螟硫磷、氯唑磷、内吸磷、克百威、灭多威、涕灭威、氟虫腈、敌敌畏、丙溴磷、马拉硫磷、亚胺硫磷、倍硫磷、辛硫磷、联苯菊酯、氯氟氰菊酯、氟氯氰菊酯、氯氰菊酯、甲氰菊酯、溴氰菊酯、氯菊酯、三唑酮、百菌清、腐霉利、乙烯菌核利、五氯硝基苯、异菌脲、戊唑醇、醚菌酯、二甲戊灵、氯吡脲、除虫脲、灭幼脲、氟啶脲、吡虫啉、多菌灵、多效唑、啶虫脒、哒螨灵、苯醚甲环唑、阿维菌素、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虫螨腈、灭蝇胺、噻虫嗪、噻虫胺、甲霜灵、霜霉威、吡唑醚菌酯、嘧霉胺、呋虫胺、虱螨脲、嘧菌酯、抑霉唑、氯虫苯甲酰胺、虫酰肼、烯酰吗啉、咪鲜胺、乙基多杀菌素、丙环唑、多杀霉素、噻苯隆共75种农药。
茶叶样品监测项目为甲胺磷、三氯杀螨醇、氰戊菊酯、乙酰甲胺磷、灭多威、毒死蜱、三唑磷、联苯菊酯、氯氟氰菊酯、氟氯氰菊酯、氯氰菊酯、甲氰菊酯、溴氰菊酯、氯菊酯、杀螟硫磷、吡虫啉、多菌灵、茚虫威、噻嗪酮、哒螨灵、啶虫脒、苯醚甲环唑。
(三)抽样要求
蔬菜、水果、食用菌按《农药残留分析样本的采样方法》按NY/T 789-2004规定执行。茶叶按《茶取样》(GB/T8302-2013)规定执行。为考虑覆盖广泛性,在同一基地抽取2个以上样品时,该样品基地面积需达10亩以上,且需在不同方位抽取,并如实记录,避免片面小区域抽样。样品需记好定量监测的月份,可将抽取的样品同时用于快速检测法检测。应如实详细完整填写抽样单(一式两份,一份由抽样单位保存、一份交受检单位)。
抽样中要坚持随机抽样,如实详细记录样品产地来源(产地记录到村级),在收购点和批发市场抽样的尽量溯源产地,确实无法掌握来源信息的,标注“来源不详”。
(四)判定标准
定量检测法监测结果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2,4-滴丁酸钠盐等112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1-2022)进行判定(所检参数的残留限量标准见附件7)。所监测项目全部合格者,判定结论为“该批次样品所检项目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要求”;有一项指标不符合者,即可判为“该产品不合格”。同时,参照CAC(FAO/WHO)、欧盟、美国、日本和韩国的标准或指令,对监测结果进行评价分析。GB2763-2021和GB2763.1-2022中无判定值时,请另列表列出该产品检出的参数值。
七、监测重点
今年豇豆、沃柑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合格率纳入年度目标,各乡镇在豇豆、沃柑上市季节须加大抽检力度。
在豇豆上市高峰期,定量监测抽检豇豆实行“月月抽检”。抽样环节包括当地生产基地和收购点。其中收购点样品需填写好样品来源生产地。
县、乡开展的速测结合当地豇豆、沃柑农残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有针对性重点开展速测,速测参数根据各地用药特点自行安排,遵循“用什么要检什么”的原则,禁限用农药重点关注毒死蜱、克百威、三唑磷、水胺硫磷等视定量监测情况及时筛查。速测不合格的样品马上报送县农业执法管理部门,不合格样品坚决不采摘不上市。
监测豇豆参数参考蔬菜监测项目执行。重点关注以下参数:毒死蜱、克百威、水胺硫磷、杀螟硫磷、三唑磷、倍硫磷、噻虫嗪、噻虫胺、啶虫脒、灭蝇胺、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苯醚甲环唑。
八、结果分析
(一)县级监测。每月对农药残留监测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报告主要内容及相关要求如下:
一是监测结果总体概况、监测品种、样品数量、监测项目以及生产基地和市场名称等。二是当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总体情况,包括在监管工作中采取的主要措施和主要特点。
(二)乡镇快速检测。一方面,每月对重点监测品种(集中上市的大宗食用农产品)的监测结果进行分析(包括总体概况、生产基地或市场名称、监测品种、样品数量、监测项目以及田头流动快速检测与实验室检测数据对比分析等);另一方面,对当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总体情况(包括在监管工作中采取的主要措施和主要特点)进行分析总结、上报。
九、结果报送与发布
(一)结果反馈。各级检测机构及时将监测结果反馈给受检单位。发现有违规用药问题的,辖区监管部门及时到生产基地了解违规用药情况和作出警告,进一步对其做好农产品安全生产引导工作,并列为下次抽检重点对象。
(二)结果汇总报送。县、乡(镇)每月20日前报送检测结果至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系统(实验室检测通过联网自动上报,田头流动检测通过制表后再网上输入上报)。
(三)结果发布。例行监测风险评估报告由市农业农村局进行通报。
十、经费安排
2025年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经费已划拨各任务承担单位,请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落实专项资金并开展工作,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挪用项目资金。
有关监测业务和技术问题,请联系鹿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站,联系人:覃鹿峰,联系电话:6812300,电子邮箱:lzjc0904@163.com。
附件:鹿寨县2025年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任务表
附件
鹿寨县2025年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
监测任务表
监测 任务 监督 单位 |
县、乡快速检测 (份) |
乡镇快速检测(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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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县级定量检测抽样任务(份) |
专项抽样(份) |
小计 |
鹿寨县 监督站 |
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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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94 |
43 |
837 |
鹿寨镇 |
豇豆、沃柑 |
协助抽样 |
协助抽样 |
600 | |
寨沙镇 | |||||
拉沟乡 | |||||
四排镇 | |||||
黄冕镇 | |||||
导江乡 | |||||
江口镇 | |||||
中渡镇 | |||||
平山镇 | |||||
小计 |
600 |
794 |
43 |
1437 | |
合计 |
14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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