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6年我县双季稻轮作工作,现将《2026年鹿寨县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鹿寨县农业农村局 鹿寨县财政局
2026年7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6年鹿寨县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2026年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6〕61号)等文件要求,2026年全县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资金178.5万元,实施面积1.257万亩。为实施好2026年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轮作模式
(一)项目实施地点选择。经各乡镇自愿申报、县农业农村局确认,确定2026年由中渡镇、四排镇等9个乡镇承担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实施面积共12570亩(油菜面积11070亩,红花草面积1500亩)。(具体项目乡镇及实施面积见附件)
(二)补助的“双季稻+”模式(技术路径)。补贴主要支持稻稻肥“双季稻+”模式。
二、资金补助对象、方式、标准
(一)补助对象。在各乡镇双季稻种植区内,选择面积相对连片、群众积极性高的区域开展轮作。各乡镇可根据实际选择一批重点行政村整建制推进,提升实施效果。补贴对象包括农户、连片种植联户、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统称实施主体)。采取双季稻轮作的地块,同一季作物不能与扩种收籽油菜、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等项目同时享受补助,即不同种类的补贴不能重复补助同一主体在同一地块上,同一季节种植的同一种作物。
(二)补助方式。选择购买社会化服务的方式,聘请农业公司、合作社等社会化服务主体进行第三季的绿肥种植。采取社会化服务方式的按要求执行有关政府采购规定。
(三)补助标准。在总体补贴标准不超标的前提下,针对不同模式的成本采取不同的补贴标准,适当降低成本较少的轮作模式补贴标准,充分发挥政策覆盖面和激励效能,总体标准每亩补助不超过150元。
三、项目实施步骤
(一)政策宣传和组织申报。各有关部门、乡镇通过村级广播、网络以及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补贴政策,使基层干部、普通农户及粮食生产主体了解补贴政策内容,及时组织申报。
(二)签订轮作协议。县农业农村局通过政府采购,与项目实施主体签订协议书,明确实施面积、补贴资金、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依法依规高效有序开展工作。协议文本由各方分别存档备查,作为项目验收主要依据。
(三)项目现场监督。重点强化绿肥播种耕种环节现场监督,建立县级、乡镇农技推广部门及村委三级现场督查机制。在绿肥整地、开沟、播种关键施工阶段,三级工作人员应有其中一方下沉田间全程旁站监督,重点核查田间开沟、起垄规格是否符合标准化种植要求,严格核验农户实际播种种子用量、播种密度是否达标,杜绝漏播、稀播、开沟不规范、用种量不足等问题。对现场发现的不规范耕种行为立即督促整改,严把播种耕种质量关口,保障绿肥种植标准化、规范化落地。
(四)做好项目验收。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成立项目验收专家组,开展项目验收(含柳州市农业农村局专家)。双季稻种植情况核验工作可结合稻谷生产补贴面积核验工作同步进行。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分阶段验收项目,在提供种子、完成播种、绿肥测产和耕地质量监测评价这三个环节进行验收。播种后长势情况及绿肥测产,应每个乡镇选择1个村,每个村选择5-10个地块验收,无重大自然灾害的情况下,出芽率应在80%以上,亩产应在1500公斤/亩(含)以上。
(五)兑付补贴资金。县农业农村局根据项目实施核验结果,制定资金兑付清单,报送县级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通过转账方式兑付给相关实施主体,不允许现金兑付。我县“双季稻+”作物种植茬口紧的,第三季作物种植时间较迟,且需要跨年度管护及验收,根据此情况设置资金拨付比例。提供相应种子,种子质量合格,于2026年10月30日前兑付10%项目总资金,即17.85万元;完成播种任务且出苗率80%以上,于2026年12月20日前兑付项目总资金80%,即142.8万元;第三季作物测产验收,产量达标,并完成耕地质量监测评价,于2027年4月30日前兑付10%项目总资金,即17.85万元。
(六)整理台账归档。县农业农村局要建立补助台账(包含补助环节、补助对象、补助面积及补助方式等内容),并及时将实施方案以及实施情况、考核情况以及资金支付凭证等有关文档和照片资料立卷归档。
(七)开展区域耕地质量变化监测。要结合耕地质量监测工作和有关项目实施情况,对轮作区域开展耕地质量监测评价,掌握耕地质量变化情况。可根据当地的技术力量确定项目区域耕地质量变化监测点数量并开展相关工作,通过对水稻产量、第三季作物产量、肥料用量及实施前后的耕地质量理化性状等指标进行调查监测与评价,系统评价项目实施效果。
(八)及时做好总结和绩效自评。县农业农村局于2026年12月20日前将任务落实情况、主要做法、资金补助方式、项目管理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工作建议和下一年度资金需求等情况,形成项目工作总结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四、有关要求
(一)抓好指导服务。县农业农村局及各乡镇农技部门要成立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专家技术指导组,在关键农时节点深入田间地头,组织开展技术指导,提高关键技术到位率。
