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鹿寨县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鹿寨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鹿寨县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
项目实施方案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农〔2026〕12号)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 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6〕57号)要求,2026年继续实施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支持规模种植主体落实增产措施、强化引领带动,促进粮油作物大规模均衡增产。为做好相关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内容
以大面积提单产增总产为目标,以提升粮食生产科技和装备水平为重点,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技术服务能力,以新型种粮主体联接带动小农户为主要模式,促进粮食生产高质量发展。
(一)水稻增密增穗项目。选用优质高产杂交水稻品种、集中育秧、增密插(抛)秧、一喷多促、科学安全用药和科学施肥等单产提升关键技术,推动全县水稻大面积单产提升。(需采用上述单产提升关键技术3项及以上)
(二)旱作粮油水肥一体化项目。支持旱作粮油作物生产应用水肥一体化,重点支持简易型移动式水肥一体化,突破旱粮作物单产提升瓶颈。鼓励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模式主体积极发展水肥一体化。
(三)旱作粮油单产提升技术推广应用项目。玉米应用精量播种、种子包衣、合理密植、地膜覆盖、关键生育期水肥协同管理、优化基追比例、重施攻苞肥、一喷多促、病虫草害综合防控、低损收获等技术。大豆推广应用高产高油或高蛋白耐密抗病品种、种子包衣、精量播种、合理轮作、合理增密、一喷多促、病虫害防治等技术。收籽油菜推广耐密植、抗病、抗倒、宜机收的高油高产品种,集成推广秸秆深翻还田、精量播种、育苗移栽、合理密植、科学施肥、三沟配套防渍抗旱、一促四防、分段收获等技术。以上每个作物至少应用2种及以上技术。促进地力提升,推广有机肥部分替代化肥等措施,重点通过粪肥还田、种植绿肥、施用商品有机肥等措施提升土壤肥力,原则上畜禽生产大县应选用粪肥还田措施。
旱作粮油水肥一体化项目和旱作粮油单产提升技术推广应用项目可以共同实施。
二、奖补对象及方式
(一)奖补对象。本资金奖补对象为从事粮油规模种植(包括跨年和当年种植收获的粮油作物)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包括开展统一生产管理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全程托管的主体和积极承担撂荒地复耕复种粮油作物达到当地平均产量水平的主体。原则上不得与承担国家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水稻高产攻关项目、产业奖补的补贴任务主体重复。采取主体自主申报、择优竞争的方式抓好具体组织实施,以结果导向确定奖补对象和拨付奖补资金。奖补资金可按关键技术措施到位、当年单产目标实现等情况测算拨付。
(二)申报条件。鹿寨县辖区内当季粮油作物实际种植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种植主体均可申报奖补资金,申报主体应无不良信用记录,经营、财务状况良好,实施项目的地块无纠纷,且有提高粮油作物单产的意愿。单个规模种植主体单季水稻落实项目面积要在20亩(含)以上,玉米要求在20亩(含)以上,大豆及收籽油菜粮油作物不能低于10亩,并要求相对连片实施;旱作粮油水肥一体化项目作物种植面积应不少于20亩(含)以上。
(三)奖补标准。本项目总资金190.35万元,采用先建后补的形式进行奖补。水稻增密增穗项目:采用上述单产提升关键技术3项及以上的,水稻单产同比高于去年或高于当地平均水平10%以上的,单季每亩补助400元。旱作粮油水肥一体化项目:新建水肥一体化设施,种植一季旱粮作物每亩补助300元;种植两季及以上旱作粮油作物每亩补助400元。旱作粮油单产提升技术推广应用项目:推广应用上述技术,作物单产高于当地平均水平10%以上的,单季每亩补助200元。单个主体设置奖补上限,其中,规模种植水稻的原则上不超过35万元,其他作物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对同个主体规模种植2种及以上列入奖补范围的粮油作物,按作物面积分开计算,但是奖补总额不能超过40万元,防止“垒大户”。对旱作粮油水肥一体化项目,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方式种植的,大豆单产应在87公斤/亩(含)以上,玉米单产应在360公斤/亩(含)以上。
(四)资金使用说明:项目总资金190.35万元,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形式,资金优先用于旱作粮油水肥一体化项目,其次用于旱作粮油单产提升技术推广应用项目的玉米、大豆补贴,最后用于水稻增密增穗项目。如按照以上奖励标准,补助总金额超过总项目资金,则水稻增密增穗项目补贴标准根据申报水稻种植户数、面积等因素再次测算,得到最终的补贴标准。本年度资金使用完毕,则不对2026年秋冬季种植的收籽油菜进行补贴。原则上于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资金支出。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申报。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符合条件的粮油规模种植主体积极参与、自愿申报。申报材料需明确作物种类、种植面积、实施内容、单产目标等基本信息(详见附件2《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计划表》)。各乡镇组织种植主体填写《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计划表》,并于2026年6月18日前将项目实施计划表报县农业农村局。
(二)严格审核。县级农业农村局组织审核申报材料,研究确定承担项目的主体,并在鹿寨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备案。
(三)过程记录。项目主体应按要求加强田间管理,落实关键技术措施,以照片、视频、农事记录表等形式记录。各乡镇及县级农业农村局应及时了解核实技术措施到位情况,并收集好主体相关记录信息,实行一主体一档案。
(四)测产核实及材料要求。作物收获季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随机抽取承担项目主体核实测产结果,未抽到的由各乡镇自行进行测产验收,并向县级农业农村局如实上报测产结果。县农业农村局根据《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成效表》核实实际应用技术措施到位率,主要措施应有相关佐证材料,如相关技术使用物资(种子、农药、化肥等)的包装照片、发票、技术实施过程照片、视频、农事记录表等。
(五)结果公示。县级农业农村局要在鹿寨县人民政府网、村务公开及时公示项目拟奖补主体及资金情况,对反映有异议的要组织核实。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及时兑付资金。
四、有关要求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配合县级农业农村局建立全过程档案,记录技术措施落实、成效评估等内容,确保项目实施规范有序、测产结果真实可靠、奖补发放公开透明。县农业农村局要将承担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作为监测重点纳入全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信息系统(https://jtncml.moa.gov.cn/login.html),完善经营服务地块、奖补情况等信息,聚焦单产水平、带动能力等方面开展监测。项目资金原则上要在年底前支付完成。
附件:1.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主体档案
2.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计划表
3.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成效表
4.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农事记录表
附件1
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主体档案
省份: 时间: 填表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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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县(市、区) |
