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农发〔2026〕23号关于印发《2026年鹿寨县水稻高产攻关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7-21 08:25
来源:鹿寨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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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现将《鹿寨县2026年水稻高产攻关示范片创建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鹿寨县农业农村局

             2026721

    (此件公开发布)

2026年鹿寨县水稻高产攻关行动项目

实施方案

为实施好2026年水稻高产攻关行动项目,加力推进国家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和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内容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目标价格补贴(稻谷)预算的通知》(桂财建〔202638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2026水稻高产攻关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659号)有关要求,自治区2026年目标价格补贴(稻谷)中安排41万元支持县开展水稻高产攻关行动项目。项目以夺取水稻高产为重点,集成优化选育良种、培育壮秧、合理增密、肥水管理、病虫害防治等技术,探索推广不同种植密度、肥力条件等的水稻绿色高产高效模式,建设一批相对集中连片的水稻高产田,培育一批高素质的水稻种植和服务主体,要求我县项目实施地2026年水稻单产同比上年增10%以上,或比我县2026年水稻平均单产高 10%以上,促进水稻增产丰收。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项目管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方案要求,立足当地实际和农时,及时细化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实施区域、实施季节、补助方式、补助标准、保障措施等要求,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要做好公开公示工作,及时将项目实施方案、申报通知、承担主体等内容通过官方网站等渠道进行公开公示。项目实施完毕后,认真开展自评,并于20261210日前将项目自评情况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二)明确项目主体。项目实施主体为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建设主体为水稻生产经营主体(包括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要求承担项目建设的主体具有较强的带动能力,对新技术新知识有一定的认知学习、实践应用和创新能力。

(三)合理布局选点。各乡镇因地制宜选择水稻相对集中连片、生产条件好、交通便利、群众科技素质高、有较高的增产潜力的区域作为项目区,并向县农业农村局申报。在重点选择高产田地区开展水稻高产攻关的同时,也应加强中低产田单产提升攻关,挖掘低产田单产提升潜力,实现大面积均衡增产。

(四)开展水稻监测。除拉沟乡外,各水稻种植规模较大的乡镇应建立水稻重点种植区域,并对该区域内水稻进行监测及水稻高产栽培技术指导,及时掌握本乡镇水稻种植时间、苗情长势、受灾情况等信息,通过对水稻生长状态、环境条件等进行动态观测,为田间管理提供精准依据。

(五)加强指导服务。县农业农村局要建立高产攻关全程技术服务机制,指导项目建设主体科学制定高产攻关方案,全程跟踪高产攻关措施的落实,并对接有关部门和专家团队解决高产攻关的问题。

(六)强化监督环节。切实保障水稻高产攻关项目落地见效,严格规范物资发放与田间作业流程,建立县级指导、乡镇主抓、村委落实的三级现场监督机制,重点强化复合肥发放、水稻一喷多促两大关键环节监督管控。项目实施期间,乡镇农技推广部门及村委会工作人员必须全程到场、现场旁站监督,县级农技推广部门统筹开展督导检查,抽5个乡镇参与现场监督。物资发放环节,重点监督复合肥发放台账、发放数量、领取签字情况,确保物资精准发放到田、到户,杜绝截留、私分、漏发、错发等问题。田间作业环节,全程监督一喷多促药剂配比、喷施时间、喷施均匀度、作业覆盖面等关键指标,严禁漏喷、重喷、粗放作业,及时纠正不规范操作,做好全程监督记录,严把物资发放质量与田间作业质量,切实发挥项目稳产增产成效。

)做好项目总结宣传。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对辖区内项目进行现场核验。项目县负责将实施方案、实施情况、测产验收、项目总结的图文资料立卷归档。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宣传开展水稻高产攻关行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模式,充分发挥高产攻关田、项目县的辐射带动作用,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规范资金使用管理

