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实施好我县粉用稻米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续建项目,确保项目建设任务高效、规范完成,现将《鹿寨县2025年粉用稻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续建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鹿寨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鹿寨县2025年粉用稻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续建
项目实施方案
为实施好我县粉用稻米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续建项目,确保项目建设任务高效、规范完成,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广西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5〕111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实施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要坚持主体投入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调动经营主体的积极性,以经营主体投入为主,发挥政府扶持引导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做好政策支持,建立多部门协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方式。要坚持全产业链打造和突出重点相结合,按照全产业链建设思路,推动生产、加工、流通一体化发展,资金支持向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倾斜,推动优势特色产业做大做强做优。
一、建设方向
(一)加强优势特色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立足市场需求、资源禀赋、生态条件和现有基础,提高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化、标准化、商品化生产水平,打造标准化的“原料车间”。加强优良品种选育和推广,优化品种结构。推广适应性广、实用性强的绿色技术模式,增加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
(二)大力发展优势特色农产品加工营销。支持农产品仓储、保鲜、烘干、分级、包装等初加工,推动产地型冷库及预冷设施建设,引导龙头企业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促进农产品综合开发利用,延长产业链、提升附加值。打造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知名商标,建立顺畅的营销体系,确保产业增值增效。
(三)健全农业产业经营组织体系。发挥龙头企业在市场开拓、品牌营销等方面的优势。发挥农民合作社在生产组织、农资采购、技术指导等方面的优势,支持发展订单农业。发挥家庭农场、农户在家庭经营生产方面的优势,支持其参与组织化生产。推动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合发展,形成差异化竞争、功能互补的良性格局。
(四)强化先进要素集聚支撑。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全产业链发展,推动各类金融机构对接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引导和推动更多资本、科技、人才、土地等要素向产业集聚。搭建市场信息服务平台,引导建立行业协会、信息网站等,实现服务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互惠共享。
(五)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将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培育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的重要目标,带动农户参与产业发展,让农民分享产业发展红利。培育一批布局合理、功能互补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立并推广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形式,构建互惠互利、多方共赢的长效机制。
二、支持方式及建设主体
(一)支持方式。支持规模生产基地标准化生产水平提升,农产品初加工、加工和物流设施设备、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等建设,市场品牌体系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及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培育壮大等方面实施补助。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对相关主体给予支持。
(二)建设主体。
1.项目实施主体:鹿寨县农业农村局。
2.项目承担主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和经营,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农业企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其他与产业集群建设相关的企事业单位等。
具体建设内容详见附件。
三、项目实施管理要求
(一)强化组织协调。产业集群项目推进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由农业技术推广站具体推进项目实施。县级成立由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协调指导组,并建立协作机制。协调指导组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韦 妍 鹿寨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刘 慧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可春 鹿寨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李建波 鹿寨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覃政辉 中渡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罗善荣 鹿寨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韦璐如 鹿寨县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
韦陶娟 鹿寨县农业农村局计财股股长
(二)组织申报。意向承担项目实施主体向县农业农村局申报续建项目。经县农业农村局通过审核、遴选、公示后,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内容和补助金额。县农业农村局将遴选、公示后的项目计划实施内容上报至市农业农村局。项目申报成功后将按照上报内容实施。
(二)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使用。县农业农村局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资金,严禁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加强与当地财政、审计、纪检等部门沟通联系,强化产业集群资金管理和监督,保证项目资金发挥最大效益。根据“谁使用,谁负责”原则,严格按照财经纪律积极推进项目实施,及时对项目进行验收并拨付资金,实施过程中要将与项目有关的文件材料进行归档。本项目资金原则上不得调整使用。严格落实公开公示制度,奖补对象确定后,应在官网公示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支持的建设主体、建设内容、资金额度等事项。