项目 主体 |
负责人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代码 |
联系方式 |
作物 |
面积(亩) |
参与项目名称 |
落实单产提升关键技术措施 |
亩产水平(公斤/亩) |
去年该主体亩产水平 (公斤/亩) |
当地平均 亩产水平 (公斤/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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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水稻 |
例:水稻增密增穗项目/旱作粮油水肥一体化项目/旱作粮油单产提升技术推广应用项目 |
若主体去年未参加该项目此空可不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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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
实施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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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 情况 |
经营主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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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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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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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实施计划 |
参与项目名称 (水稻增密增穗项目、旱作粮油水肥一体化项目、旱作粮油单产提升技术推广应用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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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作物名称 (如水稻、玉米、大豆、收籽油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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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实施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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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实施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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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应用技术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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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单产提升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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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农户身份证(复印件)、土地流转合同或土地租用证明、种植面积村委证明。 | ||
附件3
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
实施成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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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 情况 |
经营主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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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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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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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实施情况 |
参与项目名称 (水稻增密增穗项目、旱作粮油水肥一体化项目、旱作粮油单产提升技术推广应用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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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作物名称 (如水稻、玉米、大豆、收籽油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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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实施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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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实施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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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应用技术措施及佐证材料(可另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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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单产提升成效 (包含:1.实际单产;2.同比去年该主体单产增减数、增减百分比;3.相比当地平均单产增减数、增减百分比) |
附件4
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
农事记录表
主体名称(农户姓名、合作社、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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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农作物品种 |
作物种植地点(乡镇、村、屯) |
作物面积 (亩)) |
农事生产内容 |
肥料/农药名称 |
物资使用量 (ML/公斤等) |
防治对象 (农药使用时填写) |
时间 |
注:农事生产内容包括翻耕、播种、除草、防治、施肥、自然灾害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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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现将《鹿寨县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鹿寨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鹿寨县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
