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农发〔2025〕37号关于印发《鹿寨县2025年粮食生产激励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0-09 08:05
来源:鹿寨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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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现将《鹿寨县2025年粮食生产激励补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鹿寨县农业农村局

2025109

(此件主动公开)

鹿寨县2025粮食生产激励补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粮食生产和保障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充分调动地方抓好粮食生产的积极性,推动我县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确保粮食安全。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粮食生产激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桂农厅发〔20221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粮食生产激励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2534号)文件精神及我县实际情况,制定该方案。

一、资金来源及补贴内容

(一)资金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粮食生产激励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2534号)下达我县自治区粮食生产激励补贴资金220万元。

(二)补贴内容

1.无人机采购。拟用30万元用于无人机、勾图系统采购。采购10台无人机及勾图系统,每台套3万元,用于耕地现状排查、粮食补贴核实等工作,9个乡镇各一台,县农业农村局一台。

2.水利建设及修缮。为加强粮食抗灾能力,确保粮食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拟用36万修缮水利渠道及相关设施、打灌溉机井、水库清淤等。具体工作由申报乡镇实施,县农业农村局根据申报表将资金调整至各乡镇。各乡镇应在20251210日前将项目实施完毕,并将项目验收等相关材料报至县农业农村局存档。实施计划如下表所示:

序号

乡镇

实施内容

需求资金

(万元)

1

导江乡

导江乡温村村二旺水库清淤500m³加上水库周边渠道维修150

5

2

寨沙镇

六往村、九敢村、长田村、全坡村的沟渠等水利工程设施修缮。

10

3

江口乡

江口村南蛇屯怀坝、中庆村竹围、水碾村大村屯新淮等三处打机井三眼,并配套建设输水管道、配电设施等附属工程。

10

4

黄冕镇

六脉村、幽兰村、黄冕村、盘龙村沟渠等水利工程设施修缮

6

5

拉沟乡

建设拉沟村古凤屯郭金喜门口坝咽喉管200米,直径120毫米管道。

5



36

水利设施建设及修缮实施计划表

3.粮食重点种植区域空闲地块种植补贴。拟用1.375万元开展粮食重点种植区域下半年粮食空闲地块集中整治工作,在810日前鼓励农户或依托农业服务主体完成晚稻、秋玉米种植。其中,水稻种植补贴不超过550/亩(包括整地、机插、种子、秧苗、肥料、人工费等费用);玉米种植补贴不超过500/亩(包括整地、机插、种子、秧苗、肥料、人工费等费用)。根据各乡镇上报,导江乡需求资金0.2万元,用于支付晚稻整地打田费用;平山镇需求资金1.175万元,用于支付23.5亩秋玉米每亩500元补贴。

4.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各乡镇上报补贴实际面积为1721.25亩,拟用粮食生产激励资金42.8134万元对符合种植规程的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的实施者补贴,补贴标准为400/亩,补贴流程参照《鹿寨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鹿寨县2025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鹿农发〔20256号)执行,补贴资金优先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426号)18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自治区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24110号)6万元、《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自治区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柳财预追〔2024〕84号)2.0366万元,根据1721.25亩补贴上报面积进行核算,差额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粮食生产激励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2534号)粮食生产激励资金42.8134万元。

5.水稻重金属超标高风险区域加密监测工作。拟用6万元对县内水稻重金属超标高风险区域开展加密采样检测工作,根据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近年来监测情况布设加密点位,按600/个样品标准完成样品采集、制样、流转及检测,共采集100个样品,其中包含35个土壤样品、35个农产品样品、30个灌溉水样品。检测样品中的汞、砷(稻谷测定总砷,含量超 0.5mg/kg需加测无机砷)、铅、镉、铬、硒含量,土壤及灌溉水样品需加测Ph值,其中对2个灌溉水样品按照《GB5084-2021》标准测定16项指标,并对农产品检测结果进行重金属安全性评估。所有样品检测标准需符合国家要求。