(二)加强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在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及时填报实施进度和资金支付情况等,并同步做好政策公开和结果公示工作。2026年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资金纳入财政直达专户管理,县财政局要加强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严禁截留、挪用、超范围使用和长时间滞留账户。
(三)做好典型经验推广。各有关部门及各乡镇要加大双季稻轮作补贴政策宣传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稳定农民收益预期,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同时,通过样板展示、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方式,宣传轮作的积极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2026年鹿寨县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实施面积计划表
附件:
2026年鹿寨县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实施
面积计划表
|
序号 |
乡镇 |
绿肥总面积(亩) |
其中油菜面积(亩) |
其中红花草面积(亩) |
|
1 |
黄冕镇 |
650 |
650 |
0 |
|
2 |
平山镇 |
1500 |
0 |
1500 |
|
3 |
中渡镇 |
2850 |
2850 |
0 |
|
4 |
江口乡 |
2050 |
2050 |
0 |
|
5 |
导江乡 |
1570 |
1570 |
0 |
|
6 |
寨沙镇 |
1350 |
1350 |
0 |
|
7 |
四排镇 |
1000 |
1000 |
0 |
|
8 |
拉沟乡 |
100 |
100 |
0 |
|
9 |
鹿寨镇 |
1500 |
1500 |
0 |
|
合计 |
12570 |
11070 |
1500 |
版权所有:(C) 2016 鹿寨县人民政府 主办:柳州市鹿寨县人民政府 承办:鹿寨县信息化建设中心 网站标识码:4502230046 维护电话:0772-6819789 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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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6年我县双季稻轮作工作,现将《2026年鹿寨县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鹿寨县农业农村局 鹿寨县财政局
2026年7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6年鹿寨县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2026年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6〕61号)等文件要求,2026年全县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资金178.5万元,实施面积1.257万亩。为实施好2026年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轮作模式
(一)项目实施地点选择。经各乡镇自愿申报、县农业农村局确认,确定2026年由中渡镇、四排镇等9个乡镇承担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实施面积共12570亩(油菜面积11070亩,红花草面积1500亩)。(具体项目乡镇及实施面积见附件)
(二)补助的“双季稻+”模式(技术路径)。补贴主要支持稻稻肥“双季稻+”模式。
二、资金补助对象、方式、标准
(一)补助对象。在各乡镇双季稻种植区内,选择面积相对连片、群众积极性高的区域开展轮作。各乡镇可根据实际选择一批重点行政村整建制推进,提升实施效果。补贴对象包括农户、连片种植联户、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统称实施主体)。采取双季稻轮作的地块,同一季作物不能与扩种收籽油菜、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等项目同时享受补助,即不同种类的补贴不能重复补助同一主体在同一地块上,同一季节种植的同一种作物。
(二)补助方式。选择购买社会化服务的方式,聘请农业公司、合作社等社会化服务主体进行第三季的绿肥种植。采取社会化服务方式的按要求执行有关政府采购规定。
(三)补助标准。在总体补贴标准不超标的前提下,针对不同模式的成本采取不同的补贴标准,适当降低成本较少的轮作模式补贴标准,充分发挥政策覆盖面和激励效能,总体标准每亩补助不超过150元。
三、项目实施步骤
(一)政策宣传和组织申报。各有关部门、乡镇通过村级广播、网络以及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补贴政策,使基层干部、普通农户及粮食生产主体了解补贴政策内容,及时组织申报。
(二)签订轮作协议。县农业农村局通过政府采购,与项目实施主体签订协议书,明确实施面积、补贴资金、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依法依规高效有序开展工作。协议文本由各方分别存档备查,作为项目验收主要依据。