(三)项目补助时间。中央奖补资金支持建设的项目需为2025年1月1日后开始实施的项目(广西粉用稻米集群2023年建设项目中延续支持的项目,补助期限可为2024年1月1日后建设的项目),项目已获得过其他渠道财政补助资金的建设内容,不得重复补助。
(四)及时组织项目验收。项目承担主体要向县农业农村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由县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组织本级有关专家,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组织开展项目验收有关工作。项目承担主体需提供项目实施相关合同、发票、转账凭证、审计报告(包括自筹资金部分与中央资金使用部分)等佐证材料。验收结束后,县农业农村局及时拨付资金至通过验收的项目承担主体。项目验收工作应于2026年6月15日前完成。
四、其他注意事项
项目建设管理、资金使用管理、监督管理等严格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管理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5〕73号)要求执行。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严格实行专户、专账、专人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三保”和政府债务还本付息,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要积极撬动地方和社会资本投入。
附件:鹿寨县2025年粉用稻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补助资金安排及任务清单
附件:
鹿寨县2025年粉用稻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
补助资金安排及任务清单
|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体名称 |
中央补助资金用于内容 |
自筹资金用于内容 |
投资总额合计 (万元) |
申请中央 财政资金 (万元) |
自筹 资金 (万元) |
|
1 |
年产10万吨米粉厂续建项目 |
广西鹿寨县佳佳螺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购置1套螺蛳粉包装设备、5套剪粉机设备、1套化验设备。 |
购置1套烘烤设备、1套洗粉设备、1套装运设备、1套污水处理设备等。 |
345 |
85 |
260 |
|
2 |
龙韬育秧中心建设项目 |
广西鹿寨龙韬米业有限公司 |
新建育秧大棚3000平方米;购置育秧设备及农机设备一套。 |
新建育秧中心,包括土地流转、新建稻谷储存仓库1800平方米等。计划与湖南省农业科学院合作,由专家进行标准化育秧技术指导。 |
602 |
150 |
452 |
|
3 |
年产10000吨米粉厂续建项目 |
鹿寨县泓霆资源经营有限公司 |
购置日产2吨干米粉生产及烘干线1条等设备,包括烘干机以及配套包装机和塑膜机等。通过全自动化新技术提高产量产出效率。 |
生产区无菌车间、检验室、库房装修改造以及配套消毒、杀菌消毒、通风、制冷等设备采购;办公区办公设备及货物运输设备等采购。 |
800 |
200 |
600 |
|
4 |
合计 |
1747 |
435 |
1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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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实施好我县粉用稻米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续建项目,确保项目建设任务高效、规范完成,现将《鹿寨县2025年粉用稻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续建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鹿寨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鹿寨县2025年粉用稻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续建
项目实施方案
为实施好我县粉用稻米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续建项目,确保项目建设任务高效、规范完成,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广西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5〕111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实施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要坚持主体投入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调动经营主体的积极性,以经营主体投入为主,发挥政府扶持引导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做好政策支持,建立多部门协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方式。要坚持全产业链打造和突出重点相结合,按照全产业链建设思路,推动生产、加工、流通一体化发展,资金支持向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倾斜,推动优势特色产业做大做强做优。
一、建设方向
(一)加强优势特色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立足市场需求、资源禀赋、生态条件和现有基础,提高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化、标准化、商品化生产水平,打造标准化的“原料车间”。加强优良品种选育和推广,优化品种结构。推广适应性广、实用性强的绿色技术模式,增加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
(二)大力发展优势特色农产品加工营销。支持农产品仓储、保鲜、烘干、分级、包装等初加工,推动产地型冷库及预冷设施建设,引导龙头企业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促进农产品综合开发利用,延长产业链、提升附加值。打造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知名商标,建立顺畅的营销体系,确保产业增值增效。
(三)健全农业产业经营组织体系。发挥龙头企业在市场开拓、品牌营销等方面的优势。发挥农民合作社在生产组织、农资采购、技术指导等方面的优势,支持发展订单农业。发挥家庭农场、农户在家庭经营生产方面的优势,支持其参与组织化生产。推动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合发展,形成差异化竞争、功能互补的良性格局。
(四)强化先进要素集聚支撑。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全产业链发展,推动各类金融机构对接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引导和推动更多资本、科技、人才、土地等要素向产业集聚。搭建市场信息服务平台,引导建立行业协会、信息网站等,实现服务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互惠共享。
(五)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将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培育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的重要目标,带动农户参与产业发展,让农民分享产业发展红利。培育一批布局合理、功能互补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立并推广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形式,构建互惠互利、多方共赢的长效机制。