(一)补助标准

原则上每亩(播种面积)补助总金额不超过400元。

(二)资金补贴范围

资金可以用于统一供种、采购农资和社会化服务、开展技术培训和现场观摩等费用支出。其中,直接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200/亩,技术培训和现场观摩的补助资金所占项目资金比例不超过 10%

(三)资金使用明细

上级下达资金共41万元,采取政府采购的形式,统一采购复合肥及“一喷多促”、技术培训等社会化服务。

1.物化投入补助。计划使用资金8.835万元,其中采购中氯控释复合肥料23.25吨,在8个乡镇775亩的水稻种植重点区域进行发放,每亩发放30公斤,每吨复合肥3800元,共计8.835万元。

2.社会化服务补助。在四排镇江南村、平山镇孔堂村、江口乡新安村、水碾村、六合村、导江乡黄坭村、佛子村建立高产攻关示范片共0.45万亩,计划使用资金31.5万元采购农业社会化服务,开展晚稻一喷多促示范片晚稻喷施2次,共0.9万亩次,每亩次35元,计31.5万元

3.技术培训和现场观摩。计划使用资金0.665万元,组织开展1技术培训和1现场观摩会,每场培训及观摩的农户不低于50人,材料印刷和培训等费用计0.665万元

(四)加强使用管理

该项资金纳入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管理,要加强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项目资金安排和使用管理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目标价格补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930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调整完善稻谷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4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目标价格补贴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建〔202347号)等文件要求执行确保年底前完成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

附件2026年鹿寨县水稻高产攻关示范片创建项目任务表

附件

2026鹿寨县水稻高产攻关示范片创建项目任务表

序号

实施乡镇

高产攻关示范片

水稻重点种植区域

个数(个)

面积(亩)

个数

面积(亩)

1

鹿寨镇

0

0

6

54

2

中渡镇

0

0

9

250

3

四排镇

1

1000

6

120

4

平山镇

1

1100

9

134

5

寨沙镇

0

0

3

65

6

黄冕镇

0

0

3

30

7

江口乡

3

2000

3

35

8

导江乡

2

400

6

87


合计

7

4500

45

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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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农发〔2026〕23号关于印发《2026年鹿寨县水稻高产攻关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21 08:25 来源:鹿寨县农业农村局

各有关单位:

现将《鹿寨县2026年水稻高产攻关示范片创建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鹿寨县农业农村局

             2026721

    (此件公开发布)

2026年鹿寨县水稻高产攻关行动项目

实施方案

为实施好2026年水稻高产攻关行动项目,加力推进国家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和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内容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目标价格补贴(稻谷)预算的通知》(桂财建〔202638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2026水稻高产攻关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659号)有关要求,自治区2026年目标价格补贴(稻谷)中安排41万元支持县开展水稻高产攻关行动项目。项目以夺取水稻高产为重点,集成优化选育良种、培育壮秧、合理增密、肥水管理、病虫害防治等技术,探索推广不同种植密度、肥力条件等的水稻绿色高产高效模式,建设一批相对集中连片的水稻高产田,培育一批高素质的水稻种植和服务主体,要求我县项目实施地2026年水稻单产同比上年增10%以上,或比我县2026年水稻平均单产高 10%以上,促进水稻增产丰收。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项目管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方案要求,立足当地实际和农时,及时细化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实施区域、实施季节、补助方式、补助标准、保障措施等要求,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要做好公开公示工作,及时将项目实施方案、申报通知、承担主体等内容通过官方网站等渠道进行公开公示。项目实施完毕后,认真开展自评,并于20261210日前将项目自评情况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二)明确项目主体。项目实施主体为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建设主体为水稻生产经营主体(包括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要求承担项目建设的主体具有较强的带动能力,对新技术新知识有一定的认知学习、实践应用和创新能力。

(三)合理布局选点。各乡镇因地制宜选择水稻相对集中连片、生产条件好、交通便利、群众科技素质高、有较高的增产潜力的区域作为项目区,并向县农业农村局申报。在重点选择高产田地区开展水稻高产攻关的同时,也应加强中低产田单产提升攻关,挖掘低产田单产提升潜力,实现大面积均衡增产。