6.耕地质量提升冬种绿肥项目。拟用30万元在全县建立3300亩绿肥示范样板,其中种植紫云英3000亩,按80/亩标准开展无人机飞播,计24万元(包括种子、无人机撒播等费用),每亩施用1.5公斤紫云英种子,在正常天气情况下示范区紫云英亩产1800公斤以上;在中渡镇马安村进行绿肥种植试验示范基地建设300亩,开展不同绿肥种植模式试验示范,200/亩,计6万元(包括耙田、种子、肥料、人工管护、土壤肥力检测、成果等费用)。核心示范片带动面上生产,全面促进我县冬种绿肥的恢复和发展,重点建设一批相对连片、产量高、效益好的高标准冬种绿肥核心示范片。

    7.收籽油菜种植示范基地建设。拟用6万元在中渡镇马安村进行收籽油菜种植基地建设,开展不同品种(如彩色油菜、中油杂501、中油早1号等)种植示范400亩。采取先建后补,每亩补贴150元,包括耙田、种子、肥料、农药、人工管护等费用。

8.规模化种粮补贴项目。拟用67.8116万元,对单季种植粮食面积达到20亩以上的粮食规模化种植的生产者予以补贴,种植作物包括水稻、饲料玉米、大豆、花生、红薯、小麦,每亩补贴不超过2501-7项目优先使用粮食生产激励资金,剩余资金与申报面积进行测算,每亩补贴不超过250元。已享受稻谷生产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国家、自治区粮食补贴政策的可继续享受,但不可同时享受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及旱改水后期管护、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项目粮食作物应有正常产量才可列入补贴范围

各乡镇按照村民委组织申报--乡镇审核、公示、汇总上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核验并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发放补贴的程序进行。原则上,各乡镇应在2025111日前完成申报,小麦、红薯种植者可在20251130日前完成申报,水稻种植申报可根据2025年稻谷生产补贴等申报信息汇总上报。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策宣传

各地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强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和舆论引导工作,通过广播、电视、网络以及新媒体等多形式宣传,使基层干部群众、广大农户、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了解补贴政策的意义和内容,提高各补贴对象的知晓度、满意度和政策的导向性。

(二)严明申报纪律

严格执行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实行补贴兑付“一卡(折)通”。申报者必须如实填报补贴面积,不得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对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的申报者,取消其当年补贴申请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农业农村部门的项目和补贴资金。

(三)做好总结和绩效评价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于20251231日前将粮食生产激励资金使用情况、年度总结、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分别报送所属市农业农村局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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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0-09 08:05 来源:鹿寨县农业农村局

各有关单位:

现将《鹿寨县2025年粮食生产激励补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鹿寨县农业农村局

2025109

(此件主动公开)

鹿寨县2025粮食生产激励补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粮食生产和保障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充分调动地方抓好粮食生产的积极性,推动我县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确保粮食安全。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粮食生产激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桂农厅发〔20221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粮食生产激励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2534号)文件精神及我县实际情况,制定该方案。

一、资金来源及补贴内容

(一)资金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粮食生产激励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2534号)下达我县自治区粮食生产激励补贴资金220万元。

(二)补贴内容

1.无人机采购。拟用30万元用于无人机、勾图系统采购。采购10台无人机及勾图系统,每台套3万元,用于耕地现状排查、粮食补贴核实等工作,9个乡镇各一台,县农业农村局一台。

2.水利建设及修缮。为加强粮食抗灾能力,确保粮食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拟用36万修缮水利渠道及相关设施、打灌溉机井、水库清淤等。具体工作由申报乡镇实施,县农业农村局根据申报表将资金调整至各乡镇。各乡镇应在20251210日前将项目实施完毕,并将项目验收等相关材料报至县农业农村局存档。实施计划如下表所示:

序号

乡镇

实施内容

需求资金

(万元)

1

导江乡

导江乡温村村二旺水库清淤500m³加上水库周边渠道维修150

5

2

寨沙镇

六往村、九敢村、长田村、全坡村的沟渠等水利工程设施修缮。

10

3

江口乡

江口村南蛇屯怀坝、中庆村竹围、水碾村大村屯新淮等三处打机井三眼,并配套建设输水管道、配电设施等附属工程。

10

4

黄冕镇

六脉村、幽兰村、黄冕村、盘龙村沟渠等水利工程设施修缮

6

5

拉沟乡

建设拉沟村古凤屯郭金喜门口坝咽喉管200米,直径120毫米管道。

5



36

水利设施建设及修缮实施计划表

3.粮食重点种植区域空闲地块种植补贴。拟用1.375万元开展粮食重点种植区域下半年粮食空闲地块集中整治工作,在810日前鼓励农户或依托农业服务主体完成晚稻、秋玉米种植。其中,水稻种植补贴不超过550/亩(包括整地、机插、种子、秧苗、肥料、人工费等费用);玉米种植补贴不超过500/亩(包括整地、机插、种子、秧苗、肥料、人工费等费用)。根据各乡镇上报,导江乡需求资金0.2万元,用于支付晚稻整地打田费用;平山镇需求资金1.175万元,用于支付23.5亩秋玉米每亩500元补贴。