二、支持方式及建设主体
(一)支持方式。支持规模生产基地标准化生产水平提升,农产品初加工、加工和物流设施设备、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等建设,市场品牌体系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及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培育壮大等方面实施补助。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对相关主体给予支持。
(二)建设主体。
1.项目实施主体:鹿寨县农业农村局。
2.项目承担主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和经营,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农业企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其他与产业集群建设相关的企事业单位等。
具体建设内容详见附件。
三、项目实施管理要求
(一)强化组织协调。产业集群项目推进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由农业技术推广站具体推进项目实施。县级成立由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协调指导组,并建立协作机制。协调指导组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韦 妍 鹿寨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刘 慧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可春 鹿寨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李建波 鹿寨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覃政辉 中渡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罗善荣 鹿寨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韦璐如 鹿寨县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
韦陶娟 鹿寨县农业农村局计财股股长
(二)组织申报。意向承担项目实施主体向县农业农村局申报续建项目。经县农业农村局通过审核、遴选、公示后,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内容和补助金额。县农业农村局将遴选、公示后的项目计划实施内容上报至市农业农村局。项目申报成功后将按照上报内容实施。
(二)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使用。县农业农村局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资金,严禁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加强与当地财政、审计、纪检等部门沟通联系,强化产业集群资金管理和监督,保证项目资金发挥最大效益。根据“谁使用,谁负责”原则,严格按照财经纪律积极推进项目实施,及时对项目进行验收并拨付资金,实施过程中要将与项目有关的文件材料进行归档。本项目资金原则上不得调整使用。严格落实公开公示制度,奖补对象确定后,应在官网公示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支持的建设主体、建设内容、资金额度等事项。
(三)项目补助时间。中央奖补资金支持建设的项目需为2025年1月1日后开始实施的项目(广西粉用稻米集群2023年建设项目中延续支持的项目,补助期限可为2024年1月1日后建设的项目),项目已获得过其他渠道财政补助资金的建设内容,不得重复补助。
(四)及时组织项目验收。项目承担主体要向县农业农村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由县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组织本级有关专家,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组织开展项目验收有关工作。项目承担主体需提供项目实施相关合同、发票、转账凭证、审计报告(包括自筹资金部分与中央资金使用部分)等佐证材料。验收结束后,县农业农村局及时拨付资金至通过验收的项目承担主体。项目验收工作应于2026年6月15日前完成。
四、其他注意事项
项目建设管理、资金使用管理、监督管理等严格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管理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5〕73号)要求执行。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严格实行专户、专账、专人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三保”和政府债务还本付息,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要积极撬动地方和社会资本投入。
附件:鹿寨县2025年粉用稻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补助资金安排及任务清单
附件:
鹿寨县2025年粉用稻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
补助资金安排及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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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体名称 |
中央补助资金用于内容 |
自筹资金用于内容 |
投资总额合计 (万元) |
申请中央 财政资金 (万元) |
自筹 资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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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年产10万吨米粉厂续建项目 |
广西鹿寨县佳佳螺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购置1套螺蛳粉包装设备、5套剪粉机设备、1套化验设备。 |
购置1套烘烤设备、1套洗粉设备、1套装运设备、1套污水处理设备等。 |
345 |
85 |
260 |
|
2 |
龙韬育秧中心建设项目 |
广西鹿寨龙韬米业有限公司 |
新建育秧大棚3000平方米;购置育秧设备及农机设备一套。 |
新建育秧中心,包括土地流转、新建稻谷储存仓库1800平方米等。计划与湖南省农业科学院合作,由专家进行标准化育秧技术指导。 |
602 |
150 |
4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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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年产10000吨米粉厂续建项目 |
鹿寨县泓霆资源经营有限公司 |
购置日产2吨干米粉生产及烘干线1条等设备,包括烘干机以及配套包装机和塑膜机等。通过全自动化新技术提高产量产出效率。 |
生产区无菌车间、检验室、库房装修改造以及配套消毒、杀菌消毒、通风、制冷等设备采购;办公区办公设备及货物运输设备等采购。 |
800 |
200 |
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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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合计 |
1747 |
435 |
1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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