项目实施方案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农〔2026〕12号)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 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6〕57号)要求,2026年继续实施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支持规模种植主体落实增产措施、强化引领带动,促进粮油作物大规模均衡增产。为做好相关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内容
以大面积提单产增总产为目标,以提升粮食生产科技和装备水平为重点,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技术服务能力,以新型种粮主体联接带动小农户为主要模式,促进粮食生产高质量发展。
(一)水稻增密增穗项目。选用优质高产杂交水稻品种、集中育秧、增密插(抛)秧、一喷多促、科学安全用药和科学施肥等单产提升关键技术,推动全县水稻大面积单产提升。(需采用上述单产提升关键技术3项及以上)
(二)旱作粮油水肥一体化项目。支持旱作粮油作物生产应用水肥一体化,重点支持简易型移动式水肥一体化,突破旱粮作物单产提升瓶颈。鼓励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模式主体积极发展水肥一体化。
(三)旱作粮油单产提升技术推广应用项目。玉米应用精量播种、种子包衣、合理密植、地膜覆盖、关键生育期水肥协同管理、优化基追比例、重施攻苞肥、一喷多促、病虫草害综合防控、低损收获等技术。大豆推广应用高产高油或高蛋白耐密抗病品种、种子包衣、精量播种、合理轮作、合理增密、一喷多促、病虫害防治等技术。收籽油菜推广耐密植、抗病、抗倒、宜机收的高油高产品种,集成推广秸秆深翻还田、精量播种、育苗移栽、合理密植、科学施肥、三沟配套防渍抗旱、一促四防、分段收获等技术。以上每个作物至少应用2种及以上技术。促进地力提升,推广有机肥部分替代化肥等措施,重点通过粪肥还田、种植绿肥、施用商品有机肥等措施提升土壤肥力,原则上畜禽生产大县应选用粪肥还田措施。
旱作粮油水肥一体化项目和旱作粮油单产提升技术推广应用项目可以共同实施。
二、奖补对象及方式
(一)奖补对象。本资金奖补对象为从事粮油规模种植(包括跨年和当年种植收获的粮油作物)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包括开展统一生产管理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全程托管的主体和积极承担撂荒地复耕复种粮油作物达到当地平均产量水平的主体。原则上不得与承担国家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水稻高产攻关项目、产业奖补的补贴任务主体重复。采取主体自主申报、择优竞争的方式抓好具体组织实施,以结果导向确定奖补对象和拨付奖补资金。奖补资金可按关键技术措施到位、当年单产目标实现等情况测算拨付。
(二)申报条件。鹿寨县辖区内当季粮油作物实际种植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种植主体均可申报奖补资金,申报主体应无不良信用记录,经营、财务状况良好,实施项目的地块无纠纷,且有提高粮油作物单产的意愿。单个规模种植主体单季水稻落实项目面积要在20亩(含)以上,玉米要求在20亩(含)以上,大豆及收籽油菜粮油作物不能低于10亩,并要求相对连片实施;旱作粮油水肥一体化项目作物种植面积应不少于20亩(含)以上。
(三)奖补标准。本项目总资金190.35万元,采用先建后补的形式进行奖补。水稻增密增穗项目:采用上述单产提升关键技术3项及以上的,水稻单产同比高于去年或高于当地平均水平10%以上的,单季每亩补助400元。旱作粮油水肥一体化项目:新建水肥一体化设施,种植一季旱粮作物每亩补助300元;种植两季及以上旱作粮油作物每亩补助400元。旱作粮油单产提升技术推广应用项目:推广应用上述技术,作物单产高于当地平均水平10%以上的,单季每亩补助200元。单个主体设置奖补上限,其中,规模种植水稻的原则上不超过35万元,其他作物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对同个主体规模种植2种及以上列入奖补范围的粮油作物,按作物面积分开计算,但是奖补总额不能超过40万元,防止“垒大户”。对旱作粮油水肥一体化项目,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方式种植的,大豆单产应在87公斤/亩(含)以上,玉米单产应在360公斤/亩(含)以上。
(四)资金使用说明:项目总资金190.35万元,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形式,资金优先用于旱作粮油水肥一体化项目,其次用于旱作粮油单产提升技术推广应用项目的玉米、大豆补贴,最后用于水稻增密增穗项目。如按照以上奖励标准,补助总金额超过总项目资金,则水稻增密增穗项目补贴标准根据申报水稻种植户数、面积等因素再次测算,得到最终的补贴标准。本年度资金使用完毕,则不对2026年秋冬季种植的收籽油菜进行补贴。原则上于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资金支出。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申报。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符合条件的粮油规模种植主体积极参与、自愿申报。申报材料需明确作物种类、种植面积、实施内容、单产目标等基本信息(详见附件2《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计划表》)。各乡镇组织种植主体填写《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计划表》,并于2026年6月18日前将项目实施计划表报县农业农村局。
(二)严格审核。县级农业农村局组织审核申报材料,研究确定承担项目的主体,并在鹿寨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备案。
(三)过程记录。项目主体应按要求加强田间管理,落实关键技术措施,以照片、视频、农事记录表等形式记录。各乡镇及县级农业农村局应及时了解核实技术措施到位情况,并收集好主体相关记录信息,实行一主体一档案。
(四)测产核实及材料要求。作物收获季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随机抽取承担项目主体核实测产结果,未抽到的由各乡镇自行进行测产验收,并向县级农业农村局如实上报测产结果。县农业农村局根据《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成效表》核实实际应用技术措施到位率,主要措施应有相关佐证材料,如相关技术使用物资(种子、农药、化肥等)的包装照片、发票、技术实施过程照片、视频、农事记录表等。
(五)结果公示。县级农业农村局要在鹿寨县人民政府网、村务公开及时公示项目拟奖补主体及资金情况,对反映有异议的要组织核实。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及时兑付资金。
四、有关要求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配合县级农业农村局建立全过程档案,记录技术措施落实、成效评估等内容,确保项目实施规范有序、测产结果真实可靠、奖补发放公开透明。县农业农村局要将承担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作为监测重点纳入全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信息系统(https://jtncml.moa.gov.cn/login.html),完善经营服务地块、奖补情况等信息,聚焦单产水平、带动能力等方面开展监测。项目资金原则上要在年底前支付完成。
附件:1.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主体档案
2.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计划表
3.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成效表
4.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农事记录表
附件1
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主体档案
省份: 时间: 填表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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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县(市、区) |