(三)项目现场监督。重点强化绿肥播种耕种环节现场监督,建立县级、乡镇农技推广部门及村委三级现场督查机制。在绿肥整地、开沟、播种关键施工阶段,三级工作人员应有其中一方下沉田间全程旁站监督,重点核查田间开沟、起垄规格是否符合标准化种植要求,严格核验农户实际播种种子用量、播种密度是否达标,杜绝漏播、稀播、开沟不规范、用种量不足等问题。对现场发现的不规范耕种行为立即督促整改,严把播种耕种质量关口,保障绿肥种植标准化、规范化落地。
(四)做好项目验收。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成立项目验收专家组,开展项目验收(含柳州市农业农村局专家)。双季稻种植情况核验工作可结合稻谷生产补贴面积核验工作同步进行。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分阶段验收项目,在提供种子、完成播种、绿肥测产和耕地质量监测评价这三个环节进行验收。播种后长势情况及绿肥测产,应每个乡镇选择1个村,每个村选择5-10个地块验收,无重大自然灾害的情况下,出芽率应在80%以上,亩产应在1500公斤/亩(含)以上。
(五)兑付补贴资金。县农业农村局根据项目实施核验结果,制定资金兑付清单,报送县级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通过转账方式兑付给相关实施主体,不允许现金兑付。我县“双季稻+”作物种植茬口紧的,第三季作物种植时间较迟,且需要跨年度管护及验收,根据此情况设置资金拨付比例。提供相应种子,种子质量合格,于2026年10月30日前兑付10%项目总资金,即17.85万元;完成播种任务且出苗率80%以上,于2026年12月20日前兑付项目总资金80%,即142.8万元;第三季作物测产验收,产量达标,并完成耕地质量监测评价,于2027年4月30日前兑付10%项目总资金,即17.85万元。
(六)整理台账归档。县农业农村局要建立补助台账(包含补助环节、补助对象、补助面积及补助方式等内容),并及时将实施方案以及实施情况、考核情况以及资金支付凭证等有关文档和照片资料立卷归档。
(七)开展区域耕地质量变化监测。要结合耕地质量监测工作和有关项目实施情况,对轮作区域开展耕地质量监测评价,掌握耕地质量变化情况。可根据当地的技术力量确定项目区域耕地质量变化监测点数量并开展相关工作,通过对水稻产量、第三季作物产量、肥料用量及实施前后的耕地质量理化性状等指标进行调查监测与评价,系统评价项目实施效果。
(八)及时做好总结和绩效自评。县农业农村局于2026年12月20日前将任务落实情况、主要做法、资金补助方式、项目管理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工作建议和下一年度资金需求等情况,形成项目工作总结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四、有关要求
(一)抓好指导服务。县农业农村局及各乡镇农技部门要成立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专家技术指导组,在关键农时节点深入田间地头,组织开展技术指导,提高关键技术到位率。
(二)加强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在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及时填报实施进度和资金支付情况等,并同步做好政策公开和结果公示工作。2026年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资金纳入财政直达专户管理,县财政局要加强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严禁截留、挪用、超范围使用和长时间滞留账户。
(三)做好典型经验推广。各有关部门及各乡镇要加大双季稻轮作补贴政策宣传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稳定农民收益预期,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同时,通过样板展示、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方式,宣传轮作的积极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2026年鹿寨县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实施面积计划表
附件:
2026年鹿寨县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实施
面积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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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乡镇 |
绿肥总面积(亩) |
其中油菜面积(亩) |
其中红花草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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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黄冕镇 |
650 |
650 |
0 |
|
2 |
平山镇 |
1500 |
0 |
1500 |
|
3 |
中渡镇 |
2850 |
2850 |
0 |
|
4 |
江口乡 |
2050 |
2050 |
0 |
|
5 |
导江乡 |
1570 |
1570 |
0 |
|
6 |
寨沙镇 |
1350 |
1350 |
0 |
|
7 |
四排镇 |
1000 |
1000 |
0 |
|
8 |
拉沟乡 |
100 |
100 |
0 |
|
9 |
鹿寨镇 |
1500 |
1500 |
0 |
|
合计 |
12570 |
11070 |
1500 |
版权所有:(C) 2016 鹿寨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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