(四)开展水稻监测。除拉沟乡外,各水稻种植规模较大的乡镇应建立水稻重点种植区域,并对该区域内水稻进行监测及水稻高产栽培技术指导,及时掌握本乡镇水稻种植时间、苗情长势、受灾情况等信息,通过对水稻生长状态、环境条件等进行动态观测,为田间管理提供精准依据。

(五)加强指导服务。县农业农村局要建立高产攻关全程技术服务机制,指导项目建设主体科学制定高产攻关方案,全程跟踪高产攻关措施的落实,并对接有关部门和专家团队解决高产攻关的问题。

(六)强化监督环节。切实保障水稻高产攻关项目落地见效,严格规范物资发放与田间作业流程,建立县级指导、乡镇主抓、村委落实的三级现场监督机制,重点强化复合肥发放、水稻一喷多促两大关键环节监督管控。项目实施期间,乡镇农技推广部门及村委会工作人员必须全程到场、现场旁站监督,县级农技推广部门统筹开展督导检查,抽5个乡镇参与现场监督。物资发放环节,重点监督复合肥发放台账、发放数量、领取签字情况,确保物资精准发放到田、到户,杜绝截留、私分、漏发、错发等问题。田间作业环节,全程监督一喷多促药剂配比、喷施时间、喷施均匀度、作业覆盖面等关键指标,严禁漏喷、重喷、粗放作业,及时纠正不规范操作,做好全程监督记录,严把物资发放质量与田间作业质量,切实发挥项目稳产增产成效。

)做好项目总结宣传。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对辖区内项目进行现场核验。项目县负责将实施方案、实施情况、测产验收、项目总结的图文资料立卷归档。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宣传开展水稻高产攻关行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模式,充分发挥高产攻关田、项目县的辐射带动作用,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规范资金使用管理

(一)补助标准

原则上每亩(播种面积)补助总金额不超过400元。

(二)资金补贴范围

资金可以用于统一供种、采购农资和社会化服务、开展技术培训和现场观摩等费用支出。其中,直接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200/亩,技术培训和现场观摩的补助资金所占项目资金比例不超过 10%

(三)资金使用明细

上级下达资金共41万元,采取政府采购的形式,统一采购复合肥及“一喷多促”、技术培训等社会化服务。

1.物化投入补助。计划使用资金8.835万元,其中采购中氯控释复合肥料23.25吨,在8个乡镇775亩的水稻种植重点区域进行发放,每亩发放30公斤,每吨复合肥3800元,共计8.835万元。

2.社会化服务补助。在四排镇江南村、平山镇孔堂村、江口乡新安村、水碾村、六合村、导江乡黄坭村、佛子村建立高产攻关示范片共0.45万亩,计划使用资金31.5万元采购农业社会化服务,开展晚稻一喷多促示范片晚稻喷施2次,共0.9万亩次,每亩次35元,计31.5万元

3.技术培训和现场观摩。计划使用资金0.665万元,组织开展1技术培训和1现场观摩会,每场培训及观摩的农户不低于50人,材料印刷和培训等费用计0.665万元

(四)加强使用管理

该项资金纳入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管理,要加强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项目资金安排和使用管理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目标价格补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930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调整完善稻谷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4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目标价格补贴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建〔202347号)等文件要求执行确保年底前完成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

附件2026年鹿寨县水稻高产攻关示范片创建项目任务表

附件

2026鹿寨县水稻高产攻关示范片创建项目任务表

序号

实施乡镇

高产攻关示范片

水稻重点种植区域

个数(个)

面积(亩)

个数

面积(亩)

1

鹿寨镇

0

0

6

54

2

中渡镇

0

0

9

250

3

四排镇

1

1000

6

120

4

平山镇

1

1100

9

134

5

寨沙镇

0

0

3

65

6

黄冕镇

0

0

3

30

7

江口乡

3

2000

3

35

8

导江乡

2

400

6

87


合计

7

4500

45

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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