项目 主体 |
负责人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代码 |
联系方式 |
作物 |
面积(亩) |
参与项目名称 |
落实单产提升关键技术措施 |
亩产水平(公斤/亩) |
去年该主体亩产水平 (公斤/亩) |
当地平均 亩产水平 (公斤/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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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水稻 |
例:水稻增密增穗项目/旱作粮油水肥一体化项目/旱作粮油单产提升技术推广应用项目 |
若主体去年未参加该项目此空可不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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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
实施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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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 情况 |
经营主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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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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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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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实施计划 |
参与项目名称 (水稻增密增穗项目、旱作粮油水肥一体化项目、旱作粮油单产提升技术推广应用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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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作物名称 (如水稻、玉米、大豆、收籽油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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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实施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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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实施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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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应用技术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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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单产提升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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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农户身份证(复印件)、土地流转合同或土地租用证明、种植面积村委证明。 | ||
附件3
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
实施成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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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 情况 |
经营主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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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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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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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实施情况 |
参与项目名称 (水稻增密增穗项目、旱作粮油水肥一体化项目、旱作粮油单产提升技术推广应用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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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作物名称 (如水稻、玉米、大豆、收籽油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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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实施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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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实施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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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应用技术措施及佐证材料(可另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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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单产提升成效 (包含:1.实际单产;2.同比去年该主体单产增减数、增减百分比;3.相比当地平均单产增减数、增减百分比) |
附件4
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
农事记录表
主体名称(农户姓名、合作社、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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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农作物品种 |
作物种植地点(乡镇、村、屯) |
作物面积 (亩)) |
农事生产内容 |
肥料/农药名称 |
物资使用量 (ML/公斤等) |
防治对象 (农药使用时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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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农事生产内容包括翻耕、播种、除草、防治、施肥、自然灾害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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