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农发〔2023〕25号关于印发《2023年鹿寨县抗旱救灾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19 09:05
来源:鹿寨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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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年鹿寨县抗旱救灾资金使用

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柳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柳州市2023年抗旱救灾资金的通知》(柳财预〔20233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2023年鹿寨县抗旱救灾资金使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鹿寨县农业农村局

                              2023619

2023年鹿寨县抗旱救灾资金使用方案

今年我县粮食作物受旱较重,为支持确保粮食丰收收,柳州市下达我县抗旱救灾资金40万元,现根据《柳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柳州市2023年抗旱救灾资金的通知》(柳财预〔20233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使用范围

该资金为粮食生产抗旱救灾专项资金,用于抽水抗旱设施设备建设购置、抽水抗旱油电补贴、打井、水渠应急修复等粮食生产抗旱救灾支出。

二、资金分配方式

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乡镇上报的受旱面积为依据,将抗旱资金调整至各乡镇,由各乡镇根据资金使用范围合理安排使用。

三、资金监管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抓紧制定县级资金使用方案,做好抗旱资金分配与落实、补贴方案把关、政策宣传和解释等各项工作,对本县抗旱工作全面负责。各有关乡镇要明确专人负责,规范安全使用抗旱资金。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乡镇需根据资金使用方向及本地粮食作物受旱情况,及时制定资金使用方案,明确需要资金使用内容、补助主体、保障措施等内容。方案请630日前报县农业农村局报备。

(三)严格工作要求。各乡镇要规范资金使用流程,规范安全使用抗旱资金,项目中涉及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的,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资金。

(四)整理台账归档。各乡镇要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台账包括实施方案、采购合同、采购发票、农户签领单、项目验收报告、项目实施过程照片等,并于20231130日前报县农业农村局。

附件:1.2023年鹿寨县抗旱资金分配表

2.鹿寨县财政局转发关于下达柳州市抗旱救灾资金的通知(鹿财农〔202329号)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鹿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619日印发

附件1

2023年鹿寨县抗旱资金分配表

序号

乡镇

水稻受旱面积(亩)

玉米受旱面积(亩)

其他粮食作物受旱面积(亩)

合计粮食作物受旱面积(亩)

旱资金(元)

1

江口乡

3239.4

3918

1765.7

8923.1

10

2

导江乡

3822

2658

426

6906

7

3

黄冕镇

2000

3500

100

5600

6

4

四排镇

3708

1444

38

5190

6

5

寨沙镇

1500

3000

50

4550

5

6

鹿寨镇

2000

1000

0

3000

4

7

中渡镇

1000

0

0

1000

2

8

拉沟乡

0

0

0

0

0

9

平山镇

0

0

0

0

0


合计(亩)

17269.4

15520

2379.7

35169.1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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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农发〔2023〕25号关于印发《2023年鹿寨县抗旱救灾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19 09:05 来源:鹿寨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2023年鹿寨县抗旱救灾资金使用

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柳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柳州市2023年抗旱救灾资金的通知》(柳财预〔20233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2023年鹿寨县抗旱救灾资金使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鹿寨县农业农村局

                              2023619

2023年鹿寨县抗旱救灾资金使用方案

今年我县粮食作物受旱较重,为支持确保粮食丰收收,柳州市下达我县抗旱救灾资金40万元,现根据《柳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柳州市2023年抗旱救灾资金的通知》(柳财预〔20233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使用范围

该资金为粮食生产抗旱救灾专项资金,用于抽水抗旱设施设备建设购置、抽水抗旱油电补贴、打井、水渠应急修复等粮食生产抗旱救灾支出。

二、资金分配方式

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乡镇上报的受旱面积为依据,将抗旱资金调整至各乡镇,由各乡镇根据资金使用范围合理安排使用。

三、资金监管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抓紧制定县级资金使用方案,做好抗旱资金分配与落实、补贴方案把关、政策宣传和解释等各项工作,对本县抗旱工作全面负责。各有关乡镇要明确专人负责,规范安全使用抗旱资金。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乡镇需根据资金使用方向及本地粮食作物受旱情况,及时制定资金使用方案,明确需要资金使用内容、补助主体、保障措施等内容。方案请630日前报县农业农村局报备。

(三)严格工作要求。各乡镇要规范资金使用流程,规范安全使用抗旱资金,项目中涉及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的,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资金。

(四)整理台账归档。各乡镇要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台账包括实施方案、采购合同、采购发票、农户签领单、项目验收报告、项目实施过程照片等,并于20231130日前报县农业农村局。

附件:1.2023年鹿寨县抗旱资金分配表

2.鹿寨县财政局转发关于下达柳州市抗旱救灾资金的通知(鹿财农〔202329号)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鹿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619日印发

附件1

2023年鹿寨县抗旱资金分配表

序号

乡镇

水稻受旱面积(亩)

玉米受旱面积(亩)

其他粮食作物受旱面积(亩)

合计粮食作物受旱面积(亩)

旱资金(元)

1

江口乡

3239.4

3918

1765.7

8923.1

10

2

导江乡

3822

2658

426

6906

7

3

黄冕镇

2000

3500

100

5600

6

4

四排镇

3708

1444

38

5190

6

5

寨沙镇

1500

3000

50

4550

5

6

鹿寨镇

2000

1000

0

3000

4

7

中渡镇

1000

0

0

1000

2

8

拉沟乡

0

0

0

0

0

9

平山镇

0

0

0

0

0


合计(亩)

17269.4

15520

2379.7

351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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