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农发〔2025〕31号鹿寨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鹿寨县2025年自治区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动物疫病防控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7-02 10:10
来源:鹿寨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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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

现将《鹿寨县2025年自治区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动物疫病防控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鹿寨县2025年自治区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动物疫病防控项目)实施方案

鹿寨县农业农村局

202572

    (此件公开发布)

鹿寨县2025年自治区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动物疫病防控项目)实施方案

为加强对我县2025年动物疫病防控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动物疫病防控项目有效、有序、顺利实施,进一步提升全县动物疫病防控能力,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来源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自治区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24110文件,自治区共下达我县2025年动物疫病防控项目经费20万元

二、目标任务

全面完成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落实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畜禽强制扑杀及销毁等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开展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提升我县动物疫病防控能力。

三、项目实施内容及金额

(一)强制免疫工作补助5.46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劳务补助等方面支出。

(二)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9.533万元,主要用于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对202411日至20241231日病死猪收集、转运、无害化处理等环节实施者给予补助。

(三)动物疫病监测及流行病学调查补助5万元,用于疫病监测调查及免疫实验畜禽、防疫物资采购、布病净化监测采样劳务费、部分疫病监测评价自购疫苗等任务支出。

四、项目经费拨付

补助经费实行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财务室、局领导严格把关发放,领取补助实行登记造册签字,通过“一折通”或“一卡通”进行发放,有台账记录。严格按程序公示,及时拨付补助资金。将补助人员数量、补助标准和补助金额等情况在政府网站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出现。

五、项目实施地域

项目实施地域为鹿寨县辖区9个乡镇。

六、实施期限

项目实施起止时间:20251-202512

七、项目执行进度  

项目分阶段推进计划:①强制免疫工作补助5.467万元计划于2025年对村防员进行绩效考核后发放,2025年第四季度经费发放率达到100%。②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经费9.533万元,用于对202411日至20241231日病死猪收集、转运、无害化处理等环节实施者给予补助。预计在今年第三季度发放,20251231日前经费发放率达100%。③动物疫病监测及流行病学调查补助5万元,计划用于疫病监测调查及免疫实验畜禽、防疫物资采购、布病净化监测采样劳务费、部分疫病监测评价自购疫苗等任务支出,2025年第四季度完成动物疫病监测和调查任务的100%。

八、涉及的相关单位

(一)单位类型、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鹿寨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隶属鹿寨县农业农村局直属二层机构的全额事业编制单位。主要负责拟订动物疫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应急预案;提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方案;指导开展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参与免疫接种异常反应事故的调查处理;开展动物疫病的诊断,动物疫情的调查分析、预警预报,动物疫情的收集、汇总、上报;负责动物疫病的实验室检验检测、诊断、定性;开展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指导、培训和科普宣传;负责全县动物预防用生物制品、防疫器械、畜禽标识、免疫档案等动物防疫物资的计划、采购、发放和管理;承担主管部门和上一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定或交办的其它任务。

鹿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中队负责拟定全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规划、计划,提出年度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加强全县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验检疫和监督;负责全县动物及动物产品饲养、生产、经营、运输、屠宰、储存各环节的防疫监督检查;负责动物疫情的处置、扑灭、染疫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的监督指导;加强民间执业兽医队伍、动物诊疗活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兽药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动物防疫、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兽药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负责动物卫生执法有关证、章、标志和标识的计划、订购、发放和管理;负责全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有关信息的汇总、核实、分析和上报;承担主管部门和上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指定和交办的其它任务。

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主要落实动物强制免疫以及动物疫病防控规划、计划、方案;负责本辖区动物疫情调查、监测、报告、协助处置突发动物疫情;开展本辖区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对动物产品安全以及兽医、兽药、饲料质量进行监督和管理;承担本辖区水产、畜牧、饲料、草原(草地)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公益性技术推广工作;对执业兽医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指导和监督管理。

局计划财务股负责局财务、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秩序、固定资产的管理和后勤服务规划工作;管理局各项资金、编制局年度行政经费和事业经费预决算;研究提出资金管理和分配使用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本系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以及财政性资金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负责本行业统计,定期对全县水产畜牧业产品价格调查、对水产畜牧业和农村经济形势进行宏观分析;指导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二)技术设备条件、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鹿寨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拥有县级兽医实验室,能够独立开展动物疫病的检验、检测、诊疗定性等行为活动,无独立财务收支状况,受县局直管。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无不良记录。

九、组织管理

为加强项目的组织管理,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陈可春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孟先明副局长担任,成员由计财股、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中队有关人员组成,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可春(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孟先明(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员:韦陶娟(县农业农村局计财股股长)

韦玉庆(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潘树国(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中队中队长)

    潘启锋(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中队副中队长)