4.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各乡镇上报补贴实际面积为1721.25亩,拟用粮食生产激励资金42.8134万元对符合种植规程的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的实施者补贴,补贴标准为400/亩,补贴流程参照《鹿寨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鹿寨县2025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鹿农发〔20256号)执行,补贴资金优先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426号)18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自治区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24110号)6万元、《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自治区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柳财预追〔2024〕84号)2.0366万元,根据1721.25亩补贴上报面积进行核算,差额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粮食生产激励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2534号)粮食生产激励资金42.8134万元。

5.水稻重金属超标高风险区域加密监测工作。拟用6万元对县内水稻重金属超标高风险区域开展加密采样检测工作,根据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近年来监测情况布设加密点位,按600/个样品标准完成样品采集、制样、流转及检测,共采集100个样品,其中包含35个土壤样品、35个农产品样品、30个灌溉水样品。检测样品中的汞、砷(稻谷测定总砷,含量超 0.5mg/kg需加测无机砷)、铅、镉、铬、硒含量,土壤及灌溉水样品需加测Ph值,其中对2个灌溉水样品按照《GB5084-2021》标准测定16项指标,并对农产品检测结果进行重金属安全性评估。所有样品检测标准需符合国家要求。

6.耕地质量提升冬种绿肥项目。拟用30万元在全县建立3300亩绿肥示范样板,其中种植紫云英3000亩,按80/亩标准开展无人机飞播,计24万元(包括种子、无人机撒播等费用),每亩施用1.5公斤紫云英种子,在正常天气情况下示范区紫云英亩产1800公斤以上;在中渡镇马安村进行绿肥种植试验示范基地建设300亩,开展不同绿肥种植模式试验示范,200/亩,计6万元(包括耙田、种子、肥料、人工管护、土壤肥力检测、成果等费用)。核心示范片带动面上生产,全面促进我县冬种绿肥的恢复和发展,重点建设一批相对连片、产量高、效益好的高标准冬种绿肥核心示范片。

    7.收籽油菜种植示范基地建设。拟用6万元在中渡镇马安村进行收籽油菜种植基地建设,开展不同品种(如彩色油菜、中油杂501、中油早1号等)种植示范400亩。采取先建后补,每亩补贴150元,包括耙田、种子、肥料、农药、人工管护等费用。

8.规模化种粮补贴项目。拟用67.8116万元,对单季种植粮食面积达到20亩以上的粮食规模化种植的生产者予以补贴,种植作物包括水稻、饲料玉米、大豆、花生、红薯、小麦,每亩补贴不超过2501-7项目优先使用粮食生产激励资金,剩余资金与申报面积进行测算,每亩补贴不超过250元。已享受稻谷生产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国家、自治区粮食补贴政策的可继续享受,但不可同时享受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及旱改水后期管护、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项目粮食作物应有正常产量才可列入补贴范围

各乡镇按照村民委组织申报--乡镇审核、公示、汇总上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核验并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发放补贴的程序进行。原则上,各乡镇应在2025111日前完成申报,小麦、红薯种植者可在20251130日前完成申报,水稻种植申报可根据2025年稻谷生产补贴等申报信息汇总上报。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策宣传

各地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强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和舆论引导工作,通过广播、电视、网络以及新媒体等多形式宣传,使基层干部群众、广大农户、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了解补贴政策的意义和内容,提高各补贴对象的知晓度、满意度和政策的导向性。

(二)严明申报纪律

严格执行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实行补贴兑付“一卡(折)通”。申报者必须如实填报补贴面积,不得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对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的申报者,取消其当年补贴申请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农业农村部门的项目和补贴资金。

(三)做好总结和绩效评价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于20251231日前将粮食生产激励资金使用情况、年度总结、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分别报送所属市农业农村局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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