吴双燕(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并认真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和督促检查项目的实施情况,保证项目建设正常运行;负责项目有关材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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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7-02 10:10 来源:鹿寨县农业农村局

有关单位:

现将《鹿寨县2025年自治区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动物疫病防控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鹿寨县2025年自治区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动物疫病防控项目)实施方案

鹿寨县农业农村局

202572

    (此件公开发布)

鹿寨县2025年自治区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动物疫病防控项目)实施方案

为加强对我县2025年动物疫病防控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动物疫病防控项目有效、有序、顺利实施,进一步提升全县动物疫病防控能力,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来源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自治区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24110文件,自治区共下达我县2025年动物疫病防控项目经费20万元

二、目标任务

全面完成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落实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畜禽强制扑杀及销毁等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开展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提升我县动物疫病防控能力。

三、项目实施内容及金额

(一)强制免疫工作补助5.46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劳务补助等方面支出。

(二)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9.533万元,主要用于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对202411日至20241231日病死猪收集、转运、无害化处理等环节实施者给予补助。

(三)动物疫病监测及流行病学调查补助5万元,用于疫病监测调查及免疫实验畜禽、防疫物资采购、布病净化监测采样劳务费、部分疫病监测评价自购疫苗等任务支出。

四、项目经费拨付

补助经费实行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财务室、局领导严格把关发放,领取补助实行登记造册签字,通过“一折通”或“一卡通”进行发放,有台账记录。严格按程序公示,及时拨付补助资金。将补助人员数量、补助标准和补助金额等情况在政府网站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出现。

五、项目实施地域

项目实施地域为鹿寨县辖区9个乡镇。

六、实施期限

项目实施起止时间:20251-202512

七、项目执行进度  

项目分阶段推进计划:①强制免疫工作补助5.467万元计划于2025年对村防员进行绩效考核后发放,2025年第四季度经费发放率达到100%。②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经费9.533万元,用于对202411日至20241231日病死猪收集、转运、无害化处理等环节实施者给予补助。预计在今年第三季度发放,20251231日前经费发放率达100%。③动物疫病监测及流行病学调查补助5万元,计划用于疫病监测调查及免疫实验畜禽、防疫物资采购、布病净化监测采样劳务费、部分疫病监测评价自购疫苗等任务支出,2025年第四季度完成动物疫病监测和调查任务的100%。

八、涉及的相关单位

(一)单位类型、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鹿寨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隶属鹿寨县农业农村局直属二层机构的全额事业编制单位。主要负责拟订动物疫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应急预案;提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方案;指导开展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参与免疫接种异常反应事故的调查处理;开展动物疫病的诊断,动物疫情的调查分析、预警预报,动物疫情的收集、汇总、上报;负责动物疫病的实验室检验检测、诊断、定性;开展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指导、培训和科普宣传;负责全县动物预防用生物制品、防疫器械、畜禽标识、免疫档案等动物防疫物资的计划、采购、发放和管理;承担主管部门和上一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定或交办的其它任务。

鹿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中队负责拟定全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规划、计划,提出年度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加强全县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验检疫和监督;负责全县动物及动物产品饲养、生产、经营、运输、屠宰、储存各环节的防疫监督检查;负责动物疫情的处置、扑灭、染疫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的监督指导;加强民间执业兽医队伍、动物诊疗活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兽药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动物防疫、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兽药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负责动物卫生执法有关证、章、标志和标识的计划、订购、发放和管理;负责全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有关信息的汇总、核实、分析和上报;承担主管部门和上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指定和交办的其它任务。

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主要落实动物强制免疫以及动物疫病防控规划、计划、方案;负责本辖区动物疫情调查、监测、报告、协助处置突发动物疫情;开展本辖区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对动物产品安全以及兽医、兽药、饲料质量进行监督和管理;承担本辖区水产、畜牧、饲料、草原(草地)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公益性技术推广工作;对执业兽医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指导和监督管理。

局计划财务股负责局财务、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秩序、固定资产的管理和后勤服务规划工作;管理局各项资金、编制局年度行政经费和事业经费预决算;研究提出资金管理和分配使用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本系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以及财政性资金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负责本行业统计,定期对全县水产畜牧业产品价格调查、对水产畜牧业和农村经济形势进行宏观分析;指导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二)技术设备条件、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鹿寨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拥有县级兽医实验室,能够独立开展动物疫病的检验、检测、诊疗定性等行为活动,无独立财务收支状况,受县局直管。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无不良记录。

九、组织管理

为加强项目的组织管理,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陈可春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孟先明副局长担任,成员由计财股、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中队有关人员组成,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可春(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孟先明(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员:韦陶娟(县农业农村局计财股股长)

韦玉庆(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潘树国(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中队中队长)

    潘启锋(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中队副中队长)

吴双燕(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并认真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和督促检查项目的实施情况,保证项目建设正常运行;负责项目有